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的调查和思考

2018-09-10 05:02张大龙
中国内部审计 2018年3期
关键词: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小微企业

张大龙

[摘要]本文以江苏省盐城市为例,通过分析近年来盐城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成效及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而提出有效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服务 实体经济 小微企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补齐经济增长短板的重要举措,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需要破解的重要难题。在当前宏观经济周期性下行环境下,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对于培育发展小微企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盐城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的显著成效

盐城市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产业特征明显,共有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0万多家;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综合实力较强,营业网点遍布城乡,民间借贷活跃,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金融环境。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2016年以来,成立了地方金融创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盐城市地方金融创新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盐城市金融创新改革推进会,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发展。

(一)渠道不断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较为领先

一是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占比较高。截至2017年末,盐城市各项贷款余额3718.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49.4亿元,比年初增加226.8亿元,同比多增226.8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3.87%;贷款户数69097户,高于上年同期1969户,申贷获得率87.23%,高于上年同期1.07个百分点。二是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成效明显。盐城市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不断推进,2017年调整确定了40家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先培育企业名单,切实做好对培育企业的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盐城市共有3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17年已有1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融资,融资额达到5.98亿元。

(二)机构不断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络较为健全

一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点不断延伸。在各银行支行层面单独设立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中心,在小微企业发达区域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二是地方性银行专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性法人银行专心、专业服务小微企业,小微客户数占比80%以上,实现了“民营资本兴办民营银行,民营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良性互动。三是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各银行积极优化营销模式,如推行产业链批量营销、企业群抱团营销、商业圈成片营销、生活区整体营销等;积极开展信贷审批制度优化,如实行批量化审批、电子化审批、限时承诺审批等制度;积极开展支付方式优化,如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

(三)方式不断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较为丰富

一是创新信用贷款业务。如盐城农村商业银行出台的“企信通”贷款管理办法,对信用程度高、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截至2017年末,贷款余额21.39亿元,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7.5%;成立授信评议组织796个,信用户23.75万户,创建信用村475个,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7653户,余额33.58亿元,较年初上升10.14亿元,增长41.07%。二是创新质押等贷款业务。累计办理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319笔、发放金额244.33亿元;同时达成意向企业27家,意向授信金额3.8亿元。盐城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已完成调研并上报省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扩面顺利开展。三是创新个性化金融服务。如农村商业银行的“农链通”“税易贷”,村镇银行的“三情”贷款,工商银行的“工银融E联”,中国银行的“速结通”“汇利宝”,中信银行的“小企业成长伴侣”系列产品,民生银行的“小微宝”等,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产品。

(四)措施不断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环境较为良好

一是致力于解决小微企业信用不足和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广应用盐城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小微企業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化年活动”,举办政银企对接会,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下乡活动等。二是有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2017年底,盐城市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94%,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对有融资业务的51家小微企业调查显示,有48家企业融资成本下降或者持平,占比94.12%。盐城市民间借贷加权综合利率为13.68%,较年初下降3.25%,同比下降3.83%。

二、当前盐城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受到经济增长放缓和政策调控的影响,更多金融资源越来越疏离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的小微企业,加上小微企业资信及经营稳定性偏弱以及融资双方信息披露不够等诸多因素,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融资渠道不畅与融资成本较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困难、深度不够,精准化、精细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小微企业差异化金融服务需要增强

目前,银行机构首先考虑的支持对象仍然是中上企业,加上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复杂,产品开发难度大,风险控制技术要求高,导致各家银行在目标客户、经营区域、金融产品等方面均表现出明显的同质化,融资服务的利率、收益率、条件基本一致,在精准服务不同小微企业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国有商业银行门槛高、贷款速度慢,地方性银行担保难、贷款贵。据对盐城市51家小微企业的调查显示,在贷款难的原因中,有54.9%的企业认为银行对企业的担保条件过于苛刻,有45.09%的企业认为银行对企业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要求过于苛刻。

