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斌
“选举”的概念内涵在清末发生巨变,完成古义与今义的转换,确立了与英文“elect”内涵基本等同的今义。已有一些论著对“选举”概念内涵的古今差异问题作过简要论述,但整体而言,现有的研究未能对中国近代“选举”概念内涵演化的历史脉络进行系统梳理,也未能对“选举”内涵古今转换背后的文化喻义进行解析。
儒家经典中多以“选”“举”表示选拔优秀的人才为士、为官。检索电子版文渊阁《四库全书》发现,“选举”一词的出现不会晚于公元前2世纪中叶。西汉淮南王刘安组织门客编纂的《淮南子》“兵略”篇云:“故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该书大约成书于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平定七国之乱与汉武帝登基(公元前140年)之间。相传为周人辛钘所撰的《文子》一书也载有“选举”一词,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今本《文子》是据残本《文子》抄撮《淮南子》而成。因此,难以判断相关内容系出自古本《文子》或源自《淮南子》。《史记·孝文本纪》记载孝文帝使用了“选举”一词。孝文帝回应有司劝立太子时谓:“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非所以忧天下也。”时为孝文帝元年正月(公元前179年),但无法确定此句是否为孝文帝原话。可知,至迟在编撰《淮南子》的年代已经出现“选举”一词。
上述《文子》《淮南子》引文中的“选举”意为由民间选拔贤能担任官职,《史记》引文的意思是由皇室成员中选任皇位继承人,可见“选举”的主要意思是选拔贤能,含有与世袭制、世官制相对之意。乡举里选是当时主要的选举方式。“乡举里选”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代,但古人通常将乡举里选的起源追溯到三代,把《周礼》《礼记》等典籍记载的乡里宾兴贤能的制度视为乡举里选的典范。一般认为,从上古三代到秦汉,乡举里选在不同层面发挥作用,魏晋时期余风未息。在科举考试制度创行以前,选举主要指的是乡举里选或者具有乡举里选特征的选士行为和制度。
隋唐创行科举制,科举考试成为之后历代入仕的正途。考试结果主要取决于应考者的考试成绩,已不再需要乡里社会参与,但时人及后人仍以“选举”来指称取士制度。对后世“选举”概念影响最深的是史志中的“选举志”。自《新唐书》首设“选举志”,后代正史及《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等史籍均设“选举志”,内容涵括与举士、举官相关的典章制度。受此影响,“选举”一词也主要用来泛指举士、任官的行为和制度。
综上可知,古代“选举”的本义是选贤任能,但其具体的指称对象发生了演化。在科举考试成为主要取士制度之前,它主要用来指称乡举里选以及具有乡举里选特征的取士制度。隋唐以后,“选举”指举士、任官的行为和制度,主要指科举。科举考试创行后,乡举里选的制度虽已成为陈迹,但是乡举里选的观念却历久弥新,成为历代士人持续探讨的命题。隋唐以后历代士人所谈论的“选举”,既有可能指科举取士或举士、任官的行为和制度,也有可能专指乡举里选,确切涵义需结合相应语境理解。
无论具体指称对象如何变化,“选举”概念的本义及其蕴含的选贤任能的价值取向一以贯之。近代以来,一些人受西方民选制度“启发”,对古代“选举”概念进行拆解,以“选举”专指隋唐以前具有乡举里选特征的取士制度,以“考试”来指称隋唐以后的科举取士。这是以外来和后来的观念重塑古代“选举”概念,与古代“选举”概念的本来面貌不符。
在现代汉语中,“选举”与英文elect含义相似,几乎完全脱离古义。“选举”与“elect”固定对译关系的形成经历了复杂而漫长的历史过程,直到20世纪前10年才基本定型。“选举”与“elect”的对译以及中文“选举”在晚清发生的涵义演变,深刻体现了近代中西文化、中日文化地位转换的历史过程。
近代来华西人很早便有意识地向中国传播西方近代选举观念,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倾向以“选举”翻译西方民选制度。1837—1838年,郭实腊在广州主办的中文刊物《东西洋考察每月统记传》至少有4篇文章提及了美国和英国的选举制度。在一些介绍西方史地、风土人情类的书籍、文章中,也往往会记载西方选举政治或民主政治的相关情况。1838年出版的裨治文撰《美理哥合省国志略》一书,就多处提及美国的选举政治。这些资料被士大夫整理、编译、引用后,构成了《四洲志》《海国图志》《瀛寰志略》《海国四说》等晚清著述叙述西方政治的主要知识来源。
