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发生与公孙龙《指物论》的解读

2018-11-13 06:11吴汉民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1期
关键词:指向名称对象

吴汉民

一、《指物论》的解读困难

《指物论》被认为是《公孙龙子》诸篇中语义最艰深的篇章。困难的原因在于缺少解读的理论支撑。当缺少清晰的理论理解时,《指物论》中反复出现的相同又不相同的语词和语句就成了理不清的关系。

公孙龙《指物论》全文: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兼不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指物论》论述的是概念与对象的关系。先秦诸子都是以,也只能是以他们对于人类思维中概念的实际操作过程的理解和感受来陈述他们的思想。为顺利解读,需要理解人类思维中概念的实际操作过程。

二、概念的发生

当人类能够反思自己的理性时,已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拥有概念、语言甚至文字。概念对于后继的概念获得者来说,成为一种既定的存在。这是已有概念的传授与学习的过程,而不是原初概念的发生过程。通过学习把握概念的特征,预先给定多个对象物,又给定概念,然后找出二者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已经先在地限定此概念必须是给定的多个对象物的概括。这是对概念发生的既成性理解和解释。经验主义者正是把学习概念的过程误认为是概念发生的过程。理性主义者则不回答概念发生的问题。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仍然是人类已经拥有概念,并在传授与学习的环境中进行研究,还不能说明人类原初概念的发生过程。现代认知心理学设计的人工概念实验,是已有概念的识别而不是概念的发生,对自然概念则描述的是现存的概念,并不讨论概念的原初发生。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在没有给定对象物的范围,没有预先给出概念的情况下,面对杂多,如何建构概念?

表达以及替代物的出现。为了向他者表达不在场的对象物,表达者必须以某种肢体动作、图形或其他物来表示所指物。这样就出现了由人类创造的替代所指物的替代物。

归类过程。最初的替代物建立之后,当遇到第二对象时,主体面临选择:是否能用第一对象建立的替代物来标示第二对象。当主体认为第二对象与第一对象有着主体所关注的同样内容时,主体就会使用第一对象建立的替代物去标示第二对象。同样的过程将继续应用于第三、第四……第

n

个对象。这样就会形成以一个替代物标示多个对象物的“类”。这是替代物出现以后的归类过程。归类过程不是通常所说的归纳过程,是从一到多的过程,不是从多到一的过程。这是非常简单自然的过程,但这一归类过程对于人类思维的发展,却有着极其深刻的意义。

(1)归类过程在思维中实现属性与对象物的分离,奠定了建立概念的基础。归类使替代物与对象物的关系转变为一对多的关系。归类使替代物由指向某物转变为指向物的某一属性。在现实中,物的属性与实体不可分离。当人工替代物能够替代对象物的属性时,就有了一种形式化的工具把属性从实体上分离出来,从而能够脱离对象物独立地运演与把握属性,这是人类建立概念的基础。概念,就是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从对象物多种属性中选取某种属性,对其他被认为具有同样属性的对象物进行归类操作的观念性工具。概念的客观性在于,主体只能在对象物的多种属性中选取,对象物所拥有的属性决定了选择的范围。在思维中实现属性与对象物的分离,是人类思维发生的最深刻的变化,可以说是人类思维产生的标志,是人类思维区别于动物大脑活动的标志。(2)概念在归类过程中通过扩大指向范围从而具有一般性。(3)概念的内涵外延在归类过程中完成。(4)归类过程打破了感知性的自然界面分类。感知以自然界面的相似性分类,概念以人类选取的属性进行归类。概念归类消解了自然界面。(5)替代物的产生在思维中建立了不同于感知世界的另外一个完全由替代物构成的世界。人类有了两种世界图景:一是建立在感官感知基础上的世界图景;二是以替代物为工具,以概念构造的世界图景。人类有了两种把握世界的方式,这是理性和感性的区分。(6)归类过程集中了人类所需要的属性,并按照人类的需要重新组合,这是人类改造世界最初的内在基础。(7)归类过程形成了人类思维特有的矛盾:属性在思维中与对象物可分离,属性在现实中与对象物不可分离。这是人类思维最深刻的矛盾,是人类思维所特有的概念与感知、抽象与具体、一与多、一般与个别等种种矛盾产生的根源。

