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倩 保险职业学院
精准扶贫是我国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之一,保险公司在防范和化解脱贫攻坚的风险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立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本体论、价值论和道德论为视角,分析保险公司精准扶贫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关联,结合国家治贫思路的发展变化,指明保险公司精准扶贫的现存问题,探讨保险公司如何充分发挥保险独特优势全面参与大扶贫格局、如何创新扶贫模式实现多元化价值和可持续发展、如何建立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培育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旨在促进保险公司精准扶贫的实践发展,从本体论上夯实企业社会责任,从价值论上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以及从道义论上升华企业社会责任!
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存在的内在诉求,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不断进步和发展所必需的机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我国企业目前最大的社会责任之一。而保险的本质天然契合精准扶贫,保险公司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参与者,在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参与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经济补偿机制以及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等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近年来我国治贫思路和扶贫模式发展变化,保险公司精准扶贫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对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带来一定影响。如何与时俱进地实施精准扶贫策略,更好地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是保险公司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任务,是实现经营价值与可持续发展的明智选择,是造福于社会、追求美好生活的根本体现。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 CSR)最早源自 Adam Smith在《国富论》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企业通过市场界定自己的需求,“看不见的手”将自我利益转化为社会利益。1923年,美国学者Oliver Sheldon第一次界定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即“企业经营者具有满足公众需要的责任,而这些责任包含道德因素”。1953年,“企业社会责任之父”——Bowen R.H.首次明确社会责任标准是社会目标和价值观,开启企业社会责任现代研究。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聚焦利益相关者理论,关注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近年陆续出现企业公民、社会契约等理论,论证企业为什么要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由可以从本体论、价值论和道义论三大层面论证。本体论为企业本体功能,企业的社会人属性决定其追求利益时必须为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负责,既要履行经济功能也应担负社会伦理责任;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存在的内在诉求,终极目标是人类共同福祉。价值论侧重企业发展的功利价值,行为动机是能为企业自身或其利益相关者带来利益的道义行为;充分践行社会责任,可以为企业创造巨大价值,反之,则无法实现自身发展完善和长久真正的利益。道义论关注企业行为的规范准则,以道义和责任作为行动依据,并视之为企业应尽的义务和内在的要求,体现与社会共存共荣,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尚与卓越理由。
本体论、价值论和道义论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本体论从广义上说明企业存在的理由是承担经济责任与伦理责任;价值论和道义论从狭义角度论证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合理性依据,价值论立足企业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在实然层面对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道义论坚持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合理性诉诸规范和道德行为本身。三者相辅相成,构成整体,共同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指向人类美好生活(周勇,2018)。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对于我国扶贫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根据不同贫困地区、不同贫困人口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有针对性地治理贫困。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即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加大精准脱贫力度,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目的在于补齐当前发展中三个最突出的短板,避免跛足而行,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重要内容,是我国目前最大的社会责任之一。
保险的本质在于扶危济困、互助共济,密切契合精准扶贫理念,是扩大扶贫资源供给的重要途径。《2015年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将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注重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服务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健康、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险需求,参与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经济补偿机制,在灾害救助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根据上述指导意见,立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从本体论上讲,保险公司参与扶贫开发具有独特优势,积极履行精准扶贫的社会责任,满足国家和社会需求,可以真正发挥风险保障、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帮助贫困地区改善落后的发展状况,缩小贫富差距,为消除贫困做出贡献,体现推动社会进步、共同追求人类美好生活的经济责任与伦理责任的和谐统一。