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宪国
建立高效、规范、务实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是党的十九大对财政工作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研究,理论层面较多,但具体灵活、务实的办法较少,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8号)对内部监督检查的原则要求、检查内容、工作步骤等进行了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也都出台了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但在具体落实中良莠不齐。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日趋重要,而要想真正把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效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还应注重工作的时效性和机制的创新性,着力拓展内部监督检查范围,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提高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生命力和威慑力,全面推进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年度各项财政工作重点任务及时有效落实。
财政部门普遍存在“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督”,“重资金规模数量、轻管理质量效益”的思维倾向,主要是把财政内部监督看作自我分析“病理”,自己“抓药”,以至于认为上面的“医生”够多了,存在自己的病 “家丑不可外扬”的 “病态心理”。监督部门对财政业务科室和所属单位的检查就是一种不信任的检查,认为是挑毛病、找岔子、整治人,是“自家人搞自己人”的错误思想,因此,在内部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后,马上就有人来 “找岔子”,在潜意识中把内部监督检查与业务管理部门内控混为一谈,导致其在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受这种错误理念的影响,被检查部门单位产生了一些对内部监督检查不协作不配合的行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基本还停留在浅显层面的监督上和“就监督论监督”的工作思维上,监督和管理机制的软化造成有的单位关系不顺,职责不清,有的单位“一把手”没有真正重视,没有悉心牵头组织研究部署,内部监督检查部门“腰杆不硬”。
在实际工作中,大家习惯于把财政监督简单地理解为专职监督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部门往往也是“吹吹喇叭”、“走走过场”、“草草收兵”,在工作实践中成为“两张皮”,没有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层面上思考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够。目前,从财政内部监督和管理现状来看,财政内部各职能机构之间尚未建立规范、畅通的沟通方式和制度,没有充分整合监督资源,没有充分发挥各内设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能和日常监督作用,财政部门内部信息沟通不畅,资源不能完全共享,内部监督“一体化”格局没有形成。
科学的财政监督必然是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当前,多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没有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机制,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即使健全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措施办法,明确了牵头部门,也没有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大多是采取单独作战或临时出击的办法,单一的内部监督方式往往是对列入检查的单位实施检查,没有列入检查的就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存在着监督检查的“空白点”和“真空区”,加之内部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不足,零星分散,在内部监督检查中未能与其他监督和管理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未能把内部监督检查与纪检巡视、巡察、督办和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进而没有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内部监督检查的关键是要突出结果运用,由于内部监督检查往往是情况检查之后写个报告或通报也就结束了,没有建立考核评比机制,没有将内部监督结果与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目标绩效管理日常考核和机关作风整顿深度融合,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不能有效激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部门不能鞭策约束,没有及时地跟踪整改,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业务管理部门在资金和政策管理中的日常监督作用,构建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有机整体。以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为底线,坚持制度管控与检查监督并举,大力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应用,实现防范管理风险、规范财政行为、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财政改革的工作目标,着力督促各业务部门切实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强化内设机构抓落实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财政管理重点领域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推进当前驻单位纪检组工作要点,六项监督(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监督、重点监督、“四风”监督、案件监督、制度监督)、五个工作机制(大督查、协调沟通、责任倒查、督查结果运用、问题移送工作机制)等工作要求的落实。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运行质量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财政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确保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财政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要调整充实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形成涵盖驻单位纪检组、机关纪委、监督检查部门、各牵头资金管理部门和办公室等的大督查机制、定期协调沟通机制、责任倒查机制、督查结果运用机制和问题移交机制,逐步实现内部监督检查全覆盖。完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到定期研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创新内部监督检查方式和手段。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重点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政治定力和业务能力,把内部监督检查与纪检巡视、巡察、督办和整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增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内部监督检查不流于形式,不时过境迁,保持可持续性、长效性,逐步建立严谨的工作机制,确保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内部监督检查的范围应是单位的全部内设机构和部门。内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预决算编制。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决算编制、预决算公开。二是预算执行。主要包括预算调整、收入支出、非税收入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扶贫资金筹管、稳增长工作任务、向上争取资金、存量资金消化。三是国库集中收付、财政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国库现金管理。四是资产管理。主要包括资产配置计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的编制并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决算。五是预算监督。主要包括人大、审计和上级财政部门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对本级部门的预算监督、内控制度执行等。六是督查督办事项。包括与各级党委、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上级部门立项督办事项、上级领导对财政工作重要批示、财政改革工作。党委(党组)会、厅(局)务会、办公会重要决定事项,厅(局)领导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承办、限时办结、深化财政改革工作等。七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落实驻单位纪检组安排工作任务等情况,列为内部监督检查的内容。
要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监督之中有监督,检查之中有检查。
一是悉心做好日常监督。监督检查部门和每个内设机构都要发挥日常监督的作用。监督检查部门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责,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利用预决算公开信息化平台、财政资金下达预警系统、资金拨付审核签章、内控建设信息化、审计整改、各级党委政府任务分解落实跟踪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督。各内设机构要责有攸归、不落窠臼,紧密结合上述内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立足自身职责,明确牵头负责的工作方面,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并注重收集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积极督促整改。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由监督检查部门每季度汇总一次报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报。