检索西人报刊可以看出,这一时期表述西方选举相关概念的用词繁多。《海国图志》是辑录鸦片战争前后出版的西学书刊种类最丰富的书籍,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该书表述西式选举时使用的词汇有:依力多、选、举、荐、公举、选举、民举、荐举、保举、保充、议举、推、推举、推选、推立、推择、会推、推迁、简、简立、遴选、遴举、推荐、举立、择等25个。稍晚,相关用词的数量趋于减少,但仍未统一。如上海墨海书馆编印的期刊《六合丛谈》第1至13期(1857—1858年),至少使用了简、举、简立、推荐、选举、推立、选、推选、遴选等词。1875至1881年间出版的《万国公报》,也使用过公举、保举、民举、选举、举立、遴举、举、推选、会推、推、推择、择、推举、选等14个中文词汇来表述西方选举的概念。
字典作为通用的工具书,最能体现时人的用语习惯,反过来对某一时期用语习惯的形成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检索1830年代至1880年代之间西方传教士编撰的各种英华字典可以看出,“选举”与“elect”的对应译词远未统一。“elect”的对应译词至少有:选、择、选举、选择、拣选、拣择、公举、挑选、封、授等,译为“选举”者在其中属于特例。
租界章程是反映来华西人用语习惯的另一重要指征。租界章程是经列强驻华领事和清廷认可的租界根本性规章,其字斟句酌,较私人著译用词更加标准、统一。浏览各种租界章程可以看出,它们似已规范使用“选举”和“公举”来表述西式选举,并对二者的使用场合作了区分。以上海、天津等地的英租界章程为例,表述选出租界管理机构职务(如纳税人会议议长、上海租界工部局董事、天津租界行政委员等)的制度和行为时,均使用“选举”;而在表述选出地产委员、租界分部代表等次要公共职务时则使用“公举”。
来华西人是晚清传播西方选举观念的主要力量,他们的用词基本上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外人士的使用习惯。笔者浏览《中国近代期刊篇目汇录》发现,至少在1900年以前,包括来华西人创办的期刊在内,尚未形成唯一的用以描述西方“选举”的通用中文词汇,但也逐渐形成使用相对集中的词汇。如果不计单字,仅统计词组,则“公举”“选举”是使用较多的两个词汇,尤其是“公举”几乎成为首选用词。
包括洋务派和维新派在内的趋新官绅士人,是晚清社会最了解西方政治和选举制度的群体。梳理相关著述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表述西式选举的用语没有统一,公举、选举、民举、荐举等不一而足。如:王韬用“荐举”来表述英国的选举制度;黄遵宪用“民荐”来表述日本地方议会议员选举;容闳以“民举”来表述秘鲁选举制度;马建忠用“选举”来表述美国总统选举。每个人自己也没有统一用语,往往在同一篇著述中使用多个词语。在这些表述中,“公举”的受认可度最高。《新政真诠》传播过程中相关用语的演变,就是这一态势的反映。何启、胡礼垣在《新政真诠》中刻意使用“选举”来表述西式选举,甚至有意将“选举”作为专指西式选举的概念。然而,1895年《申报》刊登题为《行公举以同好恶》的文章,主体内容来源于“新政论议”篇,却将“选举”改成了“公举”。增订本《盛世危言》“公举”篇与《新政真诠》“新政论议”篇主体内容雷同,极有可能来源于后者,但郑观应将篇名取名“公举”,改变了《新政真诠》的用法。
综上可知,晚清“选举”一词已经被用作表述西式选举,但并不专指西式选举,它的固有涵义未被替代。“选举”与西式选举(elect)是不同层次的概念,“选举”是举士、任官的行为和制度的总称,西式选举(elect)则被视为有别于“科举”的另外一种选举形式。20世纪初,当中国官绅士人已经普遍接受日文词汇“选举”时,来华西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保持上述用语习惯。
清末,日文词汇“选举”强势输入,改变了晚清以来的用语习惯,逐渐替换了中文词汇“选举”的内涵,塑造了中文“选举”的今义。“选举”取代“公举”成为中外士人首选用词的趋势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一转变的发生与“东学”及日本近代政治制度输入的时间节点基本一致。
古代日本与中国分享着相似的文字、文化和思想资源,晚清西方人士在华出版的报刊、字典、书籍以及中国人的西学撰著也有不少传入日本,但在选择“elect”的翻译用词上,日本人士与晚清中外人士的取向不完全一致。查阅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藏近代英和字典发现,至迟到1880年代,日本就已普遍用汉字“选举”及其同音词“撰举”作为“elect”的对应译词。当时,一些日本学者对西方传教士编撰的英华字典进行二次翻译时,在原书的基础上增补“选举”作为“elect”的解释,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日本当时的翻译用语惯例。
