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兹的短篇大都是写日常生活,写平平淡淡的事情;他善于从平凡的生活,平庸的人物身上窥视生活的真谛,审视人的内心世界,发掘人物内心里那些不被人注意的角落,悄无声息地写出人性之弱点,写出人的情感困境,精神困境。
短篇《继承人》开篇第一句话是:“这个陌生人并不陌生”,用否定之肯定的句式,进行肯定。如加缪的《来客》一样,《来客》一开篇是小学教师吕达,远望着两个人走上了山。而《继承人》用一个叫蔡尔尼克的人的目光从远处观看来访者。接下来堆砌了许多细节,比如停车,关车门,行走等等动作表明,来者是一个很细心的人。在第一节,对蔡尔尼克和来者——一个自称律师,自称是亲戚,叫做马夫茨尔的人通过对话做了介绍。而第二节,进行时停下来,补充叙述蔡尔尼克为什么住到乡下来,住到母亲的居所。第三节延续第一节的进行时,写马夫茨尔为什么要到这个村庄来找蔡尔尼克。原来,蔡尔尼克自从妻子出走后,心中有一个阴暗的打算——把九十岁的老母亲送到养老院去。马夫茨尔窥视到了蔡尔尼克的阴暗心理,况且比他更阴——准备收购他的母亲居住的这个庄园。两个人在心中达成了默契。结尾那一节,蔡尔尼克原以为马夫茨尔会离去,他上床去睡到了母亲身旁,未曾料到,马夫茨尔也上了床睡在了他的母亲身旁了。看似戏剧性的结尾暗示两个人对女人的挤压以及想共同吃掉这座庄园的勾当。
奥兹的小说十分注意细节,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揭示了人物的内心。他的行文十分平静,舒缓,一点不张扬,不对人物作任何评判,只牵引着人物,让人物按照各自的性格去表演。
奥兹的小说叙述十分细腻,好像女人在做针线活儿,一个针脚都不能粗疏;他的文字很轻很轻,似乎是怕下笔重了,伤害了人物,或者担心用笔尖把人物刺痛。
短篇《亲属》看似写亲属的关爱,实则映衬出了一个女人的孤独,当然,其中不乏人性的温暖。
一开篇,作者交代一个叫吉莉的医生在村委会办公室外等待姐姐的儿子——一个叫吉戴恩的年轻小伙子,从部队上来她家休养。作者明确地交代吉莉·斯缇纳是单身,四十五岁,从未结过婚(不交代为什么不结婚)。她态度冷漠,生硬粗暴。接下来几节,在等待中叙述,吉戴恩儿时曾在姨妈家生活过几年。在和姨妈生活期间,吉戴恩曾几次打过他。在成长过程中,姨妈无缘无故地打他,其实作者一是写出了单身女人的孤独,二是写出了吉戴恩内心的阴影。有一个细节叙述吉戴恩十二岁时,曾经做噩梦,梦见魔鬼在他的房间,哭闹不止,以至换了姨妈的巴掌——这个魔鬼是什么呢?这个魔鬼就是吉戴恩的孤独,由于她孤独,因此才烦躁,她把自己的烦躁发泄在了外甥身上。
斯提纳在等待中想象着外甥的各种可能。无奈中,他找到了大巴车的司机,司机发现车上有一件大衣,斯提纳想象可能是吉戴纳的大衣,于是拿回了家,继续等待。当她想到外甥可能有了女朋友,可能和女朋友在一起,她的内心十分痛苦,这里就有一些恋母情结。她确实是十分疼爱外甥的,这种疼爱,有亲情之爱,也有异性之爱。斯提纳在痛苦的思念中哭了。过了午夜,天下雨,斯提纳无奈地睡去。一个单身女人情感的转移,以及那庞大的孤独耸立在文字背后。孤独的女人只能用转移情感来安慰自己——她的生活中缺失了男性的爱。
奥兹不是摆开讲故事的姿势来写短篇的,他的短篇几乎没有什么精彩的故事可讲。《迷失》连读两遍,令我深思的是:迷失了什么?谁在迷失?
