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在税务风险管控中的应用前景与挑战分析

2018-11-25 15:29
商业会计 2018年19期
关键词:税务机关纳税人税务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400021)

进入21世纪以来,突飞猛进的互联网技术带来了海量的涉税信息并呈现爆发式增长,实时、高效、准确地收集、分析涉税数据,有效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与效益以维护国家财政收入来源稳定是税务风险管理面临的重大课题。目前,海量的涉税信息分布在政府部门以及各类交易所、交易平台等众多交易中心。税务部门主要通过纳税人自行申报以及税务部门内部管理等渠道采集相关的涉税信息。在部门利益的藩篱下,由于税务部门与非税部门间相互协同性不强,共享力度较弱,涉税数据信息呈现“孤岛”想象。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依托信息化技术提升税务风险管控效率和效益,实现税收治理的目标显得愈发迫切。区块链技术为实现税收治理的目标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账本构建实现实时共享数据的新型数据库,极大地缓解了征纳双方涉税信息不对称的局面,高效率、高效益地防止税收管理风险提供具有比较优势的途径。

一、区块链的技术原理及应用优势

(一)区块链的技术原理。什么是区块链呢?简单来说,区块链通过块链式数据结构建立的分布式账本系统,记录入该账本的数据区块采用分布式技术在全网参与节点中存储数据、在节点与节点之间直接传输并通过共识机制和数学算法加密保证的防止篡改和杜绝伪造。区块链技术根据其设计理念具有去中心化、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全网可见并可追溯其来龙去脉的信息、数据可信等特点。区块链技术开发者对区块链技术结构分为了数据信息层、网络传输层、网络共识层以及智能合约层和网络应用层等。

1.数据信息层——创设数据区块、构建最基础的数据单元并相互链接,对最基础的数据单元加密和记载时间信息。在区块链技术中,采用“区块(block)”的形式记录经过验证的、发生的价值交换的所有信息并以链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形成区块链数据库。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中采用“区块(历史记录)+链(全网验证)=时间邮戳”的结构将全系统的全部数据存储在各个节点,数据库的历史信息得以全部呈现。 因此,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新型数据库中记录的全网参与者之间的价值交换的数据信息,都能查询其发生的历史过程并追溯至最开始的信息并能得到准确的验证。区块链数据库记录的信息需要所有的参与者对每个区块验证后记账,数据库杜绝篡改和伪造。

2.网络传输层——区块链数据库的运行机制,包括网络参与者在网络间分布式建立网络机制、数据在网络间的传输机制和数据信息在节点间验证机制等。区块链技术作为互联网参与者的公约,将源代码向网络参与者开放并强调去中心化,在交易过程中,网络参与者之间在进行价值交换时,将交换信息在全网络中进行广播,在通过全网参与者确定信息数据真伪后,交易节点予以记录并同时记载交易发生的时间后生成数据区块后传输给数据库系统的各个参与节点,让各个节点均以存储并让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都实时更新。

3.网络共识层——共同维护的记录规则,区块链技术采用数学算法、“非对称加密”的加密手段,在区块链节点之间确立共识机制。在区块链数据库中,交易双方需要遵守的协议条款和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数学算法的形式体现,在电子设备之间建立互信,以电子技术担保而非具有中心作用的第三方机构来建立相互信用。在信息领域数据的“双花问题”“拜占庭将军问题”都得到很好的解决。

4.智能合约层和应用层——在区块链的底层架构上建立起智能合约,通过各类应用条件的脚本程序、各类算法和智能合约机制实现使其具备了可扩展性的特征,具备可编程特性的基础,实现在各种场景的应用。

(二)区块链的技术的核心技术及应用优势。区块链技术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通过“块+链”的数据结构,构建的验证系统难以被攻击破坏。在系统内,各参与节点之间彼此不需要熟悉和了解,确保在该数据库中记录的一切数据信息都不是伪造的,可检验的。参与节点还可以根据实际应用场景灵活地设计可执行的应用程序。区块链技术可以形成具有完整的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并可以追溯、去中心化结构、安全的信任机制以及智能合约机制等核心技术应用于现实生活,具有强大的应用优势。

