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遗花鼓灯中武术演进历程及当代启示

2018-11-27 08:59耿兴敏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花鼓架子武术

高 锋 耿兴敏

(1.武汉体育学院 研究生院,湖北 武汉 430079;2.安徽科技学院 体育教学部,安徽 蚌埠 233000)

新时代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赋予了新的机遇,同时也赋予了我国优秀文化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时代使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是新时代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花鼓灯作为首批国家非遗文化遗产,其中男角鼓架子与伞把子舞蹈中包含武术的影子,由于缺乏对武术内容的重视濒临消亡,花鼓灯中武术理论与技术的挖掘、整理与保护成为当代我国优秀文化传承的必然使命。

1 花鼓灯中武术的演进历程

1.1 萌芽形成期——汉代与宋代

汉代为花鼓灯武术融合的萌芽期。汉代是“百戏”发展的繁荣时期,百戏中出现了杂技、武术、舞蹈、幻术、乐队演奏等串演表演形式。舞蹈形成了在鼓和盘子上起舞的《七盘舞》《建鼓舞》,以及用舞具命名的《巾舞》,这与原生态花鼓灯在鼓上起舞的表演范式相类似,《巾舞》 所使用的巾也与花鼓灯女角兰花所使用的舞具相一致,百戏的演出不仅在民间得到盛行,在宫廷也同样受到皇室的青睐,正如武帝“元丰三年(公元前108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来观[1]。百戏的串演形式的出现与繁荣发展为花鼓灯与武术的融合奠定了基础,但此时期没有史料记载花鼓灯的产生与武术的融合,可称汉代为花鼓灯与武术融合的萌芽期。

宋代为花鼓灯武术的形成期。据凤台县志记载:花鼓灯起源于宋代。宋代是古代舞蹈演进的转折时期,在熙熙攘攘、风波丛生的市井都市生活中,典雅精致的宋词、宋画等上层文化,并无意追求浓郁迷离的诗情,而是满怀热情地醉心于满足感官的市民野俗多样艺术文化样式。民间“村歌社舞”发展空前繁盛,城里出现了专门供艺人表演的瓦舍、勾栏,节日“舞队”拥有武术、戏曲、舞蹈等多种元素相融合表达故事情节的舞蹈表演形式已经初步形成[2]。从舞蹈史来看,男角鼓架子从宋代花鼓灯形成伊始就吸收了舞队表演中的武术元素,运用武术动作来配合兰花,诠释花鼓灯的复杂故事情节。

1.2 发展繁荣期——元代与明清

元代为花鼓灯武术融合的发展期。成吉思汗建立元朝之后,为了维护政权,解决民族内部矛盾,执行统治阶级尚武强军政策,而对于民间则执行禁武镇压政策,缴收武术兵器,禁止汉民族习武[3]。禁武,限制了武术在元朝的传承与发展。人们为了满足精神文化,纷纷加入到杂剧的传习之中,作为以舞蹈为主并具有情节戏剧化的汉民族文艺花鼓灯却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具有武术元素的花鼓灯在元朝并没有被禁止,民间武术家纷纷加入到花鼓灯艺术之中。一方面,丰富了花鼓灯武术的内容与体系。另一方面,为武术家继续习练武术提供了避风港。

