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驱动创新视角下设计政策研究及对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启示
——以日本为例①

2018-07-20 08:28江南大学商学院无锡江苏214100
关键词:政策日本设计

黄 河(江南大学 商学院,无锡 江苏214100)

刘 宁(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北京 100000)

张凌浩 (江南大学 设计学院,无锡,江苏214122)

世界各国的现代设计振兴作为国家政策始于20世纪中叶。1944年12月,英国商务部为了经济复苏和振兴出口设立了“工业设计协议会”(COID :Council of Industrial Design),该协议会在20世纪中叶以后对世界各国的设计振兴政策和设计中心的建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随着当代社会对于经济创新的重视以及设计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设计产业政策(Design Industry Policy)制定及实施办法的研究。各国的设计振兴政策从产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来展开,由各国的所属政府部门和设计振兴组织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抓住重点进行。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的手段,产业政策的有效性与重要性早已成为共识,但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领域,对于产业政策的认知与运用的程度仍有差别,尤其在设计产业这个产业关联性强、交叉影响大、社会协调要求高的特殊的经济领域,能否积极主动地形成对于产业政策的认知与有效运用,是标志着该国设计产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一、欧美代表性国家的设计政策概略与特点

1.欧美代表性国家的政策概略

英国是欧洲国家中最注重设计的国家之一。19世纪中期的工艺美术运动(Arts and Crafts)在欧洲产生很大影响,形成20世纪设计的雏形。二战后,英国意识到本国制造业落后于德国和美国的情况,为了实现制造业的现代化,开始采取措施振兴设计。1944年,设立“工业设计协议会”(COID:Council of Industrial Design),1956年,建立设计中心。1972年设计振兴的领域扩大到工程设计领域,为此把“工业设计协议会”改为“设计协议会”(DC)政府还专门设立补助金。特别是1982年在时任首相撒切尔的提议的设计咨询服务备受关注。英国的设计振兴政策很快就以产业振兴为中心方向发展。(DC)在从事产业振兴的同时,数十年来为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设计启蒙教育每年举办优秀设计展销等活动,提高消费者意识。进入21世纪,英国政府对国家经济形态进行了调整,着重发展“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2007年,英国政府发表“创意英国”(Creative Britain)政策,将其作为主要产业推向国际市场。

德国是工业化时代的设计原型——包豪斯(Bauhaus)的诞生地。二战前,德国与美国在产业与设计的结合方面取得成功,可以说德国和美国主导了大量生产时代的设计主流。二战后,为了振兴设计,1953年,独立的组织“德国设计委员会”(design council)成立,在设计普及启蒙、对企业的专业咨询服务、设计师的人才培养方面等做出贡献。1969年,由经济部创设每年特定主题的联邦设计奖2007年德国联创产业。

意大利的设计振兴是在政府支援下以文化部为中心进行的。作为振兴团体是1923年设立的“米兰·国际美术展览会”,该团体在建筑等设计家和企业的协助下推进文化活动的组织,会长和秘书长都由总统任命,另外一个设计振兴活动是工业设计协会(ADI)和米兰市一起举办“golden compass奖”活动。

法国的设计振兴始终作为文化政策来实施,但实际上不仅仅在文化领域,产业·调查部、文化部、福利部、教育部、建设部等部门都与设计振兴政策相关。具体实施政府的设计振兴政策的机构是1969年作为“国立乔治·蓬皮杜艺术文化中心”一个部门设立的工业设计协会(CCI)。此外,产业·调查部的工业设计中心厅(ADCI)在产业振兴中也作出了贡献。

美国和欧洲国家不同,虽然以往看不到具有国家水平的设计振兴活动,但是20世纪90年代前后,各种形式的活动非常活跃。其中,1989年2月,举办全美水平的“设计美国”的设计振兴运动。美国设计协会(The American Design Communities)于2009年1月5日提出“重新设计美国的未来”《Redesigning America’s future》,并提出了“为美国经济竞争力和民主治理而设计的10项政策建议”。

2.欧美代表性国家设计政策的特点

从以上可以知道,为了提高国家竞争力,各国都提出了包括设计政策在内的技术政策,但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在设计政策上各不相同:

