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辉
(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0632)
近代女子体育的兴起和发展是清末以来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极具革新意义的一个部分。相较于男子体育,女子体育的发展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境:它首先需要解放原本遭受种种束缚的女性身体,再把原来主要以家庭为活动场域的女性藉由现代体育带入大众视野,从而丰富其社会角色内涵。在这个过程中,对女性身体的重塑就成为重要的前提和基础。
学界对近代女子体育史的研究,已有相当成果。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切入视角不同,研究的重点领域也不一样。以体育学为背景的学者对近代女子体育的研究,切入点在近代女子体育运动,主要进展在近代女子体育运动内容、理论、制度体系等领域。而历史学背景的学者往往将近代女子体育的发展放在一定的历史语境中进行讨论,更多地关注其发展进程中体育与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关系。
学界已有对近代女子体育观的研究,大多强调和凸显了近代女子体育观念背后的时代烙印。而体育事业以身体的发展为前提,身体应是近代女子体育不可回避的起点。为了达到将女性纳入现代体育的目的,倡新者如何重新塑造了全新的女性身体来完成女子体育的启蒙?这样的重塑对女子体育和女性又产生了怎样的互动?在这个过程中,从女性“身体”所体现的内涵变化这一视角来观察近代女子体育的发展,不失为一个仍可深入且饶有意味的课题。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晚清至民国时期的女子体育观,试图通过这一时期媒体、社会舆论对女子体育的讨论,以及政府和民间人士推动女子体育行为背后的观念,来研究这一时期女子体育对女性身体的观念重塑,兼及现代女子体育发展过程中女性形体美的观念变迁,及现代体育带来女性社会角色变化等问题。
倡导女子体育的宣传者们一开始就意识到,女子体育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解放原本遭受种种束缚的女性身体。因此,晚清至民国时期,对女子体育的倡导一直伴随着对束缚女性身体旧俗——缠足和束胸——的批判。
由于缠足伤害女性身体,且直接制约女性的身体活动范围与能力,因此,缠足首当其冲地遭到宣传者们极其猛烈的批判,甚至被指为女子无法从事体育活动的罪魁祸首。有论者指出,其实我国古代女性也经常参与蹴鞠、射箭等传统体育活动,然而,“不幸于唐代发明缠足之风,女子就不免就成了一部分的废人。”[1]确实,缠足束缚了女性的双足,所产生的“节步”效果,使女子困在家内,直接妨碍了女子从事体育活动。“女子受数千年恶习之束缚,以弱不胜衣,足不出户为女子之箴规,直无体育之可言”。[2]而清末较早创建的新式女子学校,大多公开拒绝缠足女子的加入。1899年,我国第一所女子学校经正女学规定,拒绝招纳缠足者。1908年,上海创办的中国女子体操学校在其招生广告中就申明,报名者须为“文理粗通,身体强健而不缠足者。”[3]
对束胸的批判虽远不及缠足,但束胸对身体的束缚类似缠足,直接造成对女子从事体育活动的障碍,也成为倡导体育的宣传者们指责的对象。时人在提倡女子体育时这样说道,女同胞们应当完成的第一步工作应是“身体解放”,“即妨碍女性身体发育和身体健康的两大障碍:缠足和束胸。”[4]他们认为,束胸与缠足一样,同样阻碍了女子从事体育活动。1915年,沈维桢在《论小半臂与女子体育》一文中这样批评束胸,“阻人天然之发育,从事体育运动首要障碍的而害生理之甚者也”,指出束胸内衣“过于紧小,不但运动不便、肺部不舒、血液不易流通、呼吸不易畅达”。[5]
