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景泉 蒙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510420;中南大学,长沙410083/广西师范大学,桂林541004)
提 要:作为普遍语法原则,格鉴别式本质上属于一种描述性的规定,缺乏解释力。它要求每个显性的名词组必须获得抽象格,但却没有解释为什么应遵守该条件。本文论证,基于可见性的格解释在经验与理论两方面都优越于基于格鉴别式的解释。一方面,空算子与空代词PRO之类的无语音形式成分要求有格,对此可见性分析能正确预测和解释,而格鉴别式分析却不能。另一方面,取消格鉴别式,并代之以可见性条件,得到的是一条原则而不是两条,可以简化理论。运用科学的方法探究我们的语言能力,尽量减少整个理论的复杂度是完全合理的举措。然而,格的可见性解释也并非没有问题。由于格与题元角色指派明显地捆绑在一起,这意味着凡需要题元角色的地方都需要格,而凡不需要题元角色的地方都不需要格。按照该分析,虚词应该不需要格。由于虚词没有被指派题元角色,理应无格。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虚词只能出现在受格标记的位置上。我们认为,虚词之所以需要格,实际上是其配对成分需要格。根据可见性分析,谓词只给可见的名词组指派题元角色,抽象格能使名词组变得可见;所有的格违例都能在题元准则上得到解释。
格理论(Case Theory)是生成语言学管辖与约束理论(GB Theory)(Chomsky 1981,1986)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模型中的核心理论组件(module)之一。该理论将传统意义的格称为形态格(morphological case),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抽象格(abstract case)具有跨语言普遍属性的理论假设。格理论负责处理抽象格的指派(assign⁃ment)及其具体形态实现方式,而其最为核心的部分在于要求每一个有语音形式的名词必须具有(抽象)格的“格鉴别式”(Case Filter)(Chomsky 1986:74)。之所以称为鉴别式,其目的是要把一切包含无格的显性(overt)名词组的结构作为非法结构都排除掉。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名词必须有格才能成为句中的合法成分。作为一条普遍语法理论原则,格鉴别式给人的印象更多是人为硬性规定的产物,其规定性有余,而解释性不足。Chomsky尝试将格与题元准则(Theta Criterion)联系起来,提出谓词只能给可见的(visible)名词组指派题元角色(theta role),而抽象格的作用在于能使名词组变得可见,这一假设称为“可见性条件”(Visibility Condition)。 (Chomsky 1981:170 -183)。总体而言,格的可见性解释优势突出,但问题也非常明显,有关可见性条件的有效性与作用,国外文献讨论不多,国内则几乎是空白。本文重点探讨两个问题:其一,相对格鉴别式而言,抽象格的可见性解释具有哪些方面的优势;其二,应该如何解决可见性解释所面临的难题。
生成语言学以探索内在于大脑中的人类语言知识为己任。自上世纪50年代创立以来,该理论一直处于自我革新与异化发展之中,目的是为了不断优化理论,以便能更好地实现其理论追求。作为普遍语法核心理论之一的格理论也从未停止过发展变化。对此,我们可以从有关名词组如何获取抽象格的解释这点上有所领略。
传统语法中早已有格这一概念,指的是表达特定语法关系的形态,可称之为形态格。表层的形态格属于个别语法的特征,在各种语言中的具体体现千差万别。现代俄语具有丰富的形态系统,其名词有6种格形态变化形式。现代英语的专有名词与普通名词都没有主语或宾语的形态格变化,只有人称代词还保持着相应的格形式。汉语是典型的分析语,其中完全没有词的内部形态变化(即屈折变化),主要依靠独立的虚词和固定的词序表达语法意义。生成语言学所关注的是独立于各种具体形态表现的抽象格;无论在名词身上有无显性的形态变化,抽象格都是存在的,而且存在于各种语言之中,因此属于普遍语法的一部分。
