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前期取得成效基础上,借鉴“医疗质量万里行”经验,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并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我国国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评价体系。活动提出,通过3年~5年的建设,力争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普遍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机构达到“推荐标准”。
在此之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已印发各地。
新一轮医改以来,强基层、以基层为重点,一直是改革坚持的原则和努力的方向。从目前来看,发展基础薄弱、人才短缺、待遇不高等沉疴宿疾依然是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瓶颈”。“优质服务基层行”以全新的面貌、务实的作风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不是达标评比,也不是“升级涨价”,更不是狭隘的扩展机构服务、增加创收。那么,这一活动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各地在开展时该抓住哪些关键环节,又该如何应用好配套的标准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