同时,要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建设,建立一体化控制体系。通过对比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提取外部政策要求的制度与流程,同时对照本区域政策规定,修订并改进单位内控制度与流程,形成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本区域管理要求的单位内控制度体系。如云南省昆明市在全国率先实践“一体化”内控建设,协调市本级18家单位同时联动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并逐步推动内控工作信息化。
二是扎实做好重点监督。一方面,在日常监督中,各牵头内设机构发现的重点问题,对牵头负责事项有疑问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内设部门要通过听、看、查、问、座谈等形式进行重点抽查;另一方面,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单位内部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牵头部署安排,在各内设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第一要由内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若干综合检查组,对部分资金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开展督查;第二要由各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组成重点检查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上级要求协调抓落实的具体事务,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内设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第三要由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重点监督检查整体情况,做到以准确数字和事实依据说话,并在检查中做到严格工作程序,敢唱红脸、敢于较真碰硬,深层次分析原因、综合研判分析,提出真知灼见。
具体开展工作中,还应注重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一要严密计划。增强组织的计划性、针对性、合理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聚焦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要建立台账。日常监督要做到善于梳理自身监督职能,建立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善于研判分析,提出整改要求。三要落实责任。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谁的清单谁负责”,并注重协调沟通和联系,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四要严格纪律。重点检查组成员要秉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理念,忠于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确保检查公正、客观、规范、高效。检查将全程接受局内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纪委的监督。五要操作规范。实施重点抽查时,各重点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具体实施。六要确保精准。检查报告的撰写,应做到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层次清晰、问题捏准、整改拿准。
在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检查中,综合检查组和各牵头内设机构检查组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确保效果,提高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单位所有内设机构要认真建立本部门的工作台账,敢于发现和晾晒自身存在的问题,聚焦整改,注重效果,确保到位。各重点监督检查组政治站位要高,“四个意识”要强,要本着对党、对政府、对群众、对财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悉数列出问题清单,深层次思考问题,深度查找问题原因,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群策群力提出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保持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性、严肃性、规范性,以此来助力财政各部门各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整体推进,真正体现为民理财、服务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决策和目标任务。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内设机构及时高效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不到位不撒手,并收集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依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8号)完善本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健全财政监督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权力紧身衣,做到监督有序,处罚有章。二是建立月报制度。如昆明市财政局为发挥内部监督各牵头处室的作用,要求各牵头处室每月将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形成月报报局领导审阅并抄送监督检查处,做到对存在的重要问题或工作成绩突出的事项及时通报。同时,对关注点较高的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影响力比较好的事项,在认真总结出经验和亮点的基础上,形成专报报市委、市政府。监督检查处要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对存在的重要问题跟踪监督,并将月报情况积累作为每季度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力支撑,进一步夯实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强内外沟通协作。积极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问题线索”排查和沟通共享机制。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财政信息系统中的“监督”身份,动态查询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等信息系统,快捷准确地检查基础信息,积极构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及时跟踪挖掘每笔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明细和最终支出信息,有效解决财政资金监管信息不完整、不及时、不全面和重分配、轻监管,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话语权。五是加强培训,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强财政监督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制度和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积极推行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要选拔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敢唱红脸、敢于亮剑的同志来承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强化纪律意识,认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内部监督检查综合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及时上报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其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研究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有效解决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效整合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力量,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提出工作要求,积极为党委(党组)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将内部监督检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并纳入内设机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在年度共性目标、职能目标评分实施细则中明确扣分标准,在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中具体体现;三是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与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目标绩效管理日常考核和机关作风整顿深度融合,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建设一支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通过扎实有效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有力促进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高效率、高标准完成,有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使处室有效克服作风漂浮,投机取巧,不愿尽责,怕麻烦、怕多事、工作方式浮躁、做事不静心等“慢作为”和“懒作为”行为。■
[1]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EB/OL].(2008-06-03).http://tfs.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buling/200806/t20080603_44566.html.
[2]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EB/OL].(2010-02-25).http://tfs.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buling/201002/t20100225_272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