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园,倪武帆,杨慧芳,文 杰
(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武汉4302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金融稳定是经济工作的重心,在此前提下,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创新,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方向。近年来,P2P网贷业务发展迅猛,“现金贷”在过去的一两年里更是野蛮生长,平台数量达到上千家。现金贷确实给普惠大众带来了金融便利,但随之带来的暴力催收和过度消费问题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自2017年上半年,银监会开始出手整顿,陆续出台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各地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强调对网贷中介结构信息披露、资金来源、利率和暴力催收等问题加强监管。
P2P本质上是连接个人资金借贷双方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一种与互联网、小额信贷等创新技术、创新金融模式紧密相关的新型借贷形式,是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P2P网贷业务在近年来发展迅速,分化出不同的业务模式适应市场,其主要的业务模式有以下五种:第一种是纯线上模式,不参与交易,只提供平台,以拍拍贷为例。第二种是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并且承诺有偿担保,以红岭创投为例。第三种是混合模式,以人人贷为例,客户在人人贷获得信用评级,就可以在平台进行手工投标、自动投标、定期理财等业务。第四种抵押、担保模式,平台会对每笔贷款引进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不提供信用贷款,以陆金所为例。第五种就是最新发展出来的现金贷模式,其主要特点就是无场所、无背景、无抵押的小额贷款业务。
现金贷”是在P2P网贷业务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小额贷款业务,为客户提供短期资金接待服务,无需抵押、担保,也没有特定用途的信用贷款,且借款和还款方式灵活,审批速度快,资金到账快,是消费金融的分支。现金贷平台根据借款人基本信息发放小额贷款后,借款人到期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和费用。其借款周期一般为7—14天,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金额在500—3000元之间,服务费通常提前收取(即“砍头息”)。
1.现金贷平台的分类
现金贷平台的数量已经达到上千家,但是平台规模在借款期限、借款额度、模式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差异。如表1所示,规模较大的现金贷平台,如:蚂蚁借呗等,一般以线上信用卡的模式,借款期限灵活且额度较大,最高额度达到30万。一些规模较小,处于创业期的现金贷平台,则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借款期限固定,额度也比较小。
2.客户的主要群体
现金贷业务客户的主要群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三线以下城市人群(多元化职业),第二类为二线以上城市进城务工人员(基础服务业:餐饮从业/快递从业/制造从业等),第三类是毕业三年内的学生(低收入白领/蓝领等)。从图1可以看出,现金贷客户的主要群体中男性占比达到了近80%,这是由于女性在理财方面比较谨慎,不愿意背负过多的债务。40岁以下的人超过了90%,因为现金贷主要以线上为主要模式,中老年人接触网络较少,且大部分拥有固定收入来源,不需要通过现金贷的形式来周转资金。
3.客户分布区
国内现金贷有近50%的客户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近30%的客户分布在西部,20%的客户分布在中部,这与各区域实际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基本一致。从城市级别来看,客户主要分布在2、3、4线及以上的城市。东部沿海城市金融市场发展比较迅速,人们有更多渠道来接触现金贷业务,因此,有利于现金贷平台的发展。
表2 现金贷客户地区分布表
4.资金用途
现金贷一般作为低收入人群资金周转的平台,其资金用途有五种:第一种是日常消费,例如,租房、购物等。第二种是用于短期资金周转。第三种是教育性投资,例如教育、培训、医美等。第四种就是信用卡代偿,这种资金用途容易造成恶性循环。第五种是享受型消费,例如旅游和娱乐等。
P2P网贷在相对自由的空间里面发展,监管制度的缺失使得P2P网贷的问题不断。归纳起来,当前我国P2P网贷行业存在以下比较严重的问题。
现金贷一般按日息计算,但是“低”日息下往往隐藏着高年化利率。现金贷的平均利率为158%,而最高利率高达600%左右。平台在实际业务中,对主打短期、小额贷款的利率采用日利率和月利率的方式表示。这些利率看似不高,但是换算成年利率往往就远高于法律的规定。2018年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为4.35%,现金贷的平均利率约为其36倍,最高利率是其138倍。另外,部分平台在放款时,直接在借款中砍掉利息、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造成借款人实际借款金额低于借款合同约定的金额,变相提高了借款人利率,这就是“砍头息”。
借款人一旦逾期,平台将收取高额罚金,同时采取电话“轰炸”其亲朋好友或暴力催收等手段,部分借款人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无法清偿时,被迫转向其他平台“借新还旧”,使得借款人负债成倍增长。据调查,“一人多贷”已经成为小额现金贷面临的普遍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小额现金类贷款的共债比例已经超过60%,部分平台已达到80%。客户在不同的借款渠道不断借新还旧,用以偿还此前的借款账单。
现金借贷产品在生活中可以作为信用卡、消费贷款等的补充,但其性质决定了必将面对次级借款人。正是因为这些人的现金流不足,又不能从银行等正规渠道借贷,才会选择“现金贷”。这些次级借款人或根本没有足够还款来源来及时还款,或多头共债甚至恶意欠款。部分平台大力招聘线下人员,盲目扩张,且放款随意,部分平台借款人只需要输入简单信息和提供部分授权即可借款,行业坏账率普遍在20%以上。贷后催收主要靠打电话,客户遍布全国,自己公司员工上门催收可能性较小。很多时候,现金贷公司对于电话催收不成功的债权打包低价转让给第三方处理,而这些公司良莠不齐,为了尽可能多的回收借款,从中牟利,很容易出现暴力催收。
由于网络借贷需要大量实名认证和资料上传认证,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及诸多重要资料留存网上,一旦平台遭到黑客攻击或者自身网络管理不善,资料被盗、泄露甚至被有偿买卖都有可能发生。但是部分平台在贷款未如期归还时,未经借款人同意,擅自打电话给借款人亲朋好友催收,涉嫌侵犯别人隐私。此外,部分平台只顾挣钱,对内部员工管理不到位,导致借款人信息保护不到位,出现员工私自买卖借款人信息获利。
