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博男
“复仇精神是一个多层多维的组合体,其以个体深在的血族野性情结向外辐射,又吸收现实情境中家仇国恨具体个别的感知因素,强化了原型与随机性意绪在主体自身中激发的冲动。”在中外文学史上,“复仇”是许多作家热衷于表现的一个主题,也是鲁迅笔下反复出现的主题之一。鲁迅酷爱“复仇”,从早期的《摩罗诗力说》到临终前的《女吊》,从散文诗《复仇》到小说《铸剑》,复仇精神贯穿于鲁迅的整个创作。鲁迅对于“复仇”似乎有些偏爱,他曾这样剖析自己:“不知道我的性质特别坏,还是脱不出往昔的环境的影响之故,我总觉得复仇是不足为奇的,虽然也并不像诬无抵抗主义者为无人格。但有时也想:报复,谁来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执行;既没有上帝来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偿头,也不妨以头偿目。有时也觉得宽恕是美德,但立刻也疑心这话是怯汉所发明,因为他没有报复的勇气;或者倒是卑怯的坏人所创造,因为他贻害于人而怕人来报复,便骗以宽恕的美名。”《孤独者》是鲁迅表现“复仇精神”的代表作之一,在鲁迅笔下,主人公魏连殳以超常态的,极端的方式为“复仇”世界填上了一抹悲壮的色彩。
“看客”形象是鲁迅笔下塑造的经典形象之一,从《孔乙己》中小酒馆里取笑孔乙己为乐的酒客们、《药》中在法场像鸭一样伸长脖子围观革命者被杀的群众到《阿 Q 正传》中那些围观阿Q游街示众,热衷于看别人杀头的城里人,再到《祝福》中那些以咀嚼祥林嫂丧夫失子的故事为乐的鲁镇人,看客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的形象要么是围观哄笑,要么是耸起耳朵,或是伸长着脖子,又或是发出豺狼般的嗥叫,愚昧、麻木、冷漠是他们共同的精神气质。在“看与被看”的模式下,被看者承受着不被理解和接受的屈辱感和孤独感。
《孤独者》开篇,魏连殳的祖母死后,“族长,近房,他的祖母的母家的家丁,闲人,聚集了一屋子”,然而他们的第一大问题,竟是商议“怎样对付这‘承重孙’”,因为料到他一定会反对旧式的丧葬仪式,改变新花样的。他们“约定在连殳到家的那一天,一同聚在厅前,排成阵势,互相策应,并力作一回极严厉的谈判”。族人的目的,并不只是单纯地要魏连殳答应葬礼的仪式,而是怀揣着一颗“看戏”的心“咽着唾沫,新奇地听候消息”,因为“他们知道连殳是‘吃洋教’的‘新党’,向来就不讲什么道理,两面的争斗,大约总要开始的,或者还会酿成一种出人意外的奇观”。这些看客们的无聊的观赏心理正是整个中国社会文化的独特形态的表现,他们对“被看”者形成一种无形的暴力。在《为“俄国歌剧团”》中鲁迅把由看客组成的无物之阵比为“比沙漠更可怕的人”,这里“没有花,没有诗,没有光,没有热,没有艺术,而且没有趣味,而且至于没有好奇心。”鲁迅认为对于这可怕的沙漠,复仇的最好办法就是使他们“无戏可看”。在著名讲演《娜拉走后怎样》中,鲁迅陈述了这一观点:“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毅棘,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对于这种的群众没有法,只好使他们无戏可看倒是疗救。”
魏连殳正是用“使他们无戏可看”的办法来报复这一众看客。在族人们此唱彼和、七嘴八舌地说完,“沉默充满了全厅,人们全数悚然地紧看着他的嘴”的时候,“只见魏连殳神色也不动,简单地回答道:‘都可以的’”。魏连殳显然是已经摸透了他们想要看戏的心理,所以族人提什么要求他就答应什么,“遇见怎么挑剔便怎么改”,让他们在意外之余,事先准备好的话都无从下口,从而陷入没有想到的无聊之中。在祖母的大殓仪式中,连殳“就始终没有落过一滴泪,只坐在草荐上,两眼在黑气里闪闪地发光”,与族人的“念念有词”和大哭形成鲜明对比。在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仪中,为了表达对逝者的追忆,号啕大哭一般是必不可少的,可是随着礼仪制度发展的僵化,这种大哭早就失去了它本来的真情实感,反而演化为一种模式化的礼制需要,甚至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玷污利用,从而让这种本应真情流露的时刻变得虚情假意。正如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提到的魏晋时期的嵇康和阮籍,在他们放浪不羁、不守礼教的外表之下,裹藏着的却是一颗对礼教的敬诚之心。反而那些表面上崇奉礼教,满口仁义道德的“正人君子”不过是在利用礼教、亵渎礼教,所以他们反其道而行之,偏执的不谈、不信甚至反对礼教。