在GB时期的格理论中,词项插入时名词并没有格,而是在结构运算过程中获得的。那么名词的格究竟来自哪里呢。简言之,抽象格须由特定的成分指派到特定的句法结构位置。具体地说,主格(nominative Case)由定式(finite)句的时态中心语 T(Tense)指派给其标志语(specifier),即句法主语位置,宾格(accusative Case)由及物性动词指派给其补足语(complement),即句法宾语位置,英语介词也给其宾语位置指派宾格。在这些句法结构位置上获取的抽象格称为结构格(structural Case)。除了主格、宾格之类的结构格外,抽象格还包括属格(genitive Case)之类的内在格(inherent Case)。名词、形容词、介词等单词语类在D⁃结构层面把内在格指派给与它有关的、充当题元角色的名词性成分。指派格的成分称为“赋格项”(Case assigner),接受格指派的成分称为“受格项”(Case assignee)。格指派也称为“格标记”(Case⁃marking),接受格指派的结构位置为受格标记(Case⁃marked)位置,接受格指派的名词为受格标记名词。在句子结构的生成过程中,深层结构(也称D⁃结构)体现句子成分之间的逻辑语义关系,在这里名词论元接受谓词指派的题元角色;D⁃结构经过移位得到表层结构(也称S⁃结构),名词性成分的结构格是在S⁃结构层面确定的。 如果在 D⁃结构中基础生成(base⁃generated)的名词组处于一个非受格标记位置上,那么为了满足格鉴别式的要求该名词组就必须移位进入一个可以获取结构格的位置,该类移位称为论元移位( argument/a⁃movement)。 论元移位受格驱动(Case⁃driven),目的在于帮助名词成分获得格。可见,格理论不仅解释名词组在S⁃结构中的分布情况,而且解释名词成分发生句法移位的内在动因(Carnie 2013:337)。
生成语言学发展进入最简方案(the Minima⁃list Program/MP)理论阶段后大力提倡句法结构运算与表达手段的经济性(Chomsky 1993,1995),对研究方法和理论假设等进行最大限度地精简。在MP初期的语法模型中,结构运算的操作流程简化,D⁃结构与S⁃结构两个层面被取消,只保留语音式(PF)和逻辑式(LF)两个接口层面,从而精简句法运算的表达层次与运算步骤。由于S⁃结构层面不复存在,名词获取结构格的方式作出技术性调整。在MP早期的词库中,词项一开始并不是光杆的词根,而是带有完整的形态特征。格特征属于名词性成分的固有形式特征(formal feature),而形式特征为语义无解特征(uninterpre⁃table feature),必须在结构运算到达接口层面之前获得核查(checked)并进而加以删除。因为外部系统无法识别这类语义无解特征,会导致结构运算失败。既然名词在词库里就带有格特征,并在句法运算过程中一直保留格特征,进入PF层面做语音解读时就有足够的信息确保其正确的读音方式。名词所带有的固有形式特征可以在一定的句法位置上接受核查,这样就不再需要有专门设立的S⁃结构层面来处理格,只须用格核查(Case⁃checking)取代格指派(Case⁃assignment)。 试看以下的具体例子(“∗”表示其后面的结构不合法)。
① a.∗Mary to leave would be terrible.
b.∗It was seen them.
c.∗John loves they.
按照格指派解释,例①a不合格,因为其中的Mary作为不定式从句的主语不能得到格;按照格核查解释,Mary有格特征但没有能够核查其格特征的定式时态中心语成分,因此违反格鉴别式。例①b中的被动动词seen相当于不及物性动词,不能充当赋格项,也不是格核查成分,因此them无法得到格指派,或接受其宾格核查,有违格鉴别式。例①c中的they带错了格,理应带宾格them而不是主格they,及物动词love具有给其宾语指派宾格,或核查其宾格的能力,格错位导致结构不合格。作为语法形式特征核查中的一种,格核查操作似乎理据更为充分,而且在经验上也不削弱对语言事实的解释力。
MP的早期理论(Chomsky 1993)设立主语一致(Subject Agreement/AgrS)和宾语一致(Object Agreement/AgrO)两个功能语类投射,分别处理主格和宾格的核查,将格核查统一到标志语—中心语(spec⁃head)这一结构关系之下。由于一致投射在LF与PF接口层面都缺乏明显的独立语义内容,它将得不到语义解释而成为非法的结构对象。一致的设置完全是出于理论内部的需要。就像S⁃结构一样,如果没有坚实的事实基础,纯粹为了理论内部需要而假设的层次不可以存在,必须剔除。在近期的MP理论中,句法结构运算分语段(phase)进行;一旦语段形成后,其中心语的补足语部分便分别输送到音系和语义部门进行加工处理,以便获得适当的语音与语义表达式,而从此之后该补足语部分将不再参与后续的句法运算(Chomsky 2001:11 -14,2008:133 - 166;Radford 2009:379-383)。语段本质上表命题意义,包括CP与及物性v P结构,前者是带有语气(force)的完整复合体,而后者是带外论元(external argu⁃ment)的完整论元结构复合体。句法项目在进入句法结构运算时,其某些语法特征已经被赋值(valued),而另外的特征则未被赋值(unvalued)。语法特征是否被赋值与特征的语义有解和语义无解直接相关联。例如,名词性成分的人称、数量及性特征属语义有解特征,而其格特征属语义无解特征,未被赋值的无解特征对PF部门而言为非法成分,因为PF无法对其进行拼读,所以必须在运算过程中完成取值(valuation)并进而删除,被删除的语义无解特征在句法上变得不活跃(inac⁃tive),即不能再参与后续的句法操作。名词性成分可以通过与定式时态中心语T形成的探针(probe)—目标(goal)一致(agreement)关系取值主格,或通过与及物性动词或介词形成的探针—目标取值宾格。
