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新政下跨境电商发展的挑战与对策

2018-08-15 10:04林佳莉郭赵华高鑫沈青高子怡
商场现代化 2018年9期
关键词:跨境电商成本控制

林佳莉 郭赵华 高鑫 沈青 高子怡

本文得到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关税新政的经济效应研究-基于海淘业的分析(项目编号:201610320113X)”的资助

摘 要:我国关税新政的实施对规范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并提高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我国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背景及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关税新政对跨境电商发展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并从加强法律规范、加强跨境电商企业的成本控制和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关税新政下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关税新政;跨境电商;成本控制

一、引言

阿里巴巴以互联网为工具,实现了中国供应商与海外买家进行交流,这标志着中国对外出口贸易互联网化时代的到来。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子移动端平台的广泛使用,人民币国际支付的便捷使用,多样化的跨境网购形态促进了跨境电商交易的迅速发展。

据CNNIC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为3.88万亿元,同比增长33.3%。2015年我國跨境网购规模为571.3亿美元,占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10%,同比增长90%。2016年这一规模将突破800亿美元,同比增长50.1%,超过全国网络零售规模增速。

为了规范跨境电商的交易行为,我国于2016年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与此同时调整了行邮税政策。然而不久,国务院又批文该新政暂缓一年实行。对于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的监管,在这一年中仍以先前的关税征收。这意味着在关税新政中除了进口关税之外的其他对电商具有杀伤力的规定暂缓实施。这一政策过渡期至2017年5月11日。时至今日,也已过了关税新政实施的暂缓期,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

那么,关税新政的全面实施,对于跨境电商业的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何采取相关措施促进跨境电商业的发展是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背景及发展现状

1.我国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背景

(1)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居民购买力的不断增强

在全球化趋势的背景之下,我国国内经济在不断蓬勃地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近10年GDP数据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从2006年的217657亿元人民币,到2015年的676708亿元人民币,十年时间里中国GDP提高了300%。伴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使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及我国人均国际购买力的不断增强。网购的便利性促使国内跨境网购交易量猛增,跨境网购成为越来越多网购一族的选择,一个真正“买全球、卖全球”的时代已经到来。

(2)人民币国际支付能力的提高

2015年12月01日,人民币“入篮”这一事件,标志着继美元、英镑、日元和欧元之后的第五个国际储备货币出现了,它就是人民币。中国作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币加入SDR(Special Drawing Righ)货币篮子提高了国际支付能力,使得人民币在国际货币流通中扮演者更为普遍的角色,人民币的国际支付将进一步便捷、可操作。这为国内消费者的海外购物提供了更为简便的支付手段,降低了海外购物的交易成本,促进了海外购物交易量的大幅提升。

(3)各种便捷移动端平台的广泛使用

与国内网上购物相比,消费者在跨境网购时使用电脑的比例更高,互联网的广泛使用,各种移动端平台APP的出现,使得跨境网购更易于操作。移动平台由于其社交性强与时效性快等突出的特点,成为新型跨境网购模式首选的渠道,最为流行的就是近来突然出现出的各种直播类、社交类功能丰富的跨境网购APP。

2.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状况

近几年来我国进出口交易总规模在逐年上升,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逐年快速增长,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总规模中的比重也在迅速攀升。“海淘”是近年来兴起的网购消费潮流,指消费者不依赖代购商家,直接去国(境)外网购淘货,“海淘”的主体是个人。跨境电商的主体是资质企业,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集中海外采购,统一由海外发至国内保税仓库,用户向电商提供订单,货物再从保税仓库发出。国内大型电商代表有“阿里巴巴”、“亚马逊”、“京东”等,电商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海淘。

图1是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与进出口交易总规模比较图。从图1可以看出,2008年我国进出口交易总规模为18万亿元,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为0.8万亿元,占比为0.04%,2016年我国进出口交易总规模为34.4万亿元,跨境电商交易总规模为6.5万亿元,占比为18.89%,从2008年到2016年我国进出口交易总规模增长了91.11%,而跨境电商的交易总规模从2008年到2016年增长了712.5%,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总量的增长率是进出口交易总规模增长率的7.82倍。从2008年到2016年跨境电商交易总规模的平均增长速度为89.06%。

我国跨境电商的交易额与我国电商市场规模的比较结果反映在图2。从图2可以看出,2008年我国电商市场总规模为3.2万亿元,而跨境电商市场总规模为0.8万亿元,跨境电商市场总规模仅为电商市场总规模的25%。2016年我国电商市场总规模为12万亿元,而跨境电商的市场总规模为4万亿元,即2016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33.33%,说明了随着我国国内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及人民币国际支付能力的提升,跨境电商的规模占电商市场规模的比例越来越大,国内居民境外购物快速发展。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国际支付能力的提高、各种便捷移动端平台的广泛使用促进了我国跨境电商数量和规模、交易量的同步提升,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全球化的趋势会使贸易、投资等超国界加速流动,未来世界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联互通的世界经济格局。我国“一带一路”的发展策略也加速了我国融入世界格局的速度,这些有利的条件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便利条件。为了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商业的发展,我国在2016年开始实施关税新政,那么关税新政的实施将会为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跨境电商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呢?

