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莉萍 张伟东 苏若葵
(1.浙江大学 教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8;2.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共有高职院校48所,其中民办高职院校9所;民办高职院校办学地址相对集中或各地区分布均衡*张伟东、沈莉萍:《浙江省民办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研究》,《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第24-28页。。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350 216人,其中公办高职院校在校生290 161人,占总数的82.9%,校均规模为7 440 人;民办高职院校在校生60 055人,占总数的17.1%,校均规模为6 673人,民办高职教育在浙江高职教育发展中发挥着重大的支撑作用*《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2018-01-20,https://www.tech.net.cn/web/rcpy/index.aspx。。那么,浙江省民办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如何,与公办高职院校相比是否有差距、有多大差距及差距在哪里?笔者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篇名,在中国知网上检索近十年的相关文献,检索到2 693篇论文;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为篇名检索近十年的相关文献,检索到199篇论文;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比较”为篇名检索近十年的相关文献,未检索到相关文献*检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可见,人才培养质量一直是高校研究的重点,但鲜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比较研究,故本文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对比研究法。2011年,浙江省11所公办高职院校开始每年发布《高职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2014年,浙江省民办高职院校也开始实行质量发布制。自2014届毕业生起,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每年发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本文尝试通过《质量报告》和《调查报告》相关数据的分析寻求答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院校评估处处长刘振天(2012)认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报告》应该包括4个质化和量化形态要素*刘振天:《〈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报告〉应该报告什么》,《中国高等教育》2012年第Z1期,第48-50页。,前3个要素可以理解为教育投入,最后1个要素即为教育产出。因《质量报告》和《调查报告》均采用平均数与中位数进行分析*张厚粲、徐建平:《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5-69页。,笔者亦采用此集中量数(measures of central tendency)进行描述与分析。中数(median)又称中点数、中位数或中值,是按顺序排列在一起的一组数据中居于中间位置的数,即在这组数据中,有一半数据比它大、一半数据比它小。
财力(即学校办学经费)一定程度上决定人力和物力的大小,财力投入是最根本、最核心的要素。当前,学费收入、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专项收入,是浙江省高职院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这三项收入占比在80%以上*⑦《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2018-01-20,https://www.tech.net.cn/web/rcpy/index.aspx。。社会捐赠经费占比较小,大部分在1%以下。发展职业教育的事权在地方,政策落实表的指标是反映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管理评价工具,包含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政策落实等保障性指标*《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2018-01-20,https://www.tech.net.cn/web/rcpy/index.aspx。。2015—2017年《质量报告》中的落实政策表明确列出了各年财政拨款和补贴情况,整理后如图1所示。
图1 2014—2016年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2015年的数据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
由图1可知,浙江省高职院校年生均拨款水平在逐渐提高,但财政经费绝大部分用于公办高职院校。根据民办高职院校2015—2017年《质量报告》落实政策表,9所民办高职院校中有2所未获得生均财政拨款,且2016年度获得最高生均财政拨款的民办高职院校也仅有4 599.91元(相当于当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36.98%),中位数为1 726.11元(相当于当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13.88%)。《质量报告》指出,2013年度公办高职院校财政拨款均值为18 291万元,是民办高职院校的2.5倍;公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为24 041元,也是民办高职院校的2倍之多*《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2018-01-20,https://www.tech.net.cn/web/rcpy/index.aspx。。2014年度公办高职院校财政拨款均值为 19 081 万元,生均经费为24 049元;民办高职院校财政拨款均值为7 696 万元,生均经费为11 924 元;均为民办高职院校的2倍以上*《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2018-01-20,https://www.tech.net.cn/web/rcpy/index.aspx。。这两年的数据体现了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包括年生均财政专项经费)的逐年提高,但2016年及以后的《质量报告》中再也没有出现公办、民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的具体数据。
民办高职院校的校均收入和生均经费都远不如公办高职院校,那么在各项收入占比上有什么差异呢?依据2017年《质量报告》的数据进行横向比较,结果见图2。2016 年全省高职院校经费总收入为91.9亿元,较上年增加3.9亿元。其中:学费收入28.2亿元,占30.7%;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34.5亿元,占37.6%;中央、地方专项投入16.8亿元,占18.3%。校均总收入19 138.3万元,生均经费投入 26 231元⑦。为使数据更具代表性,对民办高职院校各项收入的占比情况采用以生均财政拨款位于中位数(1 726.11元)的学院为例,制作图3。图3显示,民办高职院校办学经费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来源于学费收入,占比均在82%以上;有些民办高职院校学费占比甚至在90%以上。比较图2和图3,图2显示的是全省高职院校各项收入占比,若剔除民办高职院校的数据,学费收入占比会更低,而图3显示的民办高职院校办学经费来源单一的事实更为清晰。
图2 2016年浙江省高职院校各项收入占比
图3 生均财政拨款位于中位数的民办高职院校各项收入占比
