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视角下新建本科院校学科组织改革研究

2018-07-04 09:13陈艳权李家新
关键词:内部治理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陈艳权 李家新

摘要:学科组织改革是新建本科院校完善内部治理改革的重心。个案研究发现,H学院学科组织改革历程经历了系制学科组织、院(系)制学科组织、教研室制学科组织、系(教研室)制学科组织等四个阶段。新建本科院校学科组织改革应因校制宜,遵循学术性本质回归、虚实组织互补、内部治理机制重构、配套制度支撑等有效策略。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学科组织;内部治理;转型发展

大众化高等教育背景中诞生的“新建本科院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渐壮大。截至2015年,我国已有新建本科院校678所,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1219所的55,6%,新建本科院校已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办学历史短,缺少推动转型发展和服务与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组织基础和活力。学科组织是大学内部治理的重心。从内部治理的视角探索H学院学科组织改革发展的历程和特征,对转型中的新建本科院校如何完善学科组织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学科组织文献研究述评

现有学者主要从历史、理论和现状等不同角度对学科组织进行研究。一是历史角度。有學者从学科组织与科学技术及社会变革的关系角度,提出大学学科组织几乎都随着科学技术的变化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变革进行适当的变革。还有学者从学科组织功能与结构变化的历史角度,提出学科组织随着大学功能的增加而变化,组织形式从非正式转向正式、组织功能从简单走向复杂。针对学科组织变革更倾向于保留原有的组织,在此基础上新建其他的新型学科组织。由此看出,学科组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和渐变的组织。二是理论角度。有学者认为,学科组织是以知识的发现、传播和应用为使命和以学者为主体、以知识信息和各类学术资源为支撑,按照知识的具体分类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作为组织形态的学科,既是大学的基本单位(学术细胞),又是大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从大学学科组织生成逻辑的角度,深入系统地论述了学科组织生成的表征、内在依据、外部条件和生成方式等,强调大学学科组织的生成是内在基因与外部环境合力的结果,知识增长的内在学术逻辑促成了学科组织的生成。还有学者侧重研究学科组织的作用,提出学科组织有助于明晰学院领导角色与管理部门职责、行政组织与学科组织互动成长、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共同发展、保障教师话语权与管理参与权等。在理论上,基本明确了学科组织生成的逻辑和基本作用。三是现状角度。有学者统计研究得出,在承担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的27所高校中,有22所高校的改革涉及学科组织重构,其中11所高校正在探索学部制改革,还有一些高校通过团队式改造、“学术特区”建设等方式重构学科组织。强调学科组织重构有助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和整体平衡,使学科组织的学术逻辑得以回归。还有学者从三所高校学科组织改革实践中,总结出学部制、研究所制和学科制等三种典型模式。现状研究对学科组织改革有一定启示作用。

综上所述,有关学科组织的现有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学科组织的理论探讨、历史变革和改革现状剖析,比较清晰地梳理概况了学科组织的内涵、发展脉络与趋势,以及部分高校改革实践。很少系统地将某类院校或某所院校学科组织发展历程和和现状结合起来进行纵向地对比研究。本研究采用案例研究方法,通过H学院档案室、办公内网搜集资料,以及与相关教职工的非正式访谈等梳理概括H学院升本以来十几年学科组织改革的历程和特征,进而结合部分同类院校改革实践,反思新建本科院校学科组织改革的有效路径选择。

二、H学院学科组织改革历程回顾

在学科组织改革中,H学院是自主改革学科组织的高校之一。H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H高等专科学校,于2000年10月由H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职业大学、H师范学校组建成立。“任何类型的大学都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其所属的学科组织的演变或变革与大学的历史变迁息息相关。自升格后十几年来,H学院学科组织先后经历系制学科组织、院(系)制学科组织、教研室制学科组织、系(教研室)制学科组织等四个阶段。

(一)系制学科组织期(2004--2010)

系制源于19世纪初期由哈佛大学创设的学系(depart—ment)。它是以学科为中心组成的学术工作群体性组织,由学科成员分担责任和分享权力,为学系学者自由选课教学和研究提供更多的自由。学系是高校的基层操作单位,在高校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系制在H学院经历两个阶段。一是系制的历史性延续。2004年,H学院升本初期,有初等教育系、中文系、英语系、数学系、化生工程系、应用物理系、计算机科学系、政史系、土建系、经济系、艺术系、体育系和公共基础部等13个系(部)。由于办学历史的惯性,基本上与其前身H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学单位(系)机构设置一致。二是系制的科层化改革。2006年,《H学院处、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职数配备方案》明确教学单位系(部)的科级机构设置,各系下设办公室、分团委、实验室。另,取消原公共基础部的设置,增设以“公共教学部命名”的系,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体育、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等全校性公共教学任务。在原有系(部)基础上,一共调整设置了12个系(部)。以系(部)命名的学科组织科级编制,使单一的教学组织系(部)向教学与行政的综合体转变。2009年6月,学校印发《H学院党政管理、教辅等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撤销公共教学部,保留原有的11个系。另,各系除下设办公室、分团委、实验室外,新增党务秘书、教学科研秘书、教研室。教研室首次成为系所属组织。校系二级管理体制的定格,标志着H学院系制学科组织格局的形成。

