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 思
几年来,通过各地的探索和努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仍要看到,这项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签而不约”“服务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涉及激励机制、医疗服务定价、医保等配套措施。当然,只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到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办法,就能不断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为今年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明了大方向。《通知》中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出了4个总体要求: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要有措施吸引老百姓签约,让老百姓觉得有好处、有“甜头”。通过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
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政策,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此外,文件还对签约服务的方式、考核、内容做出了规定,指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渠道分担。此外,要充分发挥民政、残联、妇联、扶贫办等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益基金、商业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资金购买签约服务的补充作用。
今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一大转变,就是对签约服务率没有提任何指标的要求,即《通知》全文未对“签约率”或“签约百分比”做明确硬性要求,这表明今后家庭医生工作推进的决心要放在“质量”上。
《通知》明确提出“合理确定合同服务工作目标。各地要结合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合同服务目标。在稳定合同数量和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同时要采取措施避免签约服务数量下滑。也就是说,家庭医生签约合同的重点要从“数量”变为“质量”,确保签约合同真正有效执行。
可见,今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重点要求是提高质量,签约数量不应盲目扩大,不要层层加码。在稳定数量、覆盖面的前提下提质增效,不断提高签约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此,《通知》提出“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规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各项任务”这3个重点策略。
对于“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方面,我认为,在社会还没有充分理解的情况下,一定要做好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工作,看重质量做精做实,让重点人群率先感受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好处,使他们充当这项工作的“宣传员”,逐步带动周边亲属朋友理解、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最终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社会上取得良好反响。
对于“规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规范提供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
对于“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各项任务”方面,《通知》中详细提了10条意见,我认为第9条意见“依托信息手段密切与签约居民联系”非常重要。《通知》指出,要“加快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依托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手段,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提供在线签约、预约、咨询、健康管理、慢病随访、报告查询等服务。针对不同服务需求、季节特点、疾病流行等情况,定期精准推送健康教育资讯。”
当前,部分签约群众身体健康,与签约团队的联系较少,对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获得感较少。因此建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包括健康人群在内的签约群众定期推送健康信息、资讯,让他们真正参与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来。
另外,《通知》要求,加大对签约服务的宣传推广。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播媒介,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利用率。相关宣传有必要走出围墙,放到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上,要让更多的居民知道政策、了解政策,使他们感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一直在身边、在路上。当然,也要把握宣传口径,让居民理解现阶段签约服务的内涵与标准,不夸大服务内容,合理引导居民预期。
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至关重要。一直以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激励机制问题很难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的“两个允许”,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激励机制问题突破指明了方向。
对此,《通知》在“完善综合激励政策”中提出,要贯彻实施《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协同相关部门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要向服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功能任务发挥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有条件的地方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