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鑫星 潘建勇
浙江扎实推进主体培育、平台建设、服务升级等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一步,要从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等方面入手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
今年以来,浙江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要求,扎实推进主体培育、平台建设、服务升级等各项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新引擎。
加快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创业孵化体系。一是新认定省级双创示范基地13家,全省省级及以上双创基地累计达25家;开展8家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评估工作;参与组建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今年4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示范基地获国务院办公厅表扬激励。二是推进金融科技、智能制造等领域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开展2018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和众创空间备案。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省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达到240家、459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为68家和120家。三是起草《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示范小微企业园区,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共有各类小微企业园491个,其中国家小微企业示范基地14个。四是推进首批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建设,全省形成2个省级特色小镇、106个省级创建小镇、64个省级培育小镇的梯度建设格局,集聚以大学生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其他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为主的“新四军”创业人员17726人,创业创新基地311个。五是积极推进高校、农村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17年,全省高校拥有598个校内创业基地或孵化场所;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448个,吸引3000多家主体入驻;指导富阳区探索建立农创客小镇,打造农业众创空间。六是推进衢州生物医药上海张江高新区孵化基地加快建设,打造“上海打造—衢州生产”的“飞地”孵化新模式,目前已成功孵化9家生物医药企业。
打造科创载体,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内涵。一是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启动建设3.0版的省级科技大市场,1-5月,全省实现技术交易总额218.49亿元,同比增长151.77%。二是加快之江实验室建设,争创国家实验室,今年以来重点推进完善之江实验室组织、制度建设和发展规划以及一期500亩选址。三是加快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建设,推动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估。四是加快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牵头推进杭州城西铁路枢纽的规划建设;开展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研究;召开G60科创走廊第一次联席会议,发布《G60科创走廊总体发展规划3.0版》;推进中心城市建设科技城。五是谋划创建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及生物医药、物联网等领域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新认定2018年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5家。
注重主体培育,进一步扩大双创群体规模。一是落实《浙江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全省共286人办理离岗备案手续,其中省直单位184人。二是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扶持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发展。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小微企业19.2万家;新增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8.4万家。三是建立并完善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达43962家。四是起草拟定《关于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意见》,推进成立省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引导创业创新主体抱团发展。五是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首批认定创新型领军企业20家。六是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起草浙江关于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意见。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622.04万户,同比增长11.55%。每万人市场主体拥有量为1074户,位居全国首位。
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金融保障能力。一是加快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基金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和运营机构招标。二是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截至今年5月底,浙江在中国私募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702家,同比增长49.9%。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三是支持滨江区开展创新创业债试点,推动发行绿色债、创新创业债等。四是大力实施“凤凰行动”,推动重点企业上市融资。今年1-6月,全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2家,新增数居全国前列。五是积极推进“银税互动”,探索开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六是探索无形资产质押征信模式,创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新型信贷产品。推进台州动产质押融资试点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
强化保障服务,进一步优化双创生态环境。一是强化工作保障,印发《2018年浙江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并分解落实到省级有关单位。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二是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双创示范基地等双创平台财政奖励政策。发布《“双创”税收优惠事项清单》,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1-5月,全省(不含宁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免征增值税28.86亿元。三是在推进原有人才计划的同时,实施“万人计划”人才新政,今年4月公布首批“万人计划”名单共199人。研究制订浙江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意见。四是在嘉兴开展浙沪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进一步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推动各类创新平台载体为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推进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税务服务,构建“店小二”式创业服务机制。五是加强信用浙江、数字浙江建设,提升创新创业软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税务、投资等更多领域拓展延伸,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工作,改善营商环境。先后举办“创响中国”系列活动、浙江“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向中小学教育阶段延伸,突出浙江精神教育,浓厚双创文化。