(二)院(系)制学科组织(2010--2012)

21世纪初,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校、院、系三级管理结构改革需要,老本科大学在恢复学院建制后二十年左右就出现许多合并相关学系、系所组建学院或将学系直接升格为学院的浪潮。新建本科院校学科组织改革也少有例外。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H学院系(部)升格学院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初创学院期。2010年1月,H学院依托于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艺术设计学科,成立第一个以“学院”命名的教学单位——海峡动漫学院。海峡动漫学院的成立标志着H学院学科组织从系制学科组织向院(系)制学科组织转变。二是院系并存期。2011年5月,学校首次实施院系调整,除保留中文系、外语系、体育系、教师教育系、政治法律系等5个系,其他系调整为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海峡理工学院等7个学院。新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加上海峡动漫学院,共有8个学院(另外,2012年10月,学校新成立国际学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教学工作)5个系、1个学部。H学院部分系升格为学院,成为处级教学行政管理单位,与保留的系并存,正式形成院(系)制学科组织格局。第三个学院化阶段即下文的教研室制学科组织期,系全部升格为学院。

(三)教研室制学科组织(2012--2015)

20世纪80年代末,在恢复学院制时,原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机构设置的意见(试行稿)》规定:“高等学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学校内部设置的分院,一般不作为一级行政机构,主要代表学校领导、协调所属各系的教学、科研工作。若因工作需要,学院必须作为一级行政机构时,可在学院下设办公室,但其所属的系不能再作为一级行政机构。”据此,H学院在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时,从院(部)设置和名称调整人手。一是系全部升格为学院。2012年11月,H学院实施《教研部设置及名称调整方案》,组建(或更名)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鞋服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资源与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海峡理工学院、海峡动漫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旅游学院(经济学院)、国际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14个以“学院”命名的教学行政单位和1个学部。各学院下设办公室、教务科研科、学生科(与团委合署)、教研室、实验室等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机构。H学院《教研部设置及名称调整方案》的实施,标志着H学院学科组织院(系)制学科组织的结束和教研室制学科组织的开始。系升格为学院,而教研室取代系的职能,成为学院所属的学科组织。二是教研室制改革。2013年,根据教研部设置,H学院制定《教研室、实验室机构设置》方案,一共调整设置了49个教研室。除国际学院和海峡理工学院外,其他13个院(部)共设置了47个教研室,平均每院设有3-4个教研室,最多的设有5个教研室,最少的有3个。另外,武装保卫部和招生与就业处等非教学单位各设置1个教研室,主要承担全校军事和就业相关的教学和行政工作。教研室是我国20世纪50年代院系调整时仿效前苏联高校设置的基层教学行政组织,是研究某一学科方向的组织。拨乱反正后,为突出其教学和研究职能,把教研室定性为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组织。“教研室机构设置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教研室制学科组织格局的形成,教研室开始全面承担原系的工作。作为教学和行政的综合体——教研室,在一定时期内,为保障教学质量和培养师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日益突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渐取代了教学和研究职能,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四)系(教研室)制学科组织(2015—至今)

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地域、学术水平、办学层次、经费等原因,很难在短期内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知名度学科带头人。完善学科组织建设是激活、激发、解放和提升学术生产力的有效途径。学科组织可以凝练学术方向,整合和凝聚学术团队,增强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整体力量,获得转型发展生生不息的强劲动力。建立健全学科组织,理顺校内学术和行政组织的关系,明确权责,强化学科管理,是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经过多所兄弟院校学科组织建设情况实地考察和校内研讨,H学院在《2014年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逐步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切实整合学科资源、强化学科特色,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层次打下扎实基础”,将2014年作为“学科建设年”。学校制定实施《“学科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塑学科、强专业、重应用、谋特色”为主题,建立学科组织,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2015年,学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科建设及管理改革,根据三级建制二级管理需要,研究制定了《H学院系的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新的学科组织的设置。截止到2015年底,原则上,学校基本取消原有教研室设置(保留和新设的除外),除国际学院和海峡NT学院外,其他各学院共设立39个系(教研室),平均每院设有3个系(教研室),最多的有4个,最少的有2个。由于各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及教学需要不同,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有6个学科组织保留或沿用原来的“教研室”命名,占系(教研室)总数的15,4%;另有33个学科组织以“系”命名,占系(教研室)总数的84,6%。这是教研室制学科组织向系(教研室)制学科组织的转变,更是教学行政性学科组织向学术性学科组织的根本性转变。

