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之样本选择与高考导向

2018-11-12 10:59李晓平张斌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18年8期
关键词:考试分数科目学业

李晓平 张斌

【摘要】在高考改革的试验中,由于学生选择的考试科目不同,选考科目的参考学生不同,造成了学生违背高考改革的初衷,不按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考试科目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用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转换扩充选考科目的样本为全体学生,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并对分数转换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办法,从而正确的引导学生选择考试科目。

【关键词】高考改革样本选择高考导向一、高考改革试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新一轮的高考改革从考试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新高考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明确规定,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分别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而每门都“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的特长和兴趣,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虽然自行选择的3科是按等级确定,但各省市可以自己确定等级对换分值,计入总分。下面以图解的方式说明一下首批试点地区上海、浙江的高考方案,以帮助大家理解新高考方案的两种设置。

上海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成绩=3高考科目成绩+3(6选3)等级考科目成绩(如图1所示)。满分660分。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70分,以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其选考科目的折算分如表1所示。考生总成績满分660分。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成绩=3高考科目成绩+3(7选3)等级考科目成绩(如图2所示)。总分750。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和高考选考科目考试(简称“选考”)成绩的按等级划分。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都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学考按70分满分的得分,选考按100分满分的得分)为依据,根据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学考设A、B、C、D、E5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人数比例约是15%、30%、30%、20%、其中E为不合格等级,E等比例不超过5%。高考选考科目加试30分题目,划21个等级,以学考合格为前提赋分,如表2所示,合格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得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各个等级人数比例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

在以上两种方案的试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若高手都选物理,一个中等的学生如果选物理,他有可能得到最低的分数,然而他如果选生物,就有很多同学给他垫底,那么他就可以得到一个高的分数。有的学科出现了100分与70多分的同学,同得100分的情况。这就造成了考试分数的不公平。同学们为了获取高分,就选优生参考科目少的学科。他们不是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来选择考试科目,而是分析参考科目学生的情况来选择考试科目,这与高考改革的初衷相违背。为了使高考改革顺利进行,就必须有一个较为科学的评价方法,否则将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和一些学生的恐惧。如何科学的来平衡不同学科的分数呢?这就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二、选考科目按人选择的成因分析

目前的高考,考试科目是相同的,各科学生的参考人数也是相同的,大家都是在同一考试评价下进行。但在新高考模式(3+3模式)中,有3门学科是由学生在6门(6选3方式)的(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或7门(7选3方式,加上技术学科)学科中选择3科进行选考,那么不同学科之间的分数如何科学的评判呢?新高考中由于学生参加的考试科目不同,造成了考试试题难度的不同和参加考试的学生也不相同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原始分数的简单相加是不科学的。

在新高考改革的试验中,采取的是按等级划分分数的方法,虽然这种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科试题难度不同的问题,但由于各科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同,如果选择某一科的学生都是比较优秀的学生,有一部分学生由于在这些众多的优秀学生中显得不那么优秀,而只能得到低分的这样一个不公的待遇。这就造成了学生选择考试科目时选人而不选自己喜欢的科目。这是由于在进行学科评判时,选择学生的样本不同造成的。如果能把各科评判的学生样本回归到目前高考的全体学生样本中来,就可正确的引导学生按照自己喜欢的科目进行选择了。

三、选考科目统一评价样本以引导学生正确选择

不同学科的难度不同,也可以通过标准分来进行评判,那么是不是可以用标准分进行解决呢?但标准分常模也有其局限性,它表示的是存在状态之间的横向比较,离开原常模样本,不同常模样本之间的比较就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在用标准分进行不同的学科之间进行比较时,要求其学生的总体样本是相同的,而选考科目的学生样本是不相同的。这就需要寻求一个有相同学生样本的考试分数去衡量,怎样科学的设计考试方案就至关重要了。

新高考改革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选考科目是紧密相连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学生样本是相同的,可以借助于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通过转换后补齐没有选考科目的学生样本分数,以达到各科学生样本的完全统一。其解决方法如下:

方式一,将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选考科目考试合二为一,且用相同的试题、相同的分值进行考试。选择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合格就达标(合格标准可以根据学生的考试情况进行确定),选择高考选考的学生,则用这个大的样本进行等级划分分数或标准分的转换。这种方案是选考学科成绩评判的最佳的方案。

方式二,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选考科目考试合二为一,但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少于高考选考考试的试题。如浙江省的考试方式为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选考合二为一,但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少于高考选考试题,学业水平试题满分为70,高考选考试题满分为100。为了使考试学生的样本相同,可将学业水平考试的原始分按总分100进行折算(如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总分是70,如果有某位考生考了62分,折算成总分为100的分数则为62×10070=88.6分),折算后所有考生的试题满分都是100。根据高考选考考生的高考分数与学业水平考试分数换算出一个转换系数(如某位同学的学业水平考试按照满分100分计算出来的分值是88.6分,而高考分数实得分为80分,则这位学生得分比值=高考分数÷学业水平考试分数=80÷88.6=0.9,转换系数=高考选考学生得分比值的平均数)。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的分数再乘以这个系数后,作为这部分学生的样本分数,然后用这个大的样本进行等级划分分数或标准分的转换。这样就不会造成优生集中选考的科目成绩与平时成绩状况不符的情况。下面以某班的考试分数为例来说明一下计算方法。

