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 祎
虽然当今世界主题为和平与发展,但局部动荡仍没有得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我国军队具备多样化军事战斗能力,使其既能完成军事战斗任务,又能完成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从而全面提高我军的作战水平。对此,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有效提高军队的形象,宣传军队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军队的战斗力和影响力,促使我国国防实力快速增强。
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新闻宣传工作,是军队思想思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能有效提高官兵的思想政治水平,从而不断提高我军的战斗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能对官兵起到激励的作用,同时,还能对舆情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以保证非战争军事行动顺利进行。但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传统的军队新闻宣传工作,主要为军报、党报系统而服务。但在时代的发展下,使军队新闻宣传工作有了新的定义,要从多方面来报道军队新闻事件。而很多新闻工作者缺乏先进的思想,过于重视传统职能的需要,未与军队的发展相协调,使其宣传效率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第二,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新闻工作者过于依赖军报、党报的制作与发行,导致大多数军队中仍以纸媒传播为主,缺少相应的宣传工具。其中,电视媒体在我军新闻宣传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仅有央视军事频道一个,使宣传效率受到了影响。
第三,现阶段,我国军队的新闻人才,主要是依靠军校和部队的培养,要求新闻工作者具备良好的文化基础和写作能力。在这种条件下,使新闻工作者的宣传思想受到了限制,不利于发展现代传播模式,使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宣传效果与质量受到了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军事体制的改革,开始发展科技强军之路。在此背景下,要求军队新闻宣传人员创新工作理念,发展全球化视野,利用新媒体技术来打开国际化传播模式,从而全面提高我军的影响力。同时,近几年来,我国的军事作战水平有了快速提高,使人们越来越重视军队方面的消息,使国际媒体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由于国外媒体并不了解我国的军事思想,出现了大量的负面报道,对我军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要求我国军队的新闻宣传人员,加大新媒体技术的利用力度,应将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相关信息上传至互联网中。可利用网络的特点及优势来提高传播效果,以改变国外媒体对我军的误解,从而牢牢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导权,以引导舆论方向,保障军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在新媒体时代的发展下,使人们传播信息、接收信息的方式发生了改变,更喜欢从网络来获取消息。而我国军队宣传工作大多以纸媒为主,其宣传方式比较单一,无法满足人们的多元化需求,使宣传效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同时,我国正在实行“互联网+”行动,为我国军队创新新闻宣传方式提供了技术和理论支撑。对此,要求军队新闻工作者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传播:一是,要求新闻工作者加大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力度,开通军事网站。可在网站中设置非战争军事行动板块,可将各种新闻信息传输至板块中,有利于提高宣传质量和效率。同时,还可在网站中设置网络直播板块,当存在非战争军事行动时,可将重大军事行动同步直播出去,比如抗震救灾行动、军事演习行动等,有利于社会及时了解军队的发展情况,使其感受军队精神的魅力,从而掌握舆论的主导权。二是,军队新闻工作者可加大手机APP应用软件的开发力度,使群众可以通过手机软件来获取最近军事信息。目前,我国已经推出了解放军报APP应用软件,但由于更新速度慢、讯息少,使其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要求新闻工作者加大APP应用软件的管理力度,及时更新新闻消息,以获得社会关注度。同时,还可推出一些服务类的功能,包括消息推送、新闻订制、咨询交流等。既可以满足人们获取信息的需求,又能满足其参与心理,从而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以保障宣传效果。
军校是我军培养人才的摇篮,但大多数军校都以培养军事人才为主,忽略了培养新闻人才的重要性,使军队新闻宣传人员的素质水平受到了限制。因此,要求军校创新教育理念,大力培养新闻人才。一方面应培养其专业能力,促使其利用新媒体技术进行传播,将军队新闻宣传工作与时代接轨。另一方面要加大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理论培养,使其了解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避免出现理解上的误差,防止对军队的形象造成影响。另外,军校现有的教育资源有限,在培养新闻人才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性因素。对此,还可聘请专业的新闻学专家来校培训,将先进的技术和理论培训给学生,从而不断提高其素质水平,以保障非战争军事行动新闻宣传工作的高效性。
在新媒体时代下,为我军创新非战争军事行动新闻宣传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要求军队新闻宣传人员提高信息化意识,强化信息化宣传理念,创新宣传方式,从而不断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新闻宣传效果,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1]胡望年.玉树抗震救灾报道对搞好非战争军事行动宣传的启示[J].军事记者,2010(06):17~18.
[2]赵建伟,丁继东,李彦忠.非战争军事行动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的实践与思考[J].军事记者,201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