此外,宣传者们批判时人推崇女性“瘦弱”的形体观,试图在审美层面瓦解束缚女性从事体育活动的观念体系。
中国女性以何为美?不同时代标准略有不同。清代大众对女子形体“瘦弱”的推崇,成为主流。民国时期,广州报纸刊载时人的美人标准,其中这样写道,“小,耳欲其小,乳房欲其小,足欲其小;细,发欲其细,腰欲其细”。[6]有论者从小说图画中总结国人对女性形体的审美观道,“吾国称美之风,于小说图画中可得而见焉,不曰娇怯柔弱,即曰袅娜骨力,曰弱不胜衣,所以形其体之瘦也。曰随风而去,所以显其体之轻也。描写美人之性情,不曰妩媚喜笑,而曰工愁善病。”[7]文中的“小”、“细”、“瘦”、“轻”、“病”大致可以总结时人所推崇的女性形体美的主要特征。
在女子体育的倡导者们看来,上述观念正是女子体育发展的窒碍。曾任国立北平女子大学体育系主任的高梓认为,最影响妇女体育发展的,“第一就是病态美的感念,女子总须带几分病或弱的样子才算美”。[8]清末时曾往日本留学学习体操后归国的汤剑娥女士,以其全新的学识,已经无法认可这种柔弱病态的美,她这样说道,“我国向以身之细长者称为美人。自某方面观察,此等体格,非不能称优美。若自教育上观之,实柔弱之姿势也、不自然之姿势也。况美学发达之今日,断不能以此种体格为美之标准。”[9]《女学报》主编陈撷芬在其所作《论女子宜讲体育》一文中详细阐明自己不同于时人的形体审美观:“夫誉人之美必曰色,色之润泽洁白与否,全视其血,体气强,血管利,则其色白且华,否则焦黄枯涩,人人病容,徒以脂粉掩之,转增丑耳!其次则曰姿,举止大方,动合天则,姿之美也。原于素养,非可娇饰,若乃龋齿那个折腰以为媚,矮矮委靡以取怜,正人君子,鲜不厌之。”[10]时人推崇的“病容”在陈撷芬的眼里,已经成为招人厌的“丑”。而她所持形体美的新标准是这样的:“体气强,血管利”,“色白且华”,“举止大方,动合天则”,且这种美只有体育活动才能获得,即“必人人皆知非体育不能美”。
在批判束缚女性身体的旧俗和“瘦弱”形体观的同时,女子体育的倡导者们同时对女性身体进行新的构建。在外患频仍,时人普遍具有强烈忧患意识的背景下,结合女性的生育功能,女子体育强调体育是为了养成强壮的身体,担起救国的重任,从而使女性身体担负起前所未有的国族使命。
自清末以来,多次对外战争的失败使国人普遍感受到强烈的民族危机。甲午战败后,部分先进的知识精英从民族危亡的高度关注国家命运,借用西方传入的医学知识和体育思想,从优生学的角度强调女子体格强壮才能生育强健的国民,才能扭转贫弱的国家和民族现状。严复指出,基于女性具有男性不能取代的生育功能,因此,女子必须通过体育锻炼达到强壮体格才能培养健壮的人种。“盖母健而后儿肥,培其先天而种乃进也。”[11]梁启超在他的《变法通议:论女学》中大力倡导女生学习体操,才能生下“筋力强壮”的下一代。[12]部分受新学影响的新式知识女性持同样的观点。从日本留学回来,十分喜爱体育活动的秋瑾曾道,“强国强种全靠女,家庭教育尽娘传”。[13]广东女学堂学生张肩任在《女子世界》发表《急救甲辰年女子之方法》一文道,“且女子者,文明之祖也,国民之母也。其干不强,未有其枝茂实者,故女子之体魄一弱关乎全国人种之问题。”[14]张肩任所撰文章标题中的“急救”二字体现出的急切心情,正是清末知识分子强烈忧患意识的真实写照。
