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杨路佳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 210000)
音乐批评作为音乐生活、实践、研究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在其学科建构与核心学理问题方面却存在诸多争议。这些问题包括:音乐批评的概念界定,音乐批评在音乐学学科中的地位及与其他音乐学分支学科的关系,音乐批评与音乐评论的关系及区别等。而这些关键学理问题的争论则共同指向了对“音乐批评的本质特征”这一核心议题的观点对立上。
笔者认为,对音乐批评的本质这一根本性问题的看法直接决定了对于有关音乐批评的一系列学理问题的认识。若能对音乐批评的本质特征做出合理的概括和阐释,有关音乐批评的定义、音乐批评的学科边界、音乐批评的对象等问题也将迎刃而解。从目前国内学界的相关讨论来看,音乐批评作为结合感性体验与理性思维的音乐实践活动的这一特征已有一定共识;而作为音乐批评的两项最主要的内容“批”与“评”所应具备的“批评性”特征也以获得学者们的认可;近年来,问题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将“即时性”作为音乐批评区别于其他音乐研究活动的核心,以及是否应将“即时性”作为音乐批评的本质特征的问题上。
在2017年第二期《音乐探索》杂志上,明言《何时何处不批评?——“何去何从”的音乐批评之三》一文与乔邦利《论音乐批评的即时性》一文针锋相对地就音乐批评是否应将“即时性”作为其本质特征的问题提出了各自的主张。明言以其所一贯坚持的观点认为应将“音乐的现实事项与历史事项”一并纳入音乐批评的考察范围,并进一步指出将历史的音乐事项的评论性研究归入如音乐美学、音乐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社会学等音乐学分支学科的做法是典型的“画地为牢”、学科自我封闭意识的体现等结论。而乔邦利则指出对于当代音乐事项的历史性研究(对象的、方法的)属于“当代音乐史”范畴,而音乐批评的现实性与社会性决定了音乐批评应将即时性作为其本质特征,并进而阐述了其将即时性作为音乐批评的学科的规定性从而使该学科获得了稳定的研究对象、相对确定的学科边界,从而与其他音乐学分支学科相区别的观点。“无时无处”与“此时此处”,究竟何种看待“即时性”的观点更符合音乐批评的现实与本质特征一时间便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
笔者在此大胆提出个人在音乐批评的“即时性”问题方面的观点:与“批评性”和感性与理性(或称主体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两大特征相比,“即时性”本身是一个“边界不明”的抽象概念。尽管学者们从学科划分的角度总结出将“即时性”作为音乐批评的本质特征有助于使其获得独立的品格等观点,但这并不能作为将“即时性”视作音乐批评的本质特征的论据。而反对将“即时性”作为音乐批评的本质特征的学者则未从“即时性”本身的内涵与在音乐批评中的位置出发提出反对意见,致使持不同观点的双方未能在同一平台上对音乐批评的即时性特征实现对话。因而“即时性”仍缺乏作为音乐批评本质特征的理论依据,而从音乐批评的现状及相关核心学理问题的诸多争议来看,音乐批评仍缺乏作为独立的音乐学分支学科的必然性。
一
从“即时性”自身的内涵来看,其本身是一个抽象的时间范围特征概念。它并不与任何研究方法相关,而是与研究对象及研究活动自身所处的时间范围相关。因而,从即时性角度出发对于音乐批评与其他音乐学分支学科之间做出的区别仅是在时间范围的限定上进行的。因此,在研究对象的时间范围和研究活动自身的时间范围上,批评活动便有了“历史的”与“当下的”之分,从而部分学者得出了前者属于音乐学研究,后者属于音乐批评的结论。
然而,事实的情况是,“即时性”本身就是一个包含理解差异和时间范围的抽象概念。所谓“即时性”既具有同时发生的,当下进行的之含义(immediacy);又有立即发生的,迅速敏捷的(prompt)含义。因而,对于音乐批评的对象及音乐批评活动自身的时间范围而言,“即时性”是一个边界较不明确的概念。例如,对一场音乐会的现场评论当然可被认可具有“即时性”的特征,然而相隔一段时间(比如一周、一月)之后对某场音乐会的评论是否就不能被视作具有“即时性”了呢?对于一段时间内存在于社会音乐生活中的现象进行的批评活动又是否具有“即时性”呢?对于一部已出版的音乐著作进行的评论或对已有音乐评论文章的再评论必然无法即刻进行,它是否可被纳入“即时性”的范围内呢?倘若我们严格地按照“即时性”规约,“将音乐批评的对象与已成为历史的人物、事件、作品、思潮等等的研究区别开来。”那么一场演出完毕的音乐会、已发表的一部音乐作品、已出版的一部著作或已发表的文论就无法成为“即时性”规约下的音乐批评的对象了。因为已发生的事件便立即进入了历史,而不是即刻的、当下的了。
笔者认为,事实上,以上学者提出的“即时性”规约,在具体的音乐批评活动中应理解为“对当下事件的直接体验中获得”,并在“较近的时间范围内生成”的音乐批评。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将音乐批评的对象既规定为“即时性”的,又将批评结果的生成过程这一必然具有时间滞后性的活动纳入“即时性”的范围内。如此一来,立即进入历史的当下事件因作为批评主体的批评对象,在较近的时间范围内得以生成,因而获得了“即时性”的保障;而批评主体的批评活动又因对于当下的音乐现象的直接体验(包括所有感受音乐现象的方式)而获得了“即时性”的特征。因而,对象的当下性与批评活动自身的时间范围性才是音乐批评“即时性”的真正所指。
二
