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视角下少数民族妇女在边疆生态治理中的作用分析

2018-09-29 08:39子志月
民族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傈僳族社会性别生态环境

子志月

[摘要]本文在对国内外以社会性别视角进行的生态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历史上中缅边境北段怒江峡谷中以傈僳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妇女在地方民族社会发展进程中为当地生态平衡所做的重要贡献。同时,对在社会转型和边疆农业女性化的现实背景下傈僳族妇女在与生态环境互动的诸多细节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进而认为妇女与环境的关系必须要放在具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语境中阐释,环境治理中应为少数民族妇女提供发挥能动性的平台,并强调社会性别分析对边疆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意义,以及少数民族妇女在边疆地区生态安全的建设过程中所发挥的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社会性别;少数民族妇女;生态环境;傈僳族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8)04-0058-06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政治、经济、文化与生态在全球化进程中的新一轮重构,环境、社会性别与发展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形成于20世纪七十年代且颇具影响力的女权主义学说和行动派别——生态女权主义认为,女性担负的生育职能令她们富有博爱、温柔的人格特征,因而比男性更易接近自然。[1]20世纪八十年代,妇女与自然之间所谓的“某些本质化的密切关系”被纳入到部分政府部门、NGO组织以及捐赠、慈善机构的发展议程中,随之生态女权主义演变为妇女、环境与发展范式(Women,the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Paradigm, WED)。[2]而生态女权主义和妇女、环境与发展范式二者都认为,妇女与自然的关系是普遍性的,忽略了她们之间跨阶级、种族、文化及地理情境等差异性的经历——妇女在这一思维框架下被视为一个特殊的目标群体,并且她们在环境变迁中所发挥的作用却也并未真正地被探讨。

近年来,学者们注意到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和既存的性别歧视,环境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对男女两性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同时许多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实证研究均揭示,男女两性与环境的关系并不是千篇一律的模式,而是受到历史阶段、社会发展以及地理区域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的,尤其后者在决定妇女环境经历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相关研究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进入起步阶段,目前仍为一个尚待理论化的主题。且国内的相关研究也主要侧重于汉族农村地区,对于少数民族社区的研究并不多见。而在乡土中国的社会与经济转型的现实背景下,中国各地妇女对环境问题的意识和反应,更是与其特定地理自然条件下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简言之,妇女与环境的互动过程必须放在具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语境中来阐释:正如有学者曾指出,“少数民族妇女在适应环境中都能做出积极的选择。因为在各民族社会性别制度建构中,他们被建构在私有领域,首先必须对赖以生存的环境做出应对,才能生存与发展”。[3]因此,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妇女与传统生态文化的关系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二、傈僳族传统生态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妇女的创造和传承

傈僳族早在公元8世纪前后就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氏族群体,现主要分布在怒江两岸的高山峡谷地区,部分支系散居在金沙江、澜沧江两岸的河谷山坡台地上。在长期适应、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傈僳人不断调整其生产生活方式使之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并在独特宗教文化背景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定民族特色与保护生存环境内容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即生态文化——和谐的生态文化,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尤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令傈僳人自觉地维护着其聚居的怒江大峡谷的自然环境:原始森林被保存完好,各类珍稀名贵动植物遍布其间,这无疑对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生态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众所周知,每个民族社会虽然各有其发展的不同轨迹和特点,且发展进程和阶段不能同日而语,但却都是由作为“细胞”的家庭构成的,而为数众多的家庭又是由男女两性结合而成的。所以,社会财富是由男女两性共同创造的,而民族文化也是男女两性共同创造的。同时,每个民族都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之中,在大自然与作为环境主体的人类的漫长历史的互动中,无论是特定区域的环境对身处其中的民族及其文化的影响,还是在人们生产生活实践作用生态环境的过程中,都离不开妇女的知识和经验——从文化传承的角度上说,一方面,妇女群体与男性一样,在运用生产生活积累的文化知识,结合经验感悟,创造出物质财富和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性的当下,妇女们在坚守本民族文化内核的前提下,积极吸收、融合其他民族文化,在本民族文化的实践语境中进行更新创造,赋予其新的意义和内涵,使本民族文化在现代化场域中获得新生。可以说,妇女也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创造者、传承者之一。