从价值论上讲,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保险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将经营管理结合国家战略,一方面,借助成熟的商业保险运营体系和资源优势助力精准扶贫,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教育援助,创新引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增强贫困地区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打造可持续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消除贫困也可以为保险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新领域和新方向,有助于改善和扩大市场,形成互惠共赢的良好局面,促进保险公司以更雄厚的实力承担更重要的社会责任。从道义论上讲,精准扶贫是保险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发展,也是对国家和社会的内在承诺,可以保障民生服务、支持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和助推公益慈善,维护公平公正,有利于发挥“稳定器”和“助推器”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满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可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对于整个国家、社会以及保险行业企业自身都具有重要意义,是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谋求美好生活的突出体现。
随着近年精准扶贫深入推进,我国贫困治理的基本逻辑和运作模式已发生改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陆汉文、黄承伟,2017):
第一,在角色定位上,从扶贫工作管理转向贫困治理协调,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协力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单纯依靠政府扶贫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广大贫困地区需求,市场主体在参与拓展扶贫资源、创新扶贫模式、提高扶贫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社会力量也灵活高效地发挥着辅助作用。
第二,在开发目标上,从单一收入维度变为多维度衡量,不仅仅要求增加贫困居民的收入水平,还要求包括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贫困人口,享受基本社会服务权利等,扶贫已由解决经济贫困向解决多维贫困转变。
第三,在发展模式上,从“输血式”外源性发展向“造血式”内生性发展转变。精准扶贫更加强调从发展主动意志和促进能力提升两方面采取多元化举措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激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保持扶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第四,在扶持方式上,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经历了从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村到贫困户的转变。精准扶贫旨在促进扶贫资源与贫困人口的有效对接,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等一系列举措保障扶贫资源瞄准到户,真正实现“滴灌”到人。
治贫思路的发展变化给保险公司精准扶贫带来了新的挑战,进而也影响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虽然保险公司助力精准扶贫具有明显独特的优势,但由于起步较晚、经验积累不足等原因,在企业主体的参与程度、扶贫区域的协调发展、扶持方式的改革创新以及专业人才的培养激励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对于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和稳固精准扶贫成效带来一定困扰。
例如,由于收益主导的绩效考核以及经营取向等因素,保险公司履行扶贫开发的社会责任时,难免出现对投入大、周期长、利润薄的农村市场不够积极的情况;而重视短期效应的一些捐助行为很难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身发展能力,容易造成贫困人口依赖扶贫资金从而维持低水平均衡状态,无法实现精准扶贫的可持续性,也制约了保险公司自身产品与服务创新,对利益相关者带来不利影响。再如:在精准帮扶过程中,没有因地制宜,针对性和适应性不强,未能切实服务于贫困地区的特殊群体,帮扶措施呈现同质化现象,缺乏差异化和灵活性,扶贫效果的“精准”也就无从谈起;而保险扶贫人才的严重缺乏进一步阻碍了保险公司在贫困地区充分发挥保险精准扶贫的作用。
上述问题制约着保险公司更加深入地推进精准扶贫,不利于持续有效地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如何结合贫困治理发展趋势以更加充分地履行和彰显企业社会责任,保险公司需要完成以下积极转变:第一,在扶贫理念上强化以社会责任为基础,保险公司有义务承担解决扶贫问题的责任;第二,在扶贫目标与发展模式上从关注现实影响转向更加关注潜在影响,扩大扶贫辐射效应,保持扶贫可持续发展;第三,在扶持方式上,保险公司应该在可行能力范围内专注于自身特定有限的责任与义务,在特定领域谋求特定、深入、持久的成效,而不是盲目地无限拓展或仅仅采取同质化扶贫措施,浅尝辄止,同时注重宣传推广与专业人才培育。
立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针对现实问题,保险公司精准扶贫策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厘清政府、企业、社会在大扶贫格局中的准确定位,主动发挥保险扶贫的优势作用,关注多维贫困,从本体论上夯实企业社会责任;二是创新保险扶贫模式,各险企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实现“精准滴灌”,保持可持续发展,从价值论上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三是普及宣传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坚持慈善公益,培育责任意识与奉献精神,提升积极影响力,从道义论上升华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保险扶贫的独特机制决定了保险公司参与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和巨大价值,保险公司应该积极提供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协力推进”的大扶贫格局中发挥力所能及的重要力量,为夯实企业社会责任奠定坚实基础。
2016年5月《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提出,保险公司要精准对接农业保险、健康保险、民生保险、产业脱贫保险、教育脱贫保险服务需求,关注多维贫困,以农业保险扶贫、大病保险扶贫、民生保险扶贫、增信融资扶贫、教育扶贫等多种途径助推脱贫攻坚。
以大病保险精准扶贫为例,由政府机构制定相关政策,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大病保险承保和理赔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保险合同相关服务,参保人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合同购买保险,享受合同规定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发挥专业优势,采取降低起付线、放宽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向贫困人口予以倾斜,对贫困居民医疗费用给予支持;同时,进行病前、病中、病后的全方位风险控制,不仅提高了贫困人口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更能有效防止罹患重病的贫困人口因无力承担个人自负费用而加深贫困程度的现象,有助于实现救急救紧,促进扶贫资源的精准对接和精准“滴灌”。
