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2月14日消息 日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文正式强化企业债发债主体资质,严禁涉及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的虚假陈述、误导性宣传。并据此对各类中介机构,在进行地方城投债及平台债承销过程中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约定。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中,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申報发债企业或项目资质要求;对有各类补贴或政府资金支持的企业和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发债申报要求;严格追责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对地方政府及地方发改委的具体要求。
产权导刊2018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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