(1)从政策与产业关系看,欧美国家很少制定直接而具体的设计政策,多从战略层面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间接性方面提出政策。如美国,国家层面以制定科学、国防、公共卫生为政策中心,几乎没有直接的产业技术政策,到了80年代后逐渐以振兴产业技术为目的,积极推行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产业政策。而德国设计振兴的中心角色,战后一直由民间的专业组织担任,这也是德国的特征。而亚洲国家多通过政府与产业紧密协同来推动。如日本,战后主要以产业复兴为主,政府采取很多措施推动设计在产业中的普及、运用,振兴产业。

(2)从设计战略的历史发展看,在工业发展或复兴阶段,美、英、德都将设计作为振兴产业,提升经济竞争力的有力工具。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又进一步将文化创意视为软实力。如美国将设计作为“民主治理”的工具,英、德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

(3)从设计政策内容看,虽然每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等有所不同,但很多国家都在企业普及推广、服务企业、振兴中小企业、振兴地域(如美国的社区设计援助方案)、发掘培养人才(如英国都提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培养;英国、德国都提出对社会人、设计师的培训)、支持创新研究(如美国提出“为基础设计研究建立国家资助金”),强化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如美国提出“修改专利程序,以反映设计师创造的知识产权类型”)等方面提出措施。

二、日本设计政策的历史演变

亚洲国家的设计产业不但比欧美发达国家发展历史短,而且设计振兴政策与欧美国家有明显区别:大多通过政府与产业紧密协同来推动。日本从战后一片废墟经过30年持续10%的快速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和苏联的第三经济大国;从战后因模仿、抄袭受到欧美各国强烈抗议和非难后,国家制定一系列产业设计振兴政策,使日本成为世界的设计强国。自古以来,日本的传统文化受到我国传统文化深远影响,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和日本战后经济发展有不少类似的情况,我们现在制造业等产业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也是日本以前所遇到并且已经解决的问题。韩国和我国台湾在发展过程中也及时借鉴了日本的设计振兴政策,对经济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因此,结合国情研究日本战后的设计政策对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创建中国特色的产业发展道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回顾历史,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近代化建设,政策的重点在司法、军事、立法等近代化国家运营的制度基础建设,产业以富国强兵为国策发展,对人民生活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战后官民都迫切要求恢复经济,特别要恢复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战后日本史无前例地长期开展了各种以改善生活为基本特征的设计运动。这一时期的设计运动的特点与欧洲的“精良主义”和“作家主义”不同,始终根据日本国家和民众的需求,解决日常生活课题的“生活和经济”型的设计运动。到了8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成为发达国家,设计运动由“生活和经济”转向“文化与经济”为主题,始终根据时代和日常生活的需求开展各种活动,并且始终不与高贵的艺术、思想密切联系。设计运动的另一个特征是“政府主导”“官民一体”。由于日本的设计运动和产业振兴始终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的生活休戚相关,因此,对于设计的普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日本导入工业设计概念是在20世纪60年代形成并发展的。1951年,日本成立“产业工艺试验所”;在千叶大学的工业意匠科和东京艺术大学的工艺计划科开始工业设计教育;1952年,日本工业设计师协会(JIDA)成立;1955年,日本贸易振兴会设立向国外派遣设计留学生制度;1956年,专利厅设立《意匠奖励审议会》;同年日本生产性总部组团到美国考察工业设计,并且邀请美国艺术中心学院的讲师团在日本产业试验所举办为期20天的工业设计讲习会,为此,美国的工业设计对日本的设计界产生了强烈的影响。1957年,政府在“意匠奖励审议会”中设立了“优秀设计科”具体进行设计振兴政策的展开,开始了“G标志商品”的选定制度,企业内部纷纷成立设计部;同年,日本加盟“国际工业设计团体协议会(ICSID)”;这一年日本外务大臣访问英国期间受到英国产业界对日本设计盗用的抗议问题,对此,1958年,日本通产省的通商局里专门设置了“设计科”,1959年,制定了《出口商品设计法》,在“设计奖励审议会”中专门设置了“设计政策小委员会”强力推进国家设计政策;1969年,独立法人的“日本产业设计振兴会(JIDPO)”成立;1970年以来,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多次举办了万国博览会、世界设计会议;1981年,设立了“国际设计交流协会”。所有这些都反映了设计对日本的产业和经济振兴、国民生活质的提高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表1 日本设计政策的历史发展

