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亮, 伍丹
2014年第十三届全国小儿脑瘫康复学术会议将脑瘫定义为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是一组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活动受限证候群,这种证候群是由于发育中胎儿或婴幼儿脑部非进行性损伤所致。痉挛型脑瘫是临床常见的脑瘫类型,相关数据调查显示,痉挛型脑瘫占所有脑瘫病例的50%~60%[1]。痉挛有阳性表现和阴性表现两种,阳性表现为上运动神经元受损,其特点表现为速度依赖性肌张力增高,同时伴有腱反射抗进;阴性表现为肌无力,丧失运动控制能力,肌肉力量失衡等[2]。研究表明,脑瘫会造成患儿躯体活动受限,加重肌无力,改变肌肉生理,限制关节活动范围,影响患儿步行能力[3]。因此,尽早对患儿实施康复训练对于提高患儿身体平衡及协调能力,运动能力、步行能力极为重要。为探讨核心肌群训练对痉挛型脑瘫患儿步行周期的影响,现对本院收治的60例患儿进行研究,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康复医院收治住院的痉挛型脑瘫患儿60例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0例。观察组中男17例,女13例;年龄3~11岁,平均年龄(7.02±1.53)岁。对照组中男16例,女14例;年龄3~10岁,平均年龄(6.98±1.51)岁。两组患儿在年龄、性别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参照《小儿脑性瘫痪诊疗指南探讨》中痉挛型脑瘫的诊断标准[4]。
1.3 纳入标准 (1)符合痉挛型脑瘫的诊断标准;(2)年龄≤12岁;(3)患儿有一定认知能力,可执行简单指令;(4)患儿家属知情同意。
1.4 排除标准 (1)严重听力障碍者;(2)既往有矫形手术史者;(3)入组前接受过抗痉挛药物者;(4)无法完成各项训练者。
1.5 方法 对照组患儿进行常规康复训练:由专业康复治疗师对患儿实施康复治疗,采取神经发育促进技术(Bobath技术)、中枢性促进技术(Brunnstrom技术)、皮肤感觉促进技术(Rood技术)、本体感受性神经肌肉促进技术(PNF技术),具体采用控制关键点、反射抑制模式、皮肤感觉刺激、步行训练、上下台阶等技术,并辅以针灸、按摩、牵引、佩戴矫形器等治疗。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行核心肌群训练:(1)抬腿训练:指导患儿站在高20 cm的平台边缘,将双腿伸直,尽量抬起脚跟,使其离地,再缓慢放下,反复训练。训练时让患儿手扶支撑物,避免摔倒,重复8~10次,以患儿不感觉疲劳为宜。(2)下蹲训练:指导患儿站立,分开双腿与肩同宽,缓慢下蹲,将髋部后移,屈膝50°左右后恢复,反复重复上述动作,训练时切忌上提足跟。下蹲时吸气,起立时呼气,训练时可在墙壁和患儿腰部之间放置训练球,以此规范训练。(3)上下楼梯训练:带领患儿上下楼梯。(4)仰卧起坐训练:康复治疗师固定患儿双腿,指导患儿进行仰卧起坐运动,20次为1组,每日1次。(5)抬臀训练:嘱患儿抬起臀部时保持3~5 s,使躯干和髋关节保持直线,30次为1组,每日2组。(6)坐位平衡板训练:使用平衡坐板对躯干进行前、后、左、右的刺激,使躯体做出相应反应,调节躯干平衡,提高躯干肌群的协调能力和稳定能力,每次1 h,每日1次。两组患者均干预3个月。
1.6 观察指标 (1)步行周期:测定患儿步行周期,步行周期参数包括最大步行速度、步长、步频。测定方式:取相距10 m的2条划线为测定线,将测定线两侧延长3 m作为预备线,让患儿以最快的速度从预备线走向测定线,记录患儿步数和所用时间。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步行周期参数。最大步行速度=10/时间;步长=10/步数;步频=步数/时间。(2)步行功能:采用《粗大运动功能评估使用手册》(GMFM-88量表)测定患儿步行功能,量表共包含88项内容,分为A~E,5个功能区,D区为站立位功能区,总分39分;E区位行走、跑、跳功能区,总分72分,分值越高,表明步行功能越好。
1.7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4.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表示,行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步行周期比较 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干预前后步行周期比较
注:与干预前比较,at=9.779,12.542,9.707,15.438,8.343,14.787,P<0.05;与对照组比较,bt=3.767,5.761,5.905,P<0.05。
表1结果表明,两组患儿干预前最大步行速度、步长、步频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步行周期最大步行速度、步长、步频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步行功能比较 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GMFM评分比较分)
注:与干预前比较,at=7.571,13.777,13.802,21.715,P<0.05;与对照组比较,bt=6.763,7.341,P<0.05。
表2结果表明,两组干预前GMFM-88量表D区、E区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GMFM-88量表D区、E区评分较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痉挛型脑瘫是临床常见的脑瘫类型,该病多因椎体受累所致,临床表现为以双下肢为主的四肢瘫痪或痉挛型截瘫。目前,是否对痉挛型脑瘫患儿实施肌群训练尚存争议。传统观念认为,肌群训练会加重患儿痉挛程度及其联合反应,从而干扰患儿正常运动模式形成[5-6];随着近几年对脑瘫患儿康复训练研究的深入,多数学者认为,加强患儿肌群训练可提高其运动能力,且并不会造成痉挛增加[7]。
常规康复训练的侧重点在于矫正患儿异常姿势,加强对肢体功能训练,虽然通过康复训练患儿的异常反射基本消失,腰、腹、四肢大肌群肌力得到明显改善,但患儿仍难以独立行走,下肢平衡能力较差[8]。核心肌群训练是通过在运动中控制患儿的躯干及骨盆部位肌肉的稳定,为上肢、下肢运动制造运动支点,同时协调并激活上肢、下肢的肌肉,使产生的力量及其传递和控制功能达到最佳状态。研究指出,步行速度可直接反映人体的步行能力,步长和步频是反映人体行走动态平衡的指标[9]。本研究结果提示,观察组干预后最大步行速度、步长、步频均优于对照组,且观察组干预后GMFM-88量表D、E区评分均高于对照组,表明核心肌群训练可改善患儿步行周期,提高步行功能,维持人体平衡。原因主要包括:(1)痉挛型脑瘫患儿大多伴有肢体廓清障碍,而核心肌群训练能够改善肢体廓清障碍[10]。核心肌群训练有稳定重心和传导力量的作用,也是整体发力的关键环节,是上肢、下肢活动及用力的纽带,核心部位肌肉群的收缩,能够固定核心区域,并参与其他部位的运动。(2)痉挛型脑瘫患儿行走、站立是多表现为全身屈曲[11]。核心肌群训练可促使髋关节、膝关节伸肌,进而使患儿的膝关节和躯干得到伸展,改善患儿的下肢生理力线,使患儿保持身体垂直,提高其步行能力;另外还能维持脊柱的稳定,提高下肢负重能力及步行时的支撑能力。(3)核心肌群训练能够促使大脑功能重组,提高肌群之间的协调控制能力,从而使患儿的运动达到或尽可能接近正常的生物力学对线,改善患儿步行周期。
综上所述,核心肌群训练可有效改善痉挛型脑瘫患儿的步行周期,使患儿的站立能力、步行能力、步行速度得到提高,同时还能改善促进患儿步行功能的改善,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