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过去一个世纪里,世界虽然有100多个国家先后进入到中等收入国家之列,但大多数国家一直徘徊在中等收入水平線上,只有少数经济体实现了中等跨越,迈向高收入国家行列。目前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已超过8000美元,按世界银行标准,中国已经行进在中等收入阶段18年。以世界银行的“中等收入陷阱”定义衡量,中国正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间区域。用情景分析来预测我国人均GDP,到2025年最乐观的方案为我国人均GDP达14614美元,在2025年左右我国可能会跨越中等收入阶段值区域,进入高收入国家门槛。中国能不能用较短时间实现真正跨越,这是对我们这代人能力和智慧的考验,必须下决心清除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体制机制约束,加快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协同转型。
关键词:中等收入陷阱全景式展望结构转型
作者简介:
马晓河,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一、什么是“中等收入陷阱”
世界银行按人均国民总收入(GNI)把世界各国分成四类,低收入国家、下中等收入国家、上中等收入国家、高收入国家。通过统计分析和研究发现,过去一个世纪里,世界虽然有100多个国家先后进入到中等收入国家之列,但大多数国家一直徘徊在中等收入水平线上,只有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少数经济体实现了中等跨越,迈向高收入国家(地区)行列。2007年世界银行将这种现象总结为“中等收陷阱”,即一个经济体实现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跨越所必须的政策和制度变化,在技术、政治和社会方面要求更复杂、更具挑战性。一旦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无法在经济成本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技术创新方面与发达的高收入国家竞争,人均国民收入难以跨上高收入国家行列,前期经济社会发展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原有增长机制无法有效应对由此形成的系统风险,经济增长将长期徘徊在中等收入阶段。
马岩:《我国面对中等收入陷阱的调整与对策》,《经济学动态》2009年第7期。
孙学工等著:《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72~210页。
衡量中等收入国家、高收入国家,世界银行制定了定量标准,这些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年际间变化由世界银行进行调整(如表1)。比如1990年到2015年高收入国家最低标准从人均收入(GNI或GDP)7621美元提高到12476美元,年均上调1.99%。因此,无论是中等收入还是高收入标准都是动态的,当前的人均收入12476美元只是代表目前进入高收入国家的标准门槛下限。同其他收入类型国家一样,收入标准门槛值仅仅是衡量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否进入到高收入国家行列的一个重要标志性指标,而这个指标的形成以及使它保持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因素,还包括了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市化率、中产阶层以及基础性制度等。比如,中东石油资源丰富的国家虽然达到高收入国家人均收入水平,但他们在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以及政治结构上并不是发达国家。
从经济发展实践看,支撑人均收入水平实现跨越并迈向高收入阶段,还是可以寻找和总结出国际经验值的。从需求结构看,在中等收入特别是上中等收入阶段,一国的投资率都比较高,而到了高收入阶段消费率比较高。由表2的数据反映出,中高收入国家的最终消费率比较低,而高收入国家最终消费率比较高,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消费率在75%以上。东亚国家受文化体制影响,在高收入阶段消费率都偏低,例如日本在1970年到1995年最终消费率为66%~69%,而到了2000年后最终消费率在71%以上。韩国实现跨越进入高收入阶段后最终消费率一直在65%左右波动(见表3)。
从产业结构看,高收入国家的服务业占GDP比重都比较高,一般都在60%以上(表4),东亚国家该比重偏低一些,目前韩国已经接近60%,日本已经超过60%。再从城市化看(表5),20世纪70年代中期后,高收入国家的城市化率普遍达到70%以上,日本于20世纪70年代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城市化率一直是70%以上,韩国于20世纪90年代实现跨越后城市化率也一直在70%以上。可以认为,实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除了人均国民收入指标外,与此紧密相关的几个变量指标也应达到一个经验值,这就是经济体的最终消费率应达70%以上、城市化率70%以上,服务业比重60%以上。另外影响消费、创新、社会进步的中产阶级也应达到一个相应比例,以美国、日本、韩国的经验看,进入发达的高收入国家,中产阶级的自我认同值应达到60%以上。
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1970年以来世界高收入类型国家最终消费率绝大多数在70%以上,日本在1970年到1995年在66.6%到70%之间,2000年后在70%以上;1975年以来高收入类型国家城市化率在70%以上,1990年以后,高收入类型国家的服务业占GDP比重也在60%以上。60%以上的中产阶级自我认同值是根据美国、日本、韩国的有关文献资料归纳所得。两个70%和两个60%指标代表着一个经济体跨越“中等收陷阱”,其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形态都将发生结构性变化。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中等收入陷阱”研究有两种派别,一种是否定派,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伪命题,
《中国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厉以宁隔空怼许小年》,《华尔街见闻》2017年5月21日。
刘福垣:《“中等收入陷阱”是个伪命题》,《南风窗》2011年第7期。它不是一个准确的科学概念。另一种是存在派,认为经济发展中确实存在“中等收入陷阱”。
刘世锦、张军扩、侯永志、刘培林:《陷阱还是高墙—中国经济面临的真实挑战与战略选择》,《比较》2011年第3期。
马晓河:《“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关照与中国策略》,《改革》2011年第11期。
贾康、苏春梅:《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作者以为,在过去百年经济发展中为什么大多数国家(经济体)没有走出中等收入阶段,而只有极少数国家实现了跨越,显然这在不同类型国家发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规律性特征,恰恰世界银行对这些规律性特征做了初步归纳和总结。在存在派中,中国学者对“中等收入陷阱”又有三种表述,一种是中国并非进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是需翻越高墙;