这里要特别指出,伴随着日本经济的高度成长,人们的消费观念逐步由物质消费转向精神文化消费,同时,大工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日本传统文化正在日益消失等问题突出。日本政府和各界认为,传统工艺产业不仅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21世纪不可缺少的文化产业,而且传统工艺品产业,对地域经济来说,历来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正是这种强烈的危机感,成了重建日本传统工艺品产业的要因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1972年,日本各界振兴传统的工艺品产业和地方产业的呼声日益高涨,各政党纷纷提出振兴法案,各都道府县和通产省进行了民艺产业实态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通产省专司设置了“民艺产业振兴对策委员会”,1973年,颁布《保护传统的工艺品产业振兴法》,这是日本至今唯一被一致通过的法律。从此,日本的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事业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综上所述,日本的设计运动、产业设计振兴及其政策尽管借鉴了欧美国家的经验,但是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坚持“设计与经济”“设计与文化”“设计与生活”,坚持“官民结合”的特色;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符合国情、行之有效的政策,开展各种设计振兴活动,不但促进了产业发转型升级,同时极大提高了全体国民对设计的认识、提高了国民的生活文化的质量。日本设计政策的历史发展见表1所示。

从上表看出,战后的日本,振兴产业是政府最大的使命,其设计政策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而进入21世纪后,设计主要为社会作贡献,2010年后,文化创意产业成为设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日本设计理念的演变

1.“设计”概念的演变

(1)G-mark奖审查对象的历史变化:

“日本优秀设计奖”通称G-MARK奖,其审查对象的历史变迁如下表2所示:

表2 G-mark 评审对象的历史变迁

从上述资料看出,G-mark奖在历史变迁中,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其结果超越了设计定义中的“意匠”“图案”这样的范围,从家电、汽车等工业品,到住宅、建筑物、各种服务或软件、商业模式或研究开发等,人类创造的东西或活动都成为评审对象。

(2)设计观念的变化:

从以前物、视觉、空间及环境等视觉能捕捉的专业设计领域,向跨领域的设计、系统性、关联性等视觉不能捕捉的设计领域扩大,而且这个趋势今后会进一步进展。

(3)设计流程的变化:

除了视觉化、具体化、制造等这些“制作”要素之外,察觉(理解、观察、调查)、思考(想法、创意)、传达(销售、广告、营销)等要素也要包括在内。设计流程包括以下四要素(图1):

图1 设计流程包含的四要素

2.设计领域的变化

设计领域从原来的3个(物的相关、视觉相关和空间及环境相关)扩大到5个(如图2):(1)与物相关:主要包括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服装设计、包装设计;(2)与视觉相关:主要包括平面设计、标识设计、界面设计、WEB设计;(3)与空间及环境相关:主要包括建筑设计、空间设计、室内设计、照明设计领域。在此基础上增加:(4)横向跨领域的设计:如品牌设计、通用设计、可持续设计、绿色设计;(5)横向跨领域且包括系统性、关联性要素的设计:如UX设计、交互设计、服务设计等。

图2 设计领域的变化

四、日本设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1.设计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框架

图3 日本设计政策的整体框架

2.设计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日本的设计政策将:1、经营;2、教育:培养能解决社会问题,有设计思维(Design Thinking)的人才;3、国际化三方面作为三大支柱进行开展。主要内容如表3所示。

表3 日本设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3.设计政策的推进

日本的设计政策主要从产业振兴与社会贡献两方面作贡献。2002年-2003年提出“优良的设计,品牌创造之道”、“强化产业竞争力”的方针;2007年为创造“安全知识循环型社会构筑事业”,设立“kids design”奖;2007年提出“感性价值创造主义”;2008-2010年度是“感性价值创造年”;2011年提出“创意(creative)产业”,新设“文化创造产业课”,包括设计、时装、传统工艺品、室内装饰用品、日用金属制品、文具用品、陶瓷器、玻璃制品、玩具等杂货工业品的支援政策和海外推广。

五、日本设计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作为亚洲设计先进国家日本,在亚洲最早向欧美设计学习、从战后抄袭、模仿欧美国家产品设计,继而在引进欧美体制过程中形成自身特色的,在推进设计发展的政策选择及其进程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参考。