Chomsky(1981:170 - 183, 1986:96 - 97)将格理论与题元理论联系起来,认为一个名词组必须有格才能从谓词处获得题元角色,称为可见性条件(the Visibility Condition)。据此观点,格鉴别式不再是语法的独立属性,而是从名词组可见性要求派生来的。该属性本身与题元理论直接相联系,为了能充当某谓词的论元,名词必须可见,而不可见的名词不能被指派题元角色。
题元理论中的题元准则已为众多的跨语言事实所证实,因此,毫无疑问是生成语法理论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如果可以将所有与格有关的违例归结到题元准则之上,那么就可以废除格鉴别式,以一条原则取代二条原则,从而简化理论体系,因为在能解释事实的同等情况下理论假设越少越好,简单的理论体系优越于复杂的理论体系。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的考量,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拥有相关的经验事实支持证据,一切应以合理解释事实为准绳。引入可见性能否增强解释力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具体的例子。
从内容上看,格鉴别式与可见性条件并不等值,各自所要求的侧重点不一样。格鉴别式要求有语音形式的显性名词必须有格,这自然包括有题元角色与无题元角色的名词在内。然而,下面例句中的斜体名词似乎都是没有结构格的,至少在已有的各时期格理论框架下它们都缺乏获取结构格的机制与途径。
② a.Mary is a hardworking student.
b.They met John at the station yesterday.
c.Bill did it himself.
例②a中的谓语动词be为系动词,属于不及物动词,不具备指派格的能力,a hardworking student为名词性谓词,而不是论元,该谓词以句子主语Mary为其论元,彼此形成逻辑主谓关系;句中没有给名词性谓词赋结构格的成分,但句子依然合格,这说明名词性谓词不受格鉴别式限制,可能的原因就是它没有题元角色,因而不需要格。例②b中的 yesterday为时间状语,属于附加语(adjunct),它不是谓语动词选择的论元,没有题元角色,也没有可以给它赋格的成分,因为定式时态中心语T给they赋主格,及物动词meet给John赋宾格,同样说明没有题元角色的成分不需要格。例②c的情况类似,Bill从定式的T处获得主格,it从及物动词do处获得宾格,而himself不是论元,没有题元角色,作状语使用,表示强调意义,不必满足格鉴别式的要求。显然,面对这类无题元角色的显性名词,格鉴别式的要求显得过于宽松而无法提供有效解释,而可见性条件则能够切中要害,能提供合理解释。
格鉴别式只针对有语音形式的显性名词,而没有语音形式的零形(null)成分,即空语类(emp⁃ty categories),并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然而,经验证据证明以下句中的空算子(null operator/OP)必须有格,否则影响句子的合法性(Hornstein et al.2005:24)。
③ a.I met the man[OPithat Mary believed tito be a genius]
b.∗I met the man[OPithat it was believed tito be a genius]
c.I met the man [whoiMary believed tito be a genius]
