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国家注册建筑师制度规定的建筑师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提出的创新型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要求,尝试改变传统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方式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弊端,通过探索对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的评价内容、评价主体和评价过程的整体革新,提高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性,提高建筑教育的职业能力培养的效率与质量。
关键词:职业能力;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
1996年,我国正式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这一行业制度的确立对我国的建筑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2010年教育部开始在我国大学工程教育中实行“卓越工程师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计划的实施对促进我国高等工程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从注册建筑师制度到卓越工程师计划,两项制度的实施促使职业能力的培养成为高等建筑教育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在建筑学主干专业课程——民用建筑设计的教学组织中,传统的设计教学过程往往更多关注学生建筑设计理念、表达技巧等相对狭窄的范畴;而当代建筑教育则将教学重点放到如何培养解决工程设计建造问题的综合职业技能培养方面上,包括设计设计前期调研分析能力、设计团队协调、合作及组织能力等职业技能。建筑教育教学内容的拓展相应地对建筑设计课程考核评价的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用建筑设计课程是建筑学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课程,贯穿于5年建筑学教育的始终;由于建筑设计课程与其他专业理论课程教学过程具有显著的差异,由于建筑设计活动兼具技术性与艺术性的综合特点,设计成果并不具有唯一性;也不同于其他理工科专业课程那样具有“正确的”标准答案。在传统的民用建筑设计课程教学成绩评定环节中,一般主要依据学生最终提交的方案设计图纸,由数名任课教师分别打分,然后汇总平均。由于建筑设计成果的特殊性,设计课程作业缺少统一明确的评价标准,任课教师的主观因素往往对学生的成绩具有较大影响,最终成绩容易引起学生的异议;另一方面,传统设计课程考核环节中存在的“重结果轻过程”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生设计课程前松后紧、“重图纸轻思考”的现象;这种相对比较普遍的教学状态阻碍了民用建筑设计课程的阶段教学目标的实现,特别是不利于高年级阶段建筑师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近年来,我系4年级民用建筑设计教学组在专业设计教学过程中,探索将设计课程的评价重心从终结性结果评价转向关注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评价,关注学生的设计学习过程、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等综合信息的教学反馈,尝试建立一种面向职业能力培养的新型设计课程考核方式。4年级民用建筑设计课程具体教学任务包括城市居住区规划与住宅、观演类大空间建筑、高层建筑以及城市设计4大类型7-8个设计题目。由于教学重点各不相同,考核重点也不同,如果简单地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不利于学生判断各个题目的学习重点;因此,针对4年级建筑设计课程的阶段目标,我们从评价内容、评价主体和评价过程等方面对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方式进行了持续的探索与实践。
(一) 针对阶段教学目标,制定突出重点,涵盖特定设计问题、尽可能全面的考核评价内容。
针对4年级民用建筑设计题目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特点,在传统的设计课程通用评价内容基础上,我们针对4大类型题目的重点设计问题,制订了尽可能全面地反映综合设计能力培养目标的课程评价细则。其中通用评价内容包括:建筑方案设计构思创意、总图设计、平面设计、建筑造型及立面设计、剖面设计等;特定建筑类型的评价内容针对教学目标与设计问题的不同而变化,例如,在居住区规划与城市住宅设计中,重点强调了对设计方案的经济性、结构设备选型等技术问题解答的考核;在观演建筑设计中,则强调了大空间建筑的结构选型问题、人流疏散设计以及建筑声学设计等复杂技术设计问题的考核。通过通用设计评价内容与特定设计评价内容的结合,有助于学生了解不同设计题目的学习重点,促进了综合设计能力的提高。
(二) 针对建筑设计课程的教学特点,将学生引入课程考核评价主体。
民用建筑设计课程具有比较有益于研討式教学、翻转课堂教学的条件。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们尝试在教学过程的中期评图及最终设计成果评图过程中引入学生互评环节,通过学生参与评价,提高了设计教学的互动性,提升了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并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教师对学生设计成果评价的主观因素影响。
(三) 从“结果评价”转向“过程评价”。
传统的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结果中,最终图纸成绩一般占到80%左右,客观上造成了学生设计课程重结果轻过程的不良学习习惯。针对此状况,我们将最终图纸成绩的权重调整降至50%,加入设计前期调研(20%)、中期设计成果评价(20%)以及课堂讨论参与及表现(10%)等涵盖全部设计周期的阶段性考核点,力图通过“过程评价”方式促使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总之,针对当前建筑行业职业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提出的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我们在充分明确阶段性专业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尝试改变传统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方式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弊端,探索通过对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评价内容、评价主体和评价过程的整体革新,提高民用建筑设计课程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性,提高建筑教育的职业能力培养的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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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鑫,山东省青岛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建筑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