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江苏

2018-07-07 09:25李小红
唯实 2018年6期
关键词:普法学法用法

李小红

法治思维以法治理念为导向,法治理念以法治知识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一直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视作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将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纳入法制宣教对象,同时又注意突出对公职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以提升重点人群的法治理念,并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一、突出重点,养成公职人员法治思维习惯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组织领导者,各级党委首先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养成,各地均把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帮助广大干部储备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两年一届的机关“万人学法”活动是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品牌,在全省公职人员中有广泛的影响力,是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水平的重要抓手。至今已经成功组织五届,参考率和覆盖面不断创历史新高。进入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后,江苏省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明确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重点:一要突出学习宪法;二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

在学习制度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1986年“一五”普法期间,昆山即对全县四套班子,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正副职领导、宣传委员、司法助理,分五期进行脱产普法学习,每期11天,全县406名领导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全省各地纷纷跟进。2013年起,江苏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市县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学法报告活动。2015年,江苏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为强化“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政策依据。

在学习路径上,学法用法渠道不断拓宽。除自学为主的方法外,各地还通过组织调研、党校轮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2005年起,江苏省委实施的“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把学习法律知识列为重要内容,各级党校也都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每年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学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集中学法时间每年不得低于60学时。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基础上,搭建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等平台。

在学习方式上,近年来探索了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同时推广“菜单式”“案例式”学法用法方式,通过双向互动,达到因需施教的效果。“六五”普法期间,江苏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联合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了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的专项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訓活动。南京市则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的意见》,从2014年第四季度开始,组织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主要旁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渎职类案件。

领导干部考法述法。在紧抓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经过多年摸索,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组织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全省的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全面建立,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也在加快推进。与此同时,全面深化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13年始,江苏省规定: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率未能达100%,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未能全面实施、考试率未能达90%以上的单位和地区,不得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南京市健全完善了网络考试制度,依托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南京公务员学习网、南京政府法制网等平台,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在线学法考试任务。同时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截至2017年11月,南京市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已连续举办5年,共有216人参加了培训考试。2017年以来,常州市不但更新了900道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题,还首次设置了主观论述题,将学法用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述法模版。

二、抓住关键,培育青少年法治理想信念

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时期是习惯养成教育的关键时期,从小教育学生运用法律思维考虑问题,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于培养学生法治理想信念具有重要价值。截至2016年11月,江苏省约有1.4万所学校、1300万在校生、108万在职教师,师生人口总量占到全省人口的18%左右。沐浴着法治阳光长大的这一代是建设法治江苏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学校一直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阵地之一。多年来,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规划、有机构、有人员、有投入、有载体、有活动,实现了人员全覆盖。如无锡市为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费配发法治宣传教育教材,并开展了“普法歌曲唱响校园”“宪法进课堂”等普法教育活动,全市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比率达到100%。宿迁市为给中小学校上好法治课,开展了“宿迁市十佳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评比”活动,激发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镇江市教育局开展了优秀青少年法治故事、法治漫画征集、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周、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项目评选等活动。

家庭是法治教育的微环境。在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同时,江苏省针对学生群体的法治理想信念教育,一直将家庭视作重要环节。注重发挥家庭的教育延伸与强化作用。不少学校通过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法治教育网络,密切家校联系,通过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对家长进行法律法治宣传,同时也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让学生带动家长提高守法意识。有的学校则充分发挥学有所长的学生家长的法治宣教作用,邀请家长中的法律从业人员到学校、进班级给学生们宣讲法律知识、分享法律职业心得,扩大学生对法律工作的直观认识,极大改善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微环境。

社会是法治教育的大平台。除学校、家庭外,社会大环境对学生法治素养的养成也有重要的作用。政府机关、街道社区、民间组织、志愿团体等,都是对青年法治信念养成发挥重要作用的力量。2004年,昆山市即组织了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月”活动,开展了“新昆山人”子弟学校学生参加的“我们的未来离不开法”的演讲比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竞赛。近年来,盱眙县依托县青少年法治宣教中心,建成远程法治教育学校,实现了全县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的视频同步、课堂同步,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常州市突出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在全省率先建成首个青少年保护部门法主题公园,首创“龙城普法小记者”队伍,“法治夏令营”“青苗普法教室”等课外活动广受欢迎,截至2017年9月,该市已建成3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三、全面普及,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意识