例③a语义上与例③c相当,其中的算子OP为疑问代词who对应的零形成分,即空算子;空算子与有语音形式的算子具有相同的语义和句法功能,一样可约束句中的变量(variable)。当从句使用标句词that之后,不允许再使用显性的疑问代词who充当约束句中变量t的算子,而必须使用零形的空算子,用以指称主句中的the man.例③c中的who在其移出的t位置上可以从主动形式的及物动词believe处获得宾格,并将格带入其移位的句首落点位置。例③a中的空算子OP也一样可从believe处获得宾格,句子成立,而例③b中的OP不能从被动动词believed处获得结构格,因为被动动词类似于不及物动词,不具备赋格的能力,因此句子不能成立。例③a与例③b的对立说明,虽然空算子没有语音形式,但同样必须拥有结构,因为没有格就意味着它不可见,不能获得相应的题元角色,而作为论元必须有题元角色,否则违反题元准则。如果从格鉴别式角度考虑,例③a与例③b之类的对立无法说清,但如果从可见性入手,问题就迎刃而解。
关于带题元角色的空语类,我们不得不提控制结构(control construction)中不定式从句的空代词主语PRO.根据GB理论框架下普遍接受的观点,PRO在题元位置上基础生成,因此有独立的题元角色。PRO的先行语称为控制语(control⁃ler),可以是句子的主语,也可以是句子的宾格。当PRO不受句中特定成分控制时,PRO为泛指(arbitrary reference)的代词。以下各句中的PRO都是所在从句动词语义选择的论元,带有施事(Agent)题元角色。
④ a.Johnipromised Bill[PROito leave](PRO受句子主语John控制)
b.John persuaded Billi[PROito leave](PRO受句子宾语Bill控制)
c.[PRO to translate the book] is not easy(PRO为泛指空代词)
根据 PRO定理(PRO Theorem)(Haegeman 1994:272),PRO 不得受管辖,即,不能出现在受管辖的结构位置上。由于PRO具有[+照应性,+代名性]特征,必须同时满足第一与第二两条约束原则(binding principle),即必须在其管辖范围(governing category)内既受约束而又自由(不受约束),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化解这一两难的办法是假设PRO没有管辖范围,这意味着它根本没有管辖语(governor),即可不受管辖。如果这一假设成立,我们便可以得出PRO无格的结论,因为格指派是在管辖关系之下实施的。在句法分布上,PRO与显性名词形成互补,凡是能用PRO的地方都不允许用显性名词,而凡是能用显性名词的地方也同样不允许PRO.试比较下面一组句子:
⑤ a.∗We hope [John to leave here]
b.We hope [PRO to leave here]
有了格鉴别式,我们很容易解释以上句子的对立。例⑤a中的显性名词John作为不定式从句的主语无法获得结构格,违反显性名词必须有格的要求,因此,句子结构不合格;例⑤b中的空主语PRO没有语音形式,不需要结构格,因此,句子成立。从表面上看,反而可见性条件用在这里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因为John与PRO都从动词处得到题元角色,理应都必须有格。但是,在取消D⁃结构和管辖概念之后,类似的问题也就随之消失。一种办法是假设例⑤b中we先出现在不定式从句主语位置,然后移到主句主语位置,而且允许在移位的过程中同时带有两个题元,把控制结构分析为由移位形成的(Hornstein 2001;Boeckx,Hornstein 2004)。如果控制结构是移位的结果,那么PRO就不存在,普遍语法的控制子系统也不需要,语法系统因此将得到简化,但也会带来新的问题(徐烈炯2009:281)。另一种办法是维持存在PRO的假设,同时假定PRO必须接受格标记,只不过它所要求的是一种有别于主格或宾格的结构格,称为空格(null case);空格的作用就在于确保一个代词没有拼读,就像主格的形态作用在于确保第三人称阳性单数代词应拼读为he(Radford 2009:124)。关于PRO获取空格的方式,Radford主张由一个成分统制(c⁃commanding)它的“空不及物不定式标句词”(null intransitive nonfinite complementizer)赋值,这样名词性成分的赋格全部统一到相同的操作模式之下,即,都由处于成分统制位置上的中心语进行赋值。空格专属于PRO,与显性名词无关。设立空格概念本身属于单一行为,对其它理论不形成冲击,因而并不会导致理论系统的复杂化。通过将PRO与空格联系起来,其结果所得到的系统不仅在理论上更加雅致,而且经验上也更加充分。限于篇幅,由此所带来的其他理论与经验优势,这里不展开说明,但必须指出与本文论题直接相关的一点是,没有语音形式的空代词PRO在可见性条件面前也不例外,正如有语音形式的显性名词一样必须有格才能获得题元角色,并在句法上获得允准。这进一步彰显可见性的解释力。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名词对抽象格要求的有关问题上,从可见性角度所作的解释应该有说服力,更能深入本质,但该解释也面临自己的难题,因为有的事实表面上似乎并不支持它。下面我们看看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方案。