(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不容乐观

截至2017年末,盐城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58.71亿元,不良率为1.57%,较年初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余额17.67亿元,占比30.1%,较年初上升0.6个百分点。从涉险企业来看,2017年共有56家企业出现信贷风险,同比增加28家,涉及信贷资金29.86亿元,同比增加20.16亿元,增幅高达207.84%。由于小微企业存在担保链和期限错配引发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因此一旦处置不力,极有可能形成新的不良贷款,信贷风险控制任务较重。

(三)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瓶颈亟需破解

一是小微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绝大部分小微企业缺少长远发展目标、生产经营方式粗放、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品牌意识较为淡薄,难以有效扩大资金需求量,同时也容易受到经济金融政策冲击。二是小微企业融资信用不足。普遍存在产品竞争力不强、可抵押或质押的资产不多、资产负债率较高等现象,加上目前相互担保的难度越来越大,银行往往无法给予充足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银行融资前置条件与门槛提高,小微企业必然率先受到影响,融资也就越来越困难。三是小微企业信息公开不足。一方面,经营管理信息公开不足,由于小微企业普遍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经营风格主要受企业主的综合素质决定,存在发展规划不明晰、生产经营不规范、财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导致银行无法真正了解小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另一方面,职能部门相关信息公开不足,如市场监管、税务、法院、水、电等部门信息,受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滞后、部门之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滞后、对信息的重要作用认识滞后等因素影响,导致银行无法及时便捷了解各部门有关小微企业的真实信息。

(四)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需要加大

一是小微企业培育的政策扶持力度需要加大。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太少,出台的用地政策、奖励政策、补助政策大多面向所有企业,但由于小微企业跟中上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往往无法享受现有的扶持政策,比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奖励,先进设备购买的补贴等。二是小微企业培育的资金支持力度需要加大。各部门的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的条件和门槛,小微企业一般难以达到标准和要求,而且小微企业在研发、起步阶段的政府资金支持基本没有。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对于银行扩大小微企业贷款面、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条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的引导效果不够明显。三是小微企业培育的部门协调力度仍需加大。各部门对小微企业培育工作普遍存在政策碎片化、措施部门化、创新简单化等现象,各类扶持政策在涉及发改、经信、建设、国土、科技、环保、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时,整体上缺乏综合协调和相互衔接,缺乏相应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机制。另外,对出险小微企业处置执行力度不够,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缓慢,“逃废债”现象对社会信用建设影响很大。

三、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金融资源倾斜,积极满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际需求