明清为花鼓灯武术融合的繁荣期。明清没有承袭元代的乐舞体系,而继承了宋代典型的汉民族舞蹈样式。民间百戏歌舞、杂技、武术等节目不仅在民间盛行,而且成为宫廷表演的形式。与此同时,明清戏曲的蓬勃发展,深化了舞蹈的表意功能,为提升戏曲的难度与精彩度,戏曲融入了武术、舞蹈、说唱等元素。各要素之间的深度融合,为花鼓灯的吸收与借鉴给予了源泉。明清是武术发展之大成时期,武术形成了拳种流派多样、拳风迥异、拳系林立的武术发展轴心时代,涌现了大批的武术家与著作,戚继光将军在总结军事实践与武术技法的基础上著有《纪效新书》,并记载了为提升军事技能操练的《藤牌舞》,标识着武术与舞融合的延续。政治背景也为花鼓灯深度吸收武术元素提供了条件,清代满族与贫苦民众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在清代封建君主制度与旧朝民族观念的冲突背景下,朝廷强烈禁止带有反清倾向的秘密结社。在禁教不禁拳的政策前提下,花鼓灯灯班子成为反清教会习武成员的“栖息地”,加之西方列强先进火器的强烈冲击,武术阵战军事武技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推进了武术向花鼓灯艺术的深度融合,赋予了花鼓灯丰富吸收武术元素并共同繁荣的时代盛况。

1.3 动荡低谷期——民国到新中国成立前期

民国为花鼓灯武术融合的动荡期。民国伊始,新、旧思潮激辩碰撞加剧。胡适等人主张“全盘西化”,认为物质与精神是一体的,中国在模仿西方物质文化的同时,需要追求西方的精神文化[4]。民初花鼓灯继续摄取吸收武术营养以丰富花鼓灯的内容体系,男角鼓架子中的舞蹈动作大量吸收与借鉴大洪拳与小洪拳的武术动作。民国中后期,在日本侵略战争与国共内战的时局动荡背景下,我国经济、文化受到重创,花鼓灯灯班子与武术群体组织部分成员参加到战争的队伍[5],精武会与中央国术馆等武术核心爱国组织,受到日本侵华势力的仇视与强烈打击,部分花鼓灯班被迫遣散,传承人员的流失与时代的战争背景束缚,使花鼓灯与武术的融合进入动荡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花鼓灯武术融合的低谷期,体育与艺术行政部门非常重视中华民俗艺术花鼓灯与武术的挖掘、整理与保护。正当武术与花鼓灯齐头并进发展势头刚刚展露的时候,迎来了三年的自然灾害与文化大革命,由于花鼓灯灯歌常带有低俗成分,兰花与鼓架子之间的眉目传情,暧昧动作浮夸,被 “左”派人士认定为淫秽项目,甚至连花鼓灯艺术大师冯国佩老先生也曾遭受过批斗与迫害,花鼓灯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6]。在经济社会的影响下,花鼓灯传习人为了生计,纷纷被迫离开农村灯班子去城里打工,花鼓灯传承进入低谷的消亡期。

1.4 恢复保护期——21世纪伊始至今

21世纪伊始为花鼓灯武术融合的恢复保护期。2004年冯嘴子村花鼓灯被国家文化部列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试点工程,并在安徽省蚌埠市科技馆成立中国花鼓灯博物馆;2005年,花鼓灯被列为安徽省省“861”计划和蚌埠市“3461”计划;2006年花鼓灯被评为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花鼓灯村落先后被命名为“中国花鼓灯原生态保护村”、“中国花鼓灯第一村”。国家文化部出台顶层宏观的非遗优秀民俗保护政策与经济扶持政策,省市级文化局层层落实,形成了阶梯性的保护机制。安徽省蚌埠市冯嘴子在政府部门的扶持下,建立了中国花鼓灯传习基地,申报获批了多名国家级与省市级传承人,构建了三层原生态保护圈,形成了传承人、人文环境、地理生态三位一体的基因相袭、文化相承的传承保护机制。近年来,在省市出台的“唱红花鼓灯”等口号与政策的支持下,花鼓灯发源地的淮河两岸人们纷纷响应,在外打工的玩灯人出现回乡玩灯的热潮,蚌埠怀远、淮南凤台、阜阳颍上、凤阳刘府等地逐渐恢复了旧时“百班锣鼓,千班灯”的盛况,花鼓灯成为当地民众成人礼、婚嫁、跳丧、庙会、元宵节等节事必不可少的民俗表演项目。