引导公司企业合法自主经营。为有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公司企业的法治意识,多年来,江苏各地通过对大企业大项目法律服务的“跟、陪、引”,对中小微企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2015年,建湖县探索成立了企业法律服务室,变法“进”企业为法“驻”企业,法律服务室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排查化解安全生产矛盾纠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让企业员工切身感受到“法就在身边”。南通市坚持开展“法治宣传百企行”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几十场,通过走进企业、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调处劳资纠纷、服务职工群众,极大地增强了辖区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江苏省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通过举办中小企业学法培训班,开展企业学法知识竞赛,建立法治工作室、职工法制学校等,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管理能力。此外,还通过组织推广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的契约意识。2017年3月以来,江苏省司法厅组织发动全系统法律服务力量,以“店小二”精神强力推进“法企同行”,紧扣企业发展的“痛点”,为企业提供贴身式、团队式优质法律服务。为此如皋市司法局成立了市总商会法律服务团、同心律师服务团和女律师服务团,为该市180多家企业转型升级开展“法律体检”;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从全区18家律师事务所、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调解队伍中,精心挑选66名成员成立了“法律诊所”专家巡诊团,定期到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巡回接诊”。

推动基层组织提高自治水平。依法推进、提升村(居)民自治,通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和选举等制度,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的法治创建为基础开展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提高自治水平,是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全民法治意识大提升的关键环节。多年来,全省各地司法、公證、环保、人防、税务等部门,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开展丰富多彩的送法进社区、进楼栋、下基层活动,通过纳凉晚会、专题讲座、主题宣传等形式向广大村(居)民宣传禁毒、安全生产、家庭消防、妇女维权、防传销、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非法集资、婚姻家庭法律常识等。2015年,全省要求深入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网络体系;推广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覆盖至全省50%县(市、区),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南京市溧水区司法局结合农村出现的常见十大类涉法案件编写了通俗易懂、以案说法的《农村法律知识读本》。盐城市开展了“百案说法村村行”大型普法活动,收集筛选市内典型案例,制作图板在基层农村巡展。2017年8月以来,邳州市司法局先后创建了490个村(社区)法润民生群,截至2017年11月,已登记2万余名成员信息,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万余人次,发布各类普法信息3000余条。基层人民已经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

促进流动人员依法有序维权。作为经济发达省份,江苏省流动人员众多。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在强调规范管理流动人口的同时,一直紧抓服务水平,通过各种形式强化流动人员的法治理念,引导他们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全省重点打造的农民工学法工作品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自2007年开始已举办了11届,每年重点围绕一个主题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农民工学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多方努力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当地社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高了全省人民的法治素养。

江苏省最近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周主题为“聚焦富民·法护打工路”,活动期间在全省各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火车站、汽车站,在人群相对集中的人才市场、集市、公园、广场以及庙会、灯会现场,面向务工人员的义务法律咨询、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竞赛以及法治漫画巡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灯谜竞猜活动全面铺开。初步统计,全省共张贴、悬挂、播放法治宣传标语、条幅2万多条,举办农民工专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走访活动3500余场次,发放《法律知识100问(新市民版)》、法律援助手册、“12348”宣传册以及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风险提示等宣传资料220余万份。苏州工业园区人口流动频繁,近年来,为加强对区域内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园区多方联动,开展走访巡查,工作人员根据流动人员的工作性质和作息时间,日间走访工作单位,夜间上门巡查,现场面对面指导点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条法规,提出整改意见,开展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此外,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问答、律师坐班咨询、普法微剧场观看、相亲联谊、健康讲座、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给予流动人口身心健康关怀,形成“疏堵结合”式的人性化管理服务模式。

法治江苏,理念先行,改革开放四十年,江苏学校、家庭、社会联手培育,青少年法治理想信念逐渐建立,政府、社会组织、用人单位齐抓共管,全民法治观念意识不断提高。全省领导干部、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整体水平较高,立法、司法、执法工作规范高效、公开透明,江苏公安更是在贯彻法治理念方面跑出领头羊速度,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形象实现了新提升。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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