一要不断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积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大走访、大排查,建立小微企业分类名单制,真实掌握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金融需求,解决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力构建小微企业成长辅导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培训辅导职能,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优先的辅导体系,引导更多小微企业进入银行融资服务范畴。大力完善社会化资金配对机制,将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与市政府网站进行链接,方便小微企业查询。加强小微企业银行客户经理培养、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积极性、专业性和创造性。加强民间金融管理,净化民间金融市场,促进不同资金供求方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均衡。二要有效运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新型产品。建立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案,实行标准化、模型化、规范化贷款审批流程,实施差别化风险定价机制。继续做大知识产权、商标权、应收账款、订单、仓单、保单等权益类质押贷款规模,推动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小微企业还款方式,推广年审制、综合评估等还贷业务,不必将还贷资金实际到位。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企业债券进行融资,支持初创型企业通过创业投资机构实现融资。三要继续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延展。引导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继续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进一步扩大和延伸服务网点,积极设立特色支行,组建小微企业营销团队,单列小微企业信貸计划,单独配置财务费用和考核管理,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水平。引导中小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定位,积极增设服务小微企业的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通过社区化、综合化、自助化管理,降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成本。积极发展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贷公司、P2P网贷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补充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二)加快增信平台建设,积极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一要改善提升小微企业基础信用。把培育企业基础信用作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本措施,针对重点小微企业、集聚区内小微企业、新兴或特色产业小微企业,支持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信用管理辅导服务,提高小微企业信用意识、法律意识和品牌意识。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机制,扩大信用评级覆盖面,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加强对评级结果的应用,强化守信激励,为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的企业搭建政银企合作桥梁,筛选一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进入“小微企业成长培育池”。二要增强政策性担保基金功能。积极发挥信用保证基金作用,积极开展信保业务,尤其是对于生产经营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现金流的小微企业,要帮助其破解融资难题,化解互保链风险。继续发挥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基金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范围,提高小微企业整体参保比率,支持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进行融资。大力发挥转贷服务基金作用,积极推进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开展转贷业务,对于财务规范程度较高、符合传统银行业对客户的信贷审查要求的小微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提供“过桥资金”。三要建立产业与金融合作信息平台。依托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盐城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盐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整合金融、经信、国土、电力、水利、社保、税务、进出口、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信息,完善数据采集、共享模式,构建信息通道,实现企业和银行之间在线互动,使融资业务即时汇总、分类整理、网上申请、在线推荐,为金融机构及时获取企业经营销售、安全生产、达标排放、诚信履约等信息提供便利,尤其是建立统一的经营异常企业名单库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完善企业信息查询制度,扩大应用覆盖和使用对象,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三)加速科技金融發展,积极构建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一要突出政策性资金支持作用。在信用保证基金或产业引导基金中专门安排一部分作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资金,按照政府出资、名单制管理给予培育和扶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费用补贴等方式,细化补偿对象和补偿流程,满足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实际需求,增强补偿实际效果。同时,探索担保与投资业务相结合形式,鼓励大学生、科技人员和回国留学人员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科研成果转化。二要突出科技银行专营作用。成立科技金融合作推进小组,搭建科技金融信息平台、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组,加强宣传,扩大科技专营银行知晓度和影响力。组建更多分行业、分领域的专家团队,吸收不同专业背景人士加入贷款审查委员会,帮助分析科技项目发展前景,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加强与风险投资、新三板、科创中心等的有效对接,降低贷款风险。制定专门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信贷风险评级模型,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业务,推行以业绩、税收等为依据的信用贷款,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资本市场等不同发展阶段企业设计个性化、差异化金融产品,解决抵押品不足的问题。提升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如增加科技政策宣传服务、建立科技人员沙龙、推广科技应用成果、介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知识普及活动等,提供“融资+融智”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方案,培养更多科技型小微企业群。三要突出直接融资功能作用。充分利用人才优势,统筹安排使用产业引导资金,引导各类资金参股拟上市、拟新三板挂牌企业、行业优先扶持企业。吸引或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由政府单独出资或与其他机构、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小微企业风险投资资金,为符合条件要求的小微企业创业经营提供风险投资,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四)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一要加强宏观研究和政策整合。成立区域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研究小组,广泛吸纳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人员,加强研讨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策和措施。完善培育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体系,着力破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难点,如建立小微企业规范化服务体系,包括成长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促进政策性扶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监督;加强创业创新扶持政策的统筹衔接,制定统一管理办法,完善政策效果综合评估机制。二要加强融资服务和协调指导。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在培育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及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金融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小微企业与金融服务的良性互动。组织开展各类银企对接活动,根据企业不同类型、不同融资需求,为银行和小微企业合作牵线搭桥,提高对接活动的成功率和实效性。探索政银合作和银银合作模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建设小微园区为抓手,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增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融资能力。三要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扩面、增量、增速纳入工作考核体系,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服务质量。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动态监控,发挥金融风险预警机制作用。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交易、非法证券以及假工资、假租赁、转移资产等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加快不良贷款处置速度,发挥地方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建立专门金融合议庭,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不断优化盐城市金融生态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胡娟.县域金融发展的着力点[N].光明日报, 2016-05-29(6)

黄桂珍.县域金融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N].中国审计报, 2016-12-14(2)

庞东梅.发挥县域金融工程作用 突破县域经济困境[N].金融时报, 2016-0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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