1.“区块+链”的数据结构保证数据能完整记录和追溯并不可篡改。区块链核心技术之一就是通过对数据库结构进行创新,解决如何构建严谨的数据库。区块链技术通过区块的形式并按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将已发生的所有价值交换活动予以记录,每个数据区块中通过包含的其前后区块的ID信息,从而追溯到最开始创立的节点,让该交易链条体现全部的历史交易信息。“区块”+“链”展现了数据库的完整历史并让参与的所有节点验证后记账,数据库的信息禁止篡改和防止伪造。验证任何事情是否存在就变得相当容易并可以通过链式结构追溯至最初发生的交易,逐步验证其真实性。在区块链数据库中,数据伪造和篡改将变得不现实。

2.区块链使用去中心性化的分布式结构,保障数据安全并节省大量的中介成本。区块链技术采用 “区块+链”模式构建新型的数据库,并采用点对点技术在网络参与者之间直接进行数据信息交换,中间不再通过中心机构的转换。在对等网络技术环境中,参与的用户节点既是交易的参与者,又具有中心服务器的职能。在参与者需要交换的资源和需要提供的服务全部备份在网络中全部节点上,无需中间媒介,在节点与节点中间就直接实现数据的传输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在这种环境下,网络数据库的部分端口遭受攻击并受到破坏的情况下,对网络数据库的其他端口的影响很小甚至没有。区块链技术通过链式结构的安全防护模式来为数据安全提供保障。同时,通过共识机制对记录在网络数据库的信息需要得到全网络参与节点的公共验证并均予以认可的情况下,才能确认数据的真实性,网络节点之间的价值交换信息也才会在区块链数据库予以记录。根据以点对点技术为基础构建的网络层传输协议,在区块数据信息在数据库中记录后,区块数据由参与的单个节点在没有中介机构的支持下,直接发送给全网其他参与节点。信息盗取者就不能通过特定传输途径来盗取或破坏其他节点的数据信息。区块链数据库对数据采取实时记录并在参与的每个节点不间断的即时更新,数据库的安全性得到极大的保障。

3.区块链使用的非对称加密技术可实现去信用化。参与区块链数据库的各个节点彼此不熟悉,但是区块链中记录的数据信息,都会不予置否的采取信任态度。那是因为,建立在以数学算法表示的共识机制和“非对称加密”的密码学技术为基础的区块链技术,使网络参与节点不会对对方产生怀疑态度。在以前中心化模式的环境中,交易主体在进行交易前需要提供自己身份的证明信息。在区块链网络系统中,各个节点是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不在存在中心节点的角色。这就是说,在交易时,要让全网参与者都要相信自己“我是李四”,我们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并且还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至于泄密。非对称加密为此诉求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其他参与者就无需对交易对方进行信用调查,第三方中心机构也无需对双方交易进行担保或提供证明,就可促使双方顺利的完成交易。区块链技术依靠严谨的共识机制和“非对称加密”的密码学技术,同时还全网认证,让交易中达到去信用化的目的。区块链数据库的数据具有高度的可行性。

4.智能合约机制。智能合约本质上是网络参与节点之间执行的一种以电子化形式存在的协议,通过数字代码形式定义交易双方的权责利,以计算机代码的形式预先将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写入计算机系统。当交易双方约定的一个或几个条件满足时,计算机信息控制系统自动执行合约条款并禁止修改,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就不容怀疑,同时也保证了合约被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实现直接交易而无需中介作用的目的。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根据新环境、新情况自行设置合约内容,无法预见的交易模式或新的交易也能在区块链系统中处理,保证了区块链技术在未来的推广应用永远保持其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区块链在税务风险管控应用的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海量的涉税信息给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利用包括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管理水平。