对格的可见性解释构成直接挑战的英语事实来自it和there这两个虚词(expletives)的句法表现。之所以称之为虚词,是因为它们在句中的作用仅仅是为了填补句法结构位置,语义上对句子没有实质贡献,属于缺乏语义内容的虚代词。它们出现在名词组的结构位置上,但本身不是论元,因为它们没有获得题元角色。例如,例⑥中的动词surprise须指派两个题元角色,一个给主语that⁃从句,另一个给宾语 Bill,当 that⁃从句后置句末时,句子的主语位置上必须使用虚词it填充,否则结构不合格。
⑥ a.[That the pig had been stolen] surprised Bill.
b.It surprised Bill[that the pig had been stolen].
c.∗Surprised Bill [that the pig had been stolen].
没有语义实质内容的虚词it不可以用疑问代词what进行提问,也不可为this或that之类的实义代词所替代。当可以用作主语的论元名词放置谓语动词之后时,须使用虚词there填补主语位置。由于缺乏语义内容,there不可用疑问副词where提问,或被实义词替代。
⑦ a.Three pigs are escaping.
b.There are three pigs escaping.
c.∗Are three pigs escaping.
虽然虚词it,there不允许带独立的题元角色,但都可出现在受格标记的位置上。例如,它们有时出现在赋宾格的位置上(Poole 2002:95)。
⑧ a.I want it to seem that John died of natural causes.
b.I want there to be six reports on my desk by noon.
何以证明以上句中的虚词处于格标记位置。证据之一是动词want具有及物性,属于“例外授格动词”(exceptional case⁃marking verb),须给其不定式补足语从句的主语名词赋格。在后接实义名词时,情况就特别明显,而且代词化能显示其所赋的正是宾格。
⑨ a.John wants Mary to leave.
b.John wants her to leave.
另一个证据就是例⑧中的want不能换成缺乏赋格能力的动词,例如,hope要求CP类的补足语,不是例外授格动词,因此不允许用于这样的结构(Poole 2002:95)。
⑩ a.∗I hope it to seem that John died of natu⁃ral causes.
b.∗I hope there to be six reports on my desk by noon.
例⑧与⑩的对立说明虚词确实需要格,必须出现在有格的结构位置上,当动词具有赋格能力时句子结构成立,反之句子不合格。
如果格鉴别式适用于包括虚义与实义在内的所有显性名词,那么例⑧与⑩之间的对立就容易解释,格只与有语音形式的显性名词有关,虚词自然属于受限制对象。必须指出,在处理虚词结构时,格鉴别式也并不是畅通无阻、毫无困难。即使解决虚词本身的格问题,句中与there相关联的名词,如例⑩b中的six reports,如何完成格取值仍没有答案,而且这才是真正最棘手的难题。
在句法分布上,虚词there与it不一样。在使用there的结构中谓语动词须有一个名词性内论元;当there出现在句子主语位置充当形式主语时,处于动词之后的内论元名词更像句子的实义主语,因为谓语动词须与它保持数量上的一致。
⑪ a.There is a man in the dining room.(比较:A man is in the dining room.)
b.There were awarded five prizes.(比较:Five prizes were awarded.)
由于句首的虚词there与动词后名词之间的特殊关系,我们把这样的名词称为there的“配对”(associate)。与虚词it配对的不能是名词,而必须是从句,包括定式从句与不定式从句。
⑫ a.It's a pity that she can't come .( 比较:That she can't come is a pity.)
b.It can be difficult to cope with long⁃term illness.(比较:To cope with long⁃term illness can be difficult.)