2 花鼓灯中武术的文化结构特征论释

2.1 外显层——花鼓灯武术的物质文化层特征

2.1.1 动作的难美性

20世纪30年代,随着日本对我国的侵略战争,体育界“体育救国”的呼声四起,土洋体育之争在南京引起了保守派与开放派的激辩,保守派认为,应该传承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而开放派则认为应学习西方的体育模式,在开放派思想的影响下,传统武术渐渐发生着质的改变,为了迎合西方的奥林匹克运动思维模式,有着深厚文化底蕴与技击内涵的传统武术套路,在吸收西方体操式的发展模式后,竞技武术在20世纪50年代应运而生,向“高、难、美、新、稳”的竞技模式发展。而花鼓灯老艺人早在民国时期便有“抵灯”的习俗,一直延续到现当代,“抵灯”比赛比的是艺人们精湛的技艺以及观众的数量,在西方体育竞技思想的影响和艺人们对难美技艺掌握的需求下,花鼓灯中小花场里,鼔架子对兰花的盘鼓支撑,鼔架子的空翻,都是对技艺难美性特征追求的完美诠释。

2.1.2 演绎的随即性

关于花鼓灯的起源,学术界众说纷纭,有夏代祭祀大禹说、《凤台县志》所载宋代起源说等,其演艺的初衷是庆祝大禹治水的功勋,以及为了庆祝丰收,所表达喜悦之情[7]。花鼓灯中“兰花”与“鼓架子”在表演中,根据现场的热烈气氛对节目进行创作,无论是表演人数较多的“大花场”,还是2到3人的小花场,花鼓灯艺人的技能水平与现场气氛决定了即兴创作的效果。据蚌埠冯嘴子生态村花鼓灯传承人冯开苗口述,舞台上表演的花鼓灯一般以小花场为主,后场小戏舞台氛围一般达不到,只有到了农村接地气演出的时候,人声鼎沸、锣鼓宣天,观众与花鼓灯艺人灯歌互动达到高潮,后场小戏接踵而来,女角兰花与男角鼓架子即兴演出,武术空翻技巧层出不穷,花鼓灯程式化表演中主要以兰花表演为主,鼓架子为辅。由于花鼓灯具有即兴演绎的特征[8],鼓架子需要根据兰花表演的即兴舞蹈动作,从花鼓灯武术动作技术体系中寻觅相协调的武术动作进行默契配合,武术动作对剧目的形体阐释具有随即性特征。

2.2 中间层——花鼓灯中武术的制度文化特征

2.2.1 浓厚的礼教性

我国被誉为“礼仪之邦”,礼教性在我国上下五千年传统文化的传承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传统礼教思想的影响下,不同的历史时期,被赋予了适应不同文化生态的礼节和道德准则,加快了人类文明化的进程。我国“礼”文化早在汉代,理论的系统化与制度的规范化就已经趋于鼎盛时期,作为传统文化载体之一的中华武术,在“礼”文化与儒家文化的熏陶与教化之下,礼教性较为鲜明。其具有典型代表特征的武德是习武之人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尊师重道、以礼待人、侠义精神以及传统收徒仪式的拜师礼节,都是礼教性的重要体现。花鼓灯艺术体系对武术动作基因的摄取不仅仅是停留在技术层面的“形”,而是“形”与“神”两元一体化的统一。在我国类似的文化生态环境系统中,花鼓灯与武术在礼仪方面进行了内在与外显的融合,花鼓灯鼓架子在武术动作表演前要对观众施拱手礼,拜四门,先后走4个不同的方位演示4个花鼓灯舞蹈或武术动作,这是花鼓灯传统技艺“正统”的行规性礼仪,这与武术所行抱拳礼对礼仪的诠释有异曲同工之妙。

