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领域中高职院校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路径研究

2018-07-22 16:12祝艺琳
青年时代 2018年10期
关键词:高职院校

祝艺琳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虚拟公共领域成为当前社会公共领域中的重要部分。大学生是网络公共领域的重要活跃群体,如何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成为突出课题。本文中笔者立足于实践经验与理论思考,首先提出了网络公共领域中高职院校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主要内容,其次就具体的培养路径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网络公共领域;高职院校;大学生公民意识

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只有每个社会成员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整个社会才能够稳健发展。作为国家未来建設的中坚力量,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水平对社会整体发展格局又更为重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能力。要达到党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就不可忽视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高等职业院校以向社会各行各业输送高级技能性人才为办学目的,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让广大高职学子成为国家建设的有用人才,必须实施公民意识教育。

一、网络公共领域中高职院校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主要内容

公民意识是现代意识的一种,是推动国家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的来源。公民意识与公共领域是一个紧密相联的概念,个人身处社会中,需要涉足的除了个人领域,还有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中的各类实践活动都要以公民意识为指导。在网络公共领域需要培养的高职院校大学生公民意识包括以下三点内容。

(一)理性参与意识

参与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公民积极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公共领域才能够反映大众的思想诉求。笔者在实践中发现,高职院校大学生群体普遍具有较强的公共参与意识,但是参与行为有失理性。互联网的讨论空间具有匿名发言、快捷反馈、互动性高的特点,这迎合了青年学生渴望交流思想和自我表现的心理需求。大学生群体出于使命感和成长动机的驱动,热衷于参加各类网络空间讨论,但是缺少建设性的话语构建行为。对互联网上常见的大学生言论加以观察,会发现其中很多都是个人情绪的无意义宣泄,甚至是违反法律或道德的言论,因此,培养高职院校大学生在网络公共领域的理性参与意识势在必行。

(二)权利义务意识

权利与义务是一体的,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参与网络公共领域事务的过程中,许多大学生都表现出重权利表达而轻义务承担的问题。互联网的存在是为信息交流服务的,大学生有权利在不影响他人利益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获取信息和发布信息。大学生也同样有以自己的行动维护和谐网络空间的义务。互联网是一个公共领域,不仅涉及到许多其他公民的利益,还涉及到信息安全等重大事务。大学生是互联网用户中一个极为活跃的群体,要建设一个良性的网络公共领域,就必须要提升大学生参与网络公共领域的权利义务意识。

(三)法律责任意识

高职院校大学生在校学习先进技术和文化,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群体,在绝大多数公共领域中都具有较高的法律责任意识。但是在网络公共领域,却表现出法律意识欠缺的现象。互联网公共领域是近十年来快速形成的事物,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还没有完全形成起来,公民群体之间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有关网络参与行为的道德约束准则。但是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一系列的互联网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也已经被用于司法领域,应当培养高职大学生在法律范围内参与网络公共领域的责任意识。

二、培养路径分析

(一)建设绿色校园网络空间

互联网是一个信息繁杂的公共领域,其中充斥着许多真假莫辩、思想偏离、违反法律道德或内容低劣的信息,大学生身处于这样的互联网中,耳濡目染,对自己的网络公共领域参与行为也会放松警惕。加之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运营目的是为了吸引流量和创造盈利,并无意规范用户的上网行为,这就进一步导致大学生错误的互联网使用意识。

为了提升大学生在网络公共领域的合理参与意识,学校可建设绿色校园网络空间,以抵消互联网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大学生普遍有使用校园网络的需求,而且在绝大多数高职院校也拥有完善的校园网建设设备,所以建设绿色校园网络空间是具有可行性的。学校的绿色网络空间应当基于校园网平台建设,在其运营中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是要提供优质资源,所提供的信息资源要有利于大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严防思想错误、政治错误的信息,对一些充斥不良信息的网站或软件要予以屏蔽。第二是以营造和谐网络为出发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设立相关管理制度,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上网行为习惯。网络公共领域开展了一个相对自由的交流空间,但是学生的自由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通过校园内部网络对学生上网行为的规范管理,有助于学生反思自己的网络公共领域的参与行为,形成良好的理性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以及法律责任意识。

(二)提升学生网络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指的是人们解读、批判和使用媒介信息的能力。要提升大学生的网络公共领域参与行为,不仅要靠学校监督引导,更要靠大学生自己树立公民意识并开展自我教育,这就必须要以良好的媒介素养为基础。在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时代,媒介素养是任何一个个体的必备能力。

在网络公共领域公民意识培养的视角下,媒介素养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善于从海量网络信息中甄别优质信息,要能够察觉违反法律法规、有伤网络安全的言行,并同这些言行保持距离。当发现有违反社区规定的内容时,还应当行使身为“网络公民”的职责,向内容提供方反映,帮助建设一个和谐安全的网络;二是要规范自身行为,从我做起,用网络公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检视自己的网络参与行为是否合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用合理的方式参与网络公共社区讨论。大学生借助网络公共社区表达政治参与愿望和热情,这是大学生关注国家和社会重大问题的表现,是青年进取心的表现。但是大学生也必须要认识到个人言行的影响力,规范自身行为。可开展网络媒介素养专题讲座,就其中的细节问题提供指导。

(三)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网络公共领域公民意识的重要渠道。从思想理论方面看,大学生在网上所发表的言论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为基础;从道德上看,大学生在网上所发表的言论应当符合公共道德;从法律上看,大学生在网上所发表的言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思想理论、道德、法律都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的内容,这就意味着通过思政课程培养网络公共领域的公民意识是完全可行的。

根据笔者的实践经验,要在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开展网络公共领域的公民意识教育活动,最为可行的方法是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学者依据教学需要编制相关案例,以此为中心组织教学,通过师生对案例情境的共同分析、交流、研讨和评述,来达成教学目标的系统性教学方式。教师可在课堂上提出相关案例,并同学生一起开展讨论,在对具体的案例讨论中总结出抽象的网络公共领域参与原则。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是生动性强,在提出案例时要坚持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并举的原则,既用正面案例正向引导大学生的网络公共领域公民意识,又用反面案例让大学生反观自身,反思领悟。

三、结语

高职院校大学生的网络公民意识教育是近十年来网络公共领域急剧成长背景下出现的新课题,需要高职院校加快拿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措施。高职院校要深入掌握大学生的网络公共领域参与现状,科学高效地开展网络公共领域的公民意识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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