人类表达的第一步,专有名词。每一个名称,对应一个可直接感知的个体对象,1对1的对应关系,其突出表现就是原始思维中大量专有名词的出现,但却没有表示“类”的一般名称。因为“类”没有直接的、独立的具体对应对象。只有当思维能够超越外在对象物的个体界面的限制时,才有可能建立起“类”的一般概念。专有名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概念,只是一个替代物。作为名称的名词也可以作为一个标准去进行归类操作,这时名称与对象物的关系由1对1转而成为1对多的关系,名称已不是指向单独的某一对象物整体,而是指向众多对象物中的某一属性。这种归类操作中的名词已不是专有名词,而有了分离属性的功能。以名词作标准的归类操作,通常是以对象物在感知经验上的表面相似性为基础。

真正具有分离属性功能的操作是形容词。形容词的出现,说明人类在使用名词进行归类操作的基础上,已开始摆脱感知形态相似性的束缚,把两种感知经验上完全不同的对象物中的相同属性关联起来,把需要的属性与不需要的属性分离开来。尽管在现实中这种分离无法实现,但在思维中,形容词的使用,说明人类已经做到这一点。形容词的出现,打破了人类感知中对象物的自然界面,把整体的对象物完全“打碎”了。这种操作真正具有在思维中运用完整意义上的概念进行思维操作的性质,成为真正的人类主体性操作。

概念与名称的区别与重叠。名称是指认和识别;概念是属性的分离。产生重叠的原因在于,概念也有名称。概念的形成、表达、操作是以自己的名称作为载体。概念名称的实质是替代和表达思维中分离出来的属性。但人类思维形成概念后的特有矛盾是:属性在思维中与对象物可分离,属性在现实中与对象物不可分离。所以概念在现实中表达属性,只能指向属性存在于其中的外在对象物。于是表达属性的概念名称与指认外在整体对象物的名称,在思维之外的现实的指认和交流操作中,均指向了同一外在对象物,因而使用中人们以同一语词表达。例如:“树”。同一个名词,既可以作为名称,也可以作为概念。这就使得原本不同内涵的名称和概念,在外在的表现形式上,在外在的符号表达上,却是同一无差别。根本原因在于,属性在现实中无法分离,属性与外在物在现实中呈现为同一对象物。名称和概念在表达时使用同一语词,使得这一语词是指对象整体还是指分离的属性,产生了混同。这是相当长的时期内相当多的人,不能很好地区分概念和名称的原因所在。

但同一语词在使用中,作为名称还是作为概念,仍然有着明显的区别。名称的指认和识别功能,通常用来指认单一的对象整体,即具体的以自然界面为分界的整体对象,以达到识别功能。概念作为分离属性的功能,表达的是对象物中的某一或某几项属性,而不是整体对象物。因此名称在运用中的最大特征就是与所指认的对象物紧密关联,使用中加入限定词,使名称能够指向固定的对象物。例如,“树”作为名称使用时,通常都有限定词:湖畔石桥旁的那颗柳树。 这种名称指向, 是以这棵树的自然边界从他物中区分出来的这颗树的全部整体。但“树”作为概念使用时,并不固定指向以自然边界划分出来的某一颗树的整体,而是指向用“树”这个语词作为替代物所分离出来的属性,从而抛去了具体的树的大小、高低、形状、颜色、树种、树龄、位置等等。概念只与所分离的属性相关,与单一的整体对象物没有固定的对应关系。

