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伟
中期预算改革是近年来公共预算改革领域的热点,过去二十年来,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施了中期支出框架(MTEF)。与年度预算相比,中期预算将中期视角带入到政府预算整个过程中,通过建立起“政策——规划——预算”三者间的相互联系,从而更好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巩固《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FRBM Act)中规定的财政规则的约束力,印度第十三届财政委员会①正式通过了中期支出框架,提出要在财政规则约束下加强中期视角与预算之间的联系。实际上,在正式提出引入中期支出框架之前,2003年印度政府在通过《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之时,就已经有了一些关于中期预算方面的规定。《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规定政府提出中期财政政策(MTFP)报告,在编制预算的同时将财政目标以及财政立场②一并说明清楚。除了中期财政政策报告,《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还规定政府要制定财政政策战略报告以及宏观经济框架报告。2012年印度政府正式提出要建立中期支出框架(MTEF)。2014年取消存在多年的计划委员会,2017年开始改变预算的计划与非计划分类方式,以及深化结果预算改革等方面的行动,可以看出印度政府近几年为了加强预算分配的整体性和效率性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本文主要论述了印度中期预算管理改革的缘起、现状及未来的改革方向。
自独立以来,印度政府一直通过推行赤字预算以刺激经济发展,到21世纪初,联邦中央和邦级地方政府的债务累计已经达了GDP的80%,成为严重影响印度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为了解决这一现实问题,2003年印度政府制定了《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FRBM Act),希望通过逐步降低政府债务规模,保持财政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虽然《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FRBM Act)没有明确提出建立中期框架的目标,但提出中期财政政策(MTFP)的要求,为后来中期支出框架 (MTEF)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中期财政政策(MEFP)报告中制定了包括经常性赤字③、财政赤字④、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与未偿债务总额占GDP比重等财政目标,并以三年为周期进行滚动更新。《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里的中期规划还体现在宏观经济报告和财政政策战略报告⑤的制定上,这两者与中期财政政策共同为印度财政整顿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路线图。从那至今,财政目标的预测(而非支出计划)成为中期财政政策 (MTFP)反映宏观经济形势的重要方式。中期规划的制定和实现财政目标的进展情况均由财政部监测,这过程中支出部门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印度受财政规则约束的中期财政政策 (MTFP)可以与简化的中期支出框架(MTEF)相比较。尽管当时印度的中期财政政策(MTFP)阐述了宏观经济的前景和挑战,但其缺乏一个中期宏观财政框架,通过准确的预测过程自上而下确定可用资源,同时将资源分配给主要的支出类别,也没有评估政府政策对未来造成的财政影响。严重依赖中央政府财政资金的邦级政府在制定中期财政政策(MTFP)时,也很难解决资金流动的不可预测性问题⑥。
表1 中期支出框架(MTEF)下的经常性支出(单位:十亿卢比)
面对实施中期财政政策(MTFP)中出现的问题,印度第十三届财政委员会建议改善中期财政政策(MTFP),使其更好地成为预算管理的有用工具。中期财政政策(MTFP)应该作为承诺而不是意向声明。第十三届财政委员建议修改现有的中期财政政策(MTFP)报告,将其修改成为一个包括对政府未来三年内重大项目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预测的更为详细的框架。而这样做的目的,是将中期财政政策作为联邦中央政府未来三年财政发展的路线指南。同时,印度第十三届财政委员认为,如果制定政策时考虑到政策的中期影响,通过对财政规则的有效执行,对今后的支出施加严格的限制,将会更大程度上发挥中期框架的积极效力。因此,印度政府在2012年正式提出建立中期支出框架(MTEF)。
中期支出框架中,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支出需要分别列示,包含了教育、卫生、农村发展、能源、补贴、养老等内容的远期估算(见表1和表2)。支出的功能类型只涉及到较为宽泛的分类,并没有同年度预算一样深入到具体的细节⑦。中期支出框架以滚动的方式列示了未来三年的预计支出,其中包括当前和随后的两个预算年度(见表 1、表 2)。