所以,原本很孝顺祖母、“一领薪水一定立即寄给他的祖母”的魏连殳没有哭,他是在用“不哭”与族人们遵照传统又哭又拜却并没有几分真情实意的行为做无言的对抗。而在大殓完毕,无戏可看的族人怏怏地想要走散的时候,魏连殳忽然就流下泪来,“接着就失声,立刻又变成长嚎,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狼”这一意象在这里是独具匠心的,在一群想要看戏的族人们的窥视下,魏连殳像受伤的狼一样独立倔强而又孤立无援。然而他还是不给看客们看戏的机会,当有几个人前去阻止他的时候,“他却只是兀坐着号啕,铁塔似的动也不动”;而当他停下来径自走回家后,前去“窥视”的族人发现他回家后“似乎就睡熟了”。仔细推敲不难发现,这对于孝顺祖母的魏连殳来说是不大可能的,他这样做只是为了不满足族人们想要看热闹的任何愿望,让他们始终无戏可看,这就是魏连殳的第一次复仇。
这种用无戏可看的办法对看客进行复仇的思想,同样体现在鲁迅以复仇为名的散文诗中。在《复仇》第一篇中,一男一女两个人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将要拥抱和杀戮。看客们从四面奔来,“拼命地伸长颈子,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然而这一男一女没有顺从路人们心底的欲望,只是永久地干枯地立着,以此来报复那些以观赏他人生命的消逝为乐趣的麻木残忍的看客,让他们无戏可看,觉得无聊:“他们于是觉得喉舌干燥,脖子也乏了;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甚而至于居然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虽然复仇成功的代价是这二人自己的身体变为干枯,可在鲁迅看来,他们仍然胜利了,因为他们没有满足路人想要观赏杀戮的心理,而是用自己的另一种毁灭报复了路人,让他们无戏可看,“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1921年4月,鲁迅翻译了阿尔志跋绥夫的《工人绥惠略夫》,并且直到1926年还准备另印一回。鲁迅认为这部小说是写“改革者为了许多不幸者们”,“将一生最宝贵的去做牺牲,……而绥惠略夫也只是偷活在追摄里,包围过来的便是死亡;这苦楚,不但与幸福者全不相通,便是与所谓‘不幸者们’也全不相通,他们反帮了追摄者来加迫害,欣幸他的死亡,而在别一方面,也正如幸福者一般的糟蹋生活,”;“绥惠略夫在这无路可走的境遇里,……不得不……对于不幸者们也和对于幸福者一样的宣战了”。综观《孤独者》对魏连殳复仇性格的刻划和对“庸众”的描写,不难发现,魏连殳后来当上杜师长的顾问后,对孩子和老者的复仇,实际上也是一种绥惠略夫式的复仇,即“对于不幸者们也和对于幸福者一样的宣战”。
魏连殳本是很爱护孩子的,认为“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大人的坏脾气,在孩子们是没有的。后来的坏,如你平日所攻击的坏,那是环境教坏的。原来却并不坏,天真……我认为中国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他对房东家的孩子特别好,即便孩子们“手脸和衣服都很脏,而且丑得可以”,但是一看到他们,“连殳的眼里却即刻发出欢喜的光来了”;他将孩子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宝贵,“听说有一回,三良发了红斑痧,竟急得他脸上的黑气愈见其黑了”。然而三个月之后,他却被这些孩子所仇视了:一个还不很能走路的孩子竟拿着一片芦叶指着他道“杀”。这一情节安排的深意要从鲁迅对“孩子”的看法说起,鲁迅在《狂人日记》的结尾就曾呼吁“救救孩子”,他早期一直认为,成年人也许是受到封建传统的影响才变得愚昧麻木,但孩子却是纯洁无瑕的,他们是中国未来的希望。在他的生命哲学里,孩子象征了人类这条污浊的河流的清纯洁净的源头,所以要从落后的父辈那里解放孩子,不要再让孩子受传统余毒的污染(《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但孩子生长在愚昧麻木的环境中,耳濡目染了成年人的行为,其天性多半也遭到了扭曲,鲁迅不无悲哀地逐渐意识到了这一点。在《示众》中,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孩子被老妈子抱去看砍头;在《长明灯》中,嘲笑戏谑“疯子”的,恰恰是那些孩子;《狂人日记》里写道:“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那里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翁一样,脸色也都铁青。