贷款人是P2P网贷模式中资金来源的一方,一般情况下,贷款人利用其闲散资进行理财投资。但由于成为贷款人门槛低,借贷关系的形成完全出于自愿,贷款人在同一P2P平台提供贷款的次数、在不同平台分别放贷也不受限制,P2P贷平台无法对其资金来源合法性进行审查,多数平台也未按照《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交易平台很有可能沦为贷款人洗钱或从事高利贷等违法犯罪的场所。
P2P网贷尤其是现金贷业务的主要客户都是收入低、信用低的信用次级人员,由于现金贷平台的借款人只需要输入基本信息就能获得贷款,因此,平台制定了高昂的利率来覆盖风险。借款人利用贷款过度消费、畸形消费,容易出现“信用破产”。只要平台坏账率低于50%,就可以盈利,而行业坏账率普遍在20%以上。行业风控基本为零,具有先天性的形成巨量坏账、呆账、死账的机制,放大信用风险、扩大杠杆率,就会出现“平台破产”“老板跑路”、追索无门这些现象。
P2P网贷业务的运作模式类似于金融机构,但是整个行业没有接入网联,在整个金融体系之外。P2P行业放大的货币购买力是在观测范围之外的,具有信用放大作用,从而对货币政策调整也造成一定的冲击。其中,基础货币表现为流通中的现金和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流通中现金的变化直接影响基础货币的数量,从而造成货币供给量的变化,影响货币供应量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制定,对货币政策调整造成冲击,削弱货币政策实施效果。
在担保模式的平台中,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加上平台缺失风控,那么平台的垫付压力就会加大,资金链一旦断裂,极易引发挤兑风潮,对正常金融业务、金融市场秩序造成冲击,造成非正常竞争。平台也会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来自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7年,全国共有121家网贷平台出现大面积提现困难。并且,平台往往要求贷款人的钱先打入其账户,这就等于建立“资金池”,存在资金被挪用的道德风险,这是欺诈性、自融性平台常有的风险特征。
鉴于“现金贷”平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类不良社会现象,为了回归实体经济本源、促进“现金贷”的规范发展,发挥普惠金融作用。分别从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加强信息披露核查、行业自律监管、建立适当性管理制度以及建立健全偿贷相关法案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可以将市场准入细分为资本准入和从业人员准入两个方面,在资本准入方面,由于“现金贷”平台类似于“准金融机构”,其业务会对信贷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对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设计在3000万元左右。在从业人员准入方面,平台要有若干名具有丰富金融信贷知识和相关从业经验的从业人员,尤其是平台高管,其任职资格要经过监管机构的批准。“现金贷”平台还要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和风险管理制度,且完成必要的工商登记和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登记备案。
P2P网贷平台具有极高的风险性,因此,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披露的信息应当包括注册资本以及变动情况、风险提示、高管人员的组成和变动等。平台也需履行向监管机构报告的义务,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P2P网贷平台应该按规定妥善保管用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借贷业务信息等,依法保守用户的商业秘密。平台可以进行科技创新,完善网站设备,提升网站防范黑客进攻的能力,防止信息泄露。
行业自律监管可以降低监管部门的成本,同时能够更加有效的约束管理,制定的行业规则也更适合行业的现状,能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的自律监管首先是要建立行业内的信息共享平台,尤其是征信信息共享、用户黑名单公示机制等。其次是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督促成员按年度提交经营报告和风险指标数据,便于监测。然后是要与政府监管形成良性的互动与配合。最后还要有相应的惩罚机制,对于违法自律规则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处罚。
P2P网贷平台应当对平台上的借款项目进行一定的审核,保证投资者的利益。针对贷款人的审查重点应该落在其资金的来源上,判断是否不法人员通过网贷的途径处理灰色收入。而针对借款人,应对资金用途进行实质性审查,不能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对借贷合同的审查中应该注意约定的利率是否在法律要求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下。另外,还可以采取与第三方信息共享的方式来完善平台的信用评级,如,身份证认证可以与全国统一的公安部系统联网,学历认证可以与教育部系统联网等。
暴力催收并非现金贷行业的特例,这其实是催收行业发展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具体表现。监管部门需研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债务催收问题进行规范,尤其是针对暴力催收应该加大相应处罚。纵观全球,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体系去规范催收,对于出现的暴力催收等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尤其是美国,美国对贷款公司,包括银行和信贷公司,都有严格的管理,不允许债务公司到债务人那里进行恶意骚扰和直接接触,连催债的电话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因此,国内急需出台相关催收法案,呼吁绿色催收,文明催收。
“现金贷”出现和发展给大众带来了金融普惠。虽然“现金贷”野蛮生长造成了一些不良现象以及金融隐患,但是“现金贷”是P2P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且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只要加强对“现金贷”平台的监管,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使其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发展,“现金贷”就可以发挥其积极作用,给社会大众带来金融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