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

2018-07-07 09:25董向阳
唯实 2018年6期
关键词:党的纪律党章纪律

董向阳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将纪律建设同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一起纳入党的建设范畴,并在新修定的《党章》中予以明确,标志着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切实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仅要靠政治路线这个“王道”来凝聚人心力量,也要靠纪律这个“霸道”来管住党员队伍;不仅要靠《党章》和纪律,还得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把守纪律与讲规矩有机结合起来。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违法必始于“破纪”,“破纪”必始于对纪律规矩的轻视。实践充分表明,作为一个有着8900多万党员的长期执政党,没有严明的纪律规矩作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当前,党的建设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以及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严重的现实问题和巨大危险,同时党又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六大纪律”建设,才能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真正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党的六大纪律是有机的统一体

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要坚持纪法分开,突出党纪特色,以纪律为尺,对违纪行为进行精准衡量。通过梳理整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确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六大纪律囊括了党组织和党员从政道德、从政行为的方方面面,内涵丰富、体系严密,是有机的统一体。

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打头管总的,在党的各项纪律中处于基础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处理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廉洁纪律是约束、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反映的是党的宗旨,维护的是群众利益,规定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分别对党员在从事党的各项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中各种行为和作风进行规范。六大纪律虽然内涵各有不同,但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从政行为从不同角度做出的纪律规定,有机地统一于党的纪律建设这个整体。六大纪律没有软硬之分,条条都是铁规禁令,都是碰不得的高压线,全体党员必须一体遵守,无论违反了哪一方面纪律,都要受到相应的惩戒。

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新时代党的

纪律建设中责任重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总布局、总目标和重点任务。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回归“原教旨”,重树《党章》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章》赋予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首要一条就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加强纪律建设,必须首先以《党章》为遵循,坚定捍卫《党章》、重树《党章》权威。一要深化学习强化《党章》意识。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把《党章》的学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通过纳入党校培训必备课程、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自学等多种形式,促使广大党员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尤其是要重点领会党员权利义务和党的纪律规定。强化督促检查,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各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重新唤起广大党员的《党章》意识,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严格以《党章》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项党内规章制度,判断党组织和党员的表现,解决党内矛盾纠纷,真正把《党章》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三要加强对遵守《党章》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日常遵守和执行《党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淡薄、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提醒纠正,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查处,维护《党章》的严肃性,重树《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权威。

突出政治纪律建设,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政治纪律是政治建设的根本保障,是党组织和党员保持政治立场、约束政治行为的刚性政治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做党的政治纪律的坚定捍卫者、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坚定支持者。一是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強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基本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当前尤其要加强对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三是要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协助各级党委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集中与民主、纪律与自由、统一意志与个人主张有机统一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倡导崇高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以及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通过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深入纠正“四风”,持续正风肃纪。“四风”问题,是纪律松弛的具体表现。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做出了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闭幕后不久,又专门对纠正“四风”问题做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让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确保党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保持血肉联系。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四风”问题再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八项规定”破题,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整治“四风”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当前一些“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隐身变形、花样翻新。一方面,要将整治“四风”的成功经验持续巩固深化;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花样、新线索,以专项治理为抓手,结合执纪监督、巡视巡察等工作,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持续发力、斩树刨根,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二要压实主体责任,严肃问责追究。好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不仅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约谈提醒、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等制度,同时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规党纪、破除歪风邪气,在作风建设上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纠正“四风”问题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和党组织的责任。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度的“笼子”越密,“四风”隐身钻空子的余地就越小。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必须针对作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顶层设计。一方面要抓好已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固化经验成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四风”问题风险防控排查机制、群众评议干部作风等相关制度,创新“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督查督办、查处追究等环节的机制制度,以严密的制度“笼子”真正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强力查处违反六大纪律案件,彰显党纪的严肃性。《党章》第四十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党的建设史充分表明,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纯洁党的肌体、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秉持坚定的政治立场,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把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政治信仰蜕变、政治立场错位、与党中央离心离德的言行,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行为,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目无组织纪律、凌驾于党的组织制度之上的“特殊党员”,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严肃查处把原则和纪律挂在嘴上,背后却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等违反廉洁纪律的典型。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党的群众纪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严肃查处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工作失职渎职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严格纪律执行,营造接受监督和约束的政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徒法不足以自行,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的权威在于执行。严格纪律执行,首先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敢于担当、执纪如山,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因位高而“网开一面”,因人多而“法不责众”,真正让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可逾越的“铜墙铁壁”。其次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挺纪于前的重大举措,在纪律的执行上更加明确、更加细化、更加严格,是执纪必严的充分体现。要立足于防微杜渐,着眼于抓早抓小,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划分由轻到重的阶梯形态,体现惩戒与教育结合原则;着眼于治本,在惩治少数的同时,管住大多数,切实把党的纪律执行到位。第三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纪律的执行是必答题而非选择题,决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搞变通。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以及落实党员纪律处分不到位等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坚决追究问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真正讓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的纪律的良好风尚。

(作者系中共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宁 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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