2.2.2 宗法的传承性

我国由于氏族社会血缘解体的不充分而形成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范式,以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与宗庙祭祀为标识的西周宗法制度的形成,对中国的社会与政治关系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无论是“国”还是“家”都是以父家长制作为家族或政治权利的制度。宗法理念在中国古代孔孟思想的长期孕育下形成了典型的宗法伦理性范式,在“六亲”、“九族”与“三纲五常”等伦理观念下、宗法伦理结构使花鼓灯中武术元素的演绎者鼓架子形成对师父绝对顺从的社会心理。在宗法家族伦理观念的影响下,传统的花鼓灯艺人对择师与收徒有一定的礼法,无特殊情况下,花鼓灯鼓架子一生只能拜一个师傅,否则将是背叛师门、大逆不道。花鼓灯鼓架子传承有较为详实的师徒传承谱系与严格的收徒要求,在“德行”良好的基础上师父才可能原意收徒,通过师父精心的德艺教化使徒弟达到技艺的高峰。祠堂成为宗法仪式的聚集地,无论是收徒行拜师礼,还是重要的节庆日,都要在祠堂举行并对先人进行祭祀仪式。通过仪式加强内部凝聚力的同时,巩固传承了宗法的意识。由于社会的不断演变,其传承方式由传统的血缘传承演变为现在的血缘、地缘与师徒传承的相对开放模式。

2.3 核心层——花鼓灯中武术的文化精神内涵特征

2.3.1 自然的崇拜性

人类在文明开化前期,人们依赖大自然赋予的自然生活环境与社会生产基础,并同时深受大自然灾害的侵袭。人类在矛盾的生存环境中,为了祈求风调雨顺、平安丰收等实际需求,对自然界神圣的力量给予最原始的自然宗教形式崇拜。人类往往对影响自己生活的重要自然物、自然力等进行崇拜。祈祷、祭祀活动成为崇尚自然神的重要表现形式,花鼓灯便是自然崇拜活动的产物,农耕文明赋予了花鼓灯重农、尚农、安土乐天、遵守自然节奏的特征。武术最早以“武舞”的形式进行祭祀,并以不同部落的图腾崇拜与自然仿生形成的象形拳和武术动作为祭祀的重要肢体内容,自然界给予了花鼓灯与武术形成并演变的沃土,二者形成了文化的耦合体,武术被吸收成为花鼓灯的一大元素,花鼓灯武术动作中表现仿生的雄鹰展翅、打虎式,以及体现阴阳哲理的阴阳掌等,诠释了花鼓灯武术动作所蕴涵的自然与哲学规律的遵从,艺人对象形取意动作的创作彰显了对生命与自然的崇尚与敬畏之情。

2.3.2 自由的崇尚性

我国在封建社会的影响下,“包办婚姻”成为爱情与婚姻的潜在规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更是必须遵循的法度与美德,甚至在改革开放前期,在封建残余观念的迫害下,相亲对象也是相隔甚远看上一眼,便草率决定婚姻大事,封建势力的残余束缚了人们对自由恋爱的追求。封建社会对自由爱情的追逐者,往往遭遇“浸猪笼”或“郁郁而终”的下场。为了释放这种对自由恋爱追求的渴望,人们往往寄托于传说和艺术表演等非现实形式进行表达,“梁祝”传说、男女对自由爱情的追求依托于花鼓灯演绎之中。鼓架子所展示的武术动作既有阳刚性定势也有配合兰花舞蹈动作不同风格的相互融合,更好的诠释了人们对自由爱情的表达和向往,武术动作的刚猛,同时也蕴含了鼓架子不畏惧封建势力,对兰花表达爱情的自由恋爱的向往之情。即兴创作是对自由精神崇尚的具体表现,鼓架子与兰花凭借默契对剧情进行即兴演绎,鼓架子根据现场氛围与自己的状态配合兰花进行武术动作的组合表演与创新。