创新创业项目科技含量相对不够高。目前浙江创业项目多集中在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开发,硬科技创新项目不多,这从浙江独角兽企业的行业分布可见一斑。企业缺乏前沿的核心技术,导致企业竞争力不强,难以对实体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双创平台的均衡化、专业化发展有待加强。一是双创平台建设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以众创空间为例,杭州市众创空间占全省70%,其他地区众创空间建设则存在起步晚、起点低、资源少的问题,一些地方打造众创空间完全是出于政府工作要求,为打造而打造,不是应发展所需而建。二是专业化服务能力缺乏,很多双创平台只是为创业企业提供物理空间,但在项目融资、导师辅导、资源对接、创业培训等方面缺乏专业化、高水平的配套服务能力。三是小微企业入园难问题突出。嘉兴、湖州等地反映园区趋于饱和,小微企业“无处安身”的现象正在不断增加。
金融保障难题亟待破解。一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一季度,温州法人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申贷获得率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宁波、温州、丽水、湖州等地小微企业获得商标质押融资贷款余额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全省多地反映银行仍以抵押贷款为主,抵押品范围窄,缺乏创新。二是配套体系建设不完善。如知识产权融资配套体系建设滞后,由于具有知识产权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较少,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标准、方式和途径。知识产权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交易市场,没有形成比较准确的市场价格,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物的处置存在较大难度。
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显现。一是扶持政策与人才捆绑太紧密,各级政府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出台的优惠政策,往往限定的人才标准、台阶较高,甚至出现“认人不认项目”现象,对海归、硕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支持多,对学历较低、经验丰富的技能型人才帮助少。二是存在政策落地难、落地慢现象。比如离岗创业政策,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求稳怕乱”,个人“咨询观望的多、真正离岗创业的少”,有的担心“先走吃亏”,地区之间实施也存在不平衡现象。
围绕《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提出的“四个进一步”要求,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一是出台浙江深入推进双创的实施意见,并推进实施。加强各类政策统筹,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二是推进双创平台建设。推进国家和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高品质发展。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园区创新发展。结合新动能培育行动,推进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嘉兴G60科创走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要科创平台建设。三是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浙江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机构加快发展。加大地方财政资金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企业政策性担保和财政贴息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完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补偿和激励机制。四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和“最多100天”两张负面清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图/新华社
进一步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一是鼓励支持各类创客创业发展。推动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措施向更广泛人群拓展、延伸,继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支持海外归国人员、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返乡下乡人员、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创客创新创业。对于不同创客主体,研究落实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加强精准服务,不断扩大创新创业群体规模。二是加强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的实施办法》,将千亿级新经济龙头企业培育作为一流企业培育的重要内容。加快出台浙江加快培育发展独角兽的若干意见,并推进实施;支持杭州独角兽园区建设。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双倍增”计划;研究出台《科技企业培育“鲲鹏行动”(2018-2022年)》。
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一是抓政策落实。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科技新政加快建设创新强省的若干意见》(“科技新政”),并推进实施。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二是抓重大创新项目谋划与建设。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加快之江实验室园区建设,确保年底前一期工程开工。加快推进浙江大学超重力模拟与实验装置建设,争取项目可研早日批复,加快推进招投标等配套工作,力争2018年底开工建设(包括设备建设)。联合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加快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谋划创建产业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争创一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加强对现有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绩效评估工作。三是促进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做强做大春季、秋季成果竞拍会。继续探索“互联网+”科技成果竞拍模式,实施场内电子竞价、网上动态报价等交易模式,激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产学研合作转化科技成果。
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一是贯彻落实《浙江省培育发展新动能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工作、政策和评价体系,推进实施“双创”环境优化工程等六大工程33项主要任务。二是促进数字经济与“互联网+”快速发展。抓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编制浙江天基信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数字浙江建设方案,并抓好落地实施。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实施“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深化专项行动和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完善专项行动,加大政府部门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培育一批“互联网+”、共享经济示范园区和平台。三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进实施《浙江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国家新兴产业专项,推动创新资源要素向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生物等重点领域集聚,扶持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基地。谋划建设以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为主导的“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四是积极建设省军民融合示范区,打造一批军民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进实施柔性电子等军民融合专项,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