(一)涉税信息数据的安全受到挑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以纸质为载体记录的纳税人的交易信息、占有的资产信息以及据此产生的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数据正在被各类电子合同、财务软件生成的电子财务信息所取代。电子化数据的特征相对于纸质化数据存在很大的差异,由于在计算机系统中,电子数据被篡改的难度不大并且无从知晓被篡改的时间记录。同时,电子数据也非常容易复制并且付出的成本极其低廉甚至是零成本的。在互联网中,电子数据极其容易传递造成数据泄密。在信息化的环境中,亟需可靠的信息技术手段验证和防止泄露电子数据信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可靠性。

(二)涉税信息数据质量难以满足税务风险管控的需要。税务机关获取的税务信息数据与纳税人真实发生的交易,始终存在信息不一致,是税务风险管理面临最头疼的事情。在纳税人的税收生态环境中,企业经营中的各种内外部因素及其相互影响生成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流、税务信息流是税务风险管理需要掌握的原始数据。但是,税务部门主要通过纳税人的自行申报获取,来源单一,未能实时共享包括工商、国土、银行等部门以及诸如交易所等第三方机构的涉税信息,同时,纳税人填列的税务申报表及其相关的附列资料所要求的内容并不完整,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会受主观意识或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存疑。税务机关分析和加工这些涉税信息数据为税务管理管理提供决策,就会存在很大偏差。一方面导致税务机关对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事件和过程进行全生命周期的非静态的监督、控制机制的缺位。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环境下,税务机关只能在风险发生后采取相应的补救性措施进行处置,造成对税务风险预防措施缺位、主观能动性不够的局面。当区块链技术广泛地应用在社会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以后,将纳税人的产、供、销以及享有的资产及其变动的涉税信息数据在纳税人、金融机构、税务机关等信息相关者之间实时共享、透明并不可篡改和可追溯,将充分解决数据被垄断和割裂的问题以及数据“孤岛”现象。在税务风险管理中,税务机关就能比较轻松地在区块链数据库中实时获取准确的、真实的、完整的税务信息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追踪,查询到数据库记录的每一条涉税信息数据在什么时间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三)实现风险监控管理的智能化、自动化,提升服务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未来在物联网领域中广泛推广区块链技术后,通过区块链+物联网+互联网的整合协同,每一件商品从生产出来到进入仓储、物流、分销、零售等所有环节,其信息都能够被采集和应用。税务部门可以对涉税信息全面掌握,而不必依赖中心化模式管理的电商中心、交易中心和清算、物流中心等掌握的数据,第三方数据将被拓展为“全社会数据”,成为真正的海量数据,其与税务部门相关的都会被实时监控,特别是大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如果能实现“税务认证”,则大企业管理会更加高效、严密和自动化。除了直接与税务部门相关的涉税业务以外,海关、国土部门招投标开展的土地出让等其他行政机关的业务,都会对税收收入带来直接或间接影响。在当前的工作中,这些数据都需要部门间协调、沟通,通过协税护税或者涉税数据平台来完成,具有沟通协调的代价大、时间长、数据未能充分利用等问题。而加入区块链技术,无论是纳税人还是政府部门,分布式数据将具有可信、不可删除或非法更改、易校验等特点,可以直接应用在纳税人申报信息中,无须再次评估核查。

(四)提升阳光执法与税务公开,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税收执法风险是税务风险管理必须研究和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区块链技术,将税务机关的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数据与区块链网络数据库进行实时同步,让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接受区块链的所有节点监督,让税务机关在阳光下执法。目前,税务信息化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纳税人能够方便地查询涉税事项和获取税务机关公示的涉税信息,但从技术角度看,在内部权限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权利存在滥用或擅自使用的可能,篡改税务管理系统中的涉税数据信息,因税务部门收入压力对国家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等。通过区块链技术,税务机关的税务执法行为以区块的形式并将发生时间等详细内容计入区块链数据库并禁止篡改数据信息。根据该记录,税务机关督查人员或上级税务机关能够清楚地对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做作穿透式监督管理。税务部门违规将和纳税人一样,随时可能被发现和纠正。同时,纳税人节点对记录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数据是否真实进行检验,使得税务机关在阳光下执法,更加透明和可信,降低税务执法风险。

