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敬
2016 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14 部委下发《江苏省泰州市建设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该重量级文件成了其经济结构转型的有力支撑。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是培育新型战略性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由于目前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关键期,科技金融创新是经济能否成功转型的关键要素。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故对泰州科技金融发展情况的研究有助于其金改工作的推进和经济结构转型。之所以苏中地区科技金融问题研究要以泰州为例,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该市获得了国家层面在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上的重点支持,第二,泰州在2012 到2017 年高新技产业总产值在苏中三市中增速强劲,增速排名第一具有示范效应,泰州该项复合增长率为19.6%,而南通和扬州分别为16.9%和7%。第三,2017 年前三季度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省的比例为8.47%,在苏中排第二,超越苏南区域的南京,镇江和常州。泰州市十三五规划提到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到2020 年,基本形成以中国医药城为龙头,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要完成该目标离不开科技金融问题的探索与创新实践。2017 年8 月泰州市政府依据国家和省委相关文件发布了泰州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设立了首期50 亿元规模的产业投资母基金,这对该区域创新发展和科技金融的发展带来了促进作用。不论从政策层面还是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来看,科技金融发展必然成为泰州市经济发展中关键要素,同时也将成为苏中地区科技金融发展的典范。如何才能让泰州市的高新科技产业总产值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向着更高的产值进发,这对该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着重大意义。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改善科技金融的发展现状,多样化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构建各类融资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推进创投引导基金的建设。
金融和科技的融合效率受经济环境、技术创新水平等因素影响。泰州市作为江苏省13 个地级市之一,其在科技进步排名上总体上位于第8,在苏中地区排名总体位于末尾。在科技信息环境建设、科技人力投入、财力投入方面排名均在第8 名之后。较好的是其在科技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治理方面逐年改善,在2015 年这个方面要优于无锡和扬州。科技投入方面的几个三级指标,参见表1,分别是全市研发投入占GDP 的比重、企业的研发投入占其销售收入的比重、市财政科技拨款占市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银行科技贷款比例。其研究与实验发展投入占GDP的比重在15 年度第7 位,优于扬州市0.1 个百分点,和南通相比差0.18 个百分点;企业的该项数据在近几年一直第9,排苏中末位;科技拨款比例上在2010 年到2014 年均是垫底,2015 年有一定提高为2.61%,横向看和扬州以及南通有一定差距,扬州15年该数据为2.98%,南通3.24%。科技人力投入方面三级指标之一“R&D 人员/科技人员”指标直接反应了科技活动人员的核心人员占比排名垫底,研发型的人才投入相对显得薄弱。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产值是科技产出三级指标之一,15 年之前泰州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产值一直在8-9 名之间徘徊,17 年前三季度该数据相比12 年前三季度增长率达到19.6% ,增速在苏中排第一,增速强劲。泰州市在专利的绝对数上基本和人均GDP 排名一致,但是发明专利占比的情况处于非常低的位置。从数据的描述上来看我市第2、3、5、8、10 项这些三级指标在全省位置比较靠后,不及泰州人均GDP 在13 个地级市所处的位置,全市的研发投入占GDP 的比重在15年虽然排第7,但发明专利占授权专利的比重缺几乎垫底。
表1 泰州市2008 到2015 年科技步监测三级指标数据与排名
指标1 和8 的不匹配反应研发的总体效率不高。科技金融的发展只有建立在良好的科技进步环境中才能有充分的发展,人力和财力的投入比例还有待提高。
美国、日本和德国发达国家的科技金融业态,不论市场主导或政府主导,其发展都离不开国家法律与政策性金融配套措施。从苏州和无锡政策发布情况看,在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引进、政府引导基金、科技保险、风险补偿和利息补贴、专利质押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具体和系统的实施方案。某些方案的实施甚至要早于科技部相关政策,如苏州2009 年提出《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一政策科技部在2011 年才开始实施。泰州市在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的制定情况如表2,其中直接和科技金融相关的政策不多,缺乏科技金融发展的整体方案与规划。从文件内容看,这些文件主要在创投、专利权质押、科技融资债券、促进上市、政府引导性产业基金等几个方面。