鉴于虚词对配对的名词或从句这种特殊的依存关系,在解释其语法特性时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虚词。先看it的情况,从某种意义上它相当于配对从句的影子,配对从句可以出现在其位置上并取代它就说明这点。虽然it作为虚词自身是不能拥有独立的题元角色,但不排除它以某种方式从配对从句那里继承题元角色的可能,其结果是it与配对从句共享同一个题元角色,彼此形成一种类似于同位语的关系。处于同位关系中的两个句法成分享有相同题元角色和结构格,因此,不会改变原有的题元关系或者引起格冲突。试观察下例⑬。
⑬ a.They chemists don't trust us psychologists.
b.She met Bob, head of our department.例⑬ a中的 they与chemists为同位关系,共同承担动词trust的施事题元角色,共同充当句子主语,取值主格;具有同位关系的us与psycholo⁃gists则共同承担trust的客体角色,共同充当句子宾语,取值宾格。例⑬ b中的Bob与 head of our department构成同位关系,共同承担动词meet的客体题元角色,共同充当宾语,取值宾格。例⑫的虚词it与表达命题意义的从句是一致的;作为定式时态句的主语,it取值主格后,便能与配对从句共享同一个题元角色。例⑧a中的it则是在取值宾格后与配对从句共享同一题元角色。
相同的分析应该一样适用于虚词there结构。Radford(2009:292)明确指出虚词 it是一个无格代词,因为在句中它本身带有语义无解的人称和数量特征(也称为ф⁃features),处于活跃状态,所以,不需要格特征也能够进入一致关系。他认为,虚词 there与 it一样也不带格特征。Radford(2009:364)主张虚词there合并在缺乏外论元的不及物性轻动词v的标志语(即spec⁃v P)位置上,该v的VP补足语内含有一个无定性内论元。本文赞同他的这一观点,但认为他有关虚词无格的主张不成立。以例⑪ b为例,当句子结构运算到达例⑭ a阶段时,其中的时态中心语T were充当探针,可同时与虚词there和名词组five prizes两个目标成分形成一致关系,there与配对名词组five prizes都取值主格;为了删除T的EPP特征,处于较高结构位置上的虚词there移位进入spec⁃TP(即句子主语)位置,生成例⑭ b;带双删除线的表示被拷贝移位的原始成分,但没有语音或拼写形式。
⑭ a.Were there awarded five prizes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虚词there取值宾格的例子(Radford 2009:314)。 例⑮中的 expect属于例外授格动词,进入句法运算时带有未取值的语义无解人称和数量特征;充当探针时,其后面的整个不定式从句都在它的目标搜索范围之内。虚词there和与它配对的名词组several problems因为带有未取值的格特征而成为活性目标。由于探针expect具有及物性,可赋宾格,其目标成分there与several problems的格特征自然应该取值宾格。
⑮ John is expecting there to be several prob⁃lems.
为什么虚词需要结构格和题元角色呢。格是获取题元角色的基础和保证;有了格,虚词就有机会与配对名词或从句共享题元角色。由于虚词不能获得独立的题元角色,本身没有语义,如果又不能通过其它方式获得语义支撑,那么它们势必成为纯粹形式成分,无法在LF得到适当的语义解释。不能作语义解释的成分属于多余的成分,不允许进入句子结构,否则违反完全解释原则(Principle of Full Interpretation)(Chomsky 1986:98),导致句子结构运算失败。
格鉴别式要求有语音形式的名词必须有格,该要求一方面过于严格,不能解释为什么有语音形式的非论元名词性成分不需要结构格,而另一方面又过于宽松,不能解释为什么一些没有语音形式的空语类论元成分也需要格。作为一条普遍语法理论原则,格鉴别式的规定性色彩太浓,而解释性不够。可见性条件从题元角色的角度把名词的格要求分析为获取题元角色的前提与基础。本文的分析表明,格的可见性解释不仅具有经验优势,可以更有效地解释相关事实,而且具有理论价值,可以简化和优化理论从而使理论体系更加雅致。另外,主张格的可见性解释必须面对来自虚词结构的挑战。我们优先考虑的是尊重事实和解释事实。在具体的分析过程中,即使不能简化相关理论,但力图做到不增加理论负担,不使理论复杂化。这是本文希望坚守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