……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伤心。”在这些作品中,我们看到了鲁迅的隐忧,在环境的影响下,原本纯洁无瑕的孩子也变成了戕害独异个人的一分子。如果说鲁迅在1918 年写作《狂人日记》的时候还有呼吁“救救孩子”的勇气和力量的话,那么他在1925年创作《孤独者》时,怕是只有凄凉与绝望了。孩子们曾是鲁迅心中希望的灯,散的光热强度足以支撑起他对人类的信心,让他有足够的力量战斗下去。然而当他发现当本应清纯洁净的孩子们的思想也被环境玷污时,希望的灯也就渐渐黯淡了,暗夜以其不可抗拒的力量袭入他的灵魂。
魏连殳便是这样。后来他被校长辞退,没有了经济收入,贫穷到变卖自己的善本书。即便自己如此困难的时候,他还是本能地去关爱孩子。当他听见房东的孙子们笑嚷的声音时,抓一把花生米就出去了,然而孩子们不吃他给的东西,而且都躲着他。被自己所爱护的人拒绝、生计无所着落、愿意他“多活几天”的人被诱杀,所有希望破灭之后,他推翻了之前自己所信仰的一切,做了杜师长的顾问。从这以后,他开始了第二次复仇。以前他爱护孩子,可是在老房东看来,那是因为他怕孩子们,“比孩子们见老子还怕”,低声下气得可笑。他尊敬老者,见到房东大娘,会有礼貌地称呼她为“老太太”,可是她却说这是“迂”“像一个哑子”。身为被压迫者,个体人格和尊严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他们正是鲁迅笔下的“不幸者”的代表。更为悲哀的是,他们身为被压迫者却不自知,不懂得别人给予的尊重的意义,在被奴役久了的庸众眼里,被当作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反而是没有能力的表现,是“怕”他们的表现。他们不仅不理解魏连殳的善意,反而和魏连殳的敌人一起来孤立他。所以,魏连殳的第二次复仇就是对他曾经爱护的孩子和尊敬的老者,而方法就是不再把他们当作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他以前爱护孩子,可是现在要孩子学一声狗叫,或者磕一个响头才给他们买东西;他以前见到房东大娘很有礼貌,现在却叫她“老家伙”。讽刺的是,孩子们如今却“喜欢和他玩,一有空,便都到他的屋里去”;房东居然认为“真是有趣”,一改之前的冷漠,“常常这样说笑”,并改口叫他“魏大人”了。这一情节更是融入了鲁迅的国民性批判思想:以弱者为本位、尊敬爱护他们的时候,得到的只是不理解与嘲讽;而在不把他们当“人”,反而践踏他们的人格尊严之后,反而会获得他们的尊重。这正是让鲁迅痛心的“庸众”们的奴性使然。
相比魏连殳在葬礼上对族人们的复仇,对孩子和老人的复仇更加让他陷入痛苦之中,因为他对麻木愚昧的族人本就没有什么好感,并早就做好复仇的准备,所以在祖母葬礼上让他们无戏可看而对他造成的伤害并没有很大,但是当他对自己身边曾经爱护的人的态度发生改变时,他对人性也就更加悲观失望。这无疑将他进一步推向毁灭的边缘。
魏连殳的第三次复仇就是以自我毁灭的方式实现着他对敌人、庸众乃至整个社会的复仇。魏连殳曾经特别爱护孩子,在黑暗愚昧的社会,孩子是他希望的寄托,然而当小孩子拿着树叶对他喊“杀”时,他的希望也一点点被磨灭了。失业之后的世态炎凉使他倍感孤独,然而,他还可以为“还想活几天”的自己,以及“愿意我活几天”的“爱我者”而活着,因此,他愿意“为此求乞,为此冻馁,为此寂寞,为此辛苦”。但是,愿意魏连殳活下去的,“自己就活不下去”,“这人已经被敌人诱杀了”。面临自己及“爱我者”都“活不去”的绝境,魏连殳选择了反抗,“偏要为不愿意我活下去的人们”即为敌人“而活下去”。钱理群先生曾经提到,这也是属于鲁迅的生命选择:他早就宣布,他天天吃鱼肝油,努力延长自己的生命,不是为了爱人,而是为了敌人:要以“我”的存在打破他们的世界的“圆满”;在《两地书》里,他也是这样以怀着几分恶意的快意谈到自己将如黑的恶鬼一般站在他的对手们的面前。“‘为敌人活着’,即是意味着,在敌人的不圆满、不痛快里找到自己的生命价值,不是从‘爱’而是从‘憎恶’与‘仇恨’里获取支撑自己生命的精神力量。”为了复仇,他改变初衷,“躬行先前所憎恶和反对的一切,拒斥先前所崇拜和主张的一切”,以自己的存在打破敌对世界的“圆满”。当他终于做了杜师长的顾问,看到曾经敌视和伤害自己的人纷纷向他磕头、打拱、馈赠和颂扬的时候,复仇后的快意使他在那一刻仿佛成为精神上的胜利者。然而他却无法摆脱信仰被践踏后精神上的孤独与空虚,在“新的冷眼和恶心,新的失眠和吐血”中逐渐消亡了自己。“我已经真的失败,——然而我胜利了。”