主要问题:首先,缺乏独立的明确科技贷贴息政策、科技担保风险补偿政策、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办法,这些内容没有独立成文和明确的细则,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会认为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有些补偿政策散落在其他文件中,这会降低企业、金融机构等信息收集方的工作效率,一些文件市科技局可以做好单独的归类,市政府在相关科技金融政策的制定上,也可以参照科技部提出的一行三会的形式联合制定,共同发布。其次,缺乏科技金融发展的整体规划性纲领性的行动方案,虽然泰州有“金融十条”,但并不是针对科技金融的独立性行动或规划。这也难掩该市相关部门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匮乏。苏锡两地分别在2009 年和2013 年就拿出了各自的科技金融行动方案,并且方案详实具体,信息公布也相对及时。最后、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的发布还没有形成特定的网络站点,有的在市政府的网络平台都不能获得,有的是科技局直隶的知识产权局发布,但具体文件无法查阅,信息化工作有待提升。市政府金融办缺乏独立政策发布页面,不利于外部机构了解泰州市相关科技金融政策。
表2 泰州市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发布情况
比较好的方面有:其一、《泰州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扶持全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型、科技型、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以及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和重大项目发展的政府性基金。这份文件要比2011 年11 月《泰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内容细化很多。这两份文件开启泰州创投基金和产业基金整体规模扩大的进程,为其医药、船舶和海工装备以及新能源三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其二、其在2015 年开始意识到金融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性,这一点对于其产值不断放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这是一个好苗头。苏州在2008 年就意识到金融业对其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并专题发布了《关于苏州市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一文,泰州自2006 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发布以来还没有在金融机构引进和创新型金融人才引进上单独发布政策。
首先,各类科技型风险资金池建设效果良好。2011 年起,为推进改革创新“双轮驱动”战略实施,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和融合发展,泰州市探索建立了政策性科技贷款风险储备保障机制。由财政出资,联手相关金融机构,先后设立了农业银行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池、江苏银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基金池、农村商业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池三大科技信贷保障平台,三大基金池财政资金5000 万元。资金成本比同期银行贷款降低20%左右。这是财政、银行和科技的良性互动。泰州农行与市科技局合作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3000 万元,其对应的信贷产品为“金科通”;泰州农商行与市科技局合作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2000 万元,所对应的信贷产品为“科贷通”。截止2016 年6 月末,全市共有10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拥有11 个款科技型企业信贷产品。2016 年6月末共发放8.5 亿元。江苏银行泰州分行与省促进中心和地方科技部门合作推广的“苏科贷”产品截至2016 年7 月末已累计向95 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投放贷款2.41 亿元,授信余额7300 万元。银科互动模式有效推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截止该年7 月目前已扶持3 家科技型企业在新三板上市。为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兴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帮助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2016 年11 月兴化市财政局出资人民币1000 万元,设立兴化市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扩大倍数发放不低于1 亿元的总贷款额度,单户贷款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对贷款损失,资金池承担70%贷款损失,合作银行承担30%的贷款损失。
其次,小微企业专属贷款风险保障资金池建设发展良好。由于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无法覆盖小微企业需求,市财政与科技部门联手启动小微企业专属贷款风险保障资金池建设,2014 年5 月泰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设立了市首个小微企业专属贷款风险保障资金池。资金池一期由市财政出资300 万元,签约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泰州分行,通过财政杠杆效果形成2400 万元授信规模,较好满足当时创业中心内在孵项目的融资需求。根据计划,财政资金会加大投入使得授信总规模不低于8000 万元。2015 年1 月该资金池发放首期贷款,泰州5 家在孵企业共获优惠贷款420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和流动资金周转。