甲午中日战争以前,日文词汇“选举”开始输入中国,但影响有限。《申报》是晚清第一大报刊,在趋新士人中有很大影响力。以该报为例,1895年以前仅有数篇报道使用日文词汇“选举”,晚清士人撰写的文章谈及日本国会选举等相关问题时,基本上都照中文惯例表述为“公举”。甲午战败后,随着赴日留学风潮的兴起、“东学”的输入,日文词汇“选举”的使用逐渐频繁。笔者在“爱如生申报数据库”输入“选举”进行全文检索,发现1895年以后内涵为投票选举的“选举”出现次数明显增加,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日文词汇对中文用语习惯的影响。维新运动时期,维新派出版的书籍、报刊中来自日文的“选举”一词并不鲜见。1898年春刊行的康有为编《日本书目志》“政治门”收录的书目中,含“选举”“撰举”字样的有11部。但是,当时“选举”尚未成为表述西式选举制度的固定用语。
20世纪初,作为学术概念和法律、制度术语的“选举”的输入,最终促使“选举”脱离中文传统涵义,转变成与日文词汇“选举”相同的含义。在清末新式知识体系的建构中,日本教习、留日学生与日本学者著译的西学书籍发挥了重要作用。“选举”“选举权”“选举法”等日本政治学、法律学术语进入中国,构成清末相关学科的标准术语。清末新政与仿行预备立宪时期,清廷与各直省以日本为楷模创建新式制度,赴日游历官绅、留日学生与来华日本顾问在其间扮演关键角色,在此背景下制定的制度,均沿用日本惯例使用“选举”一词来表述民选制度。
与一般用语不同,学术概念和法律术语(制度术语)具有标准化的特征,能够产生普遍、持久的影响。日文术语“选举”的普及使得原本为中外士人所习用的“公举”一词逐渐被摈弃,“选举”在中文世界从字面意义上脱离古义,转变成“elect”的对译词。
选举制度是西方近代民主政治的基础。对于表述西式选举观念和制度的用语的选择,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翻译问题,它背后蕴含深刻的文化喻义。
“公举”和“选举”是近代中外人士表述西式选举的主要用词,它们都是举士、举官或选出公共职务的方式,均不同程度地包含了由民选举的意思。“公举”是清代以前民间推选公共事务管理者的非正式制度,形式上由众人推选、官方认可,实际上受地方豪绅与官方支配。古代选举最初所指的乡举里选,也含有民众参与和自下而上推选的因素。两者均能在一定程度上表达西式选举的民选特征。但是,使用“选举”容易产生词义上的混淆。科举是清代主要的选举制度,“选举”一词容易让时人联想到科举而非古代的乡举里选,不利于突出西式选举的民选特征。此外,在近代来华西人看来,中国选举制度就是自上而下的选拔,并不存在类似于西方式的民选制度。在来华西人编撰的华英字典中,大都以“Select”来翻译选举相关的名词,即便是明显含有乡举里选意味的词组也是如此。
“公举”之所以成为晚清中外人士用来表述西式选举的首选用词,原因之一在于它能直观地展现西方选举由民选举而非由官选举的特征。对于来华西人来说,更关键的是深层次的文化方面的考虑。“公天下”是儒家的最高政治理想,“公举”的“公”有公平、公正的意思,隐喻着“公天下”的价值取向。对于以文明先进自居的西方在华人士来说,使用“公举”可以将西方选举与上古三代之治联系在一起,更能满足其向中国人展现西方政治制度的进步。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20世纪初当清末社会普遍接受日文“选举”的概念时,来华西人仍坚持晚清时期的用语习惯,一如既往地使用“公举”来表述西式选举。
西方近代选举制度以得票数决定选举结果,主要体现的是“众举”。儒家话语体系中的“公”虽与“众”有关系,但却不完全等同,“众举”未必就是“公举”。清廷京畿道监察御史潘庆澜评价冯桂芬设计的“公黜陟”制度时认为:“若谓以多举者为公,则贤者固举所知,不贤者亦可随声附和,多足恃乎。”但无论如何,使用“公举”一词成功地树立了西式选举“公”的形象,不少晚清士人认可西式选举的这一标签,那些对于近代西方政治仅知皮毛的人尤其如此。
一些中外人士使用“选举”来表述西式选举,同样有文化方面的考量。乡举里选是载在儒家经典的取士制度,选举是历代首要的典章制度,它们所蕴含的选贤任能的价值观是影响历代士人的支配性观念。公举则是民间或半官方的行为,并不具备类似的文化涵义,二者所蕴含的文化涵义及象征意义差别很大。一些晚清士人使用“选举”来表述西式选举制度,显然有类似用意。何启、胡礼垣在《新政真诠》一书中刻意使用“选举”作为专指西式选举的概念,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日本“选举”一词之所以会迅速被清末人士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也不能忽视。
总体而言,“选举”脱离古义、形成今义的过程,与近代中西、中日间文化权势转移的大趋势相一致。清末以来,“选举”一词虽已逐渐演变成专指投票选举,但蕴含于其中的文化内涵却并未随即消逝,传统选举观念仍然持续产生影响。晚清时期,由于西方民主政治理念没有与选举制度同步传入中国,一些士人以儒家文化解读西式选举,将其与乡举里选相比附。西方近代选举理论和立宪政治理念输入后,一些士人受传统文化影响,表面上谈论的是西式选举制度,但思考和评判的标准仍是传统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