从纵向对比的角度来看,学科组织变革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一是学科组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且存在同名異质的现象。如,系制学科组织、院(系)制学科组织、系(教研室)制学科组织等都有以“系”命名的学科组织,但其本质却有所变化。二是学科组织改革由组织机构改革向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转变。前三个阶段基本上是以管理体制改革为主。如,系升格学院;系内增设办公室、教研室等。而第四个阶段的学科组织改革取消了系(教研室)的科级设置,明确了其学术性质和参与学术事务治理的权力和责任。三是学科组织改革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前三个阶段从最初的12个系(部)到14个院(系),再到49个教研室,学科组织数量成倍增长;第四个阶段系(教研室)制学科组织降至39个,并将学术组织系(教研室)作为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根本性战略任务。结合部分同类院校学科组织改革实践,进一步深入反思将有助于明确新建本科院校学科组织改革所应遵循的有效策略。

三、学科组织改革策略反思

从不同院校同一时期的横向角度和不同时期的纵向角度对比来说,不同院校学科组织改革却应遵循以下有效策略。从学科组织性质来说,学科组织从行政性组织向学术性组织转变,是大学学术性本质的回归;从学科组织形式来说,虚拟学科组织按需设置,与实体学科组织形成“虚实互补”的结合:从学科组织治理来说,组织成员成为具有参与学术事务决策权的主体,是学科组织内部治理机制的重构;从学科组织保障来说,制定和落实配套制度是学科组织改革的有力支撑。

(一)学科组织改革应是大学学术性本质的回归

学科组织是大学所固有的思想似乎已经被大学发展的历史证明。在高等教育领域里,都将高深知识作为主要材料,围绕它来组织活动的知识群体形成了或松或紧的学科组织。扎根于各学科和专业发展之中的学科组织拥有各自的思想体系、研究方式和确定未来工作方向的历史传统[17117,“遵循的是学科、专门知识和专业化无序状态的逻辑,都朝着自治的方向运动……其结果必然是‘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是大学的本质属性。而学科组织改革逐渐实现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和整体平衡,使学科组织的学术逻辑得以回归。学科组织学术性本质的回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组织性质上,先后从教学性组织到行政性组织转变和行政性组织向学术性组织转变:二是在组织任务上,从被动承担教学任务和日常事务工作向自主参与学术性事务治理转变;三是在组织关系上,从“单兵作战”向集体协作转变。按照大学组织发展的内在逻辑,厘清行政和学术事务权责,赋予学科组织治理学术事务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权力。处于学校最低端的基层教师不再是缺乏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的弱势群体。由此可见,治理重心下移,保障基层教师学术自治是学科组织学术性本质的回归。

(二)学科组织改革应是“虚实互补”的结合

一般常见的实体学科组织具有固定的同一学科背景的成员,按照一定学术目标和规则建立起来,并形成特定學科组织文化。如,H学院的系(教研室)和绍兴文理学院的“学科组织”‘蹲均以学科或学术基础较强的学科方向建立的具有相关人、财、物的决策权的实体性学术组织,对主动承担教学和研究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推动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合作上能力却是有限的。学科组织的工作材料具有日益专门化、数量越来越多、知识密集性、知识广博性和自主性程度越来越高的特点。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距离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知识领域表现出内在的深奥性和固有的自主性。数学、物理学等和农学、医学等似乎彼此无暇顾及。学科组织的顺利运行成了所有管理中最艰难的管理工作。一方面,学科组织成员一般集中在各个相互隔绝的学科和组织里,以至于无法体会到学院或学校作为一个整体的需求。由于忙碌于自己的教学和科研,通常也不愿意支持那些打乱自身所熟悉的常规,且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解决跨领域的现实问题和科研项目。另一方面,在跨学科的层次,研究不属于任何单个学科的问题。在院校层次,由于需要不同学科的专家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研究的共同使命,需要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出现。实体学科组织很难应付日趋复杂的“象牙塔”外的现实问题。为适应和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合力解决实际问题,来自不同学科组织的成员不但加入了问题研究所,还加入了地区研究中心。例如,某教授为某环境工程系、某省生态工程研究中心或其它某个地区政府部门服务。这位教授在环境工程系以外的活动和工作,无论是从权责关系上,还是从服务对象的地理位置上看,都和环境工程系的工作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关系。由此围绕特定项目任务或领域问题组建的学科组织应运而生,即虚拟学科组织,其组织成员来自不同学科背景,以某一任务项目或领域问题等为基础,通过契约关系开展团队合作。虚拟学科组织打破了原来固有的学科组织单一学科背景的局限,突破了地域、时间等条件的限制,有效地实现了人才、设备等资源的共享。为科学研究在更大范围内的合作和服务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因此,适时建立“虚实互补”的学科组织成为是满足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内外需求的有效策略。