清末知识分子的忧患意识源于当时国力的贫弱,因此,倡导者在宣传女子体育的过程中,大多用“强”这个字眼形塑了女子身体的新形象。梁启超倡导女子体操时说道,“以为必如是,然后所生之子,肤革充盈,筋力强壮也。”[12]著名的近代女权运动人士金天翮(又名金一)在其著作《女界钟》中认为女子教育就是要将女子教育成“体质强壮,诞育健儿之人”。[15]面对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女子体育的倡导者们还将欧美女性的体型宣传为“强壮”型,作为对国内女性进行体育宣传的榜样。“遇白色之种族,无一不雄伟壮大,精悍猛鸷者”。[16]“姊妹们看看这般女子,同我们一样的身体,为何我们这般虚弱,他们这般强健,他们面上那样丰润带着血色,眸子那样活动含著生气,胸部那样广阔,骨盆那样坚大,脊柱那样正直,脚步那样齐整。”在详细描述了西方女性的强壮体魄外,该文论者最后的结论是,这样的女子“生下来的儿童,又个个活泼强健,体干结实,这便是人种发达的原因。”[17]
20世纪2、30年代,在新政权建立和新的民族危机刺激下,女子体育更是赋予女性身体以民族复兴乃至抗战救国的新使命。1927年,著名近代体育先驱张汇兰女士在第八届远东运动会前发表言论道,“此种大规模运动目的,不在得锦标,乃在唤起民众,欲雪我国“东亚病夫”之耻也。欲谋改造中国,须以普及女子体育为先”。[18]此时,“民族体格复兴”的口号也被提了出来,且一再强调女子体育在民族体格复兴过程中的重要性。“民族复兴,往往指民族文化之复兴,民族经济之复兴,及民族自卫力量之复兴,而不知尚有基本之民族体格之复兴一端在也。欲讲民族体格之复兴,固不外提倡体育,欲提倡体育,尤须注意女子之体育。”[19]1936年,上海市体育场主任王复旦在东南女子体育师范学校演讲,指出占人口一半的女性“在现今国难重重的环境之下”,应担负起复兴民族的责任,王复旦反问道,“(女性)人数虽多,体格却非个个健康,这种不强健的女性是否能担负国家一半的责任呢?”[20]在晚清民国这个外患频仍,国难重重的特殊时期,强种救国始终是女子体育赋予女性身体的重要使命。
近代女子体育的倡导者们在将国族使命赋予女性身体的同时,亦对女性身体进行新的审美构建。或许他们也认识到,泛政治化的国族论述毕竟与女性,尤其是普通女性相去甚远。美的问题才是女性关注的重点。为与推崇“瘦弱”为美的形体观相抗衡,趋新者们借用西来的健康观念,对女性身体构筑以健康为美的观念体系。
清末较早出现的女子体育活动大多以健康为共同宗旨。1898年,具备西学背景的知识分子经元善、梁启超、郑观应等在上海创办我国第一所女子学校经正女塾,其办学宗旨就是“发展女子身心健康”。1902年,上海另一女子学校务本女塾成立,该校后来建立运动会,宣布要以“运动游戏,活泼身体,健全身体”为宗旨。而针对女性身体被传统旧俗缠足、束胸等束缚的现状,女子体育所倡导的健康观念的内涵首先就是身体的自然发育。广东体育专门学校的劳任廷曾批评缠足和束胸妨碍女性身体的自然发育,“至于她们的本身究竟是什么?怕也不晓得哩。……究竟束胸对于自己的发育有妨碍否?对于自己的身体有危险否?她们像沉沉醉醉地睡在梦中,简直不晓得哩。”[21]该文批评缠足和束胸对女性身体的束缚妨碍了女性身体的自然发育,呼吁女性恢复自己的“本身”即身体的自然形态。1907年,清政府颁布《女子小学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女性终于获得学校教育的权利,且女子学校教育一开始就关注了女子体育的健康功能。《女子小学章程》规定女子教育的宗旨为,“女子小学堂以养成女子之德操与必须之知识技能,并留意使身体发育为宗旨”。女子小学教育设必修课女子体操,其宗旨是“使身体各部发育均齐,四肢动作机敏,咸知守规律,尚协同之公义。”[22]
民国初年,对女子体育的宣传逐渐由“强种救国”的“国族论述”,逐步发展出新的“健康美”的宣传思路。为了吸引爱美的女性投身体育活动,倡导者在宣传体育带来健康的基础上,不失时机的将健康与美联系起来,以健康美的审美观念对女性身体进行形塑。一位作者署名“新石”在《妇女时报》上发表文章“运动与美人之关系”,一方面引介欧美女性的形体美观念,同时大力肯定女性运动对形体美的积极作用。文中道,“欧美美人……丰体润颊,体则肥艳,态则轻盈。彼以何术而致此哉?运动是也!”。文中说明欧美妇女常年练习体操锻炼身体的情况后,强调体育锻炼对于女子保持青春和美貌的重要性:
