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前,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与此紧密相关的职业教育面临改革。传统仅以学校培养学生的职业教模式正在被逐步创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目前职业教育的关注的热点。本研究采用文献法与比较法对中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做了比较分析。旨在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有用的建议,争取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以及中国梦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 参与 职业教育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指企业加入到职业教育行列,组成职业人才培养的一部分。二者之间有共同的目标、有特定的权责划分,以此来共同完成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不仅是“会某项技能的人才”,而是在这个职业领域具有高素质的“全才”。
一、中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
(一)中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
中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继上世纪70年代很多国家积极引进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教育模式,1982年正式与德国合作,随后相继施行了十多个“双元制”的合作项目。我国于1983年建立了第一个中德合作项目:“中德南京建筑职教中心”,到1995年发展到32个。在引进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教育模式的同时,我国逐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订单式”的职业教育模式。“订单式”培养即企业通过跟学校签订协议,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再根据企业所需人才的数量与规格与学校“下人才订单”的培养模式。这一模式的产生,不仅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还为今后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目前,校企合作培养职业人才成为职业教育中的一大趋势。早在1996年《职业教育法》中就涉及对校企合作关于培养模式与机制的内容,各类职业学校也纷纷开展了相应的改革实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另外也通过不断的改革与实践,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校企合作模式。但受各地经济发展以及职业教育发展基点不平衡的因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呈现出沿海地区比内陆地区更积极等状况。
可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有待优化,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合作才能有效地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
德国的职业教育以“双元制”为主,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历程,而今,它已形成完备的发展体系。调查可见,德国全部在职人员的80%都接受过系统的职业教育,据统计,德国7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选择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目前德国企业大概160多万个,约50多万个参加了德国的职业教育。受投资回报因素的影响,小型企业参加职业教育的比例小于大型企业。自21世纪以来,德国有100多家企业迈进了现代化,有26种新的职业产生,随后的2004年和2005年约分别新生了30种和21种职业。新型职业的产生推动了学校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培训合同的优化升级。于是在2005年德国政府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法案中不仅修订了自1969年《职业教育法》中的问题,还对青年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和质量作了完善。例如法案中对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权利规定有:“企业对成绩差和社会上受歧视的青年要一视同仁,提供与他们能力相当的培训岗位,发挥他们的职业潜力。”新的职业教育法案的颁布,极大地促进了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培养质量的提升。
三、中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方面
目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已成为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的共识,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学者们纷纷加入了校企合作的探寻道路,2011年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在全国做了相关调研,针对目前中国存在的校企合作问题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1.企业普遍认同校企合作,但实际参与不够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作为基本的支撑,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术人才的活动,若加入企业的力量,培养的人才质量一般来说会较高。大多数企业出于满足企业人力资源、技术支持和员工学历培训等方面的需求,认为校企合作发展职业教育是必要的。但常常又出于其对利益的需求,导致在投入职业教育的时候力度不够,甚至其支持只是停留在理论与精神层面,实际行动较少。有调查表明只有 68.18%的企业有校企合作意向。更有学者调查到实际中 62.5%的被访企业与职业院校没有任何形式的合作。校企合作离不开学校和企业两方面的努力,由此看来,让企业积极参加职业教育还缺乏内外的驱动力。
2.企业社责任感普遍较低
据了解,大多数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大致有几个出发点。首先是对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需求;其次对学校办学效益的利益诉求;最后是出于通过慈善事业来提高企业形象与竞争力等。然而将提高教育质量的责任意识作为校企合作出发点的企业寥寥无几。有调查显示,企业参与合作后最为担忧的问题是学生的管理(61.1%)、生产效益(52.8%)和学生安全(47.2%)。企业作为盈利机构,获利是其主要的驱动因素。从短期眼光看,大多数企业出于投资职业教育存在风险高、回报期长以及企业精力不足等问题,一般较少考虑校企合作。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意识缺乏,有待政府、社会以及其自身等多方面的努力来影响和提升。
3.企业参加职业教育的渠道窄
受傳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影响,自上世纪以来,我国企业或行业加入职业教育办学的主体地位被剥夺,校企之间的合作缺乏了政府的有力引导,大多数以“私人交情”为纽带进行合作。以此出现了校企合作的地域不均衡以及类型杂乱无章等问题。学校和企业间的合作长期得不到合理规范与科学的引导;校企之间信息交流缺少专门的平台与指导机构;合作缺失系统性的引导与规划等,导致企业参加职业教育渠道较窄、合作关系不稳定、纠纷较多以及合作不深入等问题。