(三)学科组织改革应是内部治理机制的重构

“学科组织是大学以学科为基本架构的最重要的基层学术组织,是人才培养和高深知识传承创新的策源地,是大学治理的真正主体”。合并升格以来,H学院在机构设置上,从最初的“校一系(部)”模式,到“校一系(部)一室”模式,再到“校一院(系,部)一室”模式,以及目前的“校一院一系(教研室)”模式。在管理模式上,从两级建制两级管理发展转变为三级建制两级管理。2015年之前,作为处于底层的学科组织,无论是系制或院(系)制,还是教研室制,基本上是基于管理体制改革的逻辑,侧重于系(部)或院(系墩研室)机构行政化设置、职能扩张或更名升格,系(部)由教学单位逐渐成为科级行政机构,且院(部)系在职能和建制上平行并存过数年。而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对学科组织成员的学术活动进行指令性、行为性、制度性、资源性的干预现象成为常态。例如,2009年各系下设办公室、党务秘书、教学科研秘书、分团委、教研室、实验室,系与学院成为同质化行政组织。原有的教学组织系成为学校的下属机构,而教研室成为系的附属机构。学科组织成员在学科研究方向、人才培养、学科组织建设等学术事务中几乎没有直接的参与决策权。虚化的学科组织几乎成为行政组织的附属机构。

无论校院两级管理部门如何精确地界定目标,实际结果仍然主要取决于学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有效治理。也只有权责统一的组织成员之间的坦诚协作才能更有效地担负起提高办学质量的责任。学者自主工作动力的来源不是其所在院校而是其所属学科与组织。为重构学校内治理机制,2015年,H学院从学科组织改革人手,实施《系的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学院是在学校的二级办学实体,对系工作起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系是最基本的学术单元,是由学院教学人员按学科组建而成的以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基层学术组织,是学校的办学基础。明确了院系二级建制的关系,以及系(教研室)属于学科建制的学术性质和组织任务。系的学术性回归具有了合法地位。系(教研室)从行政机构转变为学术组织,自主参与系的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和社会服务、参与人才评聘、业绩考核、学生管理和经费管理等学术事务的决策。既可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审核引进的人员是否符合团队建设的需要:又可参与院系人事考评,对本系成员的调出、培养、聘任、晋升和奖惩等向学院决策建议。系具有了教学、科研、考核、经费等参与治理的权力与责任,取代了传统上传下达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进而使学科组织内部治理机制走向最优有了可能。

(四)学科组织改革应有“配套制度”的支撑

学科组织相应的配套制度改革成为大学治理变革的重要任务。学科组织改革配套制度是其有力的支撑性保障。学校先后制定《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培养对象遴选与管理办法》、《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系的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副教授分类评审细则(试行)》等系列制度。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副教授分类评审细则(试行)》为例,学校为破除束缚学科组织教师发展的制度障碍,激发其教学育人、研究、服务的活力,坚持服务地方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按照教师从事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其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型、科研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四种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是指以教学为主、兼顾科研的专任教师:教学型教师是指长期从事专业课,特别是主要从事基础课(含实验)、公共课等教学工作;科研型教师是指在省级重点建设平台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在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外,具有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的研究能力,能组织和主持本学科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研究领域稳定,有较强创新性,成果突出;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师指完成基本教学任务外,主要承担较多的技术咨询与推广、成果转化或企业技改项目、公共政策与其他科技咨询、艺术创作与推广等社会服务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教师。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这为学科组织学术性本质的回归、虚实学科组织的结合和内部治理机制的重构提供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支撑。

在深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进程中,大学学科组织治理的有效程度基本上决定了大学发展水平。因各院校的学科布局和学科资源不同,在学科组织改革中,既应坚持学科组织学术性的回归,也应探索建立符合本校发展定位和适合学科组织成员有效治理的“虚实互补”的学科组织以及持续优化其内部治理机制,从而激发学科组织成员持续自主地提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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