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灯,龙船,龙门,龙头拐杖……这些带着“龙”字的物件,都是由中华民族信仰与崇拜龙图腾而演化来的。古越人和后来分散到各地去的百越人都认为自己是龙种,是龙的子孙。在浙江大地,与龙有关的民间文艺活动有萧山河上龙灯胜会、奉化布龙、开化草龙、浦江断头龙、鳌江大龙、玉环花龙等,不胜枚举,而且各有特点,各有舞法。其中萧山河上龙灯胜会尤其著名。
萧山河上龙灯胜会起源于唐末五代吴越国时期,至今已有千年以上历史。自2014年被批准为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以来,名闻遐迩、声誉卓著,多次应邀赴各地表演,如杭州“风雅颂”民族民间艺术展演,还上过中央电视台“东西南北贺新春”节目,场面宏大、技艺高超,广受欢迎与好评。
这一民间文艺活动对于繁荣本地文化、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邻里团结和谐,凝聚民心,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无可估量的积极作用。为什么龙图腾信仰和崇拜会有这么好的效果和作用呢?说到底便是因为优秀传统文化的软实力在起作用,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亲和力。崇拜与信仰龙图腾,不能认为是一种迷信,而是千古传承的潜意识深入到了每一个家庭成员的骨髓和细胞。不管男女老少,不管乡镇、村庄、街道、里弄,大家都是龙的传人。正如歌曲《龙的传人》所唱:“古老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就叫中国;古老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全都是龙的传人。”
根据图腾文化理论:一是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图腾,这个图腾的名称后来就发展成这个氏族的姓;二是认为本氏族人是自己氏族祖先与图腾所生,两者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三是对本氏族的图腾有一套祭祀仪式和禁忌。河上龙灯胜会也是如此,整套仪式与禁忌便是在祭祀过程中体现,所以这种天然的亲和力便产生出本乡本土、本氏本族、本宗本亲之间扯不开、拧不断的凝聚力。
二是警示力。新农村里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与传承,对每一个参与者和观赏者及其广大群众来说都有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教育警示作用,从而改变了乡村的风尚与习气。
河上龙灯胜会在这方面也显示出它的独特魅力,因为龙灯的龙头有一个“大佛”的面孔,特别地显示出“笑容可掬”和“慈善为怀”的气质和气势。迎龙之前,全体要在龙头前顶礼膜拜,而且还要举行开光仪式。开光用的净水是从很远的三江口“抢”来的,开光时用簇新的羊毫湖笔蘸水点睛,并且把羊毫毛笔从台上撒向台下,让人抢获。这种气势和气度对所有参与者具有一种无形的震惊力和威慑力,如此群众性的集体活动感染力极强,如有行为不端者夹在人群之中,他也会默默表示忏悔。
三是标志性。华夏大地幅员广大,是56个民族的共同体,虽然有的民族有一个或两个图腾,但龙图腾几乎是它们共同的信仰和崇拜物。它们有一致认同的龙图腾的形象,参与祭祀崇拜的群团也几乎有一致的装饰,龙头前舞动的彩球、覆盖龙身上下的龙鳞,以及舞龙时的阵式与步伐、锣鼓和吹打,都有各不相同的一套体现各村各寨、各乡各镇风貌的个性与特色、传统与风格,就是每一个参与者的打扮与装饰以及盘龙而舞的马灯、高照等多个会班,围龙献技,各显神通,特色鲜明,富于个性。即使外出表演,也绝不与其他者相混同。
参与者都对自己的一套引以为豪,从而增强自信心,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特的品牌,是自己乡镇的代表和荣耀。其实,这种有自己特色和个性的标识慢慢便会形成自己的品牌,显示自己乡镇、村寨的实力,如果再进一步产业化,不用很久也便会成为农村财富的收割机。
四是整体性。任何一项文化活动,尤其是舞龙舞狮、演奏吹打都不能突出个人,必须集体协调合作,如果有个别人想要突出自己,独显英雄,那就破坏了整体,所以任何一次活动都有严肃的组织纪律,强调团结合作。这对一向个体劳作、缺乏组织纪律的农民群众来说,无疑是一次又一次的正规训练。文艺表演、文娱活动搞得好的必然是寓教于乐,既出精品,又出人才。河上龙灯胜会历年来的活动都是如此。每一次参与表演的人多达数百,要说迟到早退、换人换位,训练和演出时既不允许也确实没有这种现象,参与者既感到荣耀又能自律约束,与一般所说的民兵训练没有区别,真不简单。这种整体性表演完全是自律的。2007年,我曾应邀访问考察当地,这种少见的现象令我惊羡不已、赞叹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