2.3.3 时代的咏颂性

任何一个文化产物在传承过程中都会影响当代的文化意识,同时,当代的文化意识也在不断推进传统文化形态的演进与变迁。传统文化产物花鼓灯艺术像针穿绣花线一般,贯穿于花鼓灯形成发展的历史文化脉络,传承着中国的优秀传统美德。花鼓灯的灯歌对不同时期实事事件的歌颂[9],以及武术受不同社会朝代影响的武术技术形态演变,都是花鼓灯元素的时代性显性表现。灯歌与花鼓灯中武术对时事政策的艺术化咏颂与演艺,传递了时代精神,潜移默化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花鼓灯中的武术形态是对时代文化内涵的演艺与功能价值体现,武术武德所坚守的尊师重道、感恩戴德、重礼仪、知廉耻等精神与创城的精神如出一辙,是时代性的潜在表现。花鼓灯中武术元素的技术文化内涵与精神传递,对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复兴,具有潜性与显性的双重推进作用,是花鼓灯武术发挥时代性的具体积极表现。

2.3.4 丰富的审美性

人们对民俗艺术的审美取向,受哲学文化意识形态的影响。诸子百家哲学争鸣的文化场域,对民俗形态的塑造以及审美观的形成起到主流导向作用。安徽部分地域古时分别是东周吴国、西周越国,以及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属地。其文化延续性一直影响着人们对花鼓灯技艺形成与观赏的美学审视。楚地是道家的发祥地,尚日神、方位尚东,男角鼓架子对武术动作血气方刚的演绎,是对楚文化尚“阳”审美特征的凸显。鼓架子配合兰花的即兴表演,既显现了儒家文化的“仁爱”与含蓄谦让,又强调了道家道法自然的“无为”理念,彰显了含蓄内敛与崇尚自然的审美情趣。吴越文化体现温婉、阴柔取向,鼓架子通过面部的喜悦表情以及手花定势过渡动作等对阴柔思想的诠释,正是对传统文化中庸思想的表达。鼓架子与兰花在小花场中“一进一退”、“一扑一闪”对男女之间情怀的传情和逗趣是对传统哲学阴阳学说的表达。鼓架子表演的走位及动作路线的非圆即弧的规律是对传统文化审美“圆”的展现。伞把子,借助道具伞结合武术动作演绎花鼓灯,洒脱的动作彰显了“人伞合一”的整体哲学思想。当代人们更加追求精神的文明化,对武术的技击的功能诉求逐渐退化,人类追求改造、超越自然的审美,通过鼓架子对武术跳跃、空翻、地面等动作的呈现,满足人们的审美心理。

2.3.5 民族的包容性

纵观世界四大文明古国,我国是唯一一个历史没有断代,且具有多个民族文化底蕴丰厚的国家。在我国多民族的历史进程中“和而不同”始终贯穿于古今文化脉络体系之中,甚至成为当代我国外交政策的遵循的文化精神理念。早从先秦文化的轴心时代伊始,诸子百家就将“道一元论”的哲学观作为各家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在海纳百川的“道一元论”的孕育下,各家在博采众长的前提下各抒己见,体现着“和而不同”的文化观。汉族是我国民族的主流文化,受汉朝周边国家匈奴、西域的文化影响,加之元朝、清朝封建统治的文化入侵下,汉民族文化始终扮演着吸收外族文化,并汉化外族的角色。作为汉民族舞蹈最具代表性的花鼓灯,在吸收外族舞艺的同时,逐渐将锣鼓、民歌、戏曲、说唱、杂技、武术等元素吸收到花鼓灯中,并将武术融入到舞蹈演艺之中,虽然舞蹈来源于生活,而武术来源于技术,但二者在“和而不同”的观念孕育下,进行了巧妙地融合,使得花鼓灯中男角鼓架子在武术动作表演时除了定势动作要刚猛外,其余均以柔美的舞蹈动作与步法来配合兰花,通过艺术情节与形体语言的表达来诠释花鼓灯的情感之美。花鼓灯中的武术动作不但包含汉族拳种动作,而且吸收了回族等民族的拳种动作,如鼓架子武术动作中汉族拳种少林拳的扑步拍地,回族查拳里的并步对拳。鼓架子中的小鼓架子定势中南派拳法的演绎,以及大鼓架子北派拳种定势动作的演绎,是花鼓灯武术有容乃大文化包容精神的完美诠释。

