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南
在法国声势浩大的“喜歌剧之争”以后,作为极盛一时的正歌剧已显得岌岌可危,与其说正歌剧空洞、单调、充满说教性的故事无法再征服那个时代的观众的话,还不如说由于启蒙思想家提倡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呼声已经渐渐地深入人心。
17和18世纪是歌剧艺术狂热的年代,也是歌剧艺术形成、发展的年代,在“喜歌剧之争”以后,莫里哀曾经界定喜歌剧是“为了娱乐集市中的平民大众”。但正是这种被平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戏噱、幽默的歌剧宣布了歌剧平民时代的到来,所以,它渐渐地取代正歌剧而成为歌剧中的主流。虽然格鲁克的改革力争使歌剧走向一条综合戏剧的道路,可他既想摒弃现存歌剧中浮华靡丽的成分,又不想放弃源自古希腊崇高的戏剧传统,因而他的改革在当时所起到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18世纪后期,喜歌剧虽然渐渐开始风靡,但并没有真正取代正歌剧,而事实上当时的作曲家如莫扎特等还在用正歌剧的形式进行创作。
历史会给予一个时代一个特殊的人来完成一种庄严的使命,在歌剧的初始阶段,它将此使命交给了威尼斯的蒙特威尔第:而此时,历史又垂青了出生于德国、却在维也纳和法国完成歌剧改革的、歌剧史上划时代的人物——克里斯托弗·维利巴尔德·冯·格鲁克。
格鲁克是一个性格粗鲁且贪吃的饕餮之徒,他有着旺盛的精力和顽强的斗志。和德尼·狄德罗一样,格鲁克把古希腊的悲剧当成是他歌剧创作的主要典范。故此,他认为自己没有创造出新的音乐,而是创造出了新的音乐戏剧,这种对音乐戏剧观的理解是瓦格纳的先声。格鲁克自己曾经说过:“我努力要做的不是音乐家,而是画家或诗人。在我着手工作以前,我不管怎样也要力求忘记我是一个音乐家。”这种论调似乎很奇怪,但恰恰说明了作为一位职业的音乐家,他完全不必对音乐花费多少工夫;而这种对于戏剧整体的。思考,使得格鲁克在歌剧领域里远远地超过了同时代的音乐家。
格鲁克生于1714年。1732年在布拉格大学学习哲学和大提琴,1736年在洛布科维茨亲王的赞助下前往维也纳旅行。在维也纳期间,格鲁克幸运地遇到了一位赞助人,使他得以到意大利随作曲家萨尔马蒂尼学习作曲,在这学习的五年时间里,格鲁克除了掌握了意大利歌剧的写作原则以外,又学到了非复调性作曲的方法,这对他以后的歌剧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741年,他写了第一部歌剧《阿尔塔瑟斯》,这是一部纯粹意大利正歌剧风格的歌剧,用清宣叙调和装饰华丽的返始咏叹调串联起来。这部歌剧的脚本作者是意大利著名的诗人梅塔斯塔西奥,他的脚本对于正歌剧来说具有典范意义。
1745年,格鲁克又随洛布科维茨亲王前往英国伦敦,在那里他曾经和亨德尔相会,也曾上演过歌剧,但并不成功,亨德尔甚至讥讽他“关于对位法,格鲁克还不如我的厨子知道得多”。而英国对歌剧的缺乏兴趣,也使格鲁克兴味索然。1750年,格鲁克定居维也纳,担任维也纳宫廷指挥和歌剧指导,在此期间,他除了在欧洲各地演出以外,在创作上还受到了法国“喜歌剧”的影响。1761年他结识了意大利诗人、剧作家卡扎比基,他们两人都对现存的歌剧感到不满,又共同欣赏古希腊纯正、高贵的戏剧理想,这使得他们两人联手为歌剧史上的改革谱写了重要的一笔。
1762年,格鲁克根据卡扎比基的歌剧脚本《奥菲欧与优丽狄茜》(他自己也亲自参与了脚本创作),写下了第一部改革后的歌剧。在这部歌剧中,充分体现了真实、淳朴和自然的真谛,它使音乐局限于为歌词服务这一固有的功能,并摒弃了歌手在返始咏叹调中滥用装饰技巧、取悦观众的固有形式。格鲁克扩展了宣叙调,不仅使它摆脱了原来那种不重要的地位,而且按照所要求的调高把它和咏叹调紧密地融合起来,与歌唱性的段落混合在一起,使它与旋律达成一个完美的整体。在宣叙调中,格鲁克加进了弦乐伴奏,替代了原来用古钢琴伴奏的清宣叙调,这使得整部歌剧形成了一个结构完整、不可分割的整体。《奥菲欧与优丽狄茜》是一部真正的戏剧,它的意义便是作曲家将歌剧当成是一个有着自身完整性的统一体来考虑,这对之后瓦格纳的戏剧理想产生重要的启示意义。
李斯特在《格鲁克的奥菲欧》一文中曾说:“对于他来说,奥菲欧不是超人,不是神或半神,不是引导人类继续在这条通向尽善尽美境界之路迈进的天才,而只是为失去心爱的人而悲伤的丈夫,他的痛苦表现在感人至深的音响之中……他(格鲁克)努力追求的不是表现激情,尤其不是表现那种一出现就具有非同寻常的特殊性格的古怪人物。他的特长或许表现在以全部力量用音乐去表达一般人的感情。这位大师的创作不是打算让我们去想象某一特定人物的喜怒爱憎,而是要让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人打上一般人性的烙印,正如它或多或少地体现在每一个有感情的人身上那样。”这正是格鲁克歌剧改革的意义,他使活生生的人性在歌剧中体现出来,这使得人生命中本身的意义在戏剧的行进中显示出它的震撼力和情感的深度。
1767年,格鲁克和卡扎比基合作了第二部改革的歌剧《阿尔切斯特》,这是一部堪称和古希腊剧作家欧里庇得斯的作品相媲美的宏伟歌剧,在结构上达到了古典式纯正的平衡。和《奥菲欧与优丽狄茜》一样,格鲁克既吸收了意大利旋律中特有的优雅和华丽,更加进了德国音乐的严肃和法国抒情歌剧的庄重宏伟,并使它们成为一种新风格的代表。格鲁克是一个国际性的作曲家,在它的音乐中有着不同民族、不同风格的音乐元素,这和后来民族乐派重视本民族音乐語汇的风格有所不同。在巴洛克时期和古典时期,音乐的民族风格并不明显,在巴赫和亨德尔的作品中,你能够发现一种混合了不同民族风格的音乐,这是当时的特色。
1773年,格鲁克前往法国,翌年上演了抒情悲剧《伊菲姬尼在奥利德》,剧本取自欧里庇得斯的同名悲剧,不久又上演了经过修改的《奥菲欧与优丽狄茜》。为了迎合法国人的喜好,格鲁克在修改后的剧中加进了芭蕾的场面,并将奥菲欧从中音阉伶歌手改为男高音。格鲁克在法国时仍然保持着他对歌剧艺术清晰的思想:“当格鲁克为法国人民创作时,他并没有迎合他们的贪婪,他只是把握住了法兰西的精神和风格的基本特征。这样,他就避免了那个时代的装腔作势。”(罗曼·罗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