他的“胜利”在于他成功地报复了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然而他却同时也成为了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因为他的胜利是以“躬行先前所憎恶和反对的一切”为代价,他亲手践踏毁灭了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坚守着的真理和信仰,他所追求的自由平等的理想在现实中被击得粉碎,社会依旧是一片死气沉沉,人民也依旧麻木和冷漠,他也在无人理解中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孤独者”。
鲁迅曾在《这样的战士》中塑造了一位勇敢无畏、不屈不挠的战士形象,他充满战斗的智慧和一往无前的革命热情,面对敌人,一次次地举起投枪,然而他的投枪投出去却刺不中任何目标,因为他所面对的是不具形体的“无物之阵”。像空气一样弥漫在这“无物之阵”中的腐朽文化已经渗透于广大民众的灵魂深处和无意识深渊,这种“无物之物”看似温软,实则比炮弹还要强大,能够“使猛士无所用其力”,而死于无形。面对这样的无物之阵,明知注定是要失败,战士还是义无反顾地举起了投枪,这正是鲁迅本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反抗绝望的精神。在当时的中国社会,魏连殳就像身处于无物之阵中的战士,他想改革社会、救治人民,然而在万难被毁的“铁屋子”中,最终改变的却只能是自己。所以,他最后的复仇只能是自我毁灭式的复仇。他并不是嗜财之人,“不肯积蓄一点,水似的化钱”,也不贪慕功名利禄,成为杜师长的顾问并不是因为想要就此平步青云,而只是想用这种庸众们所艳羡的生活方式报复他们,享受复仇的快感。他对被复仇者的胜利是以自己的理想完全陷入失败之境为基础的。所以在过着这种生活的同时,他内心的挣扎与矛盾是可想而知的。魏连殳用相当于自虐的方式叩问自己的灵魂,代价便是自我精神的扭曲与毁灭,“他在不妥贴的衣冠中,安静地躺着,合了眼,闭着嘴,口角间仿佛含着冰冷的微笑,冷笑着这可笑的死尸”。
从在祖母葬礼上对看客的复仇,到对自己曾经爱护的“不幸者”的复仇,再到亲手毁灭自己的信仰的一切、对自己展开的复仇,魏连殳就像一匹孤独的狼,徒劳却又决绝地用自己的生命与黑暗腐朽的社会无言地对抗着。无论是在家族中、社会中、还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没有一处能容得下他的理想,觉醒的青年们“梦醒了却无路可走”。魏连殳自我心灵的痛苦,人格分裂的痛苦折磨都来自于对环境的抗争和对立,他已然觉醒,却又反抗无用,又不愿顺从,只能走向了这样的结局。
复仇精神是鲁迅躬行一生的精神主张,他总是以犀利的文字无情地揭示国民性弱点,并且饱含愤激之情向庸众施以复仇,因此人们常将他误读或恶意贬损为一个狭隘刻毒、缺少爱与同情心的人。魏连殳的人物形象身上,就有鲁迅自己的投影,他曾对胡风说过,“其实,那是写我自己的”。然而鲁迅的复仇并不是单纯的报复,而是与他深沉博大的爱相联系的,他爱亲人、爱朋友、爱民众也爱自己。正因为爱民众,所以才不愿让民众在“瞒和骗”的大泽中愈陷愈深却浑然不觉。正如王乾坤所说:“鲁迅之为鲁迅也在于他不一味地代受苦人控诉,歌颂劳动者的美好。就像一个慈爱的医生面对痛苦万状的病人,他所赐予的不是温柔的眼泪和手帕,而是寒光逼人的手术刀。”所以在鲁迅笔下会出现指向庸众的复仇,这种复仇不是你死我活的血腥杀戮,而是希望引起疗救的精神复仇。这是鲁迅式的复仇,而这复仇背后的精神世界至今仍然能够打动读者并具有深刻的启示性。
【注释】
[1] 王立.复仇文学与复仇精神论[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第32页
[2] 鲁迅.坟.鲁迅全集第一卷[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23页
[3] 鲁迅.为俄国歌剧团.鲁迅全集[M].同心出版社2014年版,第55页
[4] 鲁迅.坟.鲁迅全集第一卷[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63一164页
[5] 汪晖.论鲁迅小说《孤独者》[J].大学生论文选,第221-222页
[6] 钱理群.试论鲁迅小说中的“复仇”主题—从《孤独者》到《铸剑》[J].安顺师专学报 (社 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第10页
[7] 王乾坤.由中间寻找无限-鲁迅的文化价值观[M].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