作品用第一人称我来开篇,“我”和一个叫做鲁滨的作家同住一村,作家已过世,留下了九十多岁的老母亲和六十多岁的遗孀,两个老女人守着一座老宅,村里人称它为“废墟”。而我(其实叫鲁西)对老宅觊觎很久,想买下老宅,而两个女人也想卖掉老宅。“我”终于敲开了老宅的门。接待我的是作家的女儿25岁的雅德娜,漂亮的雅德娜领着我去参观了一次老宅,去了一次迷宫似的地窖。在地窖里,我和雅德娜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只是抚摸了雅德的头发,吻了她的眼角。写到这里,作者机智地打住了,没有向前再走半步,两个人的情感已到了“迷失”的边缘。两个人都在情欲之中挣扎着。我被雅德娜留在了地窖里的轮椅上。雅德娜走了,但作者暗示:“一切都会胜利。”是情欲的胜利,还是理智的胜利,令读者思索不尽。作品中有一个细节:我在广场上突然见到了一个不是本地人的陌生女人,身材苗条,挺拔,仿佛一个从外国广告中走出来的自然漫步。这个女人的目光锐利,傲慢,怀着敌意,全心全意鄙视我,目光表示我没有希望。作品的结尾,作者再一次提起了这个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的女人。这一笔,虽然有暗示,但总觉得很突兀,和全篇不协调。
作者善于制造氛围,他不遗余力地书写落日余晖里街道上的阴影,高大的柏树和住宅布下的阴影,并非静止不动,而是来回摇晃,仿佛弯下腰身寻找某种失去的东西,街灯阴影没有逃避,与树梢交织在一起,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搅动它们,使它们交融。
作者用阴影象征暗示“我”心中的阴影,或者“我”的迷失,迷失在钱财之中,迷失在女色之中。
对于短篇小说,奥兹深谙什么应当不写,而不是写什么。写什么容易,不写什么难。《等待》是一篇写夫妻感情的,但奥兹从一个很小处入手,他没有写矛盾,更不写夫妻间的冲突。他开篇就写,村委会主任阿弗尼的妻子在二月里的一天,突然走了,这个叫娜娃的女人临走时只留下了四个字:“别担心我”。接下来,作者不写娜娃为什么出走,而是写阿弗尼的寻找。有人告诉阿弗尼,刚才他看见娜娃坐在公园旁边的长椅上,于是,阿弗尼来到公园里坐在长椅上等待。他等了一会儿,回了家。因为“别担心我”的条子是别人捎给他的。
家里一切照常。收音机开着,放着轻音乐。门没有上锁。十二岁的双胞胎女儿去旅游。他给一个叫吉利的女人打电话。吉利说他的妻子没在她那里。他给杂货店老板打,娜娃也没有在杂货店。他洗了澡,吃了饭,又给熟人打,还是没找见。娜娃的拖鞋放在床边,小巧玲珑,色泽鲜艳。接下来写两个人学生时期就相爱。写娜娃流产之痛。
阿弗尼找到了妻子供职的学校,找到办公室、休息室、女厕所,都没有找见。于是,他坐在公园里的长条椅子上继续等待。天下雨了。全篇只有妻子一句抱怨的话:“你什么都不关心,不关心我,不关心女儿。”而阿弗尼并没有回应,只是给她端了一杯蜂蜜水。
从头到尾有一条狗紧随着阿弗尼,这只是一个简单的象征,象征阿弗尼的孤独。
夫妻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奥兹没有写。可是,我们已读得出,这对中年夫妇的情感有了大的危机。造成危机的原因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却形同路人,他们看似恩恩爱爱,其实,互不关心,虚伪地生活在一起,情感已经淡漠了。
《陌路》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和三十多岁的女人之间的感情故事。十七岁的农村少年考比·爱兹拉瘦骨嶙峋,皮肤黝黑,他爱上了三十多岁的离婚女子达瓦什。达瓦什是村图书管理员,丰满快乐,一双褐色眼睛使人感到温暖。爱兹拉像条狗一样整天跟随着达瓦什。而达瓦什的所爱——性伴侣,是一名柴油罐车司机。达瓦什守在图书馆,帮助她借书还书的是十七岁的男孩儿,村里人用各种不同的眼光看着他们。阿达·达瓦什也爱这个男孩儿。但她觉得有责任慎重对待,因此她在不拒绝不接受之间徘徊。
