文 | 季广花
“教不严,师之惰。”此话是说教师对学生要求不严、有错不纠,是懒惰,是失职。换句话说只有“严师”才能出“高徒”。然而,近年来,不知从何时起,教师批评学生这一职责之所在,却成了个“事儿”了。
教师不敢批评学生原因何在呢?
“蜜养”的孩子“惹不起”。在现代“421”家庭结构中的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大人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听着赞歌长大的小皇帝、小公主,一遇点痛痒,就受不了了,大喊大叫,或负气出走,或举身跳楼——而每个“熊孩子”背后,都至少站着一对“熊大人”,他们容不得孩子受半点“委屈”,一听孩子受责罚,顿时火冒三丈,怒气冲冲,向老师兴师问罪。吃一堑长一智,老师遇到学生犯错绕道走,甚至连班主任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夸”出来的孩子不“耐寒”。一年有春夏秋冬,人生路上并非处处坦途。多些坎坷、磋磨,并非坏事,因为挫折是孩子成长不可缺少的“生长素”。学习成绩好仅是孩子成长的一方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是根本。一味地夸奖其实就是孩子成长的毒药,温室里的花苗,会弱不禁风。长着“玻璃心”“草莓身”的孩子,走上社会怎能经风雨见彩虹?
息事宁人的“娘家”不作为。不可否认,个别教师罔顾职业道德和学校的三令五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是,也有很多老师正常管理学生却招来无端的“麻烦”。面对气势汹汹、来者不善的“家闹”,学校这个“娘家”本该给予老师以温暖和抚慰,可是不少时候,却是学校声誉唯大,为尽快平息事态,只好迎合家长,委屈自家人,将板子打在老师身上。风浪是暂时平息了,但是对正常的校园生态会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呢?不言而喻,一是漠视了老师的合法权益;二是伤害了老师善良的心和工作积极性。长此以往,哪位老师还会主动去管理学生。
批评权界定法规上“语焉不详”。“法无授权不可为”,处理犯错学生,教师究竟有哪些权利呢?《教师法》对教师权利的维护不够明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班主任“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耐心诚恳的批评教育。”《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不少教师都有困惑,什么方式才是适当方式呢?不好界定,难以操作。管,不是;不管,也不是。路在何方?教师仰天喟叹。
打铁还需自身硬,亲其师方可信其道。教育的真谛在于唤醒。“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管理一要管,二要理,管人管心管住根本。当学生犯错时,老师要会管、敢管、善管,引导要融情、融趣、融理,严慈相济,严而不厉,而绝不能简单粗暴。为此,教师要多一些专业素养,多一些教育坚守,多一些育人真经,多一些成功策略。积淀的是功力,散发的是底气。有了功力和底气,教书才会有办法,教育才会有章法。
“棍棒”教育不可取,“蜜糖”教育亦不行,“无视学生的错误”逃责的教育更可怕!“意莫高于爱生,行莫厚于乐教。”捍卫教师的“批评权”,不让教师“流血流汗再流泪”,不让教师“战战兢兢”地立在讲台上,教师才能舒心、安心、放心地“甩开膀子加油干”,孩子才能健康成长,才是国之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