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丹
摘要: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显示,在生态文明教育三层次中,江西省市民在生态文明知识认知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两方面的水平较高,生态环保行为表现一般。总体上来说,江西省生态文明教育仍然存在着政府依赖,市民主动参与意识较低,知行不一,认知与行动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以及家庭与学校教育缺失的问题。为此,政府应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研究指导工作,积极转变宣传教育方式,推动公众的主动参与,主动拓宽宣传教育平台,加强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认知;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明行为
中图分类号:G40-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18-0064-03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价值观念、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发展格局的全方位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对市民的生态文明教育现状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其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愿,研究他们的生态保护行为及影响因素,发现不足,解决问题,对于我们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一、问卷设计与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自编问卷的形式,分别从生态环境知识认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三个方面对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的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于市民生态知识了解程度的测量主要通过12道问题组成的生态知识测量表来完成,分别从土壤、空气、水资源以及生态环境宣传四个方面了解市民对于生态环保知识的了解程度。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量表则采用洪大用等人根据美国学者邓拉普等人制定的环境关心量表NEP修订后的中国版量表。研究表明,該量表能够较好地反映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态保护行动测量则从资源回收、资源节约、绿色消费三个维度对市民的日常行为进行了测量。
本次调查采用配额抽样的方式,从性别与年龄两个方面对调查对象进行了人口学特征控制。共发放问卷220份,经剔除无效问卷后,实际回收有效问卷207份,回收有效问卷率为94.1%。调查结果采用SPSS21.0进行分析。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生态环境知识认知
在对于市民的生态环境知识掌握程度调查中,本次问卷选取了汽车尾气、化肥农药、酸雨、温室效应、水质及2017年我国环境日主题等12个常识性知识做出陈述,让受访者判断对错。总体来看,市民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比较了解,平均得分为7.1分,也就是说在这12道问题中,平均下来每个受访者能够答对7道题左右。具体来看,大部分市民对与日常生活较近的生态环境知识比较了解,89.4%的受访者知道“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会破坏环境”,知道含磷洗衣粉和汽车尾气对环境会造成威胁的受访者比率也分别为81.2%与78.7%。而对于离日常生活较远的生态环境知识,市民对于这些知识的了解程度急剧下降,例如只有30%左右的受访市民知道空气质量与水质报告中的分级代表着什么意义,而知道世界环境日是哪一天的受访市民比率最低,只有9.7%。
将生态环境知识认知得分分别与年龄、教育程度及性别作进一步的分析发现,男性与女性在生态环境知识得分方面并没有明显差异,但是年龄与教育程度这两个变量对生态环境知识认知得分有非常显著的影响。教育程度与生态环境知识认知得分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445,而年龄与生态环境知识认知得分之间的相关系数则为-0.443。也就是说,教育程度越高,年龄越小的市民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越了解。
(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对于市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测量采用的是中国版环境关心量表,这个量表是在通行的NEP量表的基础上进行压缩后形成的,量表由10道问题组成,分别从人类中心主义、自然平衡、生态危机及增长极限四个维度进行测量。量表采用五分制李克特量表形式,将每道题的得分相加即为受访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分,分值在-20—20之间,原始分为0分,分值越高,代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越强。调查显示,江西省市民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方面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平均得分为7.03分。从具体结果来看,市民在人类中心主义、自然平衡及生态危机三个维度的得分较高,例如80.7%的人表示我们目前正在滥用和破坏环境,84.5的人认为“人们对于自然的破坏常常导致灾难性后果”。另外,认可动植物与人类有着一样的生存权的市民比率也在81.1%。但是在增长极限维度方面,有很大一部分市民抱着比较乐观的态度,只有62.8%的人认为“目前人口的数量正在接近地球能够承受的极限”,将近40%的人并不认为人类受自然规律的支配。这表明,市民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方面处于一种理性的分裂状态。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生态环境知识认知及教育程度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知识认知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45,与教育程度的相关系数为0.193。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从在全社会中普及生态环境知识教育方面入手,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生态环境保护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在生态环境保护行为量表方面的得分为7.1分(分值范围为0—15分),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与生态环境知识认知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得分存在一定的落差。具体来看,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在涉及到自身利益方面的行动得分较高,而在与切身利益无关的环保行动方面得分较低。例如,59.9%的市民在调查中表示,他们经常会“为环保而节约用水或对水进行再利用”;43.9%的市民表示他们经常会“为环保特意减少家中油气电等燃料的使用”。与之形成较为鲜明对比的是,只有18.3%的人表示他们会经常向他人宣传环保理念与知识,23.6%的人表示他们会经常特意将玻璃、铝罐或报纸进行分类以方便回收。这表明,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仍然处于浅层的利益驱使行动,深层次的行为自觉与内化程度较低,这是一种典型的功利主义环境保护意识。
三、江西省市民生态文明教育的困境
近年来,江西省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南昌市也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九江市作为旅游型城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投入方面一直不遗余力。因此,研究南昌市民、九江市民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看法具有较为典型的指向标意义。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江西省市民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总体来看,江西省市民生态文明教育主要表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政府依赖性生态文明建设,主动意识较低
