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
摘 要:2015年12月10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通知中指出:产生长期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采掘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及落实相应改进措施。四川省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技术体系未有效建立,尤其是矿山类项目暂未进行有效的后评价技术体系建设。本论文在研究了四川省矿山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分析了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发展现状,以及提出了矿山项目后评价应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前言
党的“十九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这就要求在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发展中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川必须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加快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切实完成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双重保障任务。
二、四川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1矿产资源总体发展情况。四川是我国内陆矿产资源大省,勘查开发体系较完整,矿业经济已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动力。2008-2015年,随着《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实施,四川省找矿不断取得突破,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产开发秩序全面好转,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逐步深入,四川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川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已形成包括能源、黑色冶金、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矿产开发利用和加工的生产体系,天然气、页岩气、原煤、铁矿、磷矿、硫铁矿、岩盐、钙芒硝、石棉、花岗石、铅矿,锌矿、金、轻稀土矿及水泥灰岩等矿产的开发在全省的工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2015年纳入统计的实际采矿能力2.99亿吨/年,年产矿量2.31亿吨,矿业工业总产值306.60亿元,矿产品销售收入220.51亿元。
2.2主要矿产资源及分布。四川是我国内陆矿产资源大省,至2015年底,四川省已发现矿种136种,按亚矿种算为166种。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或类)有82种,按亚矿种计算为101种,其中有29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在全国同类矿产中居前3位,45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在全国居前5位。已有各类查明矿产地2273个,其中煤600个,黑色金属矿283个,有色金属矿439个,贵金属矿187个,稀有及稀土金属125个,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74个,化工原料非金属矿248个,建材和其他非金属矿317处。
2.3四川省矿山环境问题及变化趋势。四川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但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多年来的矿山开采活动,影响、破坏了矿区的原始地貌和自然生态,矿业经济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及开发强度的日益增大,导致的各类矿山环境问题日显突出。虽然四川省范围内的矿业秩序全面治理整顿以及煤炭行业关停压产,大幅降低了年增矿山环境的退化或恶化面积,但矿山环境问题仍然制约着四川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四川省矿山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矿山开发引发的地质灾害、矿山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以及景观破坏。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发展现状
3.1 环境影响后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别。环境影响后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都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但二者的评价时段和目的均不相同。首先,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属于项目前期的决策阶段,从环境角度分析和预测项目的可行性,确定项目是否可以实施;而环境影响后评价则属于在项目建设完工正常运行阶段,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验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进行补救。第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的可行性决策有直接影响,而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则是项目决策的信息反馈,间接作用于项目决策。第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拟建、扩建和改建等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而环境影响后评价则是对建设完成正常运营的项目的决策和项目实施的环境效果进行评价。
3.2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研究进展。目前,项目或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后评价仅有少数项目和少数行业开展,集中于水利水电、交通运输、海洋及海岸带开发等行业。目前国家和地方层面针对环境影响后评价出台的相关法律政策较少,已颁布的有关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文件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 第37号令)、《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试行)(渝环[2011]21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DB65/T3016-2009)》。对于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体系,国家以及地方都还没有相关法律文件的颁布,因此,尚处于起步和探索之中。
四、矿山采选类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监测、检验与评估、环境管理三个部分。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了解建设项目实施后一段时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确定其是否满足相应的环境标准的要求,得到环境要素真实变化的信息和数据,因此环境监测包括现状(背景)监测、合格性监测、实际影响监测三部分。
检验与评估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生态恢复及污染防治措施效果的检验,包括减缓措施运行及有效性评估、实际影响评估及因果关系分析(包括预测到和未预测到的环境影响的评估)。
环境管理部分是指在环境监测和检验与评估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评估的过程及环境管理有效性评估、给出环境影响后评估的结论与建议(包括合格性与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根据结论与建议做出环境管理决策供项目实施。
结论与建议
开展矿山采选类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保障矿区环境安全有利于实现四川省采掘类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四川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開展,更加有效的预防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是矿山采选类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政策各地方颁布较少,政策的实施办法也尚在研究当中,因此,在后续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研究矿山采选类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政策实施的必要性以及其评价的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