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语涵
【摘 要】互联网金融(ITFIN)就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它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关键词】互联网 风险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8.11.040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很火,人们也越来越可以接受互联网金融这个行业,但是其中还是有不少漏洞需要完善修复,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炙手可热,消费金融、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等,一一走进人们的生活。
一、现状和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时间在国外约始于2005年,我国从2007年起逐渐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金融界和全社会郑重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和产品”的要求。所谓“普惠金融”,就是普通惠及全社会各阶层群体和实业,使之得以广泛、普通能够享受金融服务和产品实惠的金融体系。而互联网金融正是在这一要求下,将互联网科技与金融业务紧密结合,并大力推进迅速发展的。
(一)安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象没有能力继续履约而给其他交易方带来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交易都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双方不需直接见面,虚拟性较高,所以投融资双方了解度不够,而大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又对投融资双方的资质审查不严格,准入门槛要求低。加上我国征信机制不够完善,网络数据的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也还不明晰,互联网金融机构自然没有足够动力主动披露信息,甚至还会存在故意隐瞒和误导现象,因此互联网不仅没有很好地起到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反而使得交易双方的地域分布更为分散,信息不对称问题愈加严重。
(二)流动性风险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互联网金融机构纷纷推出高收益、高流动性的产品,看似诱人的回报背后实际隐藏着时间错配问题,从而导致流动性风险。以互联网货币基金为例,互联网货币基金一般承诺T+0实时到账,然而基金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却是有期限的。一旦消费者发生大规模的赎回行为,互联网基金平台很难应对。
(三)法律合规风险
互联网金融起步不久,相关法律还在完善过程中,目前的法律并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所有模式的准入门槛和经营准则进行明确规定。不够完善的法律一方面没有将所有的风险进行有效遏制,另一方面也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创新行为不得不时常在法律的边界游走。
(四)操作风险
从业人员或者交易双方的误操作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这些错误行为可能会导致错误的交易行为的产生,甚至导致整个交易系统的瘫痪,严重影响到正常交易和资金安全。操作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有系统设计缺陷,应用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一些新设备、新技术很多都不完善,存在设计缺陷,容易导致工作人员和消费者误操作的行为;工作人员操作知识的缺乏,不遵守相关操作规定导致的操作失误也是操作风险里的一大祸因;互联网的实时性特点减少了失误挽回的时间。
(五)技术风险
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后,一些带有互联网特色的技术风险也随之而来。比如终端安全风险、平台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终端安全风险主要指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一些电脑、移动设备等由于存在漏洞而带来的风险;平台安全风险则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存在的安全威胁;网络安全风险指互联网金融交易凭借的数据传输网络带来的隐患。
终端、平台、传输网络之间进行着关键信息的传输,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存在漏洞,就会使得病毒植入、恶意代码植入、APT攻击、DDOS攻击、网络钓鱼等行为有机可乘,其后果不堪设想;其次,终端、平台、网络如果不稳定、设施陈旧,有可能会导致信息传输效率低下,甚至导致系统大面积瘫痪;另外,终端、平台和网络的设计缺陷还可能会增加操作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终端、平台、网络的工作原理比较复杂,多操作人员的技术还要求较高,普通交易参与者对这些技术一般并不熟悉,这都可能导致工作人员发生误操作行为,或者致使交易双方产生不能真实反映其真实意愿的买卖行为。
技术风险带来的最大的问题是信息安全问题。技术的不成熟,会导致信息泄露、丢失、被截取、被篡改,影响到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这些信息安全问题进而又会造成用户隐私泄露、威胁用户资金安全等问题。
二、风险防范及对策
1.针对信用风险问题,可以对行业准入门槛、行业经营准则进行明确规定。平台有责任对融资者的信用水平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要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同时加快官方和民间两种信用系统的发展,实现信息共享,拓宽信用数据收集渠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黑名单制度。
2.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主要是要建立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对贷款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实时监测、评估,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预测。另外应该建立一套应对大规模急兑的应急预案,比如留存一定比例的备付金。
3.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解决法律合规风险的方法。利用法律法规,确规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明确法律底线。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发展环境,但不能遏制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活力。法律的制定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对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与时俱进,以适应行业新动态。同时法律的制定也要注重国际合作,互联网使得跨国界的金融交易越来越频繁,可以解决国际互联网金融争端的法律亟待出台。
4.减小操作风险,一方面需要减少終端、平台、网络的设计缺陷,提高使用的简单性、明了性,同时建立业务操作规范和误操作自动识别系统,从而减少误操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需要增加对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和交易对象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设备操作的熟悉度。
5.面对技术风险,要加强技术团队建设,开发新型可靠的安全技术,不断对漏洞进行修补,采用可信技术、防火墙、数据加密等技术保证数据安全,通过多重用户名和密码、校验码、短信验证等方式实现身份验证。针对这些安全措施,监管部门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技术标准,并保证这套技术标准先进可靠。
采取合理的监管方式,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边界开始模糊,监管不仅需要分工,更需要合作,这样才能防止监管真空地带的产生。同时,监管也要适度,要在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环境的前提下鼓励有益的创新行为。另外,提高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引入互联网金融保险产品也都可以有效减少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李路阳.互联网金融:监管与支持需齐头并举[J].国际融资,2014(4).
[2]周小娟.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J].时代经贸,201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