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产税改革对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影响研究*
——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的模拟分析

2018-10-17 08:17胡海生董万好
税收经济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税率

◆胡海生 ◆董万好 ◆王 聪

内容提要: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文章模拟了五种房产税征收方案下,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及消费的变化。五个方案的房产税政策的力度是依次递增,对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的影响也是依次递增的。主要结论包括: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政策对收入调节、高收入居民的房产消费影响较小;房产税税率每提高0.5个百分点,税收收入约能够增加1000亿;房产税征收能够改善目前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衡,降低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房产税征收会降低高收入居民组消费水平,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的消费,中低收入群体消费受影响较小。建议加大目前房产税改革的力度,征税对象不能仅局限于增量房,还要逐渐向存量房征收过渡;针对不同收入居民、不同类型房产征收有差别、累进税率的房产税,进一步实现房产税的累进效果;房产税改革要与其他税收改革进行组合,以优化税收结构,不加重居民综合税负水平。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018年“两会”期间,财政部和相关部门也明确正在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产税改革再度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目前学者对中国房产税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对房价的影响(范子英和刘甲炎,2015;Cao和Hu,2016)和政府收入的影响(贾康,2013)。国际上对房产税的讨论通常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市场、政府税收和居民收支方面,而目前国内关于房产税对居民收入和消费方面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实际上,全国范围内房产税改革必然会对居民收入和消费造成深远影响。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设计房产税征收的各种税率情景,尝试利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来模拟各种房产税税率,然后得出结论。

二、文献综述

通过梳理国内外研究者观点,房产税征收对居民收入的影响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认为房产税对居民收入分配没有影响。Oates(1969)和Fischel(1992)认为在市场形成预期后,增加的房产税会资本化到房屋的价值之中,并不会对收入分配有所影响。夏商末等(2016)学者认为房产税没有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房产税政策难以有效地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因为高收入群体的财富构成多样化,财富不仅分布在房产上,更多的分布在金融资产或者贵金属上。二是认为房产税对收入分配有着正向的调节作用。国外以Mieszkowski(1972)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累进制房产税能够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国内也有许多学者从房产税的累进性出发,如黄潇(2014)与詹鹏和李实(2015)认为房产税有利于缓解居民收入差距。还有部分学者运用直接测算基尼系数的方法来判断房产税的收入分配效应。何辉和樊丽卓(2016)根据我国城镇居民调查数据,验证了征收房产税后的基尼系数小于征收房产税前的基尼系数,说明了房产税有调节收入再分配的作用。李永刚等(2016)的研究结果对何辉等学者的研究进一步进行了证明,并阐述了随着收入等级的提升,房产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会增强。

房产税征收对居民消费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房产税征收对居民一般消费影响的研究,如席卫群(2015)用资金流量表统计方法测算了我国居民财产税负,得出财产税对居民财富选择、进而对居民消费产生了一定影响的结论。李俊松和王军(2017)利用DID模型检验了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发现房产税显著降低了试点城市的居民消费倾向和居民发展型消费支出。另一类研究是关于房产税对居民房地产消费影响的研究。刘甲炎和范子英(2013)发现房产税试点提高了中小户型住房比例,大面积的住房消费减少。于静静和周京奎(2016)基于上海和重庆2005年至2013年住房市场的微观数据,研究发现征收房产税使得上海和重庆中小户型住房供给增加。白文周等(2016)认为房产税扩围对高房价住宅销售价格能够产生抑制效果,房产税扩围对沪渝两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整体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影响,从而两市居民的住宅消费出现了不同的变化。

学者们就房产税征收对居民收入和消费影响展开了很多深刻的研究。由于中国居民住房房产税征收尚处试点阶段,各位学者研究的角度不同或研究时间段的不同,得到的对收入和消费影响结论也存在差异。本文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尝试模拟了不同房产税税率对居民收入和消费形成的影响。