再其次,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大力度开展。科技金融的结合方式中,创投资金的退出需要通过特定的平台,泰州的企业上市三年计划是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地方企业的资金实力。2015 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4 家比2015 年计划数要多4 家,但是并未完成上市1 家任务。
最后,科技保险试行,2011 年8 月16 日,市科技局与工商银行泰州分行、紫金保险泰州公司三方合作在江苏省率先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新产品,以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这是泰州市第一款科技贷款保险工具,科技型中小企业单笔贷款最高达500 万元。据协议若科技型中小企业因资金难题无力偿还时,保险公司将先行垫付本息后再对企业追偿。
通过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和泰州科技金融发展情况对比可知,泰州在科技金融发展的总体规划、科技金融工具试行和推进载体建设、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和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发展上均有待改善。
不论是无锡还是苏州都在较早的时期明确规划各自在科技金融发展问题上的总体方案,泰州却没有这类核心政策的发布,虽其在科技银行、科技贷款资金风险池、创投基金建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面的工作一直在推进,但缺乏系统性的布局。从国家科技金融的政策来看,科技部在2009 年就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建立了会商机制,和人行以及保监会共同制定了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并先后与8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该年12 月科技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报告》,2010 年4 月科技部会同财政部、人行、国税总局、银监、证监和保监在北京召开“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座谈”,2010 年出台了试点方案并成立了部际协调指导小组。在这一个时间内苏州的相应速度最快,先后与2009 年9 月和11 月连续发布了两个分别为《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五个办法》;其后无锡市2010年发布《关于更大力度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年(2010—2012 年)行动计划》。这几份文件对于城市的科技金融发展划定了框架,并且文件在相关事项的建设上都明确了责任主体,对于推动政策的执行奠定了组织构架上的基础。泰州在2011 年之前均无相关政策或者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痕迹可寻。独立规划的缺乏会减缓科技金融系统性建设的步伐,制约了创新的资金融通形式,对于创新驱动发展起到一定阻碍。
科技金融政策仅依赖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是难以顺利推进的。像苏锡两地的金控与产业集团,他们既是政府科技金融政策制定的智囊又是政府推进科技金融实践的平台,这类集团对于地方科技金融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泰州目前还没有类似结构的金融性或产业集团,这会制约其在科技金融领域的实践。苏州或无锡的科技金融政策制定和实施环节均有地方国资性质的金控或产业集团身影。如苏州元禾,其前身是苏州创投集团,担任苏州工业园区政府引导基金运作,在股权、债权和投融资服务方面种类齐全,其旗下拥有“新四板”苏州股权交易所和服务于债权融资的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另外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苏州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集团,同样担负着苏州高新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其拥有包括各类股权投资、担保、科技小款、科技统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科技保险、新三板服务等一体化的科技型和高新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苏州这两家集团是典型的政府性金融控股集团。他们在政府科技金融政策制定和执行上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无锡最大金控集团是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其拥有金融全牌照,旗下拥有期货、证券、担保、保险、融资租赁等金融企业。无锡市在2010 的文件《关于更大力度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年(2010—2012 年)行动计划》的具体责任部门划分中,国联金融投资集团的身影就在其中。另外还有实业为主的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其目前正在利用其产业优势构建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服务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围绕无锡“创业、创新、创投”发展要素,加快建成集创业投资、融资担保、产业孵化等新的产业服务体系,增强科技产业孵化功能壮大新兴产业规模,无锡创业投资集团就是其全资控股单位,这是一种产融结合的模式。即使各类学者在产融结合效果的实证检验上结论不一,但在科技创业投资领域产业性资本必然比纯粹金融性资本更了解行业情景。