而我们在认识、理解傈僳族传统生态文化体系的过程中,同样不能忽视妇女在其中发挥的特殊作用。事实上,保护怒江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就必须要关注长期居住于此地的以傈僳族为代表的诸多世居民族的传统生态文化,而这必然包括身处特定民族传统文化情境中的妇女的生产和生活经验。简言之,生态环境、民族传统文化与妇女,对于边疆地区的生态治理而言,不是割裂的三者,而是三位一体、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也就是说,傈僳族传统的生态文化是包括婦女在内的傈僳人对其生存环境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也是他们在潜意识和长期生产实践中形成的。

三、傈僳族传统生态文化中妇女的“身影”

笔者将存在于傈僳族传统文化中具有环保内容的生态知识,归为两类,即生态观念与生态行为。

一是生态观念。傈僳族的生态观念一定程度上说就是他们的生态伦理意识,后者主要源于其原始宗教的灵魂不死思想。在傈僳人的观念中,大自然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世界,而是充满神灵的:举凡日、月、山、川、河、树木等等,都是人们的崇拜对象——山有山灵,树有树鬼,水有水神;[4]他们还把自然神灵总称为“米司尼”。“米”意为“大自然”“万物”,“司”意为“主人”“主宰”,“尼”意为“神”“鬼”。简言之,“米司尼”就是“大自然的主宰者”;并且,认为人的吉凶祸福都由诸神主宰。换言之,作为一个古老民族,傈僳族经过千年的生存历炼,他们认为:万物同源、万物有灵;只要人们崇敬万物,万物就能有灵有感,不会与人为敌,人类就能享受和平安康,否则人类就会受到各种形式的惩罚——因为敬畏自然,所以爱护自然,这正是该民族适应生存环境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它也逐渐发展成为傈僳族人民的惯性思维,深深扎根在他们的心中,世代相承、芳泽今人。

有研究者指出,宗教的神圣性不仅能够保护生物多样性,更是自然保护体系中乡土保护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物种、群落、生态系统乃至于景观水平的保护发挥着多个层次的作用。[5]众所周知,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妇女大多信仰宗教,尤其是民间信仰中对自然万物的图腾崇拜。傈僳族的民间信仰通过各种祭祀如祭山(米斯)、祭土地(米鲁)、祭龙塘、神树等活动,提醒人们时时系念不忘。我们从这些内容上,可以体会日常生产生活中包括妇女在内的傈僳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理解。因为无论是自然生态对民族宗教文化的影响,还是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对自然生态的影响,都离不开妇女的参与。同时,妇女的宗教信仰观念通过宗教活动会很自然地反映在她们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上,进而折射出她们爱护环境的观念。比如,即使是信仰传入宗教——基督教的傈僳族妇女也有唱经班等宗教组织与活动,其中不乏保护环境的内容(基督教教义中有保护自然环境的相关内容)。[3]

值得一提的是,傈僳族还有祖先崇拜的传统,并往往表现为宗族林崇拜的形式。这些宗族林,傈僳语称为“离碑阶”,是同一家族共同祭祀祖先的场所,其宗教意义与汉族供奉的宗教祠堂大致相当。部分傈僳族在祭祀宗族林时使用的神像木牌多是女性形象,而部分傈僳族氏族的祖先崇拜中也是女性始祖(比如,传说荞氏族的女始祖是因食荞而受孕生子)。[6]309-310此外,作为怒江大峡谷的另一个世居民族——与傈僳同源的怒族关于水神的传说,更是具有“生态女权主义色彩”:相传水神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子,住在水的源头,时时掌管着水的清洁,这才使得怒族人有干净的可饮水。若水被随意弄脏,水神将降罪于人。[7]在传统民族社会的性别制度建构中,妇女被建构在私有领域——森林、饮水等日常生活要素成为了她们最多面对,且必须做出及时正确应对措施才能得以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事物。因之,傈僳族具有实践性和可持续性的朴素的生态观与妇女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践活动密不可分。并且从社会性别的视角来看,妇女在其生存区域的自然环境中能够起到和发挥的独特作用与这一群体的自身发展也是关系密切的。

