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角度出发,通过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立法现状、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程序和评价内容的比较,分析了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差异,指出了我国的不足。了解其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实际工作。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分析
1、选题背景与意义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制度,针对环境问题的解决有不同的环评系统。美国作为首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本文运用了对比分析法,从评价目的、对象、内容、程序四个方面阐述并对比分析了中美两国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差异性,在研究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效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完善我国环评制度的建议,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修订、改革提供了借鉴。为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1972年,联合国环境大会后,我国开始大力宣传并推广环境影响评价,同时进行环评相关法规和制度的研究。不久,我国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2003年,颁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我国首个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单项法规,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加入政府规划环评内容。美国是世界上最初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国家环境政策法》和《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这两部法律决定了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法律制度的实施。
3、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立法现状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至今已经历了将近40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环境影响评价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指导、以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指导的自上而下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自1970年以来,美国颁布和实施了《国家环境政策法》,随后分别颁布和实施了《环境质量改善法》和《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
4、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比分析
(1)中美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对比分析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分别是:首先,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再次,预防建设项目的实施给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最后,促进环境、经济、社会三者的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美国是:首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预防并努力减少对生物、环境的有害影响,强调可持续发展;其次,充分认识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对国家的重要影响;再次,给人类带来健康与福利。
通过二者的比较,虽然两者的最终目的都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是看得出我国是强调环境保护的同时依旧重视经济发展,而美国较侧重于保护生态环境,人与环境和谐共处。
(2)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对象对比分析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评价对象是规划与建设项目。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目标是联邦政府的行为。根据联邦政府的行為类型,评估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立法建议,各种建议、各类提案,还有申请批准条约,这将会严重影响联邦政府的人类环境。另一个是联邦政府对人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系列联邦行动。
通过对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对象的分析,两国相似点是都通过立法手段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二者都有具体的建设项目。其中,美国是联邦政府资助的建设项目,而我国是综合建设项目。我国的评估对象包括国务院、地市政府、县级政府制定的规划与美国政府的行为和联邦政府的行为相似。不同的地方是:政府行为的范围不同。
(3)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对比分析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有两个方面。首先,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专项规划对环境的可能影响、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和评价结论。其次,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包括周边环境、项目概况、环境状况、可能对环境和经济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美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提出了多种可供选择的政府行动计划。第二,对不同情景的环境影响做一个简洁明了的清单。第三,可以选择选项和产生环境影响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
通过这两个国家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两国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最大的区别在于美国环评中提到的替代方案。
(4)中美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对比分析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阶段和审批阶段。美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可以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的规定,确定是否有必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如果确定有必要准备环境影响报告书,其工作程序包括四个主要阶段。在美国环评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多党组织的信息披露和参与始终贯穿始终。同时,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中,还提到了应采取替代方案,以采取最佳方案。
通过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比较和分析,中美两国的相似之处在于重视环境影响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它们都重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将公众参与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之处在于:从整个程序上看,美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有固定的程序和标准,易于编制和控制。与美国遵循的联合国程序相比,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由于评价对象的分类而有所不同。
5、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应在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中扩大环评对象范围。发展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从微观的具体项目提升到宏观政策层面,更加重视政府行为,进行更具有全局性、科学性、长远性的决策。
(二)我国应在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中加入替代方案。在美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引入替代方案不仅为决策者和公众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而且对几种方案进行了比较,找出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缺陷。
(三)我国应在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具体操作中,避免重复环境评价,强调对环境影响评价对象的合理分类和监督,健全和完善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司法监督制度。
(四)完善后期监测制度。对于政策执行和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动态跟踪监测可以形成一定的约束力,可以有效地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结语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环境保护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各国环境保护立法及环保事业中都处于举轻重的地位。我国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已有四十多年的经验,但较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祖先美国,仍存在这很大的差距。本文首先从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立法现状出发归纳出两国各自的特点,之后着重对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对象、内容及程序作以比较分析。通过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差异性比较,结合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背景与我国具体国情,在分析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提出健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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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尤(1995—),女,山西省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2017届(环境经济学院)环境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