三、区块链技术在税务风险管控中的应用前景

(一)建立多角度的税务信息生态环境监控体系。随着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支付等基础环境中的应用,通过区块链+物联网+互联网的整合协同,每一件商品在所有环节的信息都能够被采集和应用,每笔资金收支信息也被实时监控,为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务风险监控网络奠定了技术基础。同时,建立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税务风险监控体系,通过与市场管理、财政部门、银行等机构建立横向间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和税务机关内部直接业务协作和间接业务协作的纵向间数据信息贡献机制,多角度、多方位地对税务信息生态环境全面监控。

(二)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在“以票控税”的管理实践中,税务机关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管理发票和打击发票犯罪。但虚开发票问题仍然屡禁不止,成为税务风险管理最为头痛的事情,因此,在发票管理领域需要采用新的技术手段,区块链技术是否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值得探索。将作为财务凭证和购销责任证明的纸质发票,用一串串数据区块取而代之,减少发票管理中的风险是区块链技术应用理想之地。税务机关通过建立区块链的联盟,将不同区域、不同发票印刷企业印制的发票信息数据以区块的形式记录和存储在区块链数据库中,利用分布式账本具有的互联互通优势,将发票信息数据整合,发票信息将对全网参与者公开和可见,并可追溯发票的来龙去脉。在基于控制价值交换主体的角度考虑,与纳税人在供应链领域和金融支付领域等方面的生产经营数据的区块链技术相结合,运用区块链技术,将纳税人业务系统数据信息、财务会计系统数据信息和税务申报数据信息,实现高度融合并一体化,既保证从经营信息流到税务信息流的转换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存在虚假,又可以克服电子发票虚假和反复使用等困境,同时,也省去了对发票数据之间的生成、验证、追踪和快速鉴别虚开发票和鉴别发票真伪的大量人力、物力的消耗,节省大量成本。另外,将自动功能置入发票管理系统,通过获取生产经营数据信息自动生成发票数据信息,避免因人工填开的失误。所以,在发票管理中,区块链技术提供了具有值得高度信任、禁止篡改并且可以相互检验的发票数据信息,为发票虚开、错开的风险建立了一道强大的防火墙。

(三)提升纳税信用公示系统。加强纳税信用公式系统建设,让纳税人从主观上减少违法的行为,降低税务风险的产生。虽然在传统的征管模式中,通过报刊、网络等途径将纳税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予以公示,对征管系统中公示纳税信用等级,但纳税人的交易双方没有更多的途径获取完整的纳税信用信息,纳税违法信用带来的声誉损失成本未能合理地体现,惩戒程度不够。在区块链技术条件下,区块链数据库实时、自动记录纳税人每次产生的纳税信用数据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数据信息,并且防止被篡改,构建实时、全方位、立体的纳税信用公示平台,提供更为权威、全面、详细的纳税信用数据。在建立纳税信用管理平台的时候,通过“非对称加密”,合理配置“公钥”与“私钥”,一方面,将查询纳税人信用记录的权限限制在利益相关方,将纳税信用记录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保护纳税人的隐私;另一方面,通过“私钥”保证纳税人纠正纳税违法行为后能及时将不良记录予以屏蔽,鼓励纳税人自我纠正,恢复税收信用。

四、区块链在税务风险管控应用中的挑战与建议

诚然,区块链正引领我们进行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在社会、经济等领域有着极为广阔的应用,但也不是 “万能良方”、无所不能。特别是在目前的初期探索阶段,自身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区块链+税务”将面临着以下几方面因素的挑战,需集合各方智慧共同探讨,寻求解决之道。