一天晚上下班后,爱兹拉和达瓦什都还没有回去。爱兹拉拉灭了电灯,他从侧面拥抱住了女人,女人没有拒绝,也没有按他的欲望配合,他摸了她的乳房,但没有再进行下去。女人很惊骇,不知男孩子为什么突然离去了。“她为他的孤独,他的傲慢以及他无意义的羞耻感到抱歉。他让她神魂颠倒,这让她受到某种内在的快乐和精神振奋,近乎骄傲。他向她索要甚少。要是索要更多,她也许不会阻止。”灭了灯以后,女人安慰了男孩子:你没事的。可是,没有完成欲望的男孩儿内心里布上了阴影。
那天晚上,女人的男朋友——油罐车司机没有来。
可是,男孩儿呢,他自己抽了自己两个嘴巴,下手狠,伤了自己的脸和牙齿。“耻辱犹如某种令人作呕的粘稠物质充满了他的体内。”因为女人自始至终像老妇人对待孩子。男孩儿明知女人和司机是情人关系,却要搂抱她。男孩儿甚至恶毒地想,往油罐车中扔一根火柴。行走在街道上,他想,他和她在大街再次相遇会形同陌路。男孩儿既羞耻又悲哀。
奥兹始终抓住女人和男孩的心理写,写出了两人不同的心理状态。达瓦什既想爱,又不能爱;爱兹拉很爱,又不能大胆地去爱。最终,受伤的是十七岁的少年。写到这里,作者止步了。如果再多向前走一步,如果两个人相爱或相互仇恨,作品就很平庸了。奥兹很有分寸地表达了他所要表达的情感。奥兹一贯重视氛围,营造氛围,衬托人物。天空、街道、星星,月亮,夜晚,等等空间和物件造出了一个令人感伤的氛围。
博尔赫斯说,一个民族的精神代表人物往往是与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的精神状况背道而驰的,如莎士比亚与英国人优雅的绅士派头相去甚远,塞万提斯无情嘲弄的正是西班牙传统的骑士精神。马尔克斯也是民族的精神代表人物,他的精神世界难以被他所处的时代所容纳。这种精神气度体现在他的所有小说作品中,也体现在他的纪实作品《活着为了讲述》中。
依我看,《活着为了讲述》并不是一部马尔克斯的自传。作为传记,起码具有个体编年史的品质。《活着为了讲述》并没有记录作者一生或多半生的人生历程和创作经历。马尔克斯写了他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的一部分人生历程。自传或者他人写的评传,都有被遗漏或者传记作者故意不写,或者作者有意遮蔽的人生内容。据一些研究者说,卢梭的《忏悔录》也有许多不实之处。因此,我宁可把《活着为了讲述》当作小说来读,也不能作为作者的自传来看。
马尔克斯写道,在他读中学的时候,他就有嫖妓的恶习。有一次,他在公园里碰上一个女人——马尔克斯称她为“女巫”,年满二十岁。他叫“女巫”跟他走,“女巫”告诉他,丈夫在家。两天之后,“女巫”来约他,他就去了。马尔克斯说:“她在床上劲头十足,高潮迭起,情欲如滔滔江水,远非常人所能及。从第一次开始,我们就欲火焚身,如痴如醉。”又有一个周三,“女巫”做水手的丈夫不在家,马尔克斯去和女巫约会,结果,睡过了头,“女巫”丈夫将他堵在了床上。“女巫”丈夫给马尔克斯说:“抢女人的事得用枪子解决。”“女巫”的丈夫掏出了一把左轮手枪,先朝自己的头上开了一枪,结果枪未响。“女巫”的丈夫把枪给了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却没有胆量朝自己开枪,他懦弱,面对死亡,他害怕了。这样的情节,只有小说中才有。我很难相信,这是马尔克斯在写自己的人生经历。
在《活着为了讲述》中,马尔克斯坦诚,年轻的时候,他一天要抽三四包烟,后来,他终究戒了烟,但对女人的瘾,他还是戒不了,他的好色比好烟更难戒掉——也不打算戒。这是马尔克斯在解剖自己,也是在解剖人性的弱点。他的坦然、真诚,使人感到害怕。