我国有世界上最丰富的历史、传统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成为世界的制造大国、经济大国,在世界上有1/4的消费市场,我国已成为设计教育大国,每年有近60万设计艺术类在校生,数万设计艺术类在校研究生;每年有数以千计的留学生去国外学习设计和回国创业服务,有无数作品获得国内外设计界大奖,中国设计正在走向世界。在全球性产业和产品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我们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严峻的挑战。最近几年又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文化强国”“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发展战略,颁布了一系列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文件,我国的设计产业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为此,制定有中国特色、行之有效的产业设计振兴政策是当务之急。通过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对日本产业设计政策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自然资源、产业结构、经济水平、传统文化、交通运输和教育程度等差别较大,制定设计政策时既坚持共同的核心原则,同时能够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发达地区可与国际接轨的“设计与高科技、文化创新相融合”的柔性政策;不发达地区能制定“设计与生活、产业、经济相结合”的规范的振兴政策。

(2)建议深入持久地开展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官民结合”“设计与经济、生活文化”为特点的产业设计振兴和常态化开展设计普及、启蒙教育:出版面向广大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设计信息杂志(不是学术论文类杂志)、设计普及读物和宣传资料;建立设计信息网站;在央视(包括地域)等生活栏目周末开辟《设计与生活》专题,在经济栏目开辟《设计与产业经济》专题;及时介绍国内外设计信息和趋势等;定期举办地域特色产业优秀设计商品展销和地域设计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以此提高国民对设计创新意义的认识,普及设计创新知识,为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奠定社会基础。

(3)建议工信部设立“产业设计振兴政策处”,为政府制定设计振兴政策提供依据,并规划、统筹、指导国家和学术团体等主办的国际和国家级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设计振兴活动;如:世界设计博览会,世界设计大会等;同时建立直属工信部指导的各省市县区经信委内的地域产业设计振兴管理系统,以确保中央政策畅通无阻。

(4)现在国内各种设计大赛数以百计,眼花缭乱,很多活动缺乏监督管理,巨资投入,收效甚微,这种各自为政缺乏权威的大赛不但起不到振兴经济、帮助企业提高质量、建立品牌、振兴产业,还会助长不正之风。建议由工信部设立我国权威的优秀设计商品的每年一次的评选制度,具体方法可以借鉴国际著名奖项规范进行,以此促进我国商品的创新、质量和品牌建设;

(5)建议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完善机构,加快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协会贯彻落实国家设计振兴战略的核心作用和承担产业设计振兴、国际交流和设计师培训等职能;建立国内外设计信息大数据库;承办一年一度政府权威的优秀设计商品奖和世界级设计活动;定期举办世界优秀设计商品博览会等振兴活动。

(6)建议制定中小微企业设计振兴法。如:设立地域中小企业高附加值商品开发补助基金;实施中小企业的工业设计研修;资助中小企业国际交流等活动;建立设计师和技术顾问信息,为中小企业商品开发等进行设计、技术指导等;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产业设计振兴教育等。

(7)建议工信部对所属的各级从事产业设计振兴工作的政府机构人员进行常态化的设计政策、国内外设计现状与课题研修;同时,对各级产业协会的专职人员实施国家产业设计振兴政策等全覆盖培训。

(8)建立《中国设计博物馆》向世界展示中国设计的历史和成就,宣传中国优秀设计商品和品牌。成为设计科学与文化的普及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9)设立小微企业和设计师创业和奖励基金:创业研发所需经费应给予融资;购买设备给予优惠;申请专利给予补助;免费参加专业培训;原创商品给予特别奖励等各项扶持办法。

(10)建议在专利法基础上制定《出口商品设计法》和出口前的设计专利注册审查制度。参加国家优秀商品大奖的商品,必须首先经过国家专利局审查和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检查合格才能参加评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奖励和严惩制度,建立设计师和企业的诚信、创新和抄袭档案制度。把诚信和原创设计纳入企业考核的重要条件。

(11)建议组建面向未来的国家级商品科学研究开发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战略进行产业需求的综合性设计的基础科学研究(如:新材料、新技术、设计心理、健康产业等)和科技成果转化商品研究。

(12)建议在1997年《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制定我国《传统工艺产业振兴法》。加强工艺美术产业的设计创新、密切与科学技术和生活文化相结合,以确保传统工艺产业可持续发展。

六、结语

我们正处在全球性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时期,现已迎来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世界性的挑战,产业政策是产业发展的灵魂和核心,决定着产业经济发展的命运。欧美各国和日本的产业设计振兴政策的历史发展告诉我们:每一个国家制定产业设计振兴政策,必须从国情和民情出发,制定有中国特色的产业设计振兴政策,才能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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