由于属性在现实中无法与对象物分离,所以在现实中用概念向他者表达属性时,只能指向对象物,因为属性就在对象物中。可是任何单一的对象物都是多种属性的综合体,现实中无法一一分离。因此一个孤立的整体对象物无法呈现概念所指向的其中某一属性,对象物始终是一个多属性的整体。人类分离属性的思维操作是归类过程。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划定一个对象群,概念指向这个群中的多个个体物,即为“归类”。类群中的多个个体物同时呈现,从而能够比较个体物之间的差异,呈现叠加的共同属性,这就是概念所分离和指向的属性。属性并没有被现实地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实体,但多个个体物叠加形成的共同属性却呈现在人类头脑的思维中。人类发明替代物,后来主要用语词来标示思维中分离出来的属性,使思维中的属性成为外在的、可表达的、可独立操作的人类思维的要素。因此,概念所指属性的外在呈现,就取决于如何划定对象群,即如何进行归类。对象群的划分不同,就意味着分离和指向的属性不同。例如,鲸与大白鲨划归为同一对象群,还是鲸与马牛羊划归为同一对象群。人类正是通过这样的方法,外在地显示单一的个体物无法呈现也无法分离的属性。所以,概念实现了属性在思维中的分离,但在表达和交流中,必须指向对象物,因为属性在对象物中。需要区分清楚的是,概念指向对象物与名称指向对象物有着实质性的不同。公孙龙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解答这一问题,于是有了《指物论》。名称指向单一对象物,概念指向类群对象物。名称1对1,概念1对多。概念不指向单一的固定的对象物,因为单一的固定的对象物无法呈现概念所指向的属性。

这是人类建立概念的初始过程,当人类概念库构建完成后,再用概念指向对象物的过程,与初始过程不同。限于篇幅,这里不细述。现在来看《指物论》的解读。

三、《指物论》全文解读

解读前,首先明确《指物论》中两个关键术语的含义:指,非指。

指:概念;概念的指向;指向的对象,分离的属性。

非指:不指物,指属性;属性在物中,要指物;指物指类,不指固定个体物。

“指”即概念。包含“指向,指出”的动词含义。公孙龙时代,没有“概念”这一术语。概念在现实中表达属性时,都是通过“指物”进行的,因为属性就在物中。所以用“指”表达概念在现实中的应用。

但公孙龙清楚地认识到,概念指物不是在指物,而是在指属性。为了澄清混乱,公孙龙创建了特有的术语:非指。“非指”是为澄清人们对于概念指属性的不理解,特意说明概念指物时的根本特性:不指物,指属性。

《指物论》全文解读: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物无不是概念所指向的(物全都在概念的指向中,因为属性在物中),但概念(指)却不指物(概念指属性),因而是“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

天下如果没有概念,就无法说出一物是什么。

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天下而物”,“而”可能误写,应为“无”。多数版本作此改正。因此断句为:

非指者,天下无物,可谓指乎?

“非指”,即不指物,指的是分离的属性;但天下没有独立存在的分离的属性,因而“非指者,天下无物”。这还可说是“指”吗?(可谓指乎?)

以上三句,后两句是第一句的分别延伸:物无不是概念所指向的。天下如果没有概念,就无法说出一物是什么。但概念却不指物,概念指的是天下没有独立存在的属性,因而是“非指”。“非指”不指物,还可说是“指”吗?

