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成为新时代指导党的“行动指南”。从党的二大诞生第一部党章算起,这是全国党代会第17次修改党章。经过历次修改,党章的字数从最初的2300多字增至目前的17 000多字,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在党章的修改中逐步成熟和完备——
1923年党的三大对党章做了第一次修改,首次规定党员入党候补期;党的四大在修订党章时首次将党内最高领导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党的六大在修改党章时第一次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党的五大未对党章进行修改,而是在会后由中央政治局对党章进行了修改,确立“中央委员会”体制,设立中央政治局。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在党章中首次规定党代表实行常任制;党的十一大在修改黨章时规定,县团以上党委设纪委;党的十二大修改的党章首次载入入党誓词;党的十三大修改的党章首次规定差额选举。
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集体智慧的结晶,也通过写入党章确立为全党的“行动指南”:
1945年党的七大,首次在党章中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里程碑。1997年,经过对近20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党的十五大在党章中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此后,党的十六大在党章中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在党章中写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在党章中确立“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在党章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据中新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