综上,教育投入在公办与民办高职院校之间的基本格局已形成,财政拨款主要负责公办高职院校,惠及民办高职院校的数量很少。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课题组草拟了全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排行榜的评价指标及其赋分标准,经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通知》,在向全省高校征求意见并听取各高校意见与实际操作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分为5个一级指标、41个二级指标及赋分办法。该指标体系满分值为100分,为各一级指标的得分之和,主要以调查结果的定量分析为主。各一级指标得分为所含二级指标得分之和,设满分值的一、二级指标得分均不得超过该指标的满分值。所有一、二级指标的最终得分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②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6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第82-87页;第92-94页。。整理2014—2016届毕业生的相关数据后,得到表1。
在统计2016届毕业生数据时,全省共有47所高职院校参与省教育评估院调查,其中公办高职院校38所,民办高职院校9所②。公办高职院校在质量总分的平均数上比民办高职院校高3.10分,在中位数上比民办高职院校高4.07分,即公办与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在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上存在差异。
在统计2015届毕业生数据时,全省共有46所高职院校参与省教育评估院的调查,其中公办高职院校37所,民办高职院校9所*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5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第92-94页。。公办高职院校在质量总分的平均数上比民办高职院校高4.47分;在中位数上比民办高职院校高3.69分,即公办与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在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上存在差异。
在统计2014届毕业生数据时,全省共有47所高职院校参与省教育评估院的调查,其中公办高职院校38所,民办高职院校9所*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4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第92-94页。。质量总分的平均数公办高职院校比民办高职院校高1.47分;中位数公办高职院校比民办高职院校高2.49分,即公办与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在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上存在差异。
表1显示,浙江省公办高职院校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呈逐年提高态势,但民办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未呈现这种态势。根据高职院校的平均数,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质量最高点出现在2014届,2015届质量有所下降,2016届虽有回升但仍未超过2014届。将2014—2016届公办与民办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集中量数(平均数、中位数)得分进行比较,制成图4。
表1 2014—2016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总得分比较
由图4可知,中位数相差的数值呈逐年增长趋势,平均数相差的数值也有扩大的趋势,中位数相差和平均数相差趋势线都呈现上升趋势,即全省公办与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在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上呈现差距扩大的趋势。
图4 2014—2016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集中量数相差比较
在同样的教育条件和相应的教育发展阶段,一般教育投入大、教育产出亦大,上述公办与民办高职院校三届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的数据比较支持了这个观点。由图4可见,2014届毕业生质量的平均数、中位数得分分别相差1.47分、2.49分,2015届和2016届相差继续扩大,即人才培养质量呈现差距扩大的趋势。由表1可见,2014届毕业生质量差距之所以小,是因为全省高职院校当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教育投入)处于逐年提高的起始阶段,民办与公办高职院校教育投入的差距较小。随着政府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逐年提高,公办高职院校获得了更多的拨款,而民办高职院校经费来源单一且无力扩大办学经费来源,在人才培养质量(教育产出)竞争中的劣势就凸显出来了。
为有效提高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每个学生都应平等享有生均财政拨款的权利。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与公办高职院校的学生一样,都是我国公民,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父母也是纳税人,为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其子女理应平等地享有生均财政拨款的权利。
2.职业教育应更注重公正性。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制造大国。打造“中国制造”品牌、浙江经济更新换代,都急需大量高素质劳动力,为此,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扩大职业教育的方针和政策,以有效满足经济转型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是在达不到公办高职院校录取分数的情况下,转而选择在民办高职院校继续接受高等教育。若没有民办高职院校,这部分学生就无法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因此民办高职院校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现状是: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提供一份学费,享受一份职业教育服务;公办高职院校的学生只提供半份学费,却享受两份职业教育服务,这显然有违教育的公平性。浙江作为全国的经济大省,一直走在改革的前沿,相关部门应通过对民办高职院校增加生均财政拨款等举措率先进行改革,以维护高职教育的公正性。
3.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现实中,大部分民办高职院校的举办者是抱着回馈社会的理念兴办教育的,但办学经费仍有缺口,对举办者而言存在不小的压力。当然,也会有一些举办者借政策的便利,把“举办民办高职院校”作为营利的方式。为鼓励社会资本支持民办教育,也防止某些既想营利又想享受政策便利的举办者发生“搭便车”行为,2015年修订的《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即投资举办的民办高职院校可以设立为营利性组织。2016年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发展路径。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地,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民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政策的施行,对改善学校的办学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民办高职院校办学以及提高民办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