刘世锦、张军扩、侯永志、刘培林:《陷阱还是高墙—中国经济面临的真实挑战与战略选择》,《比较》2011年第3期。第二种是“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个坎是顶级真问题;
贾康、苏春梅:《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三种是“中等收入陷阱”实质上是结构转型问题。
马晓河:《必须跨越的“中等收入陷阱”》,《转型与发展:如何迈向高收入国家》,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存在派的学者们还将“中等收入陷阱”分为三种,拉美式陷阱、亚洲式陷阱、日韩模式。拉美式陷阱,是指经济体在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后,在人均收入水平达到一定水平时增长速度回落,陷入增长缓慢、停滞乃至倒退的困境。这些经济体大多实施进口替代战略,产业结构转换滞后,存在过度城市化,市场力量发展不充分,借用大量外债,中产阶级成长缓慢,社会出现严重两极分化。有的迫于民粹主义压力,实行高福利政策,最终导致高增长难以为继。典型代表是巴西等国家。亚洲也有另一种陷阱,就是有些国家受既得利益集团制约难以推动社会进步,旧体制无法进一步清除,科技创新滞后,腐败流行,政治动荡与政权频繁更迭,社会缺乏稳定性。典型代表是泰国、印尼、菲律宾等国家。
日韩模式,就是日本和韩国在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20~30年左右)高速增长后,当人均收入达到一万美元(2010年美元)时,经济增长出现了趋势性回落,但经济社会发展很快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典型代表是日本、亚洲四小龙。这些经济体,在政府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遵循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及时推进需求结构转型,促进产业结构沿着劳动密集—重化工—高加工度化—技术密集化—高附加值化产业序列转型升级。同时,顺应经济社会需要,同步推进城市化,积极培育中产阶级,科学选择民主模式,构建与高收入社会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模式。
二、中国是否面临“中等收入陷阱”
中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特大经济体,经过30多年的“黄金增长期”后,会幸运地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发达的高收入国家行列?还是会像大多数国家那样,一直徘徊在中等收入阶段?对此,学术界有不同论述,有学者认为中国已经跨越(脱离)了“中等收入陷阱”,
曹和平:《中国与“中低收入陷阱”渐行渐远》,《环球时报》2017年4月21日。有学者认为中国处于“中等收入陷阱”边缘,
贾康、苏春梅:《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已经掉入“中等收入陷阱”。
资料来源:参见许小年2017年5月5日在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的演讲《转折点上的中国经济》。作者以为,中等收入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是客观存在。在这个阶段里,新旧增长动力转换,社会结构转型,以及为适应向发达的高收入国家过渡进行的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等,都遇到了与以往不同的难题或挑战。这些难题或挑战积累叠加起来就成为“中等收入陷阱”。进入“中等收入陷阱”有几个明显特征,经济增长停滞或放缓;增长动力机制不能及时转换;技术和制度创新落后等。自1998年开始,中国进入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以来,
1998年世界银行中低收入国家人均GDP为761~3030美元,当年中国人均GNI为800美元。经过14年的高速增长,于2010年迈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此后又经过了6年的快速增长,目前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已超过8000美元,按世界银行标准,中国已经行进在中等收入阶段18年。以世界银行的“中等收入陷阱”定义衡量,中国正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间区域。当前我国在该区域出现了需要引起重视的现象:
第一,从人均GNI水平看,我国确实处在“中等收入陷阱”区域,并将在该区域继续“滞留”一段时间。2016年,我国人均GNI为8250美元,即使按照世界银行2015年12476美元标准计算,我国人均GNI仅达到发达的高收入国家下限的66.1%。今后要跨越中等收入阶段,人均GNI要达到高收入国家最低下限,最短时间也要到2020年以后。这里,假定从2016年到2020年人民币汇率贬值10%,或今后人民币不再贬值而是升值4.5%,
以2015年末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中间汇率为基数。每年物价上涨1.5%,人口到2020年14.25亿,按照GDP年增长7%、6.5%、5%高中低三个方案分别预测(见表6),2020年在人民币汇率贬值10%条件下我国人均GDP分别为10484、10253、9551美元,在人民币升值4.5%条件下,我国人均GDP分别为11638、11380、10600美元。可见,即使到了2020年无论人民币贬值还是升值,我国也达不到世界银行2015年高收入国家标准下限。况且,这里有几个假设可能还会改变或无法实现,首先,世界银行的人均收入标准在年际间是动态变化的。假定世界银行今后每年把高收入国家人均GNI下限值上调1.5%,到2020年就有可能达到13435美元;其次,今后几年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可能性非常小,在美元连续加息情况下如果人民币贬值10%,人均GDP即使是乐观方案也只有10484美元。还有,从目前看“十三五”期间经济年均增长率7%几乎是不可能達到的。因此,高收入国家标准值上调、人民币汇率贬值、经济增长率破七,都决定了到2020年中国人均GDP要达到高收入国家下限都是困难的。
第二,经济增长率在持续下降。中国正在经历着一个经济增长从长周期的上行阶段到下行阶段的变化。2010年是转折点,当年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恰好达到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此后六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从高速向中高速转换,如果今后经济增长率继续回落,势必会延迟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阶段的时间。从增长的长周期看,经济增速从高位下降是一个经济体要经历的必然过程,重点需要关注的是增速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下降,是平缓下降还是急剧下滑,如果短期内经济增速下降太快,比如从两位数增速快速下降到4%~5%甚至是2%~3%的水平,将对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带来损害。因此,经济增速总体保持在中位水平,从时间和空间上都对实现跨越有利。
