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下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研究

2018-09-10 06:45杨柳
中国食品 2018年20期
关键词:对外贸易发展对策发展现状

杨柳

摘要: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产品优势十分明显。在分析了一系列“互联网+农产品”相关理论后,笔者对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现状;发展对策

2015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一系列“互联网+”新政策,旨在引领各个行业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优势,突破传统模式进行全面改革。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将迎来崭新的发展局面。2016年,党中央发布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惠农政策,围绕“互联网+农产品”新型业态开展农产品对外贸易活动。2017年,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但小麦、玉米、植物油等农产品的增长率出现负数,发展趋势并不乐观。因此,有必要结合“互联网+”技术对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进行深层次分析,找到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对外贸易效益的途径。

一、互联网+农产品相关理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互联网渗透到各个地区,移动互联网建设覆盖地区比例超过60%,形成了庞大的互联网生态。2012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概念。由此,各行各业开展了“互联网+经济建设”,即依托“互联网+”的及时性、有效性,发挥出生产要素的集成价值,推动各个行业在需求、生产、销售、服务环节中的改革,以适应经济新常态,保障企业的持久活力。

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中,“互联网+农业”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走之路。“互联网+农业”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交易环境中,消除农产品贸易的中间环节,搭建起农产品产地与农产品需求地之间的直接联系,走“虚拟+现实”的发展之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在东三省地区,“互联网+农业”模式使农产品对外出口总额超过8亿元;以浙江为代表的新型农产品对外贸易实现了网络交易,拓宽了国际合作渠道。以此同时,各大农产品产区正在建设“创意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型种植模式,大大增强了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

二、我国农产品对外贸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农产品品牌化程度不高,竞争力有限。随着“一带一路”的倡议的提出并实施,我国的农产品走向了更多国家和地区,然而,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收益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2017年,农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出口额为2013.9亿美元,而贸易逆差为503.3亿美元;与2016年相比,农产品出口额增长超过了30%,而贸易逆差增长则有所下滑。其原因在于,我国小麦、玉米、大豆、植物油等传统优势作物增长率减缓,蔬菜、水果总交易量下滑,传统优势逐渐减小,而新型作物品牌性不高,竞争力十分有限,尤其在亚太地区,农产品产区“互联网+”建设的不足,削弱了品牌效益不足的农产品竞争力。与此同时,高附加值的加工农产品不足总体加工农产品的25%,虽然我国与周边国家保持着良好的贸易往来,但却因品牌化程度低,大部分加工產品难以进入欧洲市场和北美市场。

农产品配送速度慢,缺乏完善的物流保障。“互联网+”建设与配送物流基础建设存在着较大的不匹配性,在农业产区,多级转运、中介转手的情况仍普遍存在,降低了农产品配送的速度。以东三省农业产区为例,根据调查,农业产品物流配送需从村、乡进行集中收购,经由县级、省级道路转运到农产品市场,而后再进行高速运输。整个过程十分耗时,且配送物流费用较高。自2015年至今,东三省建设新网点超过2000个,建设速度排名前十,村、乡、县集中修整道路,但其农业产区的物流基础建设仍得不到保障。因此,蔬菜、水果等保鲜要求较高的农产品比例较小。由此也可知,农产品配送基础建设短板影响着互联网价值的发挥,影响着整个地区的农业结构。

互联网安全还需加强,未能杜绝信息泄漏。“互联网+”的安全技术是农产品跨境平台稳定的关键。在已有的“互联网+农业”平台中,出现过多起安全事故,造成了大量信息的泄露。2017年,农业产区的跨境平台被犯罪团伙攻击,造成上万条交易信息泄露,直接威胁到农产品外贸公司的收益;2018年,跨境平台遭遇APT漏洞袭击,外贸行业极为震动,幸好进行了及时补救,未造成交易损失。基于此,2018年,浙江新型农业提出了金融行业平台与农业交易平台一体化建设思路,依靠金融行业强大的互联网安全技术来规避网络风险,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开辟了互联网安全建设的新思路。由此可知,我国“互联网+”的交易环境仍然不够安全,不仅在技术层面有所不足,而且安全维护工作建设也不到位,缺乏网络安全信息管理法律和机构。

三、互联网+我国农场品发展对策

加强农产品网络化基础建设,形成鲜明品牌。为进一步加深我国农产品品牌化程度,增强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可依托“互联网+”技术进行网络宣传,开展网络化、电子化建设。首先,以东三省、浙江、河南、四川等农产品产区为中心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建立农产品品牌,对其自然条件、产品质量、种植过程进行跟踪式记录,进一步增强中国农产品的特色。其次,发展“订单式”、“合约式”对外贸易模式,即根据具体需求选择性进行农业种植,调节传统优势作物的种植比例,增加高附加值加工产品比例,以链条式发展模式进行农业规划。最后,以“互联网+”技术指导农产品种植过程,采取感应装置进行自动化管理,充分发挥出信息技术的力量,为树立农产品品牌助力。

设立层级物流配送体系,增强物流运输速度。为保证对外贸易中农产品的质量,还需配合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物流配送基础建设。首先,根据各大农产品产地具体情况,对其互联网覆盖区域、道路建设规模进行修建和扩张,为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提供便利的运输条件,使其以最短的时间将农产品运输出去。其次,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中建设农产品仓库,为物流配送提供多层级站点,形成海内外连贯的配送体系,使农产品管理自由化程度更高。最后,根据农产品类型、出口国家、质量要求等条件对运输储存设备进行技术革新,确保以最小的损失进行物流配送,避免质量下降情况。此外,借助跨境电商平台的便捷优势,采用网络自主报关、简化海关检测流程、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增强企业的对外贸易竞争力。

完善农产品交易平台建设,提升安全性能。农产品对外交易平台的安全建设是扩大跨境电商平台功能、提高交易效率的核心,为此,需要围绕交易安全进行技术和管理的更新。首先,吸收、培养电商平台建设人才,以高端的互联网技术、成熟的平台框架对交易平台进行完善,丰富平台功能,弥补安全漏洞。其次,在企业内部成立“互联网+”技术的服务部门,时刻关注平台运行情况,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减少信息泄露事件的出现,将安全威胁排除在平台之外。最后,推动跨境平台安全问题法律条文的制定,以法律效力约束黑客、不法分子,以法律形式保护交易客户权益,这样做一方面可使跨境平台的外部环境更加安全,另一方面也可确保贸易交易信息的安全。由此,才能够吸引更多的国际伙伴加入到农产品对外贸易中,扩大农产品的国际销售渠道。

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存在着提升空间。在“互联网+农业”的背景下,农产品对外贸易应积极转型,改变固有的种植、销售、运输方式,加入到新型农业对外贸易建设中来。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针对以上问题进行积极改进,以便早日实现跨境电商平台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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