这是公孙龙的自问。公孙龙针对的是人们通常的认为:“指”就是要指物,不理解“作为概念的指”是指现实中不能独立存在的属性。不指物,还可说是“指”吗?以下的论述是公孙龙的解答,层层推进,一气呵成,没有确定的依据认为是对话体。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指”(概念),指的不是现实中有着自然边界的实体对应物,概念指的是分离的属性。但属性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所以是“无”(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则是现实的有着自然边界的实体物,所以是“有”(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把现实的实体物(有),当作概念指向的分离的属性(无),是不可以的(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这就是说,属性与实体物一定要区分开。概念指的是属性,不是指物。不能把实体物当作概念的指向。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指”(概念),指的是分离的属性,但天下没有独立存在的分离的属性(天下无指)。现实的实体物不是独立的分离的属性,所以不可称为“指”的对象(而物不可谓指也)。物不可称为“指”的对象,即“指”(概念)不指物,所以是“非指”(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即不指物,然而物无不是概念所指向的(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因为属性就在物中,概念要指属性必须指物。公孙龙已经意识到:“指”(概念),指的是物中的属性,不是物,所以“物不可谓指也……非指也”;但属性就在物中,要指属性不得不指物,所以“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指”(概念),指的是分离的属性,但天下没有独立存在的分离的属性(天下无指)。现实的实体物不是独立的分离的属性,不可称为“指”的对象(而物不可谓指者)。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可指的对象(非有非指也)。不是没有可指的对象,物无不是概念所指向的(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无不是概念所指向的,但概念却不指物(概念指属性)(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即概念指向物,但并不是在指物。

以上是第一层意思:属性与实体物一定要区分开。概念指的是属性,不是物;但属性就在物中,概念指属性不得不指物。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

天下没有独立存在的分离的属性,但属性可借助于各个物的名称而存在(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生于:产生于,借助于而存在)。属性可借助于名称的语词作为外在的形式而存在,即,属性由替代物,这里是用语词来标示,通过语词成为可直观的外在的可独立操作的属性。这样,名称不仅可以作为物的名称,也可以作为概念的名称。

但名称不是概念(不为指也)。名称指的是以自然边界划分的物整体;概念指的是物中的属性,不是物整体。名称与物有固定的对应关系;概念与现实的个体物没有固定的对应关系。名称与对象是1对1;概念与对象是1对多。概念指向的属性在现实中是存在于类群体的所有个体中,所以概念不固定指向某一个体物。

不为指而谓之指,是兼不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

名称不是概念,但名称也可以当概念用(不为指而谓之指)。名称固定指向某一外在物时,就是名称。一般有限定词,如:湖东岸假山上的那个凉亭,这是名称。名称不固定指向某一外在物时,可作概念用,如:凉亭,这是概念。此即“兼不为指”:名称兼作不是概念的概念。公孙龙在这里说得很清楚,兼不为指,就是“不为指,但又谓之指”(不为指而谓之指,是兼不为指)。即,名称不是概念,但名称也可以当概念用。有版本试图把“兼”字换去,实是误区。

以物(有)不是概念的指向,当作属性(无)也不是概念的指向,是不可以的。(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即,概念虽然不固定指向某一个体物,但却固定指向物中的属性。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

而且,概念也既可以作概念,指属性,也可以作名称,指物。这就是“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即,天下的属性和物,概念都可以指向。

概念指属性,属性在物中,现实中不可分离,所以,概念指属性必须指物。但概念所指的物是作为类群体的物,因为属性存在于类群体的所有个体物中,所以概念指物指的是类群体中的所有个体物,而不是固定的某一个体物。任何单一的个体物都具有多种属性,因而无法独立地表现概念指向的属性,多个个体物叠加所呈现的共性,才能表现概念所指向的属性。

以上是第二层意思:概念与名称的关系。概念指物与名称指物的不同。

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天下没有独立存在的分离的属性(天下无指者),但物不可以说没有可分离的属性(物不可谓无指也)。即,现实中虽然没有独立存在的属性,但物中都包含有属性。

物不可以说没有可分离的属性(不可谓无指者),就不是没有可指的对象(非有非指也)。 即物中既然包含可分离的属性,就包含概念可指的对象。

不是没有可指的对象(非有非指者),物无不是概念所指向的(物莫非指)。因为物中都包含概念可以指向的属性。

“指”(概念)不是没有可指的对象(指非非指也)。但“指”(概念)与物是“非指”的关系(指与物非指也),即概念不指物,指属性;但属性在物中,概念指属性不得不指物。

这是第三层意思:属性在现实中与对象物不可分离,所以概念与物成为“非指”的关系。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此句中引号笔者加)

如果能使天下人做到“指属性时不指物”(使天下“无物指”),谁还用“非指”这个术语表达“不指物指属性,指属性要指物”?(谁径谓非指?)