转换系数=(72÷76+91÷97+76÷83+86÷95+78÷83+73÷78+82÷71+87÷89+89÷84+76÷81+95÷96+76÷73+95÷87+74÷72+76÷77+73÷78+84÷79+90÷91+78÷94+98÷80+91÷93+89÷74+92÷89+86÷77+81÷87+97÷97+76÷77+86÷86)/28=0.987

按照浙江或者上海的等级折算法,钟佳同学虽然高考物理考了72分,但选物理学科的学生实力都比较强,相比而言他要差一些,排名最后(如图3所示),只能得到40分的低分,这个分数显然没有真实反映出他的学习水平。

如果我们按照综合样本来进行成绩排序,钟佳的排名是并列34名,按照浙江省的等级划分,钟佳应划到13等级,折算后的高考分为64,这就较为合理的反映了该生的学习水平。

方式三,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选考科目考試分开,但分值相同。则可根据高考选考考生的两次分数换算出一个转换系数(某位学生的得分比值=高考分数÷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转换系数=高考选考学生得分比值的平均数),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分数乘以这个系数后,作为这部分学生的样本分数,然后用这个大的样本进行等级判分或用标准分进行计算。

将学业水平的考试分数进行转换后,扩充选考科目的样本至全体学生,然后再进行等级划分评判出高考分数或用标准分进行计算评价。按这种评价方法,学生在选择选高考科目时就不会按考试科目的学生人员状况去选择,从而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科目,以达到高考改革的目的。

四、高考分数的合成

1.等级判分法的高考分数合成

当高考选考科目按等级判分法进行计算时,其总分的合成步骤如下。

将高考选考科目的学生成绩样本扩充为全体学生(扩充样本的分数按上述方法转换)。

按全样本划出等级,并按等级得分算出高考选考科目分数S选考。

(3)高考分数的总分为:S总=S语文+S数学+S外语+S选考1+S选考2+S选考3。

2.标准分计算法的高考分数合成

为了使来源于不同分布的分数能进行比较,可使用非线性变换,将非正态分布的原始分数转换为百分等级,然后从累积正态曲线面积表找到百分等级对应的标准分数。这个标准分数叫正态化的标准分数,这种转换过程叫正态化转换。当我们得到这种正态化的标准分数之后,就可以较准确地进行比较了。当高考选考科目按标准分进行计算时,其总分的合成步骤如下。

(1)将高考选考科目的学生成绩样本扩充为全体学生(扩充样本的分数按上述方法转换)。

(2)将全体学生的样本分数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3)计算每一个分数Xi以下的考生占考生总数的百分比Pi或百分等级Ri。

(4)由每个分数的百分比Pi或百分等级Ri查正态分布表,找出所对应的正态分数Zi,从而得到每一个原始分数所对应的正态化标准分Zi。

(5)进行线性变换,我们确定的量表平均分为500,标准差为100,那么线性变换公式为Ti=500+100×Zi,从而得到了学科的常模量表分数。

(6)由于各学科的分数不同,他们所占总分的比例就不一样。在计算总分的时候,就需要按权重进行转换合成,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分。以浙江省的考试方案为例,因语、数、外的权重为150÷750=20%,选考科目的权重为100÷750=13.33%,则高考(3+3)科目分数的合成综合分计算公式为T总=20%T语文+20%T数学+20%T外语+13.33%T选考1+13.33%T选考2+13.33%T选考3。

五、选考科目样本扩充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高考选考及学业水平考试时,存在着一些学生考试失常的问题,如果用这些失常的分数来计算转换系数,则很有可能使转换系数大于1的情况,这样就造成了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转换后的样本分数大于学业水平考试分数的情况,这显然与现实情况(正常情况下高考选考试题难度>学业水平考试难度)不符。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计算转换系数时可剔除失常学生的分数,使其较为准确的反映两次考试的真实情况。在上面的案例中剔除失常学生的分数后,其转换系数的计算为:

转换系数=(72÷76+91÷97+76÷83+86÷95+78÷83+73÷78+87÷89+76÷81+95÷96+76÷77+73÷78+90÷91+78÷94+91÷93+81÷87+97÷97+76÷77+86÷86)/18=0.95

用这个系数转换出来的样本分更能准确的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且不会出现由于学生考试失常而造成的转换后的样本分与现实不符的情况。

六、结语

高考选考与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利用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进行转换,扩充高考选考科目的样本到全体学生的方法,将较为准确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从而进一步保证了录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克服了因考试科目和选考学生的不同而带来的得分不公,有效地体现了高考的择优选拔。样本的扩充体现了公平,从而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去选择选考科目,以达到高考改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黄光扬.教育统计与测量评价新编教程[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27.

[2]漆书清.教育统计与测量[M].广东: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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