三、情景假设

(一)上海市和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对比介绍

从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和重庆市分别开始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从纳税对象来看,上海市纳入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的住房为:(1)上海市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2)上海市非本市居民在沪新购住房。而重庆市的纳税对象相对宽泛,包括:(1)独栋商品住宅;(2)新购高档住房;(3)无户籍、无工作、无企业人员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从计税依据来看,上海试点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的70%,而重庆试点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从纳税税率来看,上海试点所实施的税率范围为0.4%~0.6%,而重庆试点的税率范围为0.5%~1.2%。

从对两个试点的房产税征收力度的比较来看,重庆试点的征税力度要大于上海试点。不过,二者的实际覆盖面均较为狭窄,对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的影响应该相对较小。

(二)情景方案的选择

为了全面了解不同税率的房产税对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影响,计划模拟五种房产税税率方案,方案一是将上海房产税试点方案推广至全国(PSH),方案二是将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推广至全国(PCQ),方案三、方案四和方案五分别是在全国范围内按照1%、1.5%和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方案情景设置见下表。该五种税率方案的税负不断增加,以便观察随着房产税税负增加,居民的收入和消费呈现出何种变化趋势。

表1 五种房产税税率的模拟方案

(三)房产税税收收入的测算

参考冯海波、刘勇政(2011)的研究,对房产税测算的公式可表示为:

Tc代表房产税的实际税收收入,MV代表全部房产的市场价值,CVR代表征税覆盖率,AR代表房产评估率,TR代表法定税率,CLR代表实际征收率。征税覆盖率(CVR)是可征税房产市场价值(TMV)占全部房产市场价值(MV)的比率。房产评估率(AR)是可征税房产评估价值占可征税房产市场价值的比率。实际征收率(CLR)是实际房产税收入(Tc)占法定房产税收入的比率。

公式(1)可以被分解为两部分:全部房产的市场价值、征税覆盖率和征税评估率这三个变量的乘积(MV×CVR×AR)构成了税基,法定税率与实际征收率的乘积(TR×CLR)形成了实际税率,即税收收入=税基×实际税率。通过此法分别测算5种房产税方案的模拟情景,模拟方案中的税率指的是实际税率。

四、中国房产税改革对居民收入和消费影响的CGE模型构建

(一)基准模型

基准模型是在国际食品政策研究所(International Food Policy Research Institute,IFPRI)的Lofgren、Harris和Robinson发布的标准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简称LHR模型)和张欣(2017)模型基础上,再根据中国房产税改革的情况修改的。

房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政策体现在居民个体经济行为方程中,首先影响的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居民的收入来源于要素报酬和政府、企业、国外对居民的转移支付。居民获得的要素报酬收入根据居民家庭提供的要素数量和要素价格决定。政府和企业分别对城乡居民提供转移支付,国外不对居民提供转移支付。居民的收入方程为:

其中,YHh表示居民组h获得的总收入,shifhl表示居民组h获得的劳动收入分配比重,shifhk表示居民组h获得的资本收入分配比重,transfrhent表示企业给予居民组h的转移支付金额,transfrhg表示政府g给予居民组h的转移支付金额。

其次,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进而会影响居民对各类商品的消费。从柯布—道格拉斯效用函数导出的居民群h对商品c的消费需求是:

式中下标c为商品种类,h为居民类别;PQ为商品价格;QH为居民消费商品的数量;YH为居民收入水平;shrh是居民对商品的消费支出份额;mpc是边际消费倾向;tih是居民收入所得税;tproh为居民房产所得税。

我国房产税改革对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影响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房产税政策模拟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

(二)数据来源

CGE模型的基准数据是社会核算矩阵(Social Accounting Matrix,简称SAM)。社会核算矩阵全面刻画了经济系统中投入产生收入、收入引致需求、需求导致生产的经济循环过程,清楚地描述了特定年份某区域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

编制社会核算矩阵需要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对各产业部门进行分解和集结。针对中国房产税改革政策研究的目的,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中国投入产出表》和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税务年鉴》等数据的基础上,本文编制了2012年中国含房产税政策的SAM,以此作为CGE模型的数据基础。