二是生态行为。傈僳族的生态行为主要表现在传统的生计方式上:在进入游牧和原始农业前,傈僳族祖先依赖于大自然的恩赐,多住在高山密林中,习惯于过狩猎、采集生活,这样一代代生存下来。因而相应地,在傈僳族的生计方式中很大程度地体现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实际上这也是傈僳人创造出的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生存发展模式。而傈僳族妇女在传统民族社会生活中,因为长期以来都是按照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制度运行,特别是家务生活操持者的身份角色,使得采集、狩猎都与她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于是,也就养成了她们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的传统美德,并从日常的生计方式中反映出来。

其一,采集文化。传统生活中,采集业也是傈僳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妇女在其中承担主要工作。明景泰年间的《云南图经志书》卷4《北胜州风俗》曾记载:“有名栗些者,亦罗罗之别种也,居山林,无室屋,不事产业,常带药箭弓弩,猎取禽兽。其妇女则掘取草木之根,以给日食。”而“每年从万物复苏的开始到10月份,都是采集野菜的好时节。采集野菜的任务都是由妇女完成,因此,旧时傈僳族人家如果有孩子出生,生的是女孩,就说是‘找菜的;生的是男孩,则说是‘放牛的……山上可采集的野菜品种……上百种及数十种菌类,这些采集都是由妇女或小儿任之。”[6]68

子克村的女村民LYM介绍说:“我们以前去找菜的时候,采的时候一般不能伤到菜的根部和茎,这样它明年还会长,要不就不长了。有时候碰到山药长在平地上,不好挖,我们就把它移到有点土的石头上,等以后再挖的时候就好挖了嘛。”可见,在采集这些山珍时,傈僳族妇女特别重视对采集对象的保护和持续利用,杜绝涸泽而渔的情况发生。伴随社会发展,采集业在傈僳社会中,已不占重要地位,但是我们仍能找到其存在的印记,现在傈僳家庭普遍种菜,种菜的工作仍然由妇女承担。

其二,狩猎文化。傈僳族是一个热爱狩猎、善于狩猎的山地民族。如前文中提到,傈僳族妇女从小就被允许与男性一起外出打猎,妇女从来都是狩猎中的参与者,而非仅仅为“旁观者”,尽管不像她们在采集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那么显著。比如,明嘉靖年间杨慎编纂的《南诏野史》下卷记载:“傈僳……利刀毒矢,刻不离身……尤善弩,每令其妇负小木盾前行,自后射之,中盾而不伤妇”。而清乾隆年间余庆远的《维西见闻记·夷人》、道光年间《云南通志稿》卷184《南蛮志三之三·种人三》、光绪年间杨琼的《滇中琐记·栗粟》中均有相关描述:“栗粟,近城四山、康普、弓笼、奔子栏皆有之……男女常跣,喜居悬崖绝顶……粒食罄,遂执劲弩药矢猎,登危峰石壁,疾走如狡兔,妇从之亦然……”。[8]115-116由此可见,在傈僳族生活的山地环境中,他们历史上沿袭的狩猎活动是存在比较明显的性别角色分工的,而妇女在长期的适应生存环境的过程中,都能与男性一样做出及时应对和选择,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现实语境中傈僳族妇女与生态环境的互动

虽然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程度不能和东部地区相提并论,但现代化影响下的边疆地区也已经今非昔比,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边疆少数民族妇女与其生境之间的互动也出现了与时俱进的新变化。