如果天下没有物,谁还说“指”即指物?(天下无物,谁径谓指?)

如果天下有概念能够表达 “指属性时不指物” 的含义(天下有指“无物指”),谁还用“非指”这样的概念表达“不指物指属性,指属性要指物”?(谁径谓非指?)

直接说“非指即不指物”就是了。(径谓“无物非指”)

这样“非指”即可恢复自身简单明了的词义,不用承载“不指物指属性,指属性要指物”这样复杂多重的含义,因为已经“天下有指‘无物指’”,不需要“非指”这个术语表达概念与物的关系了。

这是第四层意思:“非指”这样的术语令人费解,公孙龙提出假设性问句,可不可以不用“非指”这样的术语?但是以上三项假设都不成立:“指属性时不指物”做不到;“天下无物”不可能;能够表达 “指属性时不指物” 的概念不存在。因此概念与物的关系,还是要用“非指”来说明。

相对于通常的“指”即“指物”,“非指”的字面直白含义就是“不指物”。但公孙龙却赋予了“非指”多重含义:不指物指属性,指属性要指物。为什么?因为属性在思维中与对象物可分离,在现实中与对象物不可分离。如果属性在现实中能够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实体,完全脱离物而存在,就可以直截了当地说,“指”(概念)指的就是属性,不指物,与物没有关系,不纠缠于物。如果能够这样的话,谁还用“非指:不指物指属性,指属性要指物”这样麻烦而又费解的术语。但现实中没有这个“如果”。所以,公孙龙只能取“非指”的“不指物”含义,再赋予“要指物”的含义来表达概念与物的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替代物(如,语词、语音、文字)的出现与存在,并不表明属性被现实地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实体,替代物只是人类思维中分离出来的属性的外在标示物,替代物并不是属性本身。属性在现实中无法分离。

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所以,“指”(概念)只能就是“非指”:不指物指属性,指属性要指物(且夫指固自为非指)。怎么能仅把“物”当作“指”(概念)的指向呢?(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因此,一定要清楚:“指”(概念)指的是属性,不是指物,只是因为属性在物中,现实中无法分离,不得不指物;不能把概念不得不指物,当作概念就是在指物;概念即便指物,也与名称指物不同,概念指物指的是类群体,不指固定的个体物。此即为“非指”。“非指”是对“概念指物”性质的说明。

至此,公孙龙完成了对问题“非指者,天下无物,可谓指乎?”的解答。

四、公孙龙概念思维的深刻性

在《指物论》中:

公孙龙清楚地认识到了,概念(指)是思维中分离的属性。公孙龙的时代没有“属性”这一语词,在没有外在标示物的情况下,公孙龙能够清晰地意识到属性的存在,甚至用“无”字来表达他捕捉到的这个无形存在(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尽管用“无”字表达“属性一般”并不十分贴切,但这已足以说明,公元前300年,公孙龙的概念思维所达到的抽象能力,以及对人类概念思维理解的深刻程度。

公孙龙清楚地认识到了,概念与名称在指认外部对象时的不同。公孙龙用“名”与“指”做了区分。名:名称。指:概念。名称指物,概念指属性。人们通常只知道名称指物,没有意识到概念指物与名称指物的不同。因为概念也有名称,也要用名称表达,在实际的运用中,概念表现为以概念的名称指物,实质是指认其中的属性。因此人们通常把概念指认外部对象中的属性,混同于名称指物。公孙龙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这里的区别,所以专门论述概念指物是怎么回事,概念指物与名称指物的不同,即为《指物论》。