第三,新旧增长动力难以有效接续。过去30多年,我国经济之所以能获得高速增长,主要是我们在体制创新作用下,采取了投资打头、出口导向、劳动密集型产业主导的发展模式。但是,2010年以来这种发展模式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弱了,经济实现进一步发展需要新的动力机制。但是,当前我国在需求侧和供给侧都面临着需要克服的矛盾。从需求侧来看,我国投资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在不断下降,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受到体制的严重约束。从供给侧来看,传统、低端产业在衰退,产能大量过剩,这些产业领域的比较优势已经明显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而新兴产业成长缓慢,在技术创新方面难以与发达的高收入国家展开竞争,这就使得新旧产业增长动力不能及时有效接续。如果缺乏新增长动力的及时有效支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也是不可想象的。
第四,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累积隐患叠加,社会结构转型和国家治理模式创新滞后。经济可持续增长与新增长动力转换直接有关,而新增长动力形成又与社会结构演变、国家治理结构改革相关联。比如,在需求侧让消费发挥更大作用、在供给侧让新兴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是,目前我国遇到两个落后直接影响供求两侧新增长动力的形成,一方面城镇化进程落后,另一方面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社会新格局形成落后。跟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明显慢于经济发展,受城乡二元体制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严重抑制了市民化社会的形成。城镇化水平落后,既影响服务业发展,也影响消费增长,更影响社会的分化与整合。还有,受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国有企业体制、垄断行业、户籍及其社会保障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滞后影响,社会阶层之间逆向分化,收入差距在扩大,中产阶层成长迟缓,又使得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社会新格局形成缓慢。社会结构演变和国家治理结构创新,将直接决定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时间和可能性。
三、中国何时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仅仅是一个门槛值的问题,实质上有两个目标值需要实现,第一,我国能否在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过程中,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发达的高收入国家门槛值,并使其稳定在该台阶上;第二,进入高收入国家门槛值后,我国能否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远离“中等收入陷阱”,达到发达的高收入国家中等水平。单就从人均收入指标测算,第一个目标值比较容易实现,可能会在“十四五”规划期末达到。但第二个目标不是那么容易达到,需要通过相当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实现。
这里我们用情景分析来预测我国人均GDP何时能越过中等收入阶段。假定,从2016年开始人民币先贬值后升值,并于2025年稳定在1:6.5,每年物价上涨1.5%,人口2025年14.39亿,同时假定世界银行今后每年把高收入国家人均GNI下限值仍然上调1.5%,按照“十三五”时期经济年均增长率分别5%、6.5%、7%和“十四五”时期分别增长4%、5%、6%高中低三个方案的情景分析(见表7),到2025年我国人均GDP分别为14614、13634、12126美元。就是说,如果各种假设条件都能成立,到2025年最乐观的方案我国人均GDP为14614美元,若按照世界银行对高收入国家最低门槛值年均上调1.5%测算,到2025年高收入标准门槛值预计将达到14471美元。由此可见,在2025年左右我国可能会跨越中等收入阶段值区域,进入高收入国家门槛。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我们的预测值是乐观方案,但我国的发展前景并不全都由乐观因素决定。更重要的是,一年或者两年我国能跨越中等收入阶段值区域,但此后因种种原因还有可能再掉回去。因此,需要研究的是,我们能以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和体制机制保持经济在中高位持续增长,将人均收入水平稳定在新的平台上?显然,在需求结构上继续依靠投资拉动、出口导向是困难的,它虽然能使我国从低收入阶段成功跨入上中等收入阶段,但无法支持我国从上中等收入阶段到高收入阶段的跨越;在供给结构上继续依靠低成本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也难以为继,它虽然能帮助我国解决就业贫困问题和实现全面小康,但无法将中国推向发达的高收入国家行列。
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结构转型
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它能表明该经济体属于哪类国家。而形成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并支撑其增长的要素因子是复杂的,包括了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这些要素因子之间的协调与否可直接影响人均国民水平的增长,同时要素因子内部结构变动也会给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增长带来变化。因此,作者以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发达的高收入国家行列,实质上是结构转型问题,就是当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须进行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含文化、生态)、政治结构转型,以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去支撑向发达的经济体迈进。