然而在既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中,对于“即时性”的强调却未能从“即时性”在音乐批评活动中的真正内涵入手,致使相关学术讨论未能在“即时性”规约的同一平台上有效进行。
例如,在就音乐批评与音乐学其他分支学科的边界问题的讨论中,相关文论往往呈现出将“即时性”与研究方法或研究目的相混淆的情形。如“当代人对新疆木卡姆、侗族大歌等少数民族音乐生存状态及其传承与保护的研究,可以归人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研究领域。”尽管其结论并无不妥,但此处所讨论的并非研究对象或研究活动本身是否具有“即时性”特征的问题,而是指明了音乐人类学与民族音乐学研究在研究对象上所具有的民族性特征,及以传承状态和文化保护为研究重点的特征。少数民族音乐的生存状态同样具有“当下性”的属性,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同样将音乐活态作为其主要的研究对象,因而“即时性”并非划分音乐批评与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之间的界限。在此起到学科边界作用的是研究方法与研究目的之间的差别。
而在明言《何时何处不批评?——“何去何从”的音乐批评之三》一文中引用的《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音乐批评”词条只说明了音乐批评的广义与狭义两种定义的内涵所指,其中在狭义定义中明确指明了音乐批评的专业性与即时性(主要指笔者所指出的音乐批评活动自身生成的时间范围)特征;而在陈述广义的音乐批评的定义时,其内容则主要包含如下两个方面:1. 它既可出现在专业性的文论中,也可出现在其他语境中;2. 对狭义定义中的批评对象“音乐与音乐生活”进行了细化,而并未否定其“即时性”特征,并且除专业性与非专业性的差别外,狭义与广义的音乐批评,在定义上并无明显区别。
笔者认为作者引用该辞典的相关词条来说明“即时性”不是音乐批评的本质属性的意图是无法实现的。在该辞典的定义中,着重强调的是专业音乐批评(狭义的)与日常音乐评论(广义的)所具有的价值判断,即批评性性质,而这一点事实上在音乐批评的学理讨论中已有共识,甚至已被作为人文科学学术研究所应具备的重要属性予以对待。而“即时性”的内涵在此词条中已有所体现,该词条并不支持作者无时无处不批评的论点。
三
如上所述,不难看出在已有的对于音乐批评的“即时性”问题的讨论中,对于“即时性”在具体的音乐批评活动中的界定,及以“即时性”作为音乐批评区别于其他音乐学研究工作的属性的攻防并未在以“即时性”搭建起的理论平台上得到充分、深入地讨论。未能发现在音乐批评活动中“即时性”规约所具有的“对当下事件的直接体验中获得”,并在“较近的时间范围内生成”的双重性质;也未能以“即时性”自身为核心就音乐批评区别于其他音乐学研究活动的特征展开讨论。所以最终观点对立的双方只能以断言式的论述进行着看似火热,实则必然无果的争论。音乐批评是否应将“即时性”作为其本质特征的问题看起来成了一个宗教性的问题,信则有,不信则无。
笔者认为,若将“即时性”作为音乐批评的本质特征,这一本质特征只能是一种在时间范围上的模糊限定,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对学科本质做出的概括。音乐社会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音乐心理学、作曲技术理论等等音乐学分支学科同样关注当下的、活态的、即时的音乐现象。因而,“即时性”并不真正在研究对象方面将音乐批评与其他音乐学分支学科相隔离。它仅在具体的音乐批评活动本身的过程及结果生成上对其时效性做出了限定。
加之作为人文科学研究的音乐学学科自身所必备的批评性、反思性特征,以及音乐学作为艺术学分支学科,其结合主体性的感性体验与理性的思维活动的必然特征,有关音乐批评学科的三个或有一定共识,或仍存较大争议的本质特征:即时性、批评性、主体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并不能在根本上为音乐批评成为一门独立的音乐学分支学科提供可靠的依据。
此外,音乐批评的内容“批”与“评”必然以相关音乐学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作为价值判断、意义诠释的内容与标准。即音乐批评的内容与结论,必然从音乐学内部的相关知识出发,审美的、历史的、经济的、伦理的、技法的……如此种种评价标准均已包含在相关音乐学分支学科的研究体系和理论构架中。
综合以上认识,笔者支持将音乐学各分支学科中所包含的批评性内容置于其各自的学科语境中对待,而将具有一定时效性特征、专业性水准、启发性意义的音乐批评活动作为同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欣赏同一层次上的人类音乐活动、特别是专业音乐活动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予以对待,而不是作为独立的音乐学分支学科来对待。恐怕这既是通过本文的理论分析所必然的出的结论,也是对音乐生活实际进行概括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居其宏.历史的批评 批评的历史——“当代音乐研究”学科构想之我见[J].中国音乐学,2006(01).
[2]明言.何时何处不批评?——“何去何从”的音乐批评之三[J].音乐探索,2017(02).
[3]乔邦利.论音乐批评的即时性[J].音乐探索,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