五、各方案的模拟结果分析

房产税征收会增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根据五种方案的模拟结果,地方政府的房产税收入分别为174.08亿元、286.78亿元、2004.58亿元、3006.79亿元和4008.95亿元。可见,若将上海(方案一)和重庆(方案二)推广至全国,给地方政府带来的税收收入相对有限。不过,按照普调方案模拟结果,若房产税税率每增加0.5个百分点,约能够增加1000亿的房产税收入。

通过上述理论框架分析,房产税征收除了会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外,其作为直接税,对城镇居民住房征收,会直接导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居民收入减少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也会影响居民的消费水平,尤其是对房地产的消费。具体分析如下:

(一)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

从表2中可以看出:(1)整体来看,五种房产税税率方案都导致各类居民收入出现了下降,说明房产税征收会导致居民收入下降;(2)分方案来看,上海方案和重庆方案对居民收入影响非常有限,在上海方案和重庆方案中,房产税征收分别导致城镇最高收入组居民收入下降0.2971%和0.2253%。随着房产税税率的提高,居民收入的下降幅度呈现出不断加大的趋势,说明房产税税率和居民收入成反比例关系。如在普调3方案中,导致城镇最高收入组收入下降幅度达到2.0537%。(3)从城镇居民组来看,房产税征收对城镇高收入组的影响要明显大于低收入组,随着税率的增加,这种影响的差距越来越明显,说明房产税具有较为明显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如普调3方案中,征税分别导致城镇最低收入组、城镇低收入组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组收入下降0.0048%、0.0046%和0.0056%,影响力度相对较小;而导致城镇中等收入组、城镇中等偏上收入组、城镇高收入组和城镇最高收入组居民收入分别下降2.0368%、2.0385%、2.0401%和2.0537%。可见房产税对高收入居民组的收入影响明显较大。(4)从农村居民组来看,房产税征收对农村居民收入整体影响较小,农村各收入群组之间的影响差异也并不明显。

表2 五种方案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 单位:亿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房产税对城镇居民收入的影响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尤其是随着税率的增加,收入影响差异越发明显,说明房产税征收会改变居民收入差距。从表3中可以看出:(1)房产税征收会导致全国、城镇、农村的基尼系数均出现下降,说明房产税征收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居民收入不平衡。(2)房产税征收对城镇基尼系数影响要明显高于农村,以普调3方案为例,房产税征收导致城镇基尼系数和农村基尼系数分别下降0.4747%和0.0013%。城镇住宅作为房产税主要应税对象,房产税征收明显降低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3)随着税率的增加,房产税对基尼系数的影响越大,说明房产税具有一定的累进性。(4)上海试点和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政策方案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非常小,但普调方案下,无论是农村、城镇还是全国,基尼系数都较为明显地下降。

表3 房产税征收对农村、城镇以及全国收入基尼系数的影响

(二)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1.对各行业商品和服务消费量的影响

整体来看,消费者对各行业的总体消费量都出现了下降,随着房产税税率的增加,下降幅度不断扩大,说明房产税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居民消费。上海方案和重庆方案对居民消费影响相对较小,如两方案对居民第三产业服务消费的影响分别为-0.3728%和-0.5289%。当方案变为普调方案时,税率的不断增加,导致居民对第三产业服务消费下降幅度逐步增大。另外,比较房产税对三次产业商品和服务消费的影响,可以看出对第三产业的影响最大,其次是第二产业,最后是第一产业。以普调3方案为例,房产税征收将会导致居民对第一、二、三产业商品和服务消费的降幅分别为0.8395%、4.0419% 和 6.7169%。

表4 房产税征收对各产业商品和服务消费量的影响 单位:亿元

2.对居民组消费的影响

房产税征收整体上会抑制居民消费,不过对不同居民组的影响差异很大。如上海方案中,虽然消费总量下降,但仅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组的消费出现下降,其他居民组的消费反而出现了上升。重庆方案中,城镇中等偏上收入组、城镇高收入组、城镇最高收入组的居民消费出现了下降,其他组别居民消费均出现了上升。随着税率的提高,对高收入群体消费的影响越大,其他居民组消费甚至还出现了小幅度增加。如普调3方案中,房产税征收导致城镇中等收入组、城镇中等偏上收入组、城镇高收入组和城镇最高收入组的消费分别下降1.8424%、1.8433%、1.8343%和1.8452%。