三、关税新政的主要内容

1.关税新政的主要内容

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启动实施。新政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计征税款,而是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法全额征税。同时,改革后的政策明确了通过跨境电商买卖进口商品的个人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2.关税新政实施的背景

在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初期,国家通过给予跨境电商行业较多税收优惠鼓励并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却对传统进出口企业造成了不公平。传统进出口贸易企业采用B2B方式交易,进口货物进境时按照贸易性货物标准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综合税负远远大于税改前跨境电商的税负。

对国内商貿零售企业来说,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按照行邮税规定征税,税率仅为10%,而同类型的国内商品,按照17%的税率征税,税负的差别最终体现在商品价格上,容易扭曲理性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国内前几年的毒奶粉事件和地沟油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及国内经济发展,人民币购买力的增强,使得国人愈发热衷于进口的货物,倾向于使用高品质的产品,尤其是食品类、母婴类产品和女性化妆品。

因此,关税新政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与国内进出口贸易企业、国内商贸零售企业的税负公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规范关税的管理,减少因简易征收关税及C2C交易形成的征税“盲区”造成的税收流失问题。但本次关税政策的调整给彩妆类、母婴类、奢侈品类商品的交易带来了挑战,对“互联网+”时代催生的跨境电商行业影响更为明显。

四、关税新政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1.短期看,加速了跨境进口电商行业的洗牌,跨境电商的进口保税备货模式受到挑战

新政的实施会在短期内减缓跨境进口电商的发展速度。近几年我国的跨境电商行业势如破竹地成长起来,然而随着新政的落实,跨境电商所缴纳的税款大幅增加,导致跨境电商平台成本必然会提高,这意味着海淘免税时代的结束,也就意味着跨境电商将面临重新洗牌。一方面,受影响最深的小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始逐步瓦解,70%的商家表示身处濒临倒闭的边缘。小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红利将会消失,而这些小型企业不能迅速转变经营理念和模式;另一方面,这些中小电商企业规模有限、资金不足,难以深入开发海外仓储,难以与国外品牌深入合作,因而与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平台相比,这些小微跨境电商平台面临着因缺乏资金实力而被迫退出市场的窘境,从而加速了跨境进口电商行业的洗牌。

关税新政下跨境电商进口保税备货模式受到了直接而强烈的冲击。新政中取消了按照行邮税征收的50元以下的免税额度,在这一政策规定下,跨境电商企业不再能够通过保税模式获取“整进零出”的优势,并且使保税模式占用的资金更大。

2.长期来看,有利于规范化、法律化跨境电商行业,提高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质量

国家出台新政,展示了我国对海外商品进口的强烈重视,纵观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假货生产链危害等,新政实施的目的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有效地打击这些问题,同时规范化、法律化跨境电商行业,提高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质量。

为保障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引导我国国内的生产企业循着健康、安全、优质的道路上前进而努力。消费拉动国民经济稳而快地增长,保障消费者利益,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民生,又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同时,众所周知,实体经济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它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一起发展。例如:门面的出租销售带动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销售宣传等工作提高了国内的就业率。但是,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出现,我国的实体经济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很多相关产业都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所以新政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体现了国家对国内生产行业、实体经济生存和发展的支持和引导。

五、关税新政下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1.政府部门加强法律规范和海关、税务等部门的监管力度

(1)加强法律规范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从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将关税与跨境电子商务强制、固定地联系起来,这就要求跨境电商充分认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内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要求。

(2)加强海关、税务等部门的监管力度

跨境电商行业与传统实体行业不同,具有全球性、无形性、隐匿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导致海关、税务部门等很难完全获知跨境电商进出口的相关信息。新政的出台,加快了跨境电商的流通速度,使我国的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化、合法化,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现象。

2.企业加强成本控制和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

(1)加强企业的成本控制

控制成本始终是企业盈利的关键。因此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在主要跨境进口国家设立海外仓,缩短跨境商品通关时间,逐渐建立快速优质的物流管理体系来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服务,提高客户群体的忠诚度与粘性,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与此同时,随着新政的实施,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将越来越重视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调整商品结构,提高国内商品的质量,向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服务效率的目标前行,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健康良好的商业竞争环境。

(2)提高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水平

在这个国际化发展势如破竹的时代,仅仅关注于国内的供应链是行不通的,需要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将目光放到海外供应链上去,将国内外供应链形成一个完美的链接,只有更加明确、有目标性地深挖海外供应链,密切与海外知名品牌的合作,才能在关税新政的背景下将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壮大。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蓬勃生长,国际化、服务化、物美价廉化的海淘业将成为大势所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要改变观念、适应新变化、不断改良突破、顺应国家政策,才能开创出新的天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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