生态环境作为一个集体公共性物品,具有产权模糊、责任不清、非排他性、外部效应明显等特征,也容易使社会成员在其中产生“搭便车”的心理。从调查结果来看,市民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比较强烈的政府依赖性。71.5%的市民认为,“政府应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但是不应该由老百姓来出钱”;51.2%的市民认为,“工作、生活很忙,根本没有时间来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在责任划分方面,当被问到对于“保护环境是政府的责任,和我的关系不大”这句话的态度时,43.3%的受访者表示同意这一观点,而只有51%的受访者不同意,另外有5.7%的受访者则表示说不清。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有28.5%的市民认为“政府经常打着环保的旗号,实际上是变着法子让市民多出钱”,23.7%的市民表示说不清,只有47.8%的市民不同意这一观点。由此可以看出,尽管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方面有一定的基础,但是大部分市民仍然认为,保护生态环境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应该由政府进行投入,市民个人在其中主要起辅助作用。特别是在与自身利益无关的生态环境问题方面,许多市民都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见,市民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意识仍然比较薄弱,需要提高主动性。
(二)知行不一,认知与行动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
总体上,尽管市民在生态认识与生态意识方面有一定的进步,但是在反映到具体的生态行动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落差。对于生态行动与平均月收入的交叉分析显示,平均月收入越高的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的生态环保行动要低于月收入较低的市民。30.3%的平均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市民经常会注意减少家中油气电的使用,而月收入较高的市民经常为环保特意减少家中燃料使用的比例仅为13.6%。而在节约用水方面,35.5%的月收入较低市民表示会经常注意节约用水,只有24.4%的收入较高市民会注意节约用水。在其他方面,包括为了环保不去购买某些产品以及向他人宣传环保理念与知识等,平均月收入较高的市民为此展开行动的比例要高于月收入较低的市民。这说明,市民的生态行动仍然是处于较低层次的被动环保状态。对于收入较低的市民而言,减少家中燃料及水的使用更主要的原因在于能够节省开支而不是为了环保;而收入较高的市民,他们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开支不是很敏感,更关心的是生活的便利与总体环境,因此他们对于总体环境的关注度与行动力较高。
(三)环保信息获取渠道多元化,家庭与学校教育缺位
传播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使市民在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的获取渠道方面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途径成为市民获取环保信息的主要渠道。从广播电视中获取环保信息的比例最高,达到61.8%;通过网络次之,比例为54.1%;排在第三位的获取途径为政府与社区张贴的宣传栏,比例为47.8%。学校与家庭虽然也是获取环保信息的来源,但是所占比例并不高。通过学校教育获取环保信息的比例为24.6%,而通过家庭教育获取环保信息的比例仅为11.1%。生态环境保护不仅仅需要政府的投入与大力支持,更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学校与家庭作为培养社会成员基本的价值观与生活观的重要平台,理应在生态环境意识建立与行动提倡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市场取向、技术理性等因素,我们的学校与家庭教育在生态教育方面仍然处于缺位的状态,这对于我们形成一个人人参与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发展模式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四、政策建议
面对上述现状,为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宣传教育模式,推动公众参与
政府、市场与公众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三个基本主体,任何一个主体的缺失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调查结果来看,尽管政府近年来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积极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投入,对于供给侧的改革也在很大程度上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助推作用,但是社会公众的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公众的参与和压力对政府制定环境政策和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往往是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和叫停的催化剂,也是启动官民协商对话的助推剂。近年来的环保群体性事件也足以显示公众参与的力量。从推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功能应该从直接从事环境宣传教育变成推动鼓励生态教育的资助者和推动者,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研究推出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程序,满足公众的表达权、参与权,引导公众身体力行参与环保工作上;构建立体、多元、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统一战线。
(二)拓宽宣传教育平台,加强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从公众获取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途径来看,我们应该根据公众获取信息渠道的改变,调整宣传的内容、形式等,做到有的放矢,精准传播。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化正在使网络成为仅次于广播电视之外的主要的环保信息获取渠道,特别是在中青年群体中几乎成为他们获取信息的唯一渠道。我们应该充分发挥数字新媒体的平台,主动探索利用新媒体进行环境信息传播、公众投诉反馈、在线互动交流、环境舆情监测和环境应急响应等方面的方法和策略。对于老年人、农村居民,侧重采取传统的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对于年轻人,多运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同时,宣傳教育应多从百姓角度设置议题,在公众舆论中捕捉话题,多用鲜活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报道,让生态文明宣传报道更加贴民、亲民,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生态文明信息的传播能力和互动性。
(三)加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的研究,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宣教工作提供实践指导
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出发,而不是从各自部门、单独学科的角度出发,系统研究生态文明的建设问题,加强顶层设计。长期跟踪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的动态变化,及时、实时掌握公众生态文明的意识状况,调整工作重点、思路、方式方法等。建立生态文明意识调查网络、平台,定期组织全国性的相关调查、专项调查或特定地区、特定行业、特定人群的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的调查,以及公众生态建设成效的评估、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的需求等。建立专业的调查机构、研究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布调查成果。
参考文献:
[1]邓玲.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入”途径[N].光明日报,2013-01-23.
[2]黄勤,曾元,江琴.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进展[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