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刘益善的叙事艺术

2018-11-12 16:06刘富道
长江文艺评论 2018年1期
关键词:红眼河东河西

◎ 刘富道

文学圈子的每个人,在公众面前都有一个定位,公众给刘益善的定位最初是诗人,这是因为益善的成名作是诗歌《我忆念的山村》。益善给自己有个定位:我是一个编辑。他大学毕业后就到了一家杂志社当编辑,直到荣任这家共和国创刊最早的文学期刊的社长和主编。益善勤奋,当了几十年编辑,从没有耽误写作,其产量之高,决不亚于一个专业作家。他涉足的文体很多,其中小说的占比也比较高,如新近出版的文集,就有小说卷,字数达到近60万字。这里只包括了他的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不包括他的两部长篇小说。写了这么多小说,但在评论家的视野里,似乎没有引起应有的关注。

最近他送我一本新书——《河东河西》,收有中篇小说10部。我读过益善的许多作品,遗憾的是,我拿到《河东河西》,仔细翻检过后,发现只读过其中一部《向阳湖》。以前为什么没有读他的其他小说呢,我得坦率地承认,我进入了一个认知误区:我读其他小说家的小说还读不过来呢,哪有闲工夫读诗人的小说!这一次,我从头到尾读了《河东河西》10部中篇小说,有几部的结局震慑心魄,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仍然久久停留在人物的命运上,容不得家人的任何干扰。

本文安了这么一个标题:小说家刘益善的叙事艺术,旨在郑重承认益善的小说家地位。那么,下面就说说益善的小说叙事艺术。

第一人称叙事:纪实性和亲历性

《河东河西》中,有5部的叙述人称为第一人称。这5部我将随后一一提到它们的篇名,连同另一部第三人称的中篇《包工头余从众之死》,所有故事的发生地,都在湖北省武昌县,即今武汉市江夏区。那里有一条金水河,益善至少有两次提到金水河时,特别指出那不是天安门前的金水河,而是长江的一条支流。益善本为武昌县人氏。因此可以说,他的第一人称叙事,是在执意展示故事的亲历性和纪实性。他所写的底层人的生活,有可能成为一个历史时期农民生存状态的样本。

细看5部小说中的“我”,有时似乎是同一个我,有时又不是同一个我。《向阳湖》中的“我”,正名刘山,小名山娃,其时是一个在筑堤工地写表扬稿的初中毕业生。这个村子叫小湾生产队,队长是韩癞痢,会计童吉喘。到了《河东河西》中,生产队长还是韩癞痢,会计还是童吉喘,这时16岁的“我”,名字叫菱角。再到《远逝的窑厂》里,“我”摇身一变,成了高考落榜的20岁青年,人称瘪秀才或老瘪。再看《回家过年》中的家,这个家的村名为四方村,“我”已经修成正果,当上了作家。《远湖》没有交代“我”的姓名,“我”的老家仍然在金水河畔,不过叫九家墩这个“九家墩只出了我这么一个作家”。

这几部第一人称叙事的中篇小说中,自传性纪实性最强的有《向阳湖》。它的《附记》言之凿凿地写道:“一九六九年,湖北咸宁向阳湖迎来了从京城来的六千多名文化人,中央文化部五七干校在这里开办。”“四十年前,在这些文化名人还没有到来之时,湖北咸宁九县民工十几万人,就艰苦地战斗在向阳湖畔。”这就是当年围湖造田运动的缩影。“我是那十几万民工中的一员,我是初中毕业回乡的十几岁的小民工,那段日子的记忆永久地刻在我的心壁上,难以忘怀。”所谓向阳湖五七干校,在中国是一个影响深远的大事件,益善没有直接写向阳湖干校人物,而是就他所参与其中的筑堤的一幕,一个小人物之死,留下一丁点儿“难以忘怀”的记忆。历史已经证明,围湖造田肯定是生态环境之殇,让六千文化人种田肯定是文化之殇。这部小说的价值在于,记录了向阳湖五七干校不曾有过文字记述的一个角落。

《远湖》:妙用第一人称

益善不愧是一位优秀诗人和散文家,阅读《远湖》开头那些诗意的叙述文字,我的直感是在读一篇散文。“远湖已变千亩良田,无边的稻浪摇曳欢歌。”“我发掘故乡的历史,那一堵短墙,一棵老树,甚至一个石磙,都刻着一个故事,等待我去演绎。”这个演绎故事的“我”,构成第一人称叙事的格局。益善的《远湖》,可以说将第一人称运用到了极致。

小说的叙事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时间和空间的把握。这部小说有三个时间点,一个是民国三十六年,即公历1947年,红眼逃出虎口到达远湖的那一年;一个是22年后的1969年,王氏三兄弟蒙冤受屈的那一年;最后是若干年后,作家专门采集素材并开始写作的时间。

小说从第二个时间点开头,写“我”16岁生日那天,下田做活时与王金三发生口角。王金三是红眼与王三眼的儿子。“我”骂到了王家的要害之处:“你妈有好多男人哩,你爹用麻袋装人沉湖”。这是1969年,正逢清理阶级队伍运动,王氏兄弟由响当当的贫农,一夜之间变成坏分子。