目前市科技交易平台“泰科易”成长较快,但具典型融资特征的金融类且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企业的大型交易平台几乎没有,而这方面苏州和无锡的建设步伐非常快且体系完备,苏州已经建成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地方性股权交易中心,也称“新四版”。无锡市产权交易所也具备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功能,在全国新三板基础上既增加了创业和风险股权投资的退出途径,也增加了中小科技型企的直接融资途径。除股权融资交易平台建设,苏州在间接融资交易平台建设上也比较到位,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市专注于债权融资的服务和交易平台。还有一些平台专门服务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以及私募股权,如苏州元禾集团旗下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服务于政府引导基金的无锡海峡两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每一个服务平台要么是集成的产权交易平台,要么是非常具有针对性的股权或债券交易与服务平台。另外这两个地区在科技金融政策发布上也尽量集中在各市科技局,非常方面各类市场机构的检索。各类实体和网络平台的建设可以将各方的信息汇集在一起,形成科技资源和资金信息的共享局面,有利于金融资源和科技资源在各类主体之间的流动,提高各类交易的效率,降低各类交易双方的信息收集的成本。
政府引导基金表现在对所投产业和目标企业投资的引导上,其设立可以撬动一部分民间资本对科技创新类企业的投资。这对本地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会起到较大促进。本地创投机构数量直接反应该类引导基金的活跃程度。泰州相比苏锡两地创投基金家数少实力弱,目前还没有一个本地创投公司能够担任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的管理。从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上创投机构家数来看,泰州仅12 家,而苏州251 家,无锡60 家,差异巨大。苏州创投起步早实力雄厚,具有国创母基金的苏州元禾股权投资平台下的创投基金,按照投资对象所处阶段分别成立了不同的子基金,其中元禾原点基金对应种子期;元禾凯风基金对应企业成长期;元禾重元基金以“PE 投资+并购重组”为主营业务,对应企业成熟期。无锡政府引导基金合作下的基金项目都带有明显的专业领域,比如红杉资本无锡基金规模为15 亿,重点关注科技与传媒、消费品及现代服务业、健康产业、能源与环保。不论是苏州元禾还是无锡新区科技金融集团旗下的子基金,他们投资的企业阶段或者投资的产业方向非常明确,种类齐全。泰州目前该领域的建设比较薄弱,有待借鉴苏锡两地的模式大力推进创业投资基金建设,争取在苏中地区建立起创投标杆,对各类参与政府引导基金运营的机构,在子基金设立上要做好企业生命周期的投入阶段的研究和区分。
为构建系统化科技金融体系,应加快科技金融整体建设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目前在技术交易平台建设、科技贷款、企业上市等工作上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科技金融的建设需要整体规划,目前在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政府引导基金合作、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都有很多的工作要去完善。科技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研究和考察,也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参与方案的考察、制定和实践。还有很多值得市职能部门去思考,如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第一、如何让传统金融和科技金融形成良性的协作机制,银行方面泰州市有关工作做得比较到位,风险资金池的设立推动了这一块融资平台的建设,但创投、保险、担保、资产管理等机构以及银行的多方风险共担的形式依然还在探索中,科技保险虽然泰州不是示范区,但不代表不可以努力尝试,应该推动多方联合承担科技贷款风险的模式,财政上对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另外科技金融的专营机构很少,要鼓励传统金融参与设立专营的部门并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无锡市以创投参与为前提的投保贷合作可以借鉴。
第二、如何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苏南地区尤其苏州和无锡,从他们的经验来看,在这两个方面他们是一同推进。泰州的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凸显了其在推动企业股权融资方面的积极性,但股权融资的成本较高,对于初创期成效较好的企业而言,即使给予奖励也未必积极,有企业家表示泰州上市奖励资金不足以支付上市费用,或出于成本和信息披露、税收等因素造成。间接融资不可忽视,首先在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上可以尝试;其次,科技小贷目前泰州有苏州元禾旗下的泰州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业务模式较为新颖,采用的是投贷联动模式,该模式是苏州多年实践的成果,可以复制和推广。最后,科技贷款的资金筹集是否可以利用货币和债券市场来集资。我们认为在推进股权融资的同时也要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债权融资通道,这样可以相互弥补不足之处。
第三、泰州科技金融服务能否向公司方向发展,对于金融控股集团的建立泰州正在谋划之中,那么在其中可以考虑成立科技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单独组建本市创投集团,专注于为泰州的医药、船舶和新能源产业提供科技金融方面的支持。市创投引导基金或产业引导基金的子基金在设立的时候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离岸孵化”基金等,积极配合离岸孵化工程和其他新型产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如何吸引科技金融、股权投资等方面的专才,如何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这方面的政策是否要单独发布等均需要重点考虑。
