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一家服装厂,与外地一家商场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上本该写的是“货到付款”,可不知是故意还是疏忽,写成“贷到付款”。商场解释,他们到银行去贷款,什么时候贷到了,就什么时候付款。因为是白纸黑字写着,法官们认定合同有效。这时,厂家才后悔当初没有仔细看合同。至于何时才能拿到货款,就只有天知道了。
其实这两个字差别很大。古人曾经用贝壳作为货币,所以这两个字的形旁都是“贝”。
“贷”字上半部分的“代”,意思是顶替,既是形旁,也是声旁;下半部分的“贝”是钱币的意思。上下合起来,意思就是“缺乏資金,借钱顶替”。几千年了,这个字的本意至今未变。“贷”组成“借贷”“贷款”等词,引申出推卸(责无旁贷)、宽恕(严惩不贷)等。
“货”也是一个形声字,“贝”作形旁,表示钱财;“化”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改变、转变。因此,“货”表示可以转变成钱财的商品。今天,“货”组成“货物”“卖货”“货车”等词,引申出“通货”“蠢货”等。
(本版由王亦川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