(一)商业挑战。虽然区块链技术强调去中心化,实现节约中介成本并可提供透明的、高质量的数据信息,但是其高能耗的瓶颈以及对区块链的投资成本,在大规模的商用之前需要平衡收益和成本。区块链技术比现存可以替代的技术是否具有技术上和经济上的优势,需要在应用以后进行比较。同时,现行运行的技术被区块链完全代替同样需要考虑是否具有最佳经济性。

(二)技术挑战。区块链大规模商用还面临着可扩展性、数据存储空间、及时处理大规模的业务交易及保障数据绝对安全等诸多的技术挑战。在可扩展性方面,区块链技术在国家公共管理、社会经济等方面运用,交易数据将是海量的,而最初区块链设计的共识算法和加密验证技术存在延迟处理和交易数量的限制,数据的抗压能力也值得观察,运行效率有待突破。在数据存储方面,区块链数据库为了保证数据能完整不遗漏地记录并免于受到外界的破坏,将数据库自产生开始的数据均予以记录,并且要求参与节点全部备份,新加入的节点需要下载和更新整个数据库的数据。一旦全系统、长时间的使用,账本中也在不断添加新的交易数据。如果要求区块链每个节点与数据库的数据保持完全同步,区块链数据库必须要拥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容量来存储数据,区块链技术将不得不思考如何解决存储的技术问题。在安全性方面,区块链数据库的安全性需要关注,例如,DAO事件的出现是对区块链绝对保证安全的挑战。

(三)应用环境的挑战。就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来说,区块链技术必须在金融支付、物流、服务等基础环境等得到完善应用并相互兼容、形成了统一的区块链网络平台后,才能在税务领域得到尝试。犹如电子商务诞生之初,最初出现的8848电子商务平台,构想通过互联网平台处理商品生产环节、商品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商业模式,丝毫不逊色诸如淘宝网之类的互联网电商平台,但受限于当时的支付手段、快捷的物流和交易信用的困境,最终以失败告终,区块链也无法回避类似的问题。要让“区块链+税务”应用成功,需要在物联网、互联网以及金融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区块链技术在税务管理的基础环境中大规模商用,吸引更多的参与者,推动各行业建立行业区块链并建立行业与行业之间的联盟,推动物流、金融等相关领域良好沟通和高度合作,集聚网络效应,扩大社会的参与热情。同时,“硬连接”的问题是区块链技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税务风险管理从实质上是针对现实世界的人、物和相关的流动等业务的涉税信息进行管理,数字化信息域对客观世界实体业务领域税务活动的反映。税务风险管理与比特币存在差异,不能在数字信息领域内部运转,需要在物质领域与信息领域进行对接和交换。发票管理领域的“真票假开”的行为,仅仅依靠区块链自身的技术进化是无法解决,只有将纳税人的业务、财务和税务业务通过区块链技术高度融合和相互关联,才能解决“真票假开”的情形。

最后,税收政策变化频繁并存在诸多的政策灰色空间。同时,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等都具有一定的执法权限并且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幅度较大,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化,对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机制的应用带来挑战。

(四)税务风险管理挑战。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对原有的税务风险管理模式提出新的要求。在现行模式下,税务机关作为税务风险管控的主导机构,通过中心化治理结构管控税务风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是希望去掉税务机关的中心地位,实现税收自治,在现阶段面临着许多挑战。当前,税务部门尚未集中所有与税收相关的数据,如果改变常规模式,取消税务机关的中心地位,即使区块链的技术进化到非常先进的程度,也没必要,当下更没可能。另外,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和管控税务风险,也才刚刚起步,大数据也在大力整合阶段,各部门存储的海量税收信息等待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新征管模式去开发和利用,离不开中心化高速服务器的技术支撑,如果不离开去中心化谈区块链,将变得毫无意义。在现阶段,可以考虑引入具有监管控制作用的特权节点,比如说税务机关、公证处等机构,不直接参与交易,对信息也不予记录,只是作为特权节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交易进行鉴证并可以穿透最原始的交易信息,从而确保交易行为及其信息符合税收法规,事前规避无法预知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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