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对高校政府采购的思考

2018-11-05 03:20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8年9期
关键词:放管服招标部门

(南京审计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 江苏·南京)

一、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对高校投入的力度日益加大,高校的政府采购业务量急剧增加。自2013年开始,国家开始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推进“放管服”向纵深发展,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此背景下,高校的政府采购如何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合规、高效的服务,这已成为当前各个高校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二、当前高校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1.政策制度不够完善

一是政策制度比较呆板,更新速度太慢,实行的仍是多年前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容易与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发生冲突;二是高校招标采购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如高校内部各部门分散采购项目缺乏指导性的规章制度,有的高校甚至通过发布通知性质的普通文件来代替分散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对“放管服”重视程度不够,如国家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权限进一步下放给高校,很多高校未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依然按照老办法执行。

2.运行机制不够顺畅

高校的政府采购活动涉及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用户部门、项目归口等部门,从预算制定、项目申报、采购执行、履约验收、后期档案资产管理等,都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都应环环相扣。然而目前很多高校存在部门间各自为战,部门间出台政策措施缺乏调研基础,有时相互矛盾,遇到问题又互相推卸责任,给学校工作开展造成了困扰,从而影响学校招标采购的公信力。

3.政府采购效益低下

高校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益达不到目标要求,具体体现在:一是预算管理、经费审核不到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现象,甚至包装采购项目,虚增项目预算;二是制定采购需求时缺乏市场调研和需求论证环节,有些直接把特定品牌产品的技术参数写进采购需求里,指向性、倾向性明显,破坏了政府采购的公平与正义,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花费大量时间进行修改,满足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太少,又容易造成流标,导致采购效率低下;三是对履约验收环节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存在使用部门自行验收的现象;四是采购审批流程过于烦琐,采购效率极其低下,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比较混乱。

4.政府采购人员匮乏

很多高校的招标采购工作岗位编制比较少,专门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且多数是跨行跨专业从事采购工作,有的刚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又调离到其他部门,人才流失严重。员工素质也良莠不济,有的性格比较马虎大意,能力水平较低,在执行采购任务时极易出现差错,从而导致供应商投诉、用户部门不满意现象发生,严重的可能导致采购的资产设备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严重损失。

三、“放管服”背景下高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迫切性

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为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实现国家经济政策和发展国民教育方面都发挥着推动作用。2013年,开始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给市场更多的自主权利,大力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15年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力度,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实现了政府采购法与预算法、招投标法和合同法的完整对接。2017年,国家进一步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同年财政部发布了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取消招标师资格和招标代理资质要求,激发市场活力。为了面对政府采购领域出现的“高投诉率”、“恶意竞争”等新情况,2018年,财政部又发布了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行为。2018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江阴等38个县(市)人民政府行使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职权,同时要求无锡等12个设区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流程,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放管服”给高校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①“放”的不仅仅是权力,责任理应一起下放;②“管”是基于放权的基础上,放下去了,也要能管得起来,当然管理的不是所有采购行为,应当有所取舍,增强活力,提高效益;③“服”是技术和政策保障支持,是在“放”和“管”得前提下提供的服务,要对一些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行为做到及时纠正。鉴于此,高校应该充分认识到“放管服”背景下高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通过政府采购制度、机制等的“废、改、立、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技研发等提供有力的支持,才能更好地服务学校事业的发展需要。

四、“放管服”背景下对高校政府采购的几点建议

1.加强政策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管理

一是加强招标采购制度建设,各高校应当按照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制度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一套合法合规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能够适应国家政策的局部调整变化,如限额标准、采购方式等。二是要建设和完善招标采购的配套制度,如对学校各部门的分散采购应当出台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用户部门或项目归口部门采购行为,制定采购项目业绩考核制度,确保采购是合理的,结果是富有成效的,完善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制度等。三是根据“放管服”的要求,既要加强采购活动的风险控制管理,强化廉洁教育,预防腐败发生,也要为激发内部活力、提高采购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2.理顺采购机制运行,明确责任划分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是预算编制、经费审批的管理职能部门,是招标采购的上游环节;招标采购部门是学校招标采购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执行、档案管理等,是招标采购的中间环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对招标采购而来资产进行验收、资产入账登记的下游环节。一个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应当是实现财务部门、招标采购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闭合管理的模式,三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服务好、管理好学校的政府采购工作。闭合管理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高校政府采购闭合管理模块图

图1中,项目的技术参数需求论证放在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合同履约验收环节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防止同一部门既负责技术参数需求论证,又负责履约验收管理,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

3.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为了保证高校政府采购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笔者认为可从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经费审批,无预算、超预算不得采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重视招标前的调研、论证环节,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同时规范用户部门或项目归口部门的项目申报时间,尽量避免项目匆忙申报;三是加强履约验收环节,高校可将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履约验收的职能部门,严格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确定的验收要点进行验收;四是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平台,实现网上签批采购,实现合同、档案信息化管理,合同到期具有提前提醒功能,防止合同出现逾期履约情况的发生,电子化档案管理也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4.合理配置人员数量,加强员工教育与培训

各高校应当结合自身的采购业务工作量,合理安排从事政府采购的人员数量,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最终招标结果的质量,所以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经常安排从业人员参加有关政府采购业务的培训学习,从而提高从业员工的能力和素养,招标采购工作作为一个廉政风险领域,要格外重视员工的廉政风险教育,防腐拒变,廉洁从业。此外,还需要重视与兄弟院校之间交流与学习,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综上,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高等学校作为思想文化领域以及教书育人的主阵地,高校需要不断规范自身的政府采购行为,把国家赋予的权力管理好、使用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起到带头引领的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科研教学工作,实现高校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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