“年华易逝,青春不再,对镜殊为堪怜。苟能于年富貌强时注意于运动,则常春自有术也。夫所谓明媚红润美人,色也。好花畏风,艳叶忌霜,能持久乎?惟能致力于运动体操者,则艳貌常存,风光久保矣。吾手是编以劝女界之注意运动,非独为健身的,实含有审美的意味也。美人,美人,其勿河汉斯言。”[7]
文中这句“女界之注意运动,非独为健身的,实含有审美的意味也。”意味着近代女子体育对女性身体的构建从强种强国的国族使命转向女性更为关注的审美命题。
值得注意的是,民国时期,时人构筑的“健康美”的内涵除了青春和美貌,更以其体育精神而包含一种人格上的美。国民政府教育部体育委员徐致一曾提议将“养成健康美之观念”列入教育部的体育实施方案,他这样解释“健康美”道,“健康美的解说,并不专指体格体力体能而言,表示在外面的美,如精神充满,气色华润,态度愉快等;以及含蓄在内心的美,如性情温和,见义勇为,不畏艰苦等,皆与健康有关,一个人的品格能修养到这部田地,你说美不美呢!”[23]《玲珑》杂志这样描述在运动场上运动的女子的美道,“在青草铺满了的运动场上,我们常常见到女子在跳着跑着。健美的,黑黑的女性,是以前没有见过的。她们那种刚毅的,忍耐的,勇敢的精神,是会使男子惊服,会使她们的柔弱的同性见了羡慕。”[24]在这里,“健康美”已经不仅是形体的美,更是彰显“刚毅”、“忍耐”、“勇敢”等精神而体现出人格上的美。
晚清民国时期为我国近代女子体育兴起的重要时段。女子体育思想尽管肇始于欧美现代体育,然其发展却受制于国内特殊的时局与女性状况,形成彼时独特的女子体育观。
在外患频仍的时局下,倡导者们以“强种救国”为目的对女子体育的宣传,显示出近代女子体育的启蒙深受民族主义思潮影响。晚清时期,因抵御外侮,近代民族主义兴起,并在后来我国的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发生广泛的影响。“强种救国”的女子体育观正是近代趋新人士利用民族主义对女子体育的重新构建。近代社会生活的泛政治化由此可见一斑。此外,近代女子体育的宣传夹杂着这一时期新兴的男女平权观念,有益于女性身体的解放与人格独立。对缠足、束胸等旧俗的批判具有浓郁的“解放”女性身体意味,而在批判当时推崇女性“瘦弱”形体观的过程中,不少论者尖锐指出,变态的瘦弱审美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女性为取悦男子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而近代女子体育对女性身体所进行的健康美的审美构建,便包含了男女平权、女性人格独立的内涵。“我们在运动场上看见一位有健康活泼的身体的女子,充满了奋发有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羡仰。这种令我们起敬令我们生爱的健全体格,便是女性美的真正表征。”[25]
晚清民国时期独特的女子体育观表现出清晰的时代性,也使得近代女子体育的发展因社会与时局的掣肘而呈现出如下特征:现代体育观念源自欧美,其倡导者主要为深受西方影响乃至曾接受西方教育的新式知识分子,因此,上述女子体育观以趋新的新式知识分子为主体。这一时期,女子体育仍主要存在于少数较开放的沿海及通商口岸城市,且主要依靠学校教育中的体育教学及一些大型体育赛事而逐步推广。女子体育的观念回归强身健体的本位,女性从事体育运动普及于社会大众,仍有赖于社会环境和社会整体力量的时移世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