首先,滇西北边境地区农业生产中的“女管家”。女性作为主要劳动力这一现象在滇西北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呈现出普遍化趋势,其直接原因是在当地男性普遍外出打工的情况下,女性作为土地的管理者,不仅需要承担几乎全部的田间劳作,更是成为自然资源调配和使用的主要决策者。三年前笔者在泸水县鲁掌镇子克村做调查时,所见所遇便是最好的例证。按照当地傈僳族与彝族的传统习惯,子克村的插秧时节应由男女共同协助完成,但是当前的状况却是插秧的23人中仅有两位是男性,且年龄都在50岁以上。該村原支书邬晓凤告诉笔者,近十多年来,村里的男性劳动力绝大多数都外出打工赚钱,目前村里的常住人口以妇女为主,而留守的男性村民则或年纪较大或身有残疾。

其次,少数民族妇女成为维护生态环境的实际操作者。高山峡谷的生存环境某种程度上塑造了怒江流域诸民族的民族性格,相应地,这些民族的传统文化中不乏对于其生存区域和生活环境保护的观念和思想。[9]除了怒江流域各民族本身所拥有的地方性生态知识外,政府在生态维持的过程中也起到了积极宣传的作用。笔者在福贡县上帕镇的腊竹底村田野调查期间,经常会遇到不少上山拾柴的傈僳族老阿婆。据村民介绍,当地人一直保持着不随便伐木砍柴的传统,而是像老辈人一样到山上去捡拾掉落的树枝、枯死的树干,或者到怒江中去捞取被大水冲下来的木头晒干后做柴。村寨里的老阿婆虽然因为年老的缘故无法干重活,但她们会力所能及地去山上拾柴。此外,在夏季还会经常看到怒江沿岸的傈僳族妇女到江中捞取木柴的场景。

最后,在应对旱灾等长期性的气候变化时,妇女的角色作用较为积极。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气候文化是理解人与气候之间所形成的关系、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其适应等问题的重要基础。[10]我们在近年来时常遭遇干旱气候的子克村看到,妇女的群体应对举措主要表现在她们对水资源的管理与分配上。邬晓凤介绍说:“我们以前都是自己挑水喝,男人都出去了,这对村里的妇女来说太不容易了。几年前,我领着大家在山上建了一个储水池,用水管将水引下山来我们用,水池派专人管理,我们每户每年交10元钱,算是管理人的费用,用水时是每吨5角,这些作为水管的维修费用,哪里漏水了可以用这个钱维修。”而在插秧时节子克村妇女的集体应对措施是,大家共同商议按顺序依次每天集中向两家田地供水,而同时停止其他人家的供水,以便各家秧苗都能够有充足的水源成长起来。我们从子克村妇女在日常农业生产和生活中能够自发地以本村为单位采取各种群体性行动以共同应对的事实看到,无论是对水资源的分配,还是修建蓄水池和水渠、安装水管等活动,客观上使得自然村这样一个传统的少数民族社区,成为了边疆民族地区在农业女性化背景下,少数民族妇女群体应对气候变化时有所作为的民间组织形式。

但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妇女们在当地生态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凸显,但是她们也并不总是态度坚决的生态环境维护者。以下两个与傈僳族妇女有关的例子便能说明这一点。第一个例子发生在福贡县架科底乡,该乡傈僳族占总人口的90%以上。虽然位于怒江西岸的里吾底村和俄科罗村只有一江之隔,但是东岸的俄科罗村土质发黄贫瘠、植被稀疏,总体生态状况明显差于对岸的里吾底村。许多里吾底村的村民向笔者介绍,由于江对岸的俄科罗村整体来说经济条件要比里吾底村差许多,所以这个村子的妇女们(男人外出务工的也较多)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总会过多的使用化肥和农药,有时还会偷偷砍树卖柴给里吾底村人。因而,从怒江对岸的里吾底村看来,俄科罗村的生态环境状况令人担忧。另一个例子事实上在怒江不少村寨都时有发生,即人们随处燃烧秸杆和生活垃圾,尤其在怒江的峡谷地带,由于空气流动缓慢,呛鼻的气味许久不散,既对空气造成了污染,也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总而言之,怒江峡谷地带的少数民族妇女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承担起了环境捍卫者的角色,另一方面角色的矛盾性也在凸显——这些少数民族妇女既能够自发地进行生态保护,又因现实的需要会去破坏环境的实例表明,日益变化的经济环境无时无刻不在“打磨着她们的意志”,究其根源主要是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