印度的中期支出框架(MTEF)报告中还涉及到了用来预测的基本假设(但并不需要对数字的具体由来及其用途给出清晰的说明)。根据要求,中期支出框架(MTEF)还会对涉及新的服务、新的服务工具、新的计划和新的方案等重大政策变化支出以及确定的或有负债和经常性支出中对资本资产的补助进行预测。除了工资、养老金和利息支出等固定支出的估计和预测有明确的支出标准之外,其他支出项目预测几乎没有任何明确的标准。通常来看,这些支出是根据“根据各种决定和承诺,考虑到不同政府方案下的可用资源和资金需求”而得出的⑧。由于该文件没有详细说明支出与政策决定之间的联系,因此支出总额是如何得出的,便无从得知。各部门的支出并不是在资源预测的限制下根据优先性对项目进行安排的结果。在预算编制过程的前期,它们通常得不到可用资源的指标,各部门还是根据自下而上的资源需求方式与财政部进行资源谈判。财政部的支出预测也与资源分配中的优先性无关。
因此,当时印度的中期支出框架报告只是一个用于满足《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要求的文件。在中期财政政策(MTFP)基础上出现的印度中期支出框架(MTEF),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预测型中期支出框架”。在预算的过程中,它没有对各部门的可用资源上限进行约束,也没有全部显示预算中政策的中期影响(实现中期支出框架约束力的两个关键因素)。这更像是年度预算的一个简单扩展,预算管理因此受益并不多。
印度政府在成立支出管理委员会⑨之后,决定修改中期支出框架(MTEF)。与之前的中期支出框架(MTEF)相比,现有的总体支出信息仍然存在。各部委和支出部门的支出年增长幅度被限制在5%至10%的范围之内,若想被批准更高的支出增长,需给予明确理由。中期财政政策下实行的政策和财政立场依然被财政部用于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预测中。整个流程通过网络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各部委和支出部门可以就批准的预计支出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
与之前实行中期财政政策(MTFP)和中期支出框架(MTEF)下缺乏各部委和支出部门的参与不同,在修改后的中期支出框架(MTEF)下,财政部门将从支出部门那里得到对预算安排的意见反馈。也就是说,支出部门的意见开始真正可以在多年支出计划制定过程中起到作用。财政部根据中期财政政策的财政立场再次预测并进行调整的结果也会告知各部门,这有利于控制部门开支,以及实现财政规则的约束力。目前,各支出部门是否会编制中期部门计划,并根据这一计划进行预算资源谈判,以支出限额为基础确定方案的优先顺序,目前尚不明确。
长时间以来,印度的五年计划为预算编制提供了展望未来的方向。五年计划与中期支出框架(MTEF)有着类似之处,五年计划中计划支出(投资)和非计划支出(项目性支出和经常性支出)是根据预测资源进行安排的。然而,五年计划与年度预算之间的联结并不顺利,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脱节现象,突出表现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的部门计划并没有与年度预算建立充分的联系;五年计划的目标、产出和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分配的资源也没有充分纳入年度预算考虑范围(印度计划委员会、支出管理专家委员会,2011);计划支出与预算安排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尽管将支出分为计划支出和非计划支出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会计管理,但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却容易忽略中央和地方的现有资产及资源承受能力,导致项目的盲目扩张(印度财政部,2008)。如何协调五年计划和政府预算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印度政府,直到2014年印度正式宣布撤销已有65年历史的计划委员会,有关于此的讨论才告一段落。
另一方面,将支出分为计划和非计划支出两类,被认为阻碍了印度公共支出的有效管理。经过几十年的使用之后,这种分类方式基本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规划委员会、支出管理专家委员会,2011)。同时,计划和非计划的分类方式下,预算分配权分散在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两个部门,造成了预算分配的碎片化。在取消计划委员会之后,印度政府也决定从2017-2018预算年度开始,取消计划支出和非计划支出的分类方法。这有助于更好地统筹处理不同支出部门的支出项目,并对可用资源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整。支出分类的改变是为了便于更好地编制预算,实现预算的绩效管理。项目相关的政策决定,特别是与投资有关的政策决定,将由支出部门统筹考虑资本支出和业务成本进行安排。计划委员会取消后,财政部成为预算资源配置的唯一决策机构。对碎片化的预算资源进行整合,也有助于支出部门以多年期的视角进行支出决策。