公孙龙清楚地认识到了,概念与名称在指物时的重叠与交叉。人们为什么会混同概念指物与名称指物?就在于概念与名称有重叠有交叉。概念也有名称;名称也可以当概念用。

公孙龙清楚地认识到了,“属性在思维中与对象物可分离,在现实中与对象物不可分离”,所以才出现这样的情况:概念指属性不指物,但属性在物中,概念指属性不得不指物。这使得概念指属性时,其外部操作与名称指物的外部操作发生了重叠,这是人们混同二者的原因。公孙龙要说明,现实中虽然有重叠,因而造成混同,但在思维中应该而且必须分清各自的不同:名称指物,概念指属性。

这样,公孙龙在《指物论》中,澄清了三个纠缠在一起的问题:

(1)概念指属性,不指物。但属性就在物中,概念指属性不得不指物。第一个纠缠。

(2)概念指物与名称指物不同。但概念也有名称,名称也可以当概念用。第二个纠缠。

(3)以上纠缠的根本原因在于:属性在思维中与对象物可分离,在现实中与对象物不可分离。第三个纠缠。

人类创立概念的最伟大意义就在于,把现实中无法分离的属性,在思维中分离出来了。这就是概念:思维中分离出来的属性。给概念以名称作为替代物,使思维中分离出来的属性,成为外在的独立的可操作的要素,能够表达、交流、贮存、传承,是人所以具有了人类思维的根本标志。但概念名称的使用,与只是作为识别意义的指物名称的使用,产生了重叠,造成了混同。公孙龙的《指物论》就是要澄清关系,说明区别。公孙龙成为两千多年前,人类首先意识到这一问题的智者之一。

公孙龙论述了概念的属性分离。老子论述了概念的外延边界及其移动。公孙龙与老子成为中国先秦诸子中对人类概念思维具有深刻理解的标志性人物。

五、《指物论》解读涉及的理论与方法问题

以往研究《指物论》的文献很多,时有因缺少清晰的理论支持,达不到说理充分的透彻解读。理论的欠缺,造成基本概念理解的偏差。在《指物论》中,“指”要理解为“概念”,否则就很难理解《指物论》。因为只有“概念”在指物时,才会出现“指向物,但不是在指物”这种人类思维特有的现象。公孙龙独创“非指”这样的术语描述了这一现象。“非指”成为《指物论》的核心词语。《指物论》从一开始就阐明:“而指非指”;进而提出问题:“非指者,……可谓指乎?”到最后完成解答,都是在围绕着“非指”论述。一些解读没有把“指”理解为“概念”,特别是没能把概念(指)理解为思维中分离的属性,解读多集中在“指”、“物”甚至“物指”等词语上,因而对“非指”的解读含混不清。这使得其他细节的偏差在所难免。《指物论》全篇文字并不多,文本解读尚未完成,一些解说没有文本解读的展示,仅就某些词语一味地“说开去”,这已经与《指物论》的解读不相关了。

在《指物论》中,“非”字的使用,也是造成困惑的问题之一。两种使用情况:(1)组成固定词组“非指”。其含义:不指物指属性,指属性要指物。“非指”的这一特定含义,文中已重点做了说明。《指物论》全篇主线逻辑链作“非指”使用。(2)作单字使用。其基本含义:否定性。如:“物莫非指”,“非有非指也”。这里,“非”字均作为单字使用。“物莫非指”:物无不是概念所指向的。莫非:无不是(双重否定)。《指物论》中,“物莫非指”有五处,含义均为:物无不是概念所指向的。“非有非指也”中的“非有非”,直译:没有不(双重否定)。为语言顺畅,读为:不是没有(双重否定)指(可指的对象)。《指物论》中,前后两处有字句:“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字句含义均为:不是没有可指的对象。之后的字句“指非非指也”,其中“非非”(双重否定):不是没有;字句含义:“指”(概念)不是没有可指的对象。

在具体的语境中,作词组还是作单字使用,取决于所在语句的上下文关系,取决于其在全文本的解读中能否构成顺畅的逻辑贯通的恰当性,单一语句的语法语义分析并不能确定应该如何使用。“语义的确认和根据,存在于贯通全文本的解释效用中。”如果缺少清晰的理论支持,缺少贯通全篇的逻辑主线的把握,满篇的“非”字如何理解,就成了解读的困惑。

