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标准研究

2018-06-11 11:15杨素芹罗映娜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18年12期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标准融合

杨素芹 罗映娜

[摘要]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以课程标准为突破口,分析财税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课程标准研究的意义,并结合实践阐述财税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标准的总体框架,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财税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课程标准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34-0014-02

一、引言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各高校在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各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了诸多研究,其中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研究尤为突出。截止2018年3月,中国知网上以“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为关键词命名的论文为402篇。经分析,大多数论文都是从学校宏观层面或者专业层面进行研究和实践,未能结合课程深入探讨,并且理论研究多于实践研究。

笔者认为,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应从课程标准的制定着手。所谓课程标准就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实际上反映了学校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因此,课程标准直接反映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深度和广度。

二、财税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标准研究的意义

对企业来说,财税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资源配置,掌握一定财税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财税法规是大学生创新创业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因此,财税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标准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论意义

财税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标准的研究,一方面有助于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另一方面能够激发教师深入研究财税课程的设计思路,进一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实践意义

首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财税课程,不但能够弥补传统教育的不足,而且能够增强创业教育的有效性,增强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其次,能够满足大学生创业对财税知识的需求,并有针对性地解決学生创业过程中的财税问题,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最后,有利于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三、财税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标准总体框架

(一)课程定位和目标

传统的财税课程主要是针对财会专业开设的专业核心课。通过财税课程的学习,了解当前我国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各税种的相关法律制度知识,掌握涉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相关工作,能够运用财税知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初步的纳税筹划。财税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后,不仅能够学习与财税有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能了解从企业创立到企业成长过程中面临的财税管理问题,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知识、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的高素质创业型人才。可见,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财税课程受众面增加,不仅适合财会专业学生学习,而且能够满足非财会专业学生对创业财税知识的需求。因此,课程定位可由“财会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变更为“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等大商科专业的公共必修课或非大商科专业的选修课”。

(二)教学内容

实现财税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教学内容是关键。教师在教授财税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搜集创新创业教学资源并很好地与财税课程进行衔接,如在讲解税收优惠政策时,教师如果将目前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整理出来,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或由学生分组讨论,那么对正在创业或计划创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依托会计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教育主渠道,在会计职业基本技能、财务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税费计算申报与纳税筹划等课程中增加创业教育模块,将培养创新创业思维融入知识讲授、课堂研讨、课程汇报、课程作业等专业教学各个环节。此外,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创业财税管理实务和创业财税管理实务训练两门必修课。课程由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同建设,面向财税类专业学生分类施教,是结合财税行业强化实践的实用型创业类课程,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着力探索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注重传授财税创业实践活动基本规律、技能和方法。

(三)课程资源开发

1.开发网络课程共享资源。为实现财税课程与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有条件的学校应组成专业的教学团队利用网络平台开发课程资源,形成创新创业教学资源库,共享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素材库、案例库、微课、虚拟动画等教学资源。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已立项7门财税精品资源在线开放课程,其中,《会计基本职业技能》《财务会计实务》已通过省级立项;《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税费计算申报实务与筹划》《会计综合实训》和《创业财税管理实务》已通过院级立项。课程网站不仅有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授课计划、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讲义和习题等基本资源,还有仿真实训、素材库、案例库、实操微课、虚拟动画等拓展资源以及多个自主学习、相互教学、开放教学的资源平台,该平台主要实现教师教学改革实践和学生在线自主学习。另外,课程网站建立了手机移动微课堂,所有资源都将实现手机与PC端资源的共享,学生可以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学习课程资源。

2.搭建产学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本行业的企业资源,满足学生参观、实训和毕业实习的需要,并在合作中关注学生创新创业职业能力的发展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已与校外多家单位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其中与深圳德永信税务师事务所挂牌成立的“会计项目中心”,切实把“校中厂”引入学院,校企双方相关管理与技术人员实现互管、互聘、互兼,并实质性地参与教学、实训、实习等各环节。此外,深圳德永信税务师事务所与学院挂牌成立的“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财务税务实训中心”和“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作为“厂中校”,为学院财会类专业学生提供了必要的学习场所和条件,同时为学院提升教师素质和技能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资源与环境。与人为峰财税(深圳)有限公司合作开办工学交替创新实践班,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培养会做账,懂税务、能管理、会沟通的高端会计管理型人才。另外,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创业工作,依托广州华立创新创业园,2017年4月26日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财税公司(广州万事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真账教学和创业教育,培养实战型、创业型、创新型人才。

3.充分利用实训中心。利用实验实训中心,将教学与实训合一,满足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2016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与新道公司联合申报的“大商科综合公共实训中心”项目获得省厅立项。跨专业综合实训室(VBSE)是大商科实训中心的重点和亮点项目。VBSE平台集合了企业真实业务架构和数据,主要为学院商科类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商科实践教学提供平台,使学生在学校中就能够仿真不同组织、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流程,实现“上学即上班”。

(四)教学手段和方法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为方便的平台。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已不能满足创新创业教育的需求。在教学手段上,倡导教师采用信息化教学,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开拓学生视野,如要求学生上网学习有关税收的国家精品课程或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等微信公众号,了解和探讨最新的财税理论和法律法规。在教学方法上,通过项目、分组、任务驱动等教学方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勤于钻研,增强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在课程作业的完成形式上,允许学生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呈现(如PPT、视频、flash、动态微信等),并通过微信、QQ等信息化平台进行资源共享。

财税课程也可以借助互联网开展“互联网+”的财税教学模式,即教师在互联网上教,学生在互联网上学,信息在互联网上流动,知识在互联网上成型,线下的活动成为線上活动的补充与拓展。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开发了基于在线网络学习的平台网站和基于未来移动时代学习要求的“手机移动微课堂平台”。两平台不仅能实现泛在、移动、个性化学习,如支持碎片化、灵活性的移动微课学习,而且能支持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或学习,使学习不受时间、空间等条件限制,极大提高了学习效果。

(五)考核和评价

传统的专业教育主要采用“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的方式进行考核,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学生出勤率、课堂表现、课后作业等做出评定,考试成绩主要依据期末卷面成绩,最后根据各自占比计算学生的最终考核成绩。该方式一般考试成绩占比较大,侧重专业知识的考核,不利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财税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模拟演练和实践环节较多,形式灵活多样。因此,应采取多元教学评价体系,激发学生的创新欲。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在财税课程的实践过程中突出过程评价,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在学习和应用上有创新的学生予以鼓励。

(六)教材建设

目前创新创业的教材比较多,但是能完全适用学校教学需求的基本没有,鉴于此,建议有能力的学校编写校本教材。针对财税专业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需求和创业财税管理实务课程特点,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编写了适合财税行业特点的《创业财税管理实务》教材。教材主要内容包括提升创业者素质的方法、创业团队组建的基本原则、相关的创业政策、创业企业的成本与财税管理等基本知识,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从企业创立到企业成长过程中所应具备的管理知识,培养创业者在创业方面的综合管理技能与素质。

四、结论

针对财税课程课程标准在课程定位与目标、教学内容、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手段与方法、考核与评价、教材建设等方面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研究,基本实现了财税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全面融合,让学生切身体验到财税专业知识在创业和生产过程中的

应用,在促进教育教学创新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创新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谢建海.职业院校财经类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融合发展探索[J].江苏教育研究,2017(12).

[2]王福英,林艳新,候新.创新创业教育与会计学专业教育融合探讨[J].会计之友(上),2010(3).

[3]邵月花.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融合路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研究,2016(10).

[4]李柱.我国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J].河北职业教育,2017(12).

◎编辑 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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