2.3.6 强烈的竞技性

无论是远古时代,人类为了争夺食物和异性所进行的搏斗与厮杀,还是现今以法治为制约,所进行的市场化竞争,无一不体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定律,从古至今竞争已经成为推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催化产物。在竞争强烈的社会文化熏陶下,花鼓灯与武术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竞技模式,并且贯穿于历史变迁的每一个时期。“抵灯”是花鼓灯为了竞技所特有的竞演活动,每逢春节、正月十五、清明节、庙会等重要节日都成为花鼓灯“抵灯”活动的主要契机,花鼓灯传习所、涂山禹王庙会、长淮卫庙会、龙亢三月三庙会、五河清明庙会等民俗活动都为花鼓灯的“抵灯”展演竞技提供了场所。“抵灯”会上各位艺人都不服输,非得比出高低不可,花鼓灯兰花比的是婀娜多姿、鼓架子比的是舞蹈与武术动作的刚柔并济,为了获胜,鼓架子们通常会用武术中的一些跳跃、空翻等高难度动作,作为取胜的筹码,达到艺术竞技的高潮,博得观众们与艺术家们的心理认同。对技艺精益求精的追求与演艺默契的配合,塑造了花鼓灯中武术的演绎者鼓架子“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良好品格。

3 花鼓灯中武术元素的开发与现代化融合传承路径启示

3.1 文化主体性的突显

在改革开放世界文化交融的历史进程中,常常出现“左岸偏左、右岸偏右”的极端文化观念。左岸之人对外来文化不假思索盲目崇拜,崇洋媚外成为时尚。右岸之人则对中国传统文化过度自信,甚至将我国传统文化立为世界文化之最的过度自负。正如土洋体育之争的历史再现,中体西用赋予我们在文化传承中要充分发挥文化的主体性,花鼓灯中的武术要主动地去寻求迎合现代文化的融合点,以本土文化为主体来创构文化发展的新路径。创新传承新路径的开辟要求花鼓灯及武术元素融合突显其文化特色。在突显本土文化特色的前提下,深入了解受众的文化背景,创编易于受众接受并认同的跨文化剧目。花鼓灯在创作时要充分考虑汉民族的民族性、肢体表达故事情节的叙事性,以及武术技术所体现的五行、阴阳、八卦等古代哲学的文化性,根据叙事逻辑将剧目分为多个递进的主题,用花鼓灯与武术的融合进行渐进式的肢体情感表述。借助花鼓灯与武术元素文化载体,向世界展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魅力。

3.2 美的艺术化呈现

无论是潇洒飘逸的中国书法,还是意蕴浓厚的中国书画,中国传统美学都赋予了由形写意的表达方式,而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花鼓灯与其中的武术技术同样运用动作形体通过体悟来描绘所表达的意蕴之美,结合演绎主题的编排,来表达诠释动作之美、意蕴之美以及意境之美。动作塑造的空间美,视觉效果直观且立体。鼓架子对武术动作的演绎要合理利用三维空间,在配合兰花时要充分发挥人体垂直轴、冠状轴、矢状轴的动作维度,在艺术表现上展现上盘鼓、中盘鼓、地盘鼓的空间之美[10]。花鼓灯中武术动作的艺术化演绎要弱化技击,彰显用形表意的抒情之美。鼓架子的武术动作要根据锣鼓点的韵律配合兰花舞蹈,表达鼓架子武术动与静、刚与柔的韵律之美。在动作之间的细节衔接艺术处理上,花鼓灯鼓架子要借鉴现代舞蹈的艺术化表达方式,运用花鼓灯舞蹈动作进行紧凑的艺术化细节处理,展现动作衔接微妙之美。动作艺术化的呈现要以传统文化美学样式为指导,“圆”是我国传统艺术美学的最高境界,花鼓灯鼓架子武术的步法、动作形态、动作轨迹、动作路线、行为意识是对圆文化的完美演绎与诠释。在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传承中,只有符合人们审美且具有文化样式韵味的传统艺术表达形式,才能使优秀传统文化历久弥新、韵味无穷。

