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梦
职业倦怠,也可称为工作倦怠或职业枯竭,是由于工作机械单调并无新意所引发的一种心理枯竭现象,对于其长期从事某项工作所产生的疲惫、丧失工作热情从而厌倦的一种亚健康状态。
《职业倦怠自治手册》这一资料明确表明,我国有70%的从业人员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现象。据“中国工作倦怠指数”这一调查显示,在国家公务员这一主体中有54.88%的人出现工作倦怠现象,而政府、公共事业即为工作倦怠出现比例最高的行业。凤凰网在2013年1月指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针对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倦怠状况作出联动分析后发现:已有79.89%的基层公务员或多或少存在着程度较清的工作倦怠的现象,重度工作倦怠现象的基层公务员占了6.40%的比例。在现实工作中,多数公务员的工作是按部就班的的工作状态,铁饭碗的工作性质让其拥有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里状态,即便内心产生与工作或者上级领导不符的意见或建议也不愿阐述,从而大多数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慢慢被瓦解,长时间就会产生工作上的职业倦怠现象。
出现职业倦怠这种心理现象的公务员会经常性地表现出烦躁的情绪、疲惫状态、内心相对枯竭等一系列心理问题。日常生活习惯性地发生了转变,比如该吃饭时吃不下,该睡觉的时候又会侧夜难眠,无缘无故的小题大做等。同时,长期压抑这种危险的情绪还会使其意志愈加消沉,自尊心倍受打击,丧失工作热情,严重者出现自杀行为,对身心健康的影响显而易见。
公务员职业倦怠这种工作状态会导致其厌倦工作,惧怕工作,行为严重者若是听到电话铃声也会感到恐慌,在工作中伴随易怒的情绪无法与同事进行正常的人际交往,甚至会将这种情绪带回到日常生活中,破坏所有人际关系网。
出现职业倦怠这种心理现象的公务员通常自我评价偏低,时常会自由散漫、在工作中迟到或早退,甚至无缘无故离职,经常性地质疑其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存在小的失误就喋喋抱怨。这种消极情绪会使整个公务员队伍士气低落,从而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稳定和全社会的发展,降低政府工作效能。
首先,公务员不一定适合所有人,每个人都不能单纯因为对公务员有着过高或者不合理的期望就盲目地加入到公务员公选中,任何人都应客观地看待公务员这项职业,理应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否驾驭这项工作等一些人为的条件而确实今后的职业方向。
其次,公务员应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端正较为良好的工作态度。不管是什么职业都是存在其枯燥无味的一面,要适度地降低其个人期望值并对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有着很大的益处。
再次,合理地制定个人工作目标。公务员在理性看待其工作意义的同时,应为自己确立较长远的工作目标,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够在工作中调动其积极性及进取心,使其在工作中产生强力的责任感或成就感,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职业倦怠。
首先,公务员要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面对压力,每天给自己一个暗示。暗示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会产生非常大的帮助,它能够稳定公务员的情绪,增强公务员的自信心,摈弃压力所带来的焦虑与挫败感。
其次,领导层面应当加强对公务员职业倦怠危机问题的认识,增强专业心理工作者的参与力度。在公务员选拔过程中,应把心理健康的标准纳入考核范围,以此测评新晋公务员能否从事此项工作。
再次,建立完备的公务员心理压力干预体系。在发达国家流传一句话:“左手挽着律师,右手挽着心理医生。”这说明律师和心理医生是他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伙伴。而对比我国,大多数的工作单位都不具备完整的员工心理防设及有效的干预体系。因此,在一些身处职业倦怠这种工作状态的公务员往往会愈陷愈深,没有强大的调解机构匹配这种工作状态,而能真正认识到这种工作状态并主动与心理结构联系的公务员更是少之又少。
在工作中,领导应为其员工建立公平公正的激励体系、考核机制。公平公正的激励制度能够使公务员增强心理平衡感,在工作中起到激励的作用,使其工作的结果得到认可,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公务员的成就感。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使其感到工作被认可,满足公务员的成就需要。科学公平的评价结果能能使公务员发现自身的缺点,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帮助公务员避免因目标缺失所导致的倦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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