在取消计划及非计划分类方式后,印度联邦中央政府的开支可以大致分为四类:联邦中央政府计划/项目支出、已确定的和义务性支出、自治机构/执行机构的支出、联邦中央政府的援助支出(对邦政府的转移支出)。
可以看出,现行的支出分类方式仍具有计划和非计划分类的影子。第二类支出(指机构相关的利息支付、偿债等义务性支出)、第三类支出(自治机关和执行机构支出)本身属于非计划性支出;第一类支出(联邦中央政府计划/项目支出)中含有很大一部分属于计划支出。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非计划的开支,如补贴和现代化治安支出。第四类支出(中央援助支出),尽管具体执行在邦一级政府,却也是计划支出的一部分。因此,取消计划支出和非计划支出,并不是简单地对分类方法的改变,而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善预算资源分配的整体性和效率性。
在预算编制前的协商中,财政部首先对第二和第三类中的支出提出最高限额要求。因为这些与现有框架中的非计划支出项目几乎相同。第一和第四类中涉及到的支出,预算草案只能确定暂定的上限,这些暂定最高限额与中期支出框架中的预测有关,最后的上限将在预算协商通过后正式给出。
虽然重新调整支出分类,将预算分配权集中与财政部,为进一步强化中期支出框架(MTEF)约束力提供了条件。现行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规定的最高限额,至少可以使支出部门对中期范围内的资金流动有一种预见性。但目前为止,无法准确确定可用资源范围及在此基础上向支出部门提供的支出上限。
在之前,邦级政府的支出预算基本以年度预算为基础,包括计划性和非计划性支出部分。财政部门首先概算非计划性支出,然后根据可用资源的剩余情况确定计划性支出。地方政府同样通过《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中的财政目标限制了赤字和借贷选择,中期财政政策(MTFP)下,地方政府需要根据中央计划委员会批准的中央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进一步制定和执行中期支出规划。
中央计划委员会的取消,使印度的财政管理结构发生了重要的改变。同时,在财政委员会的建议下,中央政府对邦政府援助也被取消⑩,邦级政府开始需要管理自身的发展。考虑到自身所面临的大量支出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支出需求和资源限制,各邦级地区有必要制定一个具有明确优先次序和预算约束的多年支出计划11。自此之后,如何实现中期可持续发展成为了邦一级政府政策制定中的新重点。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指标也需要在现有可用资源范围内通过中期支出计划进一步加以界定和实施。
目前,已经有些邦级政府在多边机构的支持下开展了部门中期支出框架。不过,邦级政府的部门中期支出框架仍然是在计划和非计划的分类基础上确立起来的,还尚未能对全部支出进行统筹考虑。在大多数情况下,外部机构都是在没有利益相关部门参与的情况下帮助制定中期支出框架的。在地方政府层面的财政规则制定后12,邦级政府在克服财政不平衡和改善财政能力等财政管理中表现出了出色的能力,这无疑有助于加强中期支出框架的约束力。
正如前文所述,印度的中期支出框架依然只是停留在“预测型中期预算框架”。现有的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实质上仍然是增量预算,未来中期预算管理改革,印度政府还在朝着如何加强中期预算对部门支出约束力以及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而努力。
要想真正建立中期预算框架(MTBF),印度政府仍需着重提高流动资金的可预测性,通过多年的收入和支出,预测年度预算中通过政策的未来成本,以改进公共服务提供的机制。当然,一旦实施真正的中期预算框架(MTBF),财政空间必须首先向支出部门的优先项目倾斜。这样,将让支出部门可以灵活调整财政资金使用水平,增加预算支出中自主权。
财政部必须根据宏观经济前景做出一个更加可靠的收入估计数,并据此规定支出上限。即使不断向前滚动更新,并根据最新的判断进行调整,也要保证最初的估计不会变动过大。各支出部门也需要继续提高自身能力,以在财政资源限制内实现项目目标。作为描绘中期规划的重要内容,项目范围应当尽快确定。中期预算框架(MTBF)的顺利实施,需准确区分预算中正在进行的以及将要进行的项目成本,将中期计划与年度预算紧密地结合起来。
由于在印度的预算体系中,支出的功能分类是很详细的13,这种情况下重新调整支出的灵活性也是有限的。这种做法极大程度上保证了预算管理的合规性控制。而根据财政规则建立起的“预测型中期支出框架”中,支出类别只是按照教育、卫生等进行了较为宽泛的划分,中期预算框架下也应如此。中期预算框架(MTBF)下,项目的目标设定也可以不用细分得特别清楚,以教育部为例,进一步的目标设定能分清楚属于初等教育或中等教育即可,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支出部门项目执行中的自主权和灵活度,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同时让各部门为项目的绩效负责。