4.校企合作不深,人才培养质量不高
目前大部分校企之间的合作属于浅层合作,企业与学校之间在办学主体上存在差别,因此在学校的课程规划、专业设置、教学、管理以及评估上的分工不合理,企业作为仅提供学校相关的硬件设施的合作方式已不能满足当今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及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有调查显示,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帮助主要集中在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和学生到企业就业,分别占问卷总数的 72.73%和 59.01%;另外,和职业院校开展专项深度合作即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开展比较深层次的合作但不是全方位合作只占调查企业的 15%,开展全面深度合作的不到 10%。可见,尽管当今倡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已经取得整体数量上的一部分成就,但实质上二者合作不够深入、效率不高,双方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也未能达到互利互赢以及人才的真正成长等。因此,在合作模式以及人才培养质量上还有待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来进一步的深化与提高。
(二)德国方面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其作为校企合作的典范在上世纪7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地借鉴。然而,时至今日。以培养学生技术为主的教育模式在时代发展的大背景下也逐步暴露出了其弊端。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校企合作体制僵化,对社会灵敏度较低
在德国“双元制”的培养模式下,学生可以获得更多的实践学习机会,另外在人才匹配上,企业加入职业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人才配置的优化。一方面,学校提升了学生的就业率,另一方面企业减少了人才选拔的成本。但是,当社会对人才需求在变化时,由于企业的类型不一,对社会变化的反映速度与处理方式不同,加之学校对企业的依赖性较强,双方之间还存在信息不对称或沟通上的问题时,容易造成校企合作与社会的断层现象。例如,21世纪以来,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对人才的需求由传统的工业技术人才转向为高科技、互联网的技术人才等。而在“双元制”的培养模式下,政府规定其职业教育涉及的行业有270种,在执行培养计划的同时,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有40多种行业消失,另外80多种合并,后来有导致毕业生就业不如意或者不能顺利就业的情况。
2.校企人才培养与供给缺乏灵活性
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缺乏灵活在,导致人才的供需不平衡。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德国“双元制”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下,企业与学校从学生进校之前就签订了人才培养的合同,里面对双方权责、学生管理、课程内容、教学等各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当企业出现继续的某类人才时,想通过与学校的合作在短期内培养出这些人才是不可行的。这样刻板的培养规定,一方面虽然可以保障学生习得真正的专业技术,但是另一方面又缺乏灵活性导致需求不平衡等问题。
其次,当社会人才缺乏时,企业有对人才的需求,但因为与职业学校的合作占据了一大部分培训岗位以及资金技术等,导致企业只好望而退步。例如,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德国政府由于上世纪在人才培养决策上的失误,导致信息人才的紧缺。无奈之下,2000年时,颁布了从国外引进IT人才的“绿卡”,虽对人才紧缺有一定缓解,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见,僵化的培养模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跟不上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的进步,人才的培养需要更具备战略性与灵活性才能脱颖而出。
3.管理权责分配不合理
德国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下,管理以学校为主,企业为辅,加强政府在各方面严格的管控,削弱了作为“市场觉察前线”的企业的灵敏度,导致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效率常常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近些年,德国出现了一部分企业要求自主进行职业人才培训的呼声,这对其“双元制”模式下的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也是一种侧面的反映。
(三)对比分析
经过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中德双方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存在相同点与不同点。相同点是:首先双方在“校企合作”的衔接上存在权责配置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的问题;其次,二者的问题凸显的职业教育模式都面临着时代给予的挑战,都需要进行改革;其不同点有:第一,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起步早,校企合作比中国深入,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合作的制度僵化及灵活性问题,而中国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学校与企业合作不够深入,企业意识薄弱以及学校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等;第二,德国政府在引导企业参与时的问题主要是对“校企合作”的目标设定严苛而且僵化,不适应根据市场需求做灵活的调整等,而我国政府在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这块主要是由于引导力度不够,造成“校企合作“缺乏资金、法律、技术以及信息平台”等引发的问题。
综上,中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都存在不同类型的问题,我们不仅要正视这些问题的存在,还应深入地对它们进行分析,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相应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梁忠义,金含芳.七國职业技术教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
[2] 雷正光.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初探[M].北京: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92.
[3] 石伟平.比较职业技术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4] 邓志军、徐跃进.我国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
[5] 王文槿.关于校企合作的企业调查报告[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
[6] 万伟平.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构建研究——基于政府作用的视角[J].职教论坛,2013.
作者简介:蒲文静,女,汉,硕士在读,四川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