基于保险扶贫优势,保险公司在大扶贫格局中应当充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与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有效衔接,作用机制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根据保险补偿机制,通过保险精算技术确定损失事项的总损失区间,精准提留保险基金,放大扶贫资金的杠杆效应;二是鉴于低保保障制度考虑了生命表和保险资金收益率因素的定向年金,采用人寿保险年金技术进行精算管理;三是对扶贫产业中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成本固化,通过精算技术和风险分散技术,将不确定的风险损失转变为确定的保险费成本;四是通过大数据技术,用于评估行业饱和度和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标杆引导机制;五是在扶贫运行过程中,通过风险管理和反欺诈手段,降低风险事件损失金额;六是投资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和基础设施,助力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并利用规模投资和专业能力的优势,提高扶贫类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水平。
保险公司能够有效供给满足贫困区域需求的个性化保险产品和服务,且具备相应的承保能力和承保技术,可以结合多元需求,分类开发、因地制宜、量身定制保险扶贫模式与产品服务。如:结合贫困地区的地域特色开发特色险种、针对支柱性产业的个性化需求开发定制类产品和服务、为特定贫困群体量身打造保障和服务的整体保险解决方案等。
值得关注的是,保险扶贫不能再局限于基本的“捐钱捐物”,而是促使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就最常见的特色农业保险而言,保险公司可以立足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推出更加具有针对性、保障性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和服务。在运用扶贫贷款“风险共担”机制方面,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推出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产品、农业保险增信、保险资金直接投资等方式,帮助农、殖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创新引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扶贫先扶智”是解决贫困地区人才短缺问题的“造血式”关键举措,需要保险公司高度重视保险扶贫人才的培养,与贫困地区建立保险人才双向交流培养机制,增强在贫困地区运用保险工具精准扶贫和推动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打造精准扶贫的可持续影响力。
另外,保险公司还可在保险产品设计、保险销售、保险理赔等多个环节助力“扶贫”,如推出“扶贫贷”“一站式报销”等不同扶贫模式和产品服务。以国有控股保险骨干企业——中国人寿为例,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立足公司寿险主营业务特点,主动对接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大病保险等多项政策性保险业务,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并致力于提供便利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如:国寿在行业内首家独立开发大病保险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免去参保人预先垫付医疗费用,目前已在全国数万家医院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的结算服务;2017年9月5日,贵州国寿成功完成全国“新农合+大病保险”跨省即时结报“第一单”,首家实现新农合跨省“一站式”即时结报;并且,丰富和创新扶贫举措,提升扶贫服务水平,根据特定贫困人群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保险需求,开发“国寿附加两保一孤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扶贫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等多款扶贫保系列产品,涌现出宁夏“扶贫保”、甘肃“两保一孤”等精准扶贫的典型模式。
同时,保险公司精准扶贫的创新发展也有助于企业实现自身价值,获得内部利益相关者贡献与信赖,赢得外部相关者认同与支持。如:开发保险扶贫产品和服务,促进贫困地区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都是增强保险公司自身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明智案例。
道义论视企业履行责任为提升自身素质和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即使履行责任不能带来任何收益,仍然是有价值和弥足珍贵的,必须与社会共存共荣,体现并维护社会公正原则。因此,保险公司积极培育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尤为重要,需要建立长效宣传、教育和推广机制,提高对于精准扶贫重大价值的认识,增强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首先,针对贫困地区保险普及度低、贫困人口对于保险产品和服务接受程度不高等现象,保险公司应当选派扶贫政策理论扎实、保险业务经验丰富的员工到贫困地区,重点宣传讲解相关政策和知识,确保宣讲常态化,强化利用保险工具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这是保险公司助推精准扶贫的环境保证,也是差异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在贫困地区能够被贫困群体所接纳并得以发挥优势作用的前提条件;同时,定时定点广泛搜集、深度挖掘、分类整理保险精准扶贫的典型案例,让在保险扶贫过程中切实受益的贫困地区和群体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以生动鲜明的案例证明保险精准扶贫的巨大价值,以标杆和示范的力量进一步带动保险扶贫意识的整体提升;另外,坚持慈善公益,凝聚保险扶贫共识,提升积极影响力,担当社会责任形象,营造推进保险扶贫的良好大环境。
例如,中国人寿集团的培训基地——保险职业学院长期面向贫困地区输送保险教育培训项目服务,为贫困地区保险行业的高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团队业务精英开展各类培训,并配套相应学习资源。2016—2017年先后开发中国人寿财险西藏分公司县支经理培训班、中国人寿财险贵州省分公司第一期四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党建及经营管理培训班、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滇峰计划”培训班、中国人寿湖南省湘西分公司“珠峰计划”高管提升培训班、中国人保寿险甘肃及新疆分公司县支经理培训班、中国保监会青海保监局“送教上门”培训系列等多个精准扶贫培训项目,为贫困地区开展风险防范普及教育和保险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的培训量合计1200人/日,累计在职在岗参训学员逾万人。
再如,中国平安已于2018年正式启动总公益投入为100亿元的“三村建设工程”,面向“村官、村医、村教”三个方面,为全国贫困地区“村官”提供1000亿元免息贷款,新建和升级1000家乡村诊所,为1000所贫困地区乡村小学提供硬件设施,改善教学条件并积极组织支教,分别精准对接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和教育扶贫,在公益扶贫模式上进行了创新探索。
综上,保险公司可以立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本体论、价值论和道义论,充分发挥保险扶贫的独特机制,全面参与大扶贫格局,创新扶贫模式,提供多元化、差异化、可持续发展的扶贫产品和服务,针对扶贫区域特定群体,在特定领域专注于发挥自身特定优势,并重视宣传教育,培育责任意识与奉献精神,从而与国家扶贫治理思路的发展变化保持高度一致,有效解决存在的扶贫问题,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不断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彰显企业社会性和追求美好生活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