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俐
【摘要】新媒体的出现以及在实践中的广泛运用,为政府社会治理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因此,政府部门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应该借助于新媒体来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效的民众诉求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畅通的官民互动机制等,进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实效。
【关键词】新媒体 社会治理 角色定位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A
新媒体以其传播的快速与高效,逐步改变了社会治理的环境与模式,同时也给政府社会治理方式、能力等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因此,在新媒体时代,必须要借助于新媒体的优势,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与方式,使其能够较好地适应新媒体时代社会环境变化的要求,同时积极发展新媒体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应有作用。
所谓新媒体就是借助于信息技术支撑而出现的媒体形态,包括数字化传播工具以及移动性传播媒介。与传统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相比,其有很大的不同,也有全新的特征。第一,新媒体是一种全方位的传播方式。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不再是局限于传统终端,各种新型的客户端与即时通讯工具,能够全面推进信息的扩散。第二,新媒体信息发布速度决。新媒体借助于数字化与移动工具,只要有信号的地方,就能够传播信息。在实践中,官方媒体尚未公布信息,民众就可以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工具提前了解到相关信息。第三,新媒体传播过程中民众参与程度深、参与范围广。新媒体信息传播不再是特定机构的事情,任何人皆可成为传播者,均可以对自己周边新闻进行挖掘与报道。由此大大提升了传播过程的开放性,民众也不再只是被动接受信息,而是参与到信息传播过程中。第四,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形式多样。只要是数字化、即时性的各类客户端及工具,均可以成为新媒体传播工具。这些数字化、移动化的信息工具能够传播海量信息,在社会事件发生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到地球各处。此外,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中不再局限于文字或声音,包括图片、视频等也可以是信息传播的载体,能够深化传播的效果。第五,新媒体信息传播的互动性较强。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不再是单向度的信息传输过程,而是信息发布者、传播者与受众可以即时互动,通过留言、对话、评论的方式进行交流。受众同样可以根据自身的喜好来选择接受相关信息,并保持及时追踪或关注。
新媒体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新媒体作为信息收集、加工、传播的载体,其本身是作为社会的一员来参与社会事务治理,成为政府处理社会事务、协调与社会大众关系的辅助者与参与者。在实践中,新媒体通常是政府与民众互动的桥梁与中介,一方面帮助政府传递政策信息,同时还能动员社会大众参与到社会事务管理中。新媒体具备信息传播的快速性,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收集大量信息,还能够对虚假信息进行过滤,这对传递政府政策及表达政府意志是具有显著作用的。另一方面新媒体是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媒介,社会大众可以通过新媒体提供的评论平台,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看法,进而提升自身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大众的主人翁意识。
新媒体也是社会治理的客体。新媒体尽管在信息传播中具备很多优点,但同时也有一定的缺陷,因此也理应成为社会治理的客体与对象。毕竟,新媒體在信息收集过程,因带有强烈的个性化特征,部分人为了一己私欲可能会故意制造假新闻或是故意制造话题,引导舆论导向,对事实进行歪曲,这就容易造成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危机。正是因为新媒体具备这样的缺点,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将其作为治理的客体,加强对其的监管,社会大众也要加强对其的监督,提升其积极功能,限制其消极作用。
新媒体还是社会治理的工具。新媒体最终还是媒体,是信息传播载体。政府部门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新媒体,拓展新媒体的运用深度与广度。这有助于强化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升政府形象。政府在日常社会治理中,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能够让社会大众及时了解到政策动向、政府办事进度等,能够推进社会治理过程的透明化。
从机遇上看,新媒体的广泛运用能够对社会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而言:第一,大众化的信息发布与传播方式提升了社会治理的透明度。新媒体及其信息发布、传播的大众化,能够促进社会治理环境逐渐公开、透明。信息技术带来了信息传播的便捷、开放,在法律框架内,民众可以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与终端,在第一时间内将自己的看法或是见闻传播开来。这必然会促进社会信息传播渠道与方式的开放与透明。第二,新媒体能够成为民意表达的载体与平台。新媒体推进了私人领域与政府领域的分离,扩大了公共领域的范围。传统媒体由于受到技术的影响,在公共领域中无法实现向个体开放。而新媒体突破了传统媒体的技术困境,能够为每个社会个体提供一个畅通的表达机制。第三,新媒体能够成为民众诉求的放大器。一方面,新媒体在技术、平台等方面的开放,扩大了信息传播渠道,能够保证民众的诉求通过新媒体传播到社会各个领域。另一方面,新媒体具有一定的匿名性,每个人均可以在法律框架下自由表达,使其成为民意诉求的放大器,这有助于推进民意诉求在政府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解决。
当然,新媒体并不是只有积极的影响,其给社会治理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具体而言:第一,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氛围会影响政府治理决策的制定。正如前文所述,新媒体是民意诉求的放大器,能够将民意汇集成为强大的社会舆论集合体。这种以民意为基础的舆论氛围一旦形成,就需要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及时回应并给予充分考量。一方面,政府在治理决策中必须改变过去单向度的精英决策思维,而要走向民主协商的决策模式,强化决策中的民众参与。另一方面,政府在治理决策中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第二,新媒体对政府治理的透明度及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治理公开、透明并不是简单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公布其具体职能范围,公布相关的政策文件,而是要求政府本着民主协商的态度,就社会大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向公众解答,为民众的参与和讨论提供一个平台,以方便民众提出自己的建议与看法。此外,在治理有效性方面,要求政府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治理的机制与决策必须具有长效性,不能朝令夕改。第三,新媒体对政府社会治理行为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媒体能够使得社会大众更加便捷、深入地监督政府权力运作。在实践中,某些政府部门职能不清,治理过程中相互扯皮或是职能缺位等问题,极容易被新媒体聚焦并放大,这对社会治理的稳定性及政府公信力容易产生负面效应。因此,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公职人员也应时刻规范自身言行。
新媒体是一把“双刃剑”,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的机遇,同时也有挑战。面对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快速性与广泛性,政府在构建信息公开机制过程中,必须注重及时、有效。政府社会治理信息公开机制的有效与及时,不仅仅是简单的信息传递,而是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来保障社会大众的参与权、监督权与知情权,进而提升社会治理的效果,为政府进行社会治理提供条件。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应该构建完善的公众利益表达及政府回应机制。因此,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应该借助于新媒体,积极构建信息化的官民互动机制。官民互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形式上的要求,而是为了解民众的诉求、想法,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呼声。当前,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利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及相关技术,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工具,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倾听民众呼声,进而推动社会治理实体机制的畅通运行,保障社会治理能够取得实效。
(作者为铜仁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李冬青:《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角色》,《传媒》,2016年第5期。
责编/宋睿宸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