五、分析与结论

通过对怒江傈僳族妇女在生态环境中的作用的调查研究,笔者得出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首先,社会性别分析作为科学的方法对于边疆生态环境的维持和治理是具有同样效力的。边境地区的生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边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同时也可能成为影响边境地区社会稳定发展以及相邻国家间边民生安全的障碍性问题。而从社会性别的视角来看,少数民族妇女群体是边疆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要承认,生活在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妇女与男性一样承担了戍边卫国的责任。而传统的社会性别体系通过将性别差异自然化、永恒化,来确立女性的他者地位,并巩固男性的主体位置。而通过前面的阐述我们看到,在性别的视角下审视气候变化及其灾害对农村,特别是对边疆贫困的少数民族社区的影响,将为今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及其灾害提供理论层面和具体对策上的科学依据。随着现代化浪潮的不断深入,边疆地区匮乏的物资条件已经无法满足多数家庭生活的需要,大量的男性劳动力不断涌入发达地区的经济洪流中,经济环境的改变最直接的影响是女性成为了家庭中独当一面的劳动力和“代言人”。一方面,承担主要劳动的妇女在不断变化的生活环境中习得了很多较之外出男性更丰富的生态“新”知识,她们对于现今边疆地区的生态保护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另一方面,尽管边疆女性不容忽视的力量日益凸显,但是传统思维仍将她们纳入边缘人的范围。虽然在成年男性长期缺席的状态下,她们挑起了整个地区生态环境维护的大旗,甚至在森林火灾的预防及应急处置过程中也作用突出,但是这始终没有使她们脱离“弱小、脆弱”这些代名词,当地人的分类体系中女性仍被视为被动的从属者。上述种种可见边境少数民族妇女的生存现状与当地生态环境的治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性别视角下的生态研究对于环境的维护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其次,客观认识边疆少数民族妇女在生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边疆少数民族妇女在逐步成为家庭生活主导人的同时,她们迅速积累的生活经验和生态智慧不仅可以完全取代男主人的位置,甚至适应了环境的新发展,本土性知识的不断更新使得女性在边疆地区的生态建设中异军突起,成为不可小觑的力量。但是受传统性别思维的制约,女性很少甚至无法成为生态工作中的主体或者领导者,这也是男权体制下边疆生态环境治理机制最不愿承认的“主动性疏忽”。怒江地处山区,自然灾害相对较多,面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时,以傈僳族妇女为代表的当地少数民族妇女运用长期以来形成并拥有的地方性本土知识,积极有效地参与到早期预警和应急规划中来——有益于边疆地区特定地理场景下有效干预机制的形成。因此,只有客观理性看待边疆少数民族女性的生态技能和生活经验才能为生态建设的发展找到合适的中坚力量,同时也只有合理利用这些资源才能真正建立起边疆生态保护和灾害预防机制。

最后,要为边疆少数民族女性搭建话语平台。边疆少数民族女性在生态建设中重要作用的发掘,是为了更好地作用于边疆生态环境的治理与平衡,其前提就是要为女性搭建公共话语平台。首先边疆女性作为长期生活在我国边境地区的主要群体,已经在地方性新兴知识的积累中占据了实质上的“制高点”;其次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边疆女性却始终没有机会和能力将自身的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灾害预防机制中的话语主导者。因此,若想进一步充分发挥边疆少数民族女性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当务之急是建立女性们作为生态维护工作的主体人群的自信心,为边疆女性提供适当的发言渠道,地方政府应鼓励女性参与到边疆生态环境维护的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真正意义上“边疆主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我们提倡在环境治理的政策与实践层面都应赋权于妇女,从而提高她们参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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