3.3 传统与当代的融合创新

原生态花鼓灯禀赋着传统的农耕泥土气息,既包涵着人类优秀的传统文化底蕴,也存在着“低俗”的灯歌与剧目,使其在发展传承中几经起伏,在新时代的文化传承中,我们要找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点,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在现代化的融合中,花鼓灯中的灯歌与音乐进行了变与通。灯歌歌词在保留传统民族精神特色的基础上,融入人们现代生活息息相关的元素,传达人们易于接受的时代精神。音乐伴奏在我国锣、鼓、镲、小锣等传统民族打击乐的主旋律上,融入钢琴、手风琴等交响乐与爵士鼓乐的成分,得到了从变到通的升华。武术作为花鼓灯中重要角色鼓架子舞蹈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度的创新能够提升花鼓灯的演艺效果,丰富花鼓灯语汇体系。在花鼓灯锣鼓奏乐编排中可运用武术动作定势动作与打击锣鼓等乐器节奏融为一体,呈现形体与声乐融合一体的多维之美。舞狮与花鼓灯同为我国优秀传统民俗项目,二者主要以锣鼓为音乐背景进行演绎情节,并且舞狮的引狮员与花鼓灯中鼓架子的舞蹈动作都主要以武术为主,对二者的融合提供了条件。《四姥爷》是传统与现代元素完美融合的创作经典剧目,花鼓灯中融入了舞狮的内容,引狮员空翻的轻盈飘逸,以及武术动作的刚猛诠释,赋予了花鼓灯鲜活的生命力。男角鼓架子的舞蹈动作时而与女角兰花协调呼应,时而刚猛的武术动作与引狮员相互应和,微妙至极。武伞把子在花鼓灯大花场中,运用灵巧的空翻与铿锵有力的武术动作定势将兰花与鼓架子引入到舞台,融入灯光音乐特效,来诠释丰富的花鼓灯武术文化饕餮盛宴。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我国从上古《干戚舞》的出现伊始,就存在武舞融合的影子,不同的时期受到各时期文化生态的影响,武术与舞蹈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融合。任何事物的融合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必须辩证的梳理二者的关系,才能在不破坏本来属性的基础上传承与创新。通过对武术与舞蹈史的考究,推理出独具汉民族舞蹈特色的花鼓灯与武术融合的萌芽形成、发展繁荣、动荡低谷与恢复保护期的分期。从文化的三层次对花鼓灯中武术演进的文化变迁特征进行深入审视,最终认为在物质层面,呈现出弱化的攻击性、动作的难美性、演绎的随即性特征;在制度层面,突显出浓厚的礼教性、宗法的传承性特征;在精神层面,表现出自然的崇拜性、自由的崇尚性、时代的咏颂性、丰富的审美性、民族的包容性、强烈的竞技性等特征。在呼吁中国传统文化回归与复兴的新时代转折点,必须正视在历史乡土社会演变中民俗项目的发展特征,审视当代人们的实际需求,在传承优秀中国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守正开新。

4.2 建议

花鼓灯中武术的开发与现代化融合要走文化主体性突显、美的艺术性呈现、传统与当代融合创新的新时代发展路径,以达到丰富非遗理论与技术体系,促进非遗花鼓灯保护与传承的目的。时刻以人民为中心,开发具有传统文化特色底蕴与现代元素融合创新服务于大众生活的新时代路径,将花鼓灯与武术融合打造成具有中国特色品牌标识的传统文化符号,向世界展示新时代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切实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文化使命,增强我国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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