就中国而言,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有三种可能,较早跨越、较晚跨越、不能跨越。作者认为中国迟早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发达的高收入国家。关键问题是,中国能不能用较短时间实现真正跨越,这是对我们这代人能力和智慧的考验。从现在起,必须下決心清除一切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体制和政策约束,加快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协同转型。在经济结构转型方面,调整需求结构,实现从投资拉动、出口导向向内需导向、消费主导的结构转换;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由以工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转变,由中低端制造向中高端制造转变;调整要素配置结构,实现由粗放型资源配置向依靠科技进步的集约节约型转化。在社会结构转型方面,实现人口结构向市民化社会转型,人群结构向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转化。在政治结构转型方面,调整社会管理与治理关系,支持政府由纵向管理结构向扁平化社会治理结构转型,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创新,建立公平透明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构,为实现跨越向高收入国家迈进创造制度条件。就目前而言,要想尽快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区域,必须从以下三个领域重点突破:
第一,加快培养和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为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社会新格局创造条件。中等收入群体是创新主体,是消费主体,也是人力资本提升的主体,还是社会稳定主体,这一群体扩大有助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培养和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是个系统工程,今后要以“提低、扩中、调高”为目标,加快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户籍及其社会保障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清除体制和政策障碍,疏解和拓展阶层上升通道,为中等收入群体成长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首先要在减少穷人方面下功夫,增强他们的发展技能,普遍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为其子女上大学(改变身份)提供帮助。其次要为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减负,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少税收档次,同时为中等收入群体首套购房实行税前抵扣,购买节能家电提供补助。
第二,加快推进城镇化,为产业结构升级和扩大社会消费创造条件。今后,应将更多公共资源用于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构建市民化社会。城镇化是增加供求两侧新动能的黄金结合点,积极推进城镇化可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带来诸多好处。当前城镇化进程中最大障碍有两个,一个是全国中等以上城市大多数都设置了外来人口落户的门槛标准,另一个是进城农民落户城镇所需要的公共成本缺乏相应承担主体。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还需再进一步改革。首先,除了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外,应该再行降低农民进城落户标准条件;其次,建立有利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公共成本分担机制,尽量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落户成本。
第三,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为实现经济新旧增长动力转换创造条件。今后,主要任务是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的主要思路是,紧紧抓住世界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带来的新机遇,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走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之路。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第一层次是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数字创意等一批支柱性产业发展;第二层次是培育发展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一批战略性产业;第三层次是打造一批新优势产品,包括新型飞行器和航行器、新一代作业平台和空天一体化观测系统、量子通信技术和泛在安全物联网、合成生物和再生医学技术、新一代核电装备等。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中,一方面政府应继续取消或减少一批行政审批权事项,大幅度为企业降税减费,适当降低企业增值税率和企业所得税率,改革国企减少垄断;另一方面,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既要“有为”,又要“有限”,边界是不要去代替市场,尽可能通过制定功能性产业政策,在关键领域、基础环节提供帮助,在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支持。比如对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可采取加计扣除所得税政策,对企业改造设备发生的投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所得税额。另外,按区域按产业可建立若干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并对社会开放,鼓励各类企业进入公共平台开展创新活动。
参考文献:
1、贾康、苏春梅:《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
2、马晓河:《中国经济新旧增长动力的转换》,《前线》2017年第4期。
3、曹和平:《中国与中等收入陷阱渐行渐远》,《环球时报》2017年4月21日。
4、迈克尔编著:《中国经济中长期發展和转型》,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
5、马岩:《我国面对中等收入陷阱的调整及对策》,《经济学动态》2009年第7期。
6、刘世锦、张军扩、侯永志、刘培林:《陷阱还是高墙—中国经济面临的真实挑战与战略选择》,《比较》2011年第3期。
7、宋佳武:《谨防“中等收入陷阱”》,《中国发展观察》2010年第9期。
8、孙学工等著:《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责任编辑:沈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