中期预算框架(MTBF)可以使用带有绩效指标的产出型预算来编制所谓的中期绩效框架(MTPF)。在未来,印度政府预算管理的重点将从投入转向对产出和绩效的考量。中期绩效框架(MTPF)将包括项目产出和部门战略在内的多个绩效指标。绩效结果将成为评价支出机构绩效以及预算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
其实,绩效预算早在1968年就已经引入到印度政府预算制度。然而,多年来绩效预算却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预算分配与绩效指标没有产生足够的联系。印度联邦中央政府在2005年对绩效预算的做法进行了调整,并将其重新命名为“结果预算”。到目前为止,结果预算尚未成为影响项目制定和资源分配方面的有利工具。原因是多方面的:缺乏适当的、可行的绩效指标;缺乏可量化的结果,而不单单是更多的产出;成本计算不可靠;中央层面计划执行中相关信息获取不充分;缺乏评估结果的有效监督等。由于国家的支出管理体系经历了多次变化,印度政府希望尽快通过结果预算将这些改革的效果充分体现出来。第十四届财政委员会对健全结果预算的关注,充分证明了这点14。
印度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内,进行了大量的中期预算管理改革,并准备继续将中期预算作为未来优化本国公共财政管理系统的重要工具。国际上总结出成功推行中期预算的先决条件是:有可靠的年度预算、准确的中期宏观经济预测、既定的财政目标和财政规则,以及全面统一的自上而下的预算程序。印度政府在这四个方面的良好表现,为其进一步深入开展中期预算管理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1、可靠的年度预算,是多年期预算的基础。每年通过议会审计的预算,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对财政资金的保障和预算执行强有力的控制是年度预算管理的关键特征。从表3可以看出,2011-2012年度和2014-2015年度印度的收入预算表现还算理想,2013-2014年度收入预算偏离度一度低于4%。印度在2007至2009年间预算信誉的PEFA排名也很高15。支出预算的表现则没有收入预算那么好,资本性支出根据经常性支出的需要进行调整,因此波动也比较大。虽然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并没有表现出较大的预算偏离度,但印度政府仍在考虑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表3 预算偏离程度(单位:%)
2、准确的中期宏观经济预测。要建立一个成功的中期预算框架(MTBF),财政管理的制度结构和宏观管理需要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尽管近年来国际经济环境存在相当大的波动,印度的宏观经济和财政管理一直保持得比较稳定。在持续低迷的全球形势下,2015-2016年度,印度的经济增速仍可以以不提高通货膨胀率为代价,维持在7.6%的较高水平 (经济调查,2015-2016)。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对实现中期预算框架(MTBF)下的准确预测是有利的。
3、既定的财政目标和财政规则。印度的财政规则规定了政府在中期范围内对赤字、税收和债务等关键指标的财政立场。中期财政目标对政府的财政行为进行约束。当中期预算框架(MTBF)一旦建立,年度预算将会在中期预算框架下进行。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印度的财政规则在约束政府行为方面取得了初步成功(仅在2008年前后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未能有效执行)。金融危机后,印度一直在努力进行财政整顿,对财政规则加以必要的修改,以便在中期预算框架下实现对经济的准确预测16。
4、全面统一的自上而下的预算程序。统一的自上而下的预算过程,有利于维持支出纪律,使支出部门在其财政资源限制内对优先事项进行优先考虑。印度计划委员会的取消确保了财政部的统一预算决策能力。由于财政管理的制度发生了重要变化,印度也在对预算程序重新进行审查,以保证同一时间可以确定所有支出决策和安排。否则,即便是支出分类进行了调整可能也不足以保证实现中期框架下可用资源的整体统筹分配。
5、其他机构的帮助。其他机构也积极对印度中央和邦两级政府的中期预算管理改革提供支持。全国改革印度协会取代了计划委员会,定位于成为印度联邦中央政府的新智囊团和咨询机构。同时,它也是邦级政府合作的首要选择。全国改革印度协会负责制定政府的战略性和长期政策,并监督政府政策的效果。联邦中央政府和邦级政府,从中长期政策框架的制定到中期支出框架的执行和监督,全国改革印度协会都可以为部门提供智力支持。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看出,在财政规则基础上引入的中期支出框架(MTEF)对于影响印度预算规划以及完善公共财政管理系统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后续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自独立以来,五年发展规划一直是印度经济发展重要规划措施,其被取消也使得印度预算编制缺少了纲领和指南。在这种情况下,加快中期预算管理改革,为年度预算提供可靠的中期视角对印度而言尤为紧迫。