王家扬言对“我”实施报复,而“我”认为“是绝对地冤枉了我”,因为全村人都知道这事。这个故事的绝妙之处,在于全村人都知道的这事,同样在读者的想象中演绎,以为王氏三兄弟会共同占有了红眼。而事实是,在发现红眼之后,王氏兄弟没有乘人之危,做出非礼之举。他们与劁猪佬姑父家的三条饿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老大秉承父命,要为两个弟弟成亲,老二痴迷于已经出嫁的表妹,红眼跟了老三,仅此而已。将劁猪佬沉湖,也在情理之中,而且是为民除害,因为劁猪佬还身负命案。

这个事件,与作家本人并无关联,他虚构一个“我”出现在故事中,并假托一个“婶娘”作为素材来源,这些不能看成只是结构故事的手段,而应该看作是深化主题,揭示人性的光辉的需要。住在同一个草棚里的老大老二,一个跳进冰凉的湖水里降欲火,一个抱起酒罐子来浇愁,他们坚守住了人性的底线。而红眼呢,她对婶娘说过:“大哥二哥对我有恩,我愿报答他们。但他们是好人,他们是正人君子。”这就是在遥远的远湖,在偏僻荒野的乡村,发生的一个令人心醉的故事。“我”就是这段历史的见证人。

我注意到“我”玩了一个有趣的花招。“我”在第二个时间点出现时,是1969年,明确交代是16岁。推算下来,“我”的出生时间,应为1953年。再推算下去,小说的第一个时间点,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我”还没有出生。因此,小说在每每出现“民国三十六年”之时,“我”的“串词”都是虚拟的。不过,小说家刘益善,非常老到地声称自己是在演绎小说,他非常诗化地描述眼中的远湖之后,马上就甩开第一人称的束缚,迅速跳转到第三人称,从而获得了全知观的叙事自由,不再受“我”之所见的限制了,甚至连人物的心理活动也照写不误。

刘氏悲情叙事的震撼力

死亡,从来都是文学与艺术的重大主题。这里,我用统计学的方式,分析刘氏小说集《河东河西》中的死亡情结。

先用排除法,10部中篇中不涉及死亡情结的,只有《诗人谷子》一部。其他9部中篇,都有非正常死亡的情节。

《远湖》中的劁猪佬之死,《河沙场》中的运沙船长之死,都死得活该。他们都是没有尊严没有光彩地死去,留给世人的警示是恶有恶报。《包工头余从众之死》中余从众的死,对于与之相关的所有人,都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亲手杀死他的人,是他的结发妻子,而她的理由是“我不能没有他”。她所愧怍的是,由于用力过度,致使他身首两处。于是,她用针线将身首缝起来。这绝妙的一笔,让我不知道该为谁而悲伤。

《向阳湖》与《回家过年》中的民工,都是为了回家过年而赶工期,各有一位民工死亡,回家过年的是他们的遗体。作家在《回家过年》中为什么一定要让老四死在医院的长椅上呢?老四是中国朴实农民的典型代表,他不顾劳累,病魔缠身,带领民工兄弟拼着命完成任务,是为了信守对大包工头的承诺,当然也是为了争取来年有活做——这不为错。如果来年没有活做,他与他的兄弟们怎么生活下去呢?民工的生存状态如此。面对医院离谱的检验费用,他选择了放弃治疗——这也不为错。他如果看病花光钱,拿什么回家跟家人过年,拿什么给孩子再交学费呢?只有将人物的命运推到极端,才能唤起人们的警醒。我仿佛听到作家的呐喊:民工们再不能玩命了,医疗改革也势在必行了!

益善的小说,多暗藏玄机。《河东河西》的白云庵老婆婆,一张口就让人感觉是不祥之兆,果然吉喘大叔坠崖而死。《金手镯》中熊婆婆的金手镯,在两个野妓眼前晃来晃去,读者就知道要出事了,果然被谋财害命。《远逝的窑厂》中的老万,淹死在金水河里,死得更有些古怪。河边没有别人,不可能是他杀。他会游泳,为何会淹死呢?他从国民党军营逃跑,跳进粪坑躲过了追捕,那个粪坑的臭水都没闷死他,他还怕金水河的河水吗!玄机在哪?我们只能这样想了,他被迫当过壮丁,也算历史不清白,历次政治运动中都要挨整。这事已经过去了,莫非老万又想不开了?更让“我”悲伤的是,还欠老万五百元钱,他无子无女,还给谁呢?

《向阳湖》中的民工老矮,本来不在生产队派出的民工之列,因为这是一次难得的与桂桂姑娘接近的机会,他与别人换来这个名额。一个死亡的名额。他生前有一大愿望,争取入团,为了加入共青团,他甚至半夜起来挑土。他死于抓鱼的泥塘中,为了抓一条鱼,为了保护一双解放鞋。老矮死了,虽他没能入团,但这个凄美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温暖——在工棚里桂桂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他焐过脚,桂桂给他纳的新布鞋穿在了他再不用走路的脚上。

读刘氏中篇小说集《河东河西》,每读完一篇的结局,我就像听完英国大提琴演奏家杰奎琳·杜普斯演奏完她的绝唱《殇》一样,我的脑子在瞬息间凝固了,我悲伤,但一时不知道为谁而悲伤。或许,这就是刘氏悲情小说,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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