表5 房产税征收对不同收入居民组消费总量的影响 单位:亿元

3.对房地产行业消费的影响

随着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居民对房地产的消费金额也不断减少。五种方案模拟情境下,房地产行业的消费都出现了下降,下降幅度依次为0.0239%、0.04346%、0.3369%、0.5059%和0.6753%。上海方案和重庆方案房地产消费变化不太明显,说明该两种方案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当房产税征收改为普调方案后,对房地产市场消费的抑制影响较为明显。

房产税征收后,不同收入组居民对房地产行业的消费出现了明显变化。(1)农村居民收入组和城镇居民中低收入组房地产消费量增加,如普调3方案中,农村五组居民的房地产消费量均出现了增加,城镇最低收入组、城镇低收入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组居民对房地产的消费量也出现了增加,分别为0.4960%、0.4962%、0.4953%。低收入群组居民房地产消费增加,可能是因为房产税征收致使房价下降,促进了低收入群体的房地产消费量。(2)从普调3模拟方案中可以看出,城镇高收入群体房产消费量减少,城镇高收入三组居民的房地产消费量降幅分别为1.5478%、1.5495%和1.5631%,说明房产税征收对城镇高收入群体房产消费具有一定调节作用。不过,城镇 高收入群体对房地产的消费减少,并没有出现递进趋势,城镇各高收入群体房地产的消费减少比率相差不多,说明单一普通房产税税率并不适合目前中国的复杂收入分配和消费特性,针对不同收入居民、不同类型房产征收有差别、累进的税率效果可能更好。

表6 房产税征收对房地产行业消费的影响 单位:亿元

六、结论与启示

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本文模拟了五种房产税征收方案下,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及消费的变化。五个方案的房产税政策(上海房产税政策推广至全国、重庆房产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和全国统一征收1%、1.5%、2%税率的房产税政策)的力度是依次递增,对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的影响也是依次递增的。具体而言,主要结论包括如下:(1)该五项政策征收的情景下,房产税收入分别为174.08亿元、286.78亿元、2004.58亿元、3006.79亿元和4008.95亿元,房产税税率每提高0.5个百分点,税收收入约能够增加1000亿。(2)房产税作为直接税,其征收将会减少居民可支配收入,对高收入居民组影响较大,而对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组居民影响较小,说明房产税征收能够改善目前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衡。随着房产税税率的增加,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下降也越明显。(3)房产税的征收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消费总额出现下滑,居民消费水平整体出现下降。但对不同居民组消费的影响完全不同,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组的消费量没有出现下滑,反而会有一定程度增加,这可能是因为商品价格的下降导致消费量增加。(4)房地产行业的消费因房产税征收而出现下降,主要是城镇高收入居民组对房地产的消费量,农村居民组和城镇低收入居民组对房地产的消费量反而增加。不过城镇高收入群体对房地产的消费减少,并没有出现递进趋势,说明单一普通房产税税率并不适合目前中国的复杂收入分配和消费特性,针对不同收入居民、不同类型房产征收有差别、累进的税率,效果可能更好。(5)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政策对收入调节、高收入居民的房产消费作用均微乎其微,推广到全国形成的税收收入也十分有限。

依据上述结论形成以下建议:房产税具有较为明显的收入调节作用,且有助于抑制高收入居民的房地产消费,改善房地产消费主体结构。不过上海和重庆房产税政策的实际税负都偏低,无法发挥有效作用,因而需要加大目前房产税改革的力度,征税对象不能仅局限于增量房,还要逐渐向存量房征收过渡。另外,考虑到目前中国的复杂收入分配和消费特性,针对不同收入居民、不同类型房产征收有差别、累进税率的房产税,能够进一步实现房产税的累进效果。此外,房产税的征收无疑会提高居民的整体税负水平,应该考虑在房地产开发、流转环节降低税率,以优化税收结构,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同时不加重居民综合税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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