《活着为了讲述》的另一种说法就是,活着为了写作。马尔克斯用鲜活的生命在讲述:一个好的作家,童年和少年以至青年时期必须有所经历。如果,这个时期,你的人生是一杯白开水,你是无法坐下来写小说的。比如说,马尔克斯年轻时所历经的他的国家动荡不安的政治局面,独裁者的极端独裁和滥杀无辜,他们一家十分窘迫的生活,——他甚至捡过烟头。这些经历是马尔克斯的不幸,也是有幸。马尔克斯从年轻时就对社会规则,社会秩序,为人准则敢于怀疑和反叛。他在读初中时就开始嫖女人,就不按照父母的“教导”去做人。当马尔克斯历经了这些之后,他读了大量的欧美文学经典,他忽然醒悟,他的活着不是为了仅仅满足感官,他的活着就是为了写作。
当然,他的写作并不顺畅,一部翻译为汉字的中篇小说《枯枝败叶》,只有九万字,他写了几年。
在《活着为了讲述》中,我们可以读到,《纸做的玫瑰花》《星期二的午睡时刻》《恶时辰》等中短篇小说都是生活提供给马尔克斯的,都是马尔克斯经历或体验过的,不是凭空捏造,或仅凭想象就能完成的。这绝不是说,小说就在现实生活中,任你抓取,而是作者把所历经的许多事,经过“提炼”,给看似没有什么意义的生活,增加了“意义”,使散乱无章或平平淡淡的生活成了一部很有价值的小说。
如果不把《活着为了讲述》作为小说读,而是作为马尔克斯生活中一段经历的记录来读,我们读出的是马尔克斯的坦诚、真诚和毫不遮蔽的人生历程和心灵轨迹,读出的是一个大师对待生活的勇气和纯洁,率性。
马尔克斯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们:贫困不要紧,放纵不要紧,沉沦不要紧,要紧的是要彻悟。有一天,当马尔克斯彻悟之后,他不仅戒了极大的烟瘾,也不再把自己的精液倾倒在女人的身体里,而是将它升华为文字,变为讲述的精彩内容。
因此,对于作家来说,没有所谓的好生活或坏生活,无论在什么环境中生活,无论在哪里生活,无论哪个阶段的生活,都是创作的源泉。我们走进生活的生活时,都要认真生活,热爱生活。只有生活才能培养作家。
《罪与罚》是一部在恶中写善的小说。拉斯柯尔尼科夫举起斧子砍死两个无辜者的那一刻,就把他绑在了罪恶的柱子上了。他的残忍不但法律不能容忍,每个善良的人都不能容忍的,可是,作者没有按这条线索一直写下去。尽管,陀思妥耶夫斯基给拉斯科柯尼科夫的杀人也寻找了几条理由,也似乎想开脱他,但并没有掩盖他的罪恶。恰恰由于那几条理由的支撑,拉斯柯尔尼柯夫才忏悔,才自首。
假如说,这部小说里没有九等文官和他做了妓女的女儿索尼亚以及九等文官的妻子,没有拉斯柯尔尼科夫的妹妹,以及卢仁、拉祖兴,以及那个恶棍斯维德里加依洛夫等等人物,这部小说,是很单薄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机智地将索尼亚一家人、妹妹和未婚夫等人的故事紧紧地和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故事扭结在一起,使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形象更加丰满。
拉斯科尔尼科夫惊人的善举是和他的哲学理念分不开的,是他对他杀人理由的一个补充。对此,妥斯剖析得很彻底。
《罪与罚》是长篇结构的典范。小说一开头就引出了九等文官喝酒这一情节,由此再引出他的女儿索尼亚。由拉斯科尼科夫将妓女索尼亚一家以及他的妹妹,妹妹的未婚夫卢仁,他的同学而引上舞台。这样,才使小说有了几条线。每条线都围绕拉斯科尔尼科夫展开。因为有了索尼亚一家,才有了拉斯科尼科夫展示“善”的一面的机会,才有了斯维德里加依洛的恶相、恶行和最后自杀的情节。
如果这部小说简单地写一个杀人犯出逃,忏悔以及自首就价值不大了。贯穿小说始终的是人物剧烈的内心冲突,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哲学理念:关于生活意志、关于道德、关于人的存在、关于权力、关于痛苦、关于原罪,这些哲学问题,都在作品中进行了探讨。陀思妥耶夫斯基有自己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