印度政府从中期财政政策(MTFP)到中期支出框架(MTEF),不断完善并已经过度到成为中期支出框架(MTBF),除此之外还努力向中期绩效框架(MTPF)晋级。印度的中期预算改革积累了不少经验,也仍在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之中。作为同样的国土面积和人口大国,中印两国有着密切的联系,印度也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的国家之一。印度政府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宏观经济管理、政府预算管理和政策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可以为我国提供不少有益的经验。探讨印度的中期预算管理改革经历及发展方向对于中国中期预算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第一,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科学化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印度的中期预算管理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从中期财政政策(MTFP)到中期支出框架(MTEF)再向中期预算框架(MTBF)和中期绩效框架(MTPF)晋级。印度的中期预算改革仍在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我国的中期预算管理改革实践也必将是循序渐进的,在经历了几年的地方试点之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以及“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跨年度预算平衡,不再苛求财政收支的年度预算平衡,在对经济、财政形式进行合理分析的基础上,可以跨年度来对财政预算赤字进行弥补,从而确保长期的收支平衡状态。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的过程中,还需要积极探索地方债务要的终身负责制和问责制,加强这方面的责任追究和整改,让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真正对年度预算形成一种约束。与印度废除五年计划不同,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旧会长期存在,如何协调好中期财政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关系,建立起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依旧是我国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多年预算管理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要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论证机制,不断增强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和前瞻性。
第二,建立核心预算机构,改善预算决策碎片化。
印度政府取消了计划委员会,将预算决策权集中于财政部。随后,取消计划支出和非计划支出的分类管理方式,方便预算支出的统筹使用和安排。我国至今仍缺乏一个核心的预算机构。核心的预算机构能够在政府内部实施统一的预算控制,财政部门名义上是我国各级政府的核心预算机构,掌握预算资金的分配权,但实际上真正属于财政部门的是预算支出中的经常性支出,预算支出中大份额的资本性支出通常由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掌握。因此长时间以来,“口袋”预算,或“政府第二预算”成为我国政府预算的突出表现。除此之外,各级科技以及教育等部门也拥有较多的预算资金自由裁量权,尽管“预算外资金”的说法已经被取消,但预算“切块”的问题仍以各种形式存在,并形成了各部门背后难以撼动的既得利益和权力。这些资金性质上是一些专项收入,规定以收定支,专款专用,使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严重肢解了我国预算管理的统一性。推进中期预算管理改革,我国有必要尽快统一预算编制职能,将各种“切块”资金集中于一个独立的机构进行管理,从机制上则需要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进程。
