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如今,互联网像水和空气一样融入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司法审判乘上“互联网+”的东风,显得尤为重要。这也对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出了适应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的要求。
关键词:互联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一、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国方案”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改革任务。2015年1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从顶层设计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行战略安排。为贯彻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改革文件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28日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改革工作,在国内、国际矛盾争端解决的重要规则机制。
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始终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充分发挥理论优势、制度优势、系统优势、法制优势、文化优势等,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为目标,以构建法治秩序为保障,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国方案”。
当前,我国在优化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同时,创新了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随着信息化纠纷解决互联网平台;从线下走到线上,线下线上跨界融合,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模式的灵活性,调解方式的多样性,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出了适应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的要求。多地法院将打造集在线调解、在线立案、电子送达等一体的信息平台,融合裁判规则引导、纠纷案例学习、调解资源整合、诉调对接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让纠纷解决插上科技的翅膀。
二、 互联网时代下出现的新“星”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测算,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7.5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4.3%。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人。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互联网+”正在渗透并影响各行各业的发展,司法领域亦不例外。
(一) 大数据分析的应用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并对各个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有效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法院与公安部、银监会等10多个单位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共查询案件3910万件次,冻结款项2020.7亿元,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17年3月上线以來,共进行网络拍卖36.9万次,成交额2545.3亿元,溢价率5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8亿元。
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应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汇集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信息,为法官和群众提供智能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推进审判领域人工智能研发,“数字图书馆”“庭审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平台上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服务。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提供电子卷宗网上调阅服务。在吉林、浙江、海南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实现多部门一网办案,纠纷解决更加便捷。
(二) 智慧法院建设
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4.6万件,观看量48.5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278.3万份,访问量133.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主动公开司法信息,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努力方便群众诉讼。推广安徽合肥“互联网+诉讼服务”经验,全国86%的法院建立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发“智慧法院导航系统”,实现诉讼服务精准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运用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方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9亿元,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援助,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
在浙江杭州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院实现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探索涉互联网案件审理新模式。
在试点基础上设立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标志着我国正式建设ODR官方机制,是我国迈进智慧法制的新起点。其优势显而易见。其一,由于涉网案件具有虚拟化和跨地域特征,适用传统的审判模式,会给双方当事人和相关机构人员带来诸多不便,诉讼成本高,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通过网络审理案件则会克服这些弊端。其二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大多与网络纠纷有关,相关证据大多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在网上呈现更加方便、直观。这些都为改变传统司法模式,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审理案件提供了动力。
三、 结语
我们现在处于“生下来就过时的年代”,恰如普适计算之父马克·韦泽说:最高深的技术是那些令人无法察觉的技术,这些技术不停地把它们编制进日常生活,直至你无从发现为止,而互联网恰是这样的技术。
法律如何应对技术?随着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它为我们塑造了全新的社会生活形态。但同时涉网犯罪频发,如何合理应对这些技术也是尚需我们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3期,第36页.
[2]胡适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国方案”[J].中国应用法学,2017(03).
[3]龙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正铺开宏伟画卷[N].载人民法院报,2017年10月17日第002版.
[4]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应用 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2016~2017)[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12月.
[5]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2018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作者简介:
徐文华,陕西省西安市,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