《指物论》的研究需要新的理论。这里“概念发生论”作为解读理论,《指物论》得以顺利解读。文本解读是不断建构的过程,期望出现更好的、覆盖并贯通《指物论》全篇语句的解读版本。

六、《指物论》与现代关于语言的理论

目前有的研究,把《指物论》与现代语言理论联系起来,这需要理清《指物论》与现代语言理论的关系。现代关于语言的理论,有语言哲学、认知心理学、认知语言学。这些理论已经形成庞大繁复的学术讨论。这里仅以最简单的方式说明《指物论》与这些理论的关系。

语言哲学。语言哲学的主要特征,以句子为出发点,最重要的理论是意义理论。语言哲学也讨论意义与所指,但重点是讨论意义。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用来指称和描述某一单独对象的,不说明概念。

认知心理学。认知心理学涉及心理过程的所有领域——从感觉到知觉、模式识别、注意、意识、学习、记忆、回忆、思维、成像等等。认知心理学也讨论概念的形成,但是,认知心理学设计的人工概念实验,是已有概念的识别而不是概念的发生,对自然概念则描述的是现存的概念,并不讨论概念的原初发生。

认知语言学。认知语言学是近几十年来逐渐兴起的一个成长中的学派,还处于发展阶段,缺乏整齐划一的分析模式。核心部分是语法与语义。重要的理论和研究方向包括认知语法、认知语义学、构式语法、神经认知语言学等。认知语言学也讨论范畴、概念化。如:“意义就是概念化。某一语词的意义等于说话者或听话者大脑中被激活的概念。因此,意义可看作是语词和大脑之间的一种关系,而不直接是语词和世界之间的关系。”然而《指物论》探讨的则是“指与物”的关系。“范畴是围绕原型、家族相似和范畴内部成员之间的主观关系而组成的。”(关于范畴的家族相似,笔者将专文论述)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1916年出版后,语言学成为一门现代科学。索绪尔认为语言的本质是符号,语言符号是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索绪尔“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索绪尔说:“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也就是说,索绪尔的“所指和能指”表达的是概念与概念名称的关系,而不是概念与外部事物的关系。概念与物是什么关系?索绪尔没有说。索绪尔对语言符号的论述不多且不够系统。索绪尔的“所指、能指”理论,没有公孙龙关心的问题:不指物,还是指吗?

公孙龙的《指物论》不涉及句子,不涉及语法,不涉及自我表达。公孙龙的《指物论》只涉及一种关系:指与物的关系。相对于“物”来说,“指”只能是名称或概念。用名称指物,不存在问题。所以,公孙龙的《指物论》只讨论一个问题:概念指向物,但概念并不是在指物,概念指的是什么?是个体还是类,是整体的实体,还是分离的属性?以上理论均不涉及这个问题,特别是从没有明确地阐明:概念是分离的属性。因此,难以见到用现代关于语言的理论和方法,对《指物论》的顺利解读。用现代语言理论套装《指物论》,并没有给《指物论》带来更好的解读效果。例如,用弗雷格的语言理论。然而,由弗雷格开始的逻辑形式语言分析,已为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日常语言理论所质疑。维特根斯坦说:“在哲学中我们考察一种与日常语言相反的理想语言,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这使得看起来好像我们认为我们可以对日常语言加以改进,但日常语言是完全正确的。” “当我谈论语言(字词、句子等)时,我必须用日常语言来谈。”公孙龙的《指物论》与现代语言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现代语言理论对概念的理解实质上仍然是建立在概括论的基础之上,公孙龙对概念的理解是建立在人类实际运用概念的基础之上。概括论是近代以来的理论重建,并没有完全反映出人类实际的概念思维路径。今天应该揭示的是,公孙龙及其《指物论》在人类概念思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所占据的节点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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