上文已提出地方性产业和金融控股集团的设立对于科技金融发展可以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政策制定、试点和实施环节。可以参考苏锡两地的实践,苏州元禾本质是苏州工业园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其初期是中新合作的创投基金,所以其最强的是创投业务,后期才逐渐引入债权和投融资平台。无锡国联发展集团是传统的金融控股集团,无锡市借助这个金融牌照较为齐全的集团打造了两大交易性平台一个是交易功能较完备的产权交易中心,另一个是金融交易中心。泰州在本地金融控股集团的构建上已有的构想是通过泰政投作为平台,打造集担保、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小额贷款等业务为一体的金融发展平台,推动其加快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型,提升全方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其实在2015 年1 月成立的泰州市凤城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质就是控股公司,目前来看其业务构架在金融上只有泰州创投和一家担保公司,基本的金融业务构架还没有成型。泰州应该争取建设本土具备投行业务的证券公司。国联旗下比较有分量的一个企业是在香港上市的国联证券,其不光光是一个代理股票买卖的中间商,更是一个具有投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综合投行平台,在上市辅导方面具有丰富检验,对于辅助无锡当地的企业上市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目前在泰州的券商比较有名的有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和中信建投等,在我市未能建设本土券商之前,可以考虑让这些机构的投行业务放在一个地点集中办公,推动相关中小型科技企业借助券商的投行业务进行债券和股权融资。集团设立需要时间精心构架,地方政府的金融控股平台建设结构多种多样,不论如何构建必须有重点的打造创投、证券、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这四个核心业务。目前除了要打造金融控股集团外,也要考虑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的资本运作,积极探讨如何组建产业集团,若要充分发挥本地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的效率,和产业资本的融合才是最高效的,产业资本熟悉行业动态和前沿,对技术的判断对市场的判断多会更加专业。
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主要是集科技要素、资本要素和创新金融工具为一体,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该类平台的建设要依赖于当地的经济情况和专业性金融机构发展情况,泰州在科技进步等环境的评价上和人均GDP 排名同步,相关综合平台的构建还有待市金融机构的综合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此提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打造泰州“新四板”,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2012 年获得省国资委批复,但却在2015 年注销。目前市国资产权交易依托的是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但仅是形式。产权交易所的功能被放大的典型是无锡市产权交易所,该所隶属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泰州应该尽快恢复自己的产权交易所,依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制度建设,申报、建设来完善产权交易所的股权登记转让功能,这是一个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建设。通过这个平台的建设,可以将其打造成市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托管、债权融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建设本市金融交易中心,将各类票据融资业务、一般企业债权、中小企业集合融资票据、私募股权的融资等业务集中在一起,打造资金供求信息通道,拓宽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
第三、建设科技金融业务信息平台,凡是涉及科技金融的政策,不管是国家的、省的还是市发布的政策全部集中在一起,凡是涉及与本市引导基金合作项目的信息全部集中在一起,凡是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放款等创新融资安排的信息集中在一起,凡是和本市合作参与科技金融业务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信息集中在一起等等,这样有利于企业和金融单位了解本市的各项政策和各项新型的投融资模式,降低各方的信息搜寻成本,有利于科技型资金的融通。
第四、打造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辅导平台,让相关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进来,一站式服务和推动当地企业上市。
2016 年12 月出台《泰州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与国内外知名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形成合作,文件提出“基金采取母子基金结构,母基金首期规模为50 亿元,市财政和市凤城国资控股公司首期分别出资3 亿元、2 亿元,面向其他金融机构募集资金45 亿元,形成产业投资母基金,产生第一次杠杆放大效应;再联合其他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产生第二次杠杆放大效应,在未来3-5 年内力争基金总规模达到200 亿元。母基金二期设立规模、时间视基金运营等情况而定。”从文件来看这个规模比早期提出的创投引导基金要大很多倍,这对于今后市创投等业务的开展非常有利。在子基金的设立上,也就是在选择合作机构的时候,有必要考虑的是其所擅长的领域在不在泰州市转型升级“323”工程内的产业范围内,有没有对离岸孵化金融支持业务较为熟悉的创投机构或产业型创投基金。由于本市在这个领域起步晚,也缺少知名的创投机构,所以应该在此起步期间用各种配套的优惠措施来积极吸纳在股权投资领域的专才服务于产业投资基金的各项业务。也可以根据需要出台吸引各类国内外知名创投来泰州设立分支机构的优惠政策,当前泰州市发改委投融资平台显示的已有创投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