第三,加快建立清晰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印度的《宪法》对各级政府的财权与收入权限、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给予了清晰的规定。但处于加强政治统治的目的,印度在财政方面呈现出联邦中央强大、地方弱小的局面,长期以来,联邦中央政府的预算收入可以占到印度全国预算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地方政府不得不依靠联邦中央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不平衡问题,而这也使得印度地方政府缺乏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执行中期财政政策时并没有较强的自主意识。随着联邦中央向邦政府下放财权和收入权限,以及清晰地划分政府间的债务偿还义务,印度地方政府开始积极探索建立当地的中期支出框架。与印度相比,我国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不清晰的,财政纵向失衡现象目前依旧十分突出,财政可持续问题不容小觑。若想建立起有效的中期支出框架,实施有效的中期预算管理,有必要尽快划清央地的财政关系并使之法律化。在此之前,我国不同政府实施中期预算管理改革应因地制宜,不要强求整齐划一,更不可搞“一刀切”。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国参与国际灾难合作治理的行动逻辑——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分析”〈CXJJ-2017-38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注释:
①财政委员会是一个法定机构,每五年组成一次,负责确定中央与各邦分享税收的原则,并向需要相应资源的邦提供转移支付。该委员会还就各种问题确定了职权范围,包括财政结构调整措施、财政规则等。
②财政政策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称为财政立场,通常理解为表明政府预算政策对经济活动所具有的扩张性或紧缩性含义。
③经常性赤字,也称为国库赤字、经常项目赤字,指财政经常性支出超过经常性收入的差额,在印度针对联邦中央政府的具体计算公式为:经常性赤字=(支付利息+主要补贴+国防性支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④财政赤字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支出总额(不包括偿还债务)超过收入总额(不包括债务收入)。
⑤中期财政政策为赤字和债务等规定的财政指标设定了三年滚动目标。由于这些是中期范围内的财政成果,政府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财政战略在另一份称为“财政政策战略”的报告中作了详细阐述。它可以为下一个预算年度确定战略优先事项。为了提供确定财政立场的宏观经济背景,财政规则还规定提交一份“宏观经济框架”报告,其中载有对经济增长前景的评估。
⑥邦级政府在中央税收收入中获得的分成、中央政府向邦政府的转移支付和援助都是邦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中央税收收入可以通过将税权下放,增加邦级政府收入的可预测性。而在其他资金来源中,经常由联邦中央政府根据财政状况酌情处理。
⑦印度的政府账户体系包含了财政收支的详细细节,有时这被认为是过度细致的。
⑧M inistry of Finance, “Medium-term Expenditure Framework Statement laid before Parliament as required under the Fiscal Responsibility and Budget Management Act” .http∶//dea.crispedge.com/wp-content/uploads/2013/10/Medium termExpW ork_FRBM 2015.
⑨印度于2014年成立了支出管理委员会(EMC),以提出重大支出改革建议,使政府能够在更可持续的水平上减少和管理财政赤字。EMC应就与预算编制过程、财政规则和财政纪律有关的体制改革提出建议。
⑩第十四届财政委员会认为,税收权限下放是解决中央不再向各邦政府转移资源的主要途径。财政委员会将邦政府在中央税收(不附带条件的)中所占份额从目前的32%提高到42%,以增强邦政府根据自己的优先次序作出支出决定的灵活性。由于邦政府在可划分的中央税收中所占份额增加,联邦中央政府停止了对邦政府的援助。
⑪印度邦一级政府承担了大部分支出责任,主要集中于在卫生、教育、供水和卫生服务、电力、运输和通信、农业等领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除此之外还负责维护法律和秩序,并提供大量的司法公共服务。印度《宪法》界定了中央政府和邦政府之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⑫考虑到各邦政府在制定本地的 《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时会有所差异,中央政府通过债务重组机制激励各州采用财政规则。
⑬功能分类显示了政府的职能和活动,而这些职能和活动都是由政府承担的。功能分类系统由六层组成,层次结构解释了主要功能、支出目标、具体活动、组成部分的细节以及支出的用途总目。
⑭第十四届财政委员会在其报告中建议为衡量产出制定适当的指标。
⑮2006-2007年至2008-2009预算年度期间的总收入超过预算估计数的97%,在这三年中,PEFA收入方面排